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上传人:痛*** 文档编号:75375800 上传时间:2022-04-15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学习专辑党委宣传部2020年2月目 录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12.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33.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 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召开44.江苏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65.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146.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177.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周永林同志在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讲话摘要 208.关于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统筹做好开学复课准备工作的提醒函 249.徐州市学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5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积极作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清肩负的责任使命,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切实做好工作,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各级党委(党组)要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作为考察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内容。对表现突出的,要表扬表彰、大胆使用;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各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动员起来,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作表率。要广泛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建立健全区县、街镇、城乡社区等防护网络,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要坚持党建引领,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统一安排,扎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要组织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党委(党组)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单位,动员和选派专家和医护人员中的党员、干部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在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岗位发挥作用。要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采取务实、贴心、到位的举措,帮助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要及时总结宣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各级党委(党组)动员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控疫情斗争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党中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高校学生有序返校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 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错时开学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37号),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错峰安排开学时间。做好开学工作谋划,摸清学生流动情况,合理安排返校时间段,避免人流过于集中。学生返校方案要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二、确保学生返校安全。各高校要依据学生返校方案,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开学通知返校。加强返程安全提醒,确保每位学生掌握旅途防护措施。对集中返校的学生,可安排车辆接站。指导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学生就地留观,暂缓返校。各高校要准确统计目前仍在湖北特别是武汉等重点地区的学生情况。人在湖北、需去外地上学的学生,应根据湖北延长假期规定,暂不返校,已到校的要在校隔离观察14天。 三、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严防严控、不留死角。备足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控物资,提前准备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尽量单独设置。做好返校学生每日健康监测,对返校后出现发热或有疑似症状学生严格进行隔离观察。校园区域严格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严格控制人群密集性活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通风消毒力度。四、强化统筹协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属地高校学生返校工作统筹,研究制定本地区高校学生返校总体方案,于方案实施前10天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会同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引导学生有序返校。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维护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 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全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召开2月7日,教育部召开全国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防止疫情向学校扩散、守护师生安康、维护校园稳定,是教育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守住校园这片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陈宝生对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各校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一线、持续奋战,有力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慰问。他指出,随着假期结束、学生返校,学校作为疫情防控重要阵地将面临更大挑战。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履好职、担起责,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陈宝生强调,战时状态要有非常举措,要把问题想得更严重一些,应对措施更坚决一些,一切要想在前面、做在前面,一切都要做细做实,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蔓延。一是严防死守。要切实强化阵地意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校园划区划片管理,学生公寓封闭管理。二是紧盯到人。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摸清、准确掌握学生所在地区、健康状况等信息。主动联系每一位学生,随时沟通情况。高校要设置独立隔离区,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三是稳住人心。要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坚定广大学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教育引导师生党员在防控疫情工作中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四是停课不停教不停学。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统筹整合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教学资源,开通国家网络云课堂,供开学后各地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网上学习。教学过程中要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五是加紧科研攻关。要发挥教育系统优势,支持高校针对疫情防控的关键科技问题加快研究,尽快把研究成果应用到疫情防控中。六是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系统落实进展,加大相关政策举措解读,生动讲述教育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七是层层压实责任。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教育部将适时督查各地各校防控校园疫情工作。江苏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全省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则(一)防控为主。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学校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管控,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力有效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二)依法管理。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主体责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疫情报告和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和失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三)快速反应。建立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的配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快速反应,迅即处置。(四)属地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受所在地党委政府领导,接受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五)协同联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卫生防疫、公安、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有效凝聚合力,共筑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六)统一行动。