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人:唐****1 文档编号:71680711 上传时间:2022-04-07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2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浦江县水晶集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室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5-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浦江水晶产业集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 二一五年 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0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招标代理机构备用)20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备用)21第三章 评标办法23评标办法前附表231. 评标方法252. 评审标准253. 评标程序25附件B:废标条件27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28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2一、技术要求:32供货范围及产品技术规格一览表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一、投标书格式部分36投标函37授权委托书38浦江县水晶集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标准厂房仓库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工程量清单一览表39二、资格后审部分41资格审查申请表42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44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浦江县水晶集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室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5-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浦江县水晶集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室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号07261307104120257743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水晶产业集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为浦江县水晶集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室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运达买方指定地点)、装卸、安装到位、检测、验收、保险、技术服务、附属材料、税金、利润、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2.2 供货地点:浦江县水晶集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浦江县岩头镇飞轮村)现场指定地点。2.3 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运抵买方施工指定现场并安装到位。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200(含200)万元人民币。3.2允许符合3.1条件的具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资质及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代理商未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3.6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因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并正在接受行政机关等部门调查的投标人不被接受。4. 购领招标文件 4.1.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 月 日9时至 2015年 月 日17时,逾期不再出售。4.1.2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4.2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交易席位费每家3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5年 月 日 时 分前汇至指定帐户。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6.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7.资格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浦江水晶产业集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江滨中路226号 地 址:浦江县和平南路18号 邮 编:322200 邮 编:322200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79-84153488 电 话:0579-84120101 2015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浦江水晶产业集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浦江县江滨中路226号联系人:于先生电 话:0579-8415348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浦江县和平南路18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579-841201011.1.4项目名称浦江县水晶集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室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1.1.5供货地点浦江县水晶集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浦江县岩头镇飞轮村)现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运达买方指定地点)、装卸、安装到位、检测、验收、保险、技术服务、附属材料、税金、利润、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1.3.2计划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运抵买方施工指定现场并安装到位。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2015年 月 日17时前登录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工程答疑页面上对该工程提疑 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5天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澄清,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1.11分 包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不允许有重大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经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投标预备会会议纪要或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补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1.10.2条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1.10.3条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关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公告,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的关于本工程的澄清或修改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3.1.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3.3.1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的形式),不计息。递交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不计息。并于2015年 月 日 时前缴纳到以下开户银行及帐户。开户银行:农行浦江县支行开户名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19650001040012610投标保证金用途栏注明:复合盖板采购安装投标保证金注: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或由于账号升级引起的基本账号变动未提供开户银行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有瑕疵。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 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 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和(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 册,分别为: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浦江水晶产业集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浦江县水晶集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室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投标文件在 2015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集中受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0分钟始。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按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4.1.1条、4.1.2条。 (5)开标顺序:投标文件同时开启。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1名和评标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 10 %(不计息)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开户名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保证金开户银行:建行浦江县支行 帐号:33001677435059778899注明用途:浦江县水晶集聚循环利用示范项目室内排水沟复合盖板采购安装项目履约保证金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10.1.2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是指:参与建设市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商业贿赂行为,有行贿、受贿、渎职犯罪及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10.1.3公证机构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10.1.4最近 3 年内是指:(2012年 月 日-2015年 月 日)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人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元,报价超过此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10.3 “暗标”评审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本项目未设置技术标。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条款规定的份数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按本须知附表五“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上人员请准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身份证 ,以证明其出席。若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未出席或途中缺席视同承认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注:授权委托人参加的,还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日。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投诉监督部门县建设局0579-84112127;县公共资源办:0579-84123023;县监察局:0579-84112736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本项目工程招标人。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1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10.13.2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注意事项详见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 县级。10.13.3本工程结算审计:本工程具体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招标人支付审计费限额为审定造价的2 ,超出部分审计费将全额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支付部分审计费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价款中代扣代缴。10.13.4风险费用的计取范围:投标人应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由于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及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10.13.5属承包方为方便施工而更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所增加的费用,结算时一律不做调整。10.13.6投标时要求提供的原件资料:1) 当生产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 当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企业授权书;所有原件资料单独装入一只档案袋内,封面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贴原件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与招标代理人员当面清点;提供资格后审原件不齐全或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后审将不予通过;10.1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提供“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或提供的“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错误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内容无法辩认或未通过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系统识别查验的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投标文件最外层包封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签字或盖章的;4、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未能出示授权委托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后审原件资料的。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交货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 3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预备会后,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问题,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自行关注浦江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并下载相关澄清内容,网上发布内容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也不需要书面确认是否收到。