涉及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须统一数据统计、统一调度管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宣传口径。各设区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二、组织管理(一)组织领导机构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教育系统领导小组),是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领导机构,受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根据疫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二)防控指挥体系建立由省教育厅厅长任总指挥的全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须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组织机构。高等学校要建立从校领导到院(系)领导到学生辅导员到学生干部到寝室长的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确保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的高效畅通。(三)职责职能区分1.省教育厅。指导和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及时收集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稳定;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对党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疫情对学校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对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监测与汇总上报所辖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发生情况;检查督促所辖学校落实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总结推广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做法与经验。疫情发生时,应根据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启动各自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所辖学校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3.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校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对学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原因;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发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学生,要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汇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发生情况。三、日常性预防(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提高防病意识。(二)搞好学校各类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三)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每进去一批学生应消毒一次。(四)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手液。(五)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六)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防护服和感冒药品。要有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访制度。(七)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四、应急响应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执行。(一)强化领导省教育系统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基教组、职教(培训机构)组、高教组、考试招生组、保障组、督查组。各工作组职能分工见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须于1月31日前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并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上报省教育系统领导小组综合组。(二)严格防控措施1.落实疫情报告制度。1月31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17时30分前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本地本校疫情防控情况。春季开学前,报告包括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师生情况、重点疫情防控地区提前返校人员情况、防控工作开展等情况;开学后,报告包括本地本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病例诊断改变(包括疑似病例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排除、转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治愈出院病例等信息。春季开学后,各类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在校师生中出现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要立即将有关信息上报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1个小时内,通过设区市教育局上报省教育系统领导小组综合组;高等学校出现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要立即报告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并在1小时内上报省教育系统领导小组综合组。2.调整教学工作安排。春季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须做好教学工作调整应急预案、网络教学工作方案和“名师空中课堂”教学指导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教学反馈情况,不断改进;开学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并与相关学生或教职工的家庭配合,做好在家医学观察及学生的学习辅导、生活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凡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当学校、幼儿园发现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确诊(3例及以上),学校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要求学生尽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对于家庭确有困难不能离校的学生,学校要给予关心并做出妥善安排。高等学校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根据其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发现3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由省教育厅报省政府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3.采取隔离观察措施。春季开学前,所有学生均不返校。对于零星返校的学生不要组织集体活动,采取分析学习的方式;对来自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学生,要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两周。开学后,对于新的从重点疫情防控地区返校的师生,一律实行为期两周的隔离观察,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学校、幼儿园,对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要采取隔离观察措施。高等学校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对其所住公寓的楼层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同一公寓楼内发现2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对整个公寓实行隔离控制。隔离措施由所在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公告、组织实施,学校配合。在校外参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临床实习的学生,如实习单位发现疫情,就地实行隔离观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了解其健康情况。校内家属区出现疫情后,学校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家属区采取隔离措施。学校要对在校内进行隔离观察的师生员工的生活做出妥善的安排。4.重点场所加强消毒。春季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消毒物品、防控用品的储备,消毒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学后,每日两次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卫生间、礼堂、浴室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并加强通风换气。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学校,要对患者活动过的区域、接触过的物品采取重点消毒措施。5.加强校园人员管理。春季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尤其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对已在校的基建民工要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并对基建工地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不允许工程队随意招用外来民工,不允许将外来家属、朋友留住。加强对校内商业网点、招待所、出租房屋各类人员的管理,对其活动范围做出限制性的规定。学校要在居委会的配合下,加强对校内家属区的管理。针对个别提前返校学生,学校要做好登记、询问、报告、体检等工作,必要时应医学隔离观察。开学返校时期,特别要做好返校学生的体温检测,所有返校学生需要填写健康卡,学校进行初步排查。健康卡的内容应包括:学生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前往重点疫情防控地区、是否接触重点疫情防控地区人员等。开学后,如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视情送指定医院医治。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要求师生员工减少外出,对进出校园的人员实行登记制度。6.严控校园聚集活动。春季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在规定的开学时间前举行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开学后,各级各类学校自开学日起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一律暂缓开展跨校人员聚集性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本辖区教育系统人员到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学习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出现疫情的学校,停止各类课外集体活动,学生体育锻炼活动应分散、就地进行。五、责任追究(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把疫情防控这项当前最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地各校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工作督查制。(二)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爆发、流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1未建立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校长负责制,或未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置专职或兼职校医和保健教师的。2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隔离、消毒制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制度,常见病防治制度,定期体检制度以及健康教育制度等,或已建立制度但未落实的。3发生疫情后,责任报告人不报、迟报(2 小时以上未报告为迟报)、漏报、瞒报或授意他人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疫情的。4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后,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或不配合卫生行政部门采取控制措施的。5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后,妨碍和拒绝采取应急措施。6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时间进行整改的。7有其他与学校疫情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三)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并提出学校所在地政府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1未将学校传染病管理和常见病的防治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考察和考核。2未制定对校医或保健教师、有关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3学校发生疫情后,未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的。4有其他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现就指导教师积极有效开展应对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对教师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教师与学生群体接触密切,做好自身防护才能更好地维护学生健康。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防死守,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教师参加线下集中面授培训、集中职称评审、大型会议等集聚性活动,要按照当地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做好学校疫情防控需要返校教师的妥善安排,确保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岗位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做好“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组织部署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制宜组织教师开展在线教学,明确授课内容、课程安排、授课组织形式,教学过程中要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安排教师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不得要求教师在正常休息时间进行授课。要结合当地线上教学平台和各校实际,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确保各级各类教师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充分利用国家网络云课堂、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中国教育电视台频道节目、“人教点读”APP、人教网、高等教育出版社爱课程等免费平台,指导学生在线学习或收听收看。教师参加在线教学或网络远程培训,按照考核认定的学时数计入教师培训学时(学分)。教师承担在线教育教学、在线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管理。三、做好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和师训资源开放共享工作。依托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项目,适时组织开展教师远程教学及信息技术能力在线专题培训。充分发挥部属高校特别是部属师范大学,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小学校长、中学校长培训中心,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项目培养基地等机构的师训功能,向社会免费开设咨询和线上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本地师训、教研、信息化等部门以及地方高校特别是地方师范院校,加大对教师信息化能力的培训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校一策,为教师科学高效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提供支撑和保障。四、做好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指导教师做好自我调适,理性应对疫情,全面科学掌握疫情防控要领,多渠道向学生宣传防控知识,对学生深入进行健康理念和自我保护教育。引导教师加强家校沟通,推进将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充分发挥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心理教师以及学科教师的育人作用,做好对学生的心理疏导,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引导学生树立科学观念,不信谣、不传谣。五、加大对在防疫一线作出突出贡献教师的激励表彰力度。支持高校改革创新医药卫生等相关学科领域教师科研评价办法,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鼓励专家团队和领军人才集智攻关,尽快取得实际应用成果,为战胜疫情提供科技支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特别是高校医学院和附属医院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给予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设立关爱基金或出资奖励。六、做好对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关怀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掌握了解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困难,组织本地本校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关心和辅导。注重发挥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以及名师名校长领航班学员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教师志愿服务组织因地制宜对防疫一线人员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子女进行看护和教育,帮助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有所获、健康成长,为一线人员解除后顾之忧。七、做好对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教师的支援帮扶工作。国培计划、特岗计划、教师表彰奖励名额等向疫情严重省份倾斜支持。组织国培远程培训机构开放教师培训网络资源。发挥国培承担机构院校、名师名校长等作用,向疫情严重地区的学校主动输送优质线上课程资源。协同有关高校、教师发展机构等全力开放资源,为当地教师提供应对疫情急需的信息素养提升、心理疏导、卫生防疫等支援服务。各地各校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和感人事迹,请及时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教师厅函20202 号)和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4 号)精神,现就我省贯彻工作一并通知如下。一、落实落细,构建最平安的健康校园。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最关键阶段,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牢固树立校园安全才能师生安全、教育安全才能全省安全的共责意识,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各地各校要严防死守,守好校门。确保夯实责任“一条心”,做到全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人人知晓、个个重视、众志成城,形成合力;疫情防控“一盘棋”,学校每一处所、每个环节要见责任、见措施、见工作;全面排查“一张网”,精准掌握每一位教师及其家人的健康和行程动态,教师不得参加聚集活动、不得聚餐,已在任教学校所在地的不得擅自离开本地;返校预案“一张图”,制定清晰明了的教师返岗流程图,把准各流程、各环节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根据师生不同情况实行区分管理。同时建立校园安全与师生家庭同步安全机制。二、在线辅导,展现最生动的生命教育。生活是最好的教育。根据“不停教、不停学”的需求,结合当前线上教学平台和各校实际,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在线教学等各种方式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性、综合性、创意性学习。要注重中小学生在线学习和辅导,教师要及时指导学生在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读书学习、天天锻炼身体、培养兴趣爱好、帮助料理家务等。要通过疫情防控这一鲜活教材,指导学生了解疫情知识、感受典型事迹,交流感悟想法,进一步加强广大学生的生命教育、信念教育、道德教育、责任教育、科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锤炼危难当头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的家国精神和可贵品质。三、抓住契机,提高最见效的信息能力。教育信息化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支撑引领,核心是坚持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关键是提高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疫情防控以来,各种各样网络平台、在线 APP、网上学习资源,纷纷免费推出,国家也推出了相关内容。江苏省教师网络培训系统将继续开展学科类省级教师网络培训,江苏教师教育网拟征集资源为全省教师提供春季教学参考,江苏教师教育微信企业号会在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点对点送达全省教师。