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浦江公共资源网上进行发布。若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但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自行关注浦江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网上发布内容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知悉招标文件补遗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下列3.1.1、3.1.2两部分,两部分装订成一册)3.1.1 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 (3)材料清单报价表(加盖公章);(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当投标保证金用途栏未注明用途或注明错误时,还需附用途证明补充说明);(5)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由于账号升级等引起的基本账号变动时,还需附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资格后审部分详见投标须知3.5条规定。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能获得批准。3.2.2合同价格采用固定单价合同。3.2.3本工程将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3.2.4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5报价包括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卸车费、二次搬运费、损耗费、安装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等。3.2.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预计的数量,可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而不能作为最后对承包人进行支付的依据,不论供应数量如何变化,投标人必须足额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如有多余退还给材料供应商。支付应以招标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及有关规定为依据,按中标单价计算进行支付。3.2.7投标人在填报投标单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3.2.8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作。3.2.9所列工程量变动丝毫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要求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认定为投标保证金有瑕疵。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按招标人在县公共资源网发布的退款通知到县交易中心退还应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存在隐瞒、欺骗、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5 资格审查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是生产企业投标时需提供);(2)、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企业授权书复印件(如是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3)、招标公告3.4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4)、招标公告3.5项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以上资格后审资料中的1)至4)中要求的证书、承诺书必须提供原件(不包括身份证)。所有证书原件单独装入一只档案袋内,封面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外贴原件清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与招标代理人员当面清点。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的前3名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按废标处理,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1名时,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由评标小组对原件资料进行核查,投标人提供的原件资料不齐全或与投标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之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可合并包装和密封在密封袋里。包封封面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尚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提供“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或提供的“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错误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内容无法辩认或未通过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系统识别查验的或“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标确认书”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投标文件最外层包封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签字或盖章的;4)、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未能出示授权委托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资料原件的。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4.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4.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规定。若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未出席或途中缺席视同承认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由公证人员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条规定的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进行核验;(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现场宣布评标结果;(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0)开标结束6. 评标6.1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审查。6.2 评标过程的保密6.2.1公开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6.2.2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招标人依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根据评标办法标明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中标候选人在浦江公共资源网公示2日,如无异议,则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宣布后,在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或其他投标人应予废标或取消资格等情形的,不再重新排名)。 7.1.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诚信履约、社会信誉、供货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若调查后发现拟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诚信履约、社会信誉等不佳或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7.1.4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2 中标通知7.2.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公示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网上公示中标结果视为将中标结果送达各投标人(网上公示中标结果视为将中标结果送达各投标人)。7.2.2尽管有本须知7.1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拒绝任何投标。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履约保证金分二部分: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60%、交货期履约保证金40%。7.3.4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在施工进度符合计划进度要求,且质量、文明、安全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待合同期满后凭招标人书面意见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招标人决定重新招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能在3日内作出答复的,相应的截止时间应顺延。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或告知解决处理的方法,做好记录后,才能继续进行开标。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招标代理机构备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备用)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以下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递交至(地点) 或接受询标。1、2、3、4、5、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投标人备用)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供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及招标公告4.3条规定且投标单位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足额到账清单名单内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规定投标价格小于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2.2.4(1)技术资信标评审标准资信分(/分)/技术分(/分)/2.2.4(2)商务标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正文部分。2.2.4(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3评 标程 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补1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详见本章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和比较办法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正文部分1. 评标方法1)、本工程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招标人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万元,报价超出此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投标人根据结合结算办法、市场价格、企业管理水平和实力自行报价。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市场价格调整、停水停电、工期等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2)、中标人的确定:经初步审查无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最前的投标人列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以抽签决定排序先后,如某单位不参加抽签,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其他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中标候选人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二天,如无异议,则确定其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况,招标人按规定重新招标。(评标结果宣布后,在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中标无效或其他投标人应予废标或取消资格等情形的,不再重新排名)。3)、中标价的确定:以投标人报价为中标价。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招标人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附件B废标条件中的任何一种情形;3.2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现场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但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 评标结果3.4.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 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B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B1.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B1.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前后不一致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B1.6资格后审资料提供不齐全或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B1.7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B1.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B1.10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B1.11投标文件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B1.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B1.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拒绝不平衡修正的或经评审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B1.14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15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一致认定的其他废标情况;B1.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况的。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1、 货物验收:货物由甲方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2、 货款支付: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支付该批次货款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完工验收货款的95%;5%待工程完工满1年后支付。3、 货物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原包装、正宗的货物。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 乙方对货物提供至少一年的保质期,在保质期间出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的材料、和其他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维护或退货的相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金融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