学校要紧紧抓住当前教师较长时间在家的时机,一是有计划支持、推进、组织广大教师在线培训和网络研修;二要通知每位教师集中精力强化信息技术运用的学习,提高个人运用信息手段开展教学的能力;三是要求教师在网上搜集、筛选、研究各类教育资源,结合教学和信息技术,建立学校和教师个人教学资源库,并将上述内容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任务。四、周密部署,提出最贴心的返校预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将师生特别是外地师生返校前这一段时期的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和教师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返校做好准备。从现在起,本着“停课不停学、师生保健康”的原则,各地要从严从紧、分类分批部署教师返岗工作,但对四类教师不得返校:一是非组织安排至今仍在湖北的教师,一律推迟回江苏;二是目前仍在外省,回江苏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一律暂时不返回;三是省内教师在返回任教学校所在地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师,一律暂不返回任教学校所在地;四是没有达到地方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的教师,一律不可返校。各地各校要及时掌握了解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组织本地本校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关心和辅导。各地各校要博采众智,着力解决少数教师返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师生安全入校、入校安全。各地各校要注重发现和总结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和感人事迹,并及时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在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疫情防控专家组制定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指南,近期即将出台。由于疫情目前处于一个比较复杂和严峻的时期,疫情防控决胜的关键点之一就是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及专家共识,结合学校疫情防控的特点和所处的不同阶段提几点意见和建议。一、开学前的防控措施1.制定预案制度。学校应建立校领导负责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成立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机构。学校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通风消毒等制度。2.开展师生健康排查。做好排查管理工作,要建立排查制度,明确部门、院(系)及班级人员管理职责,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了解其外出史、接触史等关键信息,重点关注假期近 2 周有无到过重点地区(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如到过上述地区,还没返回的,不得提前回校,具体返回时间等学校通知。如已返回的,中小学生居家隔离观察, 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在独立场所安排隔离医学观察,不得安置在学生集体宿舍。3.开展健康教育。尽快将疫情防控官方途径获得的防控知识通过微信、短信、校信通、校园网等途经提早发送给师生、员工和家长,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特征、危害、传播途径、防治办法等,引导师生、员工、家长假期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和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通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对于寒假期间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师生和员工,学校可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师生和员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不得开展大型聚集活动。4.学校按照当地政府统一决策制定返校时间,不得提早开学。学校要提前制定返校人员管理措施,对未达到返校要求的师生和员工禁止返校。5.注意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师生返校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及时用流动水洗手。注意手卫生,未洗手尽量不要触摸口、鼻或眼部。6.科学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学校利用开学前这段时间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厕所、洗漱间等学生重要集聚场所的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有条件的学校,建议按每40人-45人设1个洗手水龙头,配备必要的洗手液、纸巾和吹干机等设施,保持手卫生是目前防控的有效措施之一。7.学校做好物资储备。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设施和消毒剂等。二、开学后的防控措施1.培训预案制度。学校第一时间组织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校医/保健老师、部门负责人、教师,以及食堂人员、保安保洁人员、宿管人员等)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并依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不断进行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2.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工作,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引导师生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注意手、口卫生,推行师生、员工勤洗手的防控策略,贯彻落实七步洗手法,尽量缩小活动范围。在密闭公共场所、近距离、长时间接触过程中,要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3.开展体温检测和缺课登记。学校密切监测师生、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两次监测体温,并做好登记,体温(腋温)超过 37.3的发热者,学校及时组织送医。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中小学校要在24小时内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4.对重点场所通风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活动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无条件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卫生间、洗手池配备洗手液或手消毒剂;注意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门把手、公用教室课桌椅表面等)、校医院(室)、食堂、卫生间等重点环节的预防性消毒工作。5.开学后不得组织大型室内(尤其是通风不好的)集体活动。三、发生疫情时的防控措施1.及时送医就诊。发现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求其尽早佩戴口罩,送至定点医院诊治。2.做好疫情报告。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学校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并配合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病人的救治,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3.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当地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采取班级、年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学校应接受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的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同时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4.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如有师生员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要求其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隔离,并与密接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掌握学生健康随访情况和解除日期,符合解除条件后方可返校。5.加强通风消毒。学校加强教室的通风,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6.出具复课证明。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持医院病愈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7.总结疫情发生的经验教训,加强重点环节管控,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关于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统筹做好开学复课准备工作的提醒函各高校:全省高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视频会和关于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号)印发以来,省教育厅陆续接到一些投诉举报。有的反映高校未及时把我省发布的延期开学信息及时告知每一位学生;有的反映高校学生擅自提前返回学校所在地且在校外租住;有的反映高校对在校外居民小区租房住宿的学生疏于管理等。经核查,尽管上述反映不完全属实,但也暴露出一些高校不同程度存在着防控措施不够细致、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当前,我省企业复工复产加快、人口流动增多,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压力很大。各高校决不能有丝毫松懈,更不能有任何侥幸。要严格遵守属地管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内部检查和防疫工作措施,筑牢本校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统筹抓好开学复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高校要聚焦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把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到各院系(部门、单位)、年级、班级和学生,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等,以极端负责的精神真抓实干、抓实抓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批评问责,确保校园一方净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徐州市学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苏教体艺函2020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徐委办2020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学校开学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统筹谋划开学复课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2月底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实行错峰开学,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错开、本地生源为主高校和外地生源为主高校错开、同一地区分学校错开、同一学校分年级错开,其中高校按照省教育厅部署和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基础教育学校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后组织开学。开学前,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师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聚集活动,不得开展任何线下教学;疫情解除前,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等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二、做好开学复课前准备工作一是做好信息告知。各校要及时向师生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在当地疫情解除之前不得来徐;其他地区师生有发热等症状的暂缓来徐,无发热等症状的在来徐之日起倒推14天,按规范要求自我居家隔离无异常情况后可以来徐,来徐具体行程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到徐后按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进行管理。发现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师生违规来徐,学校应立即向所在辖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按有关程序进行管控隔离;已在校的大学生,应在高校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二是开展健康筛查。全面开展教育系统师生假期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彻底排查并准确掌握师生及其家人是否离徐及旅居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新冠肺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等情况。学校每天都要对师生健康情况进行登记,指导师生坚持每天自我观察,做好体温监测;筛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应通知暂缓返校并及时就医。三是制定开学预案。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开学预案,确保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各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要对开学预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准予实施。各校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开学时间确定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教师缺口,学校要提前安排师资递补。四是加强校园管控。各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寒假期间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师生员工,一律不得开展聚集活动。全面开展校园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对教室、宿舍、卫生间、食堂、实验室、幼儿园游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卫生清理和消杀。五是落实防疫物资。各校要在开学前按照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等,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加强对江苏省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和相关预案的宣传,确保所有教职工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流程和岗位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寒假期间尽量居家,不聚会、不到人员集中场所,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对全体师生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缓解心理压力。三、落实开学复课后防控措施一是加强门卫管制。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因公务、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小学及幼儿园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二是落实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辅导员)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展午检,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每天入校、离校(住校生晨起、午睡、晚寝)前,教师分工定人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学校汇总后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关注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痊愈后应持有效证明方可返校复课。建立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四是合理组织教学。疫情结束前,学校不得组织各种大型集会,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暂停开放。教学过程中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鼓励学校利用网络开展教学教研,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降低师生在物理空间中的分布密度。五是实施定期消毒。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幼儿园玩具器械、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进行2次消毒。食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了次,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处理。六是加强就餐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按有关要求处理。鼓励条件允许的基础教育学校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每批用餐结束后食堂场所均应进行消毒。严格幼儿园膳食管理,一餐两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七是加强住宿管理。鼓励学生尽量走读,努力减少宿舍人员聚集。幼儿园午休前后要加强床位消毒。学生公寓封闭管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四、发生疫情应对措施一是及时隔离送诊。各学校均应在相对远离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区域,设置校内临时医学观察场所。师生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佩戴口罩,及时到校内临时医学观察场所留观,或就近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二是启动防控措施。如出现新冠肺炎患者,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并配合属地做好疫情处置。根据传染病防控要求,经属地教育部门批准,相应采取班级、年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消毒等防控措施。三是落实隔离措施。如有师生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医学隔离,加强与管理人员、师生亲属的沟通,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随时掌握师生健康情况。四是高校隔离要求。各高校要在学生集体宿舍以外的独立区域设置集中隔离场所,对有发烧等症状无法排除新冠肺炎的师生、核酸检测阳性密切接触者等,按照规范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并及时将防疫情况报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五是严格复课审查。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复课。五、落实开学复课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整合资源做好保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学校防控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担当、落实职责、协调配合,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卫健部门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卫健、民政、人社、文广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履行行业主管责任,负责做好各自审批登记的托育、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和价格监管,加强学校食堂和配餐企业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合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校园安全等工作。二是强化学校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主任(辅导员)班级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强化校园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严格落实封闭管理措施,加强值班和巡查。加强酒精等易燃物资安全存储使用,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污染工作。落实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各项措施,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四是强化督查问责。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要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学校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强化监管,构筑严密防线。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措施敷衍塞责,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关于学校开学复课有关工作,如国家和省有新的意见,严格按新的意见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成人自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