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大全表格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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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经济保障住房申请表 申请编号: 申请人身份证号性别照片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数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最低生活保障证号是否孤老病残孤寡年老大病残疾现住房所属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现住房所属社区居委会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关系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身份证号是否孤老病残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居委会是否就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出具证明 是 否家庭住房情况居住方式 居住自有住房 租住公有住房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住房类型 楼房 平房 其他 自有住房情况产权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租住公房情况租赁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承租人现缴租金(元/月)无住房的,居委会是否就无住房情况出具证明 是 否住房坐落(或无住房的暂住址)家庭收入情况月总收入(元)月人均收入(元)家庭收入证明单位申请保障方式 租赁住房补贴 租金核减 实物配租如申请实物配租,申请配租房屋的位置、楼层位置楼层 一层 其他楼层街道办或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已审核,情况属实,同意上报。签字: 年 月 日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意见已审核,情况属实,同意上报。签字: 年 月 日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处(科)领导批示请 、 、 核查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签字: 年 月 日经济保障住房申请人情况核查公示查证与审批表核查人被核查人核查方式入户调查调查时间调查地点所查情况邻里访问访问时间访问地点受访人姓名受访人证词访问时间访问地点受访人姓名受访人证词访问时间访问地点受访人姓名受访人证词信函索证发函时间主送单位回函时间回函证词发函时间主送单位回函时间回函证词发函时间主送单位回函时间回函证词核查报告 。签字: 、 、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符合保障条件,并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不需提交民政部门审核。 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符合保障条件,请 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交民政部门就其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予提供保障。签字: 年 月 日市或县民政部门审核意见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保障条件,同意为其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不符合保障条件,不同意为其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录入人: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同意公示,保障方式为 。 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不予提供保障。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公示,保障方式为 。 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不予提供保障。签字: 年 月 日对申请人情况的举报 有举报,举报内容为: 。 无举报。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对举报的处理意见 举报内容明显不实,不予考虑。 请 查证。 签字: 年 月 日查证情况查证人查证时间查证方式查证结论 举报属实 举报不实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举报属实,对申请人不予提供住房保障。 举报不实,对申请人提供住房保障,保障方式为: 。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经济保障住房申请人情况的公示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本市(县)经济住房制度保障条件为:一、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二、 2007年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倍以下);三、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四、经核查,申请人 符合上述保障条件,拟以 保障方式对其提供保障,现予公示。如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前向 书面反映。联系电话: 。 公示单位: 年 月 日不予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告知书 第 号 :经核查,您家庭的 情况不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您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机关: 年月日租赁住房补贴审批表申请编号申请人身份证号家庭人口数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家庭住房情况 居住自有住房建筑面积(m2) 租住公有住房建筑面积(m2)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补贴标准(元/ m2.月)保障建筑面积(m2)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实物配租审批表申请编号申请人身份证号家庭人口数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是否孤老病残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关系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身份证号是否孤老病残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家庭住房情况 居住自有住房建筑面积(m2) 租住公有住房建筑面积(m2)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轮候序号配租房屋编号配租房屋坐落、房号配租房屋建筑面积(m2)配租房屋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租金金额(元/ 月)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实物配租等候审批表申请编号申请人身份证号轮候序号家庭人口数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是否孤老病残 孤寡 年老 大病 残疾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关系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身份证号是否孤老病残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家庭住房情况 居住自有住房建筑面积(m2) 租住公有住房建筑面积(m2)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补贴标准(元/ m2.月)保障建筑面积(m2)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经办人意见暂无房源,先以租赁住房补贴的方式提供住房保障。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公有住房租金核减审批表申请编号申请人身份证号家庭人口数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租住公房情况租赁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承租人现缴租金(元/月)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公有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应核减租金的建筑面积(m2)核减金额(元/月)应缴租金(元/月)应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租赁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通知书申请人: 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经核查、公示,确认您的家庭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决定以 租赁住房补贴 方式,对您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从 年 月起,每月补贴 元,拨付到您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30日内,到 领取河北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并签署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承诺书。 联系电话: 地 址: 行政机关: 年 月 日 【实物配租,有房源】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通知书申请人: 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经核查、公示,确认您的家庭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决定以 实物配租 方式,对您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请您在接到本通知30日内,到 领取河北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并签署廉租住房租赁合同。联系电话: 地 址: 行政机关 年 月 日【实物配租,但无房源】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通知书申请人: 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确认您的家庭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由于目前没有合适的房源,决定先以 租赁住房补贴 方式对您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从 年 月起,每月补贴 元,拨付到您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30日内,到 领取河北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并签署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承诺书。待有合适的房源后,再以 实物配租 方式对您的家庭提供保障,届时将另行通知。联系电话: 地 址: 行政机关: 年 月 日【租金核减】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通知书申请人: 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经核查、公示,确认您的家庭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决定以 公有住房租金核减 方式,对您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从 年 月起,每月核减租金 元。另因您的住房未达到保障标准,故从 年 月起,每月补贴您 元,拨付到您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30日内,到 领取河北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并签署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承诺书。联系电话: 地 址: 行政机关: 年 月 日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河北省保定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照片保障证号:性别: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承诺书我保证:我申报的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申请表所有内容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均是真实的。我承诺:我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和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动后,在30日内向 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 承诺人: 年 月 日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 经 市(县)(住房保障部门)批准,甲方将(房屋编号和位置)的廉租住房出租给乙方居住,就此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廉租住房建筑面积 m2。甲方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基本设施设备齐全,并能正常供水、排水、供电、供暖、提供有线电视信号。二、甲方对所出租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三、乙方在承租廉租住房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四、乙方在承租廉租住房期间,应按时足额缴纳廉租住房租金以及所发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等。如拒不缴纳,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乙方缴纳。五、乙方应在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和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动后,于30日内向 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六、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向他人转租。否则, 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将注销乙方的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甲方将收回出租给乙方的廉租住房。如乙方拒不退出,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乙方退出。七、乙方家庭不再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时, 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将收回并注销乙方的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甲方将在下个月起按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标准收取乙方租金,并要求乙方在六个月内将所租住房退出。乙方如拒不按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或逾期拒不退出,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乙方执行。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租赁住房补贴发放表姓名住房保障证号账号月份金额经办人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廉租住房入住登记表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保障证号配租住房编号配租住房具体位置入住日期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水表数据电表数据煤气表数据其他设施数据配租住房存在的其他问题承租人签字签字: 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签字: 年 月 日房屋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单位签字签字: 年 月 日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退出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号保障证号原保障方式 租赁住房补贴 租金核减 实物配租退出原因经办人签字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局领导签字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住房补贴停止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通知书申请人: 您的家庭因 ,不再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决定从 年 月起,停止对您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联系电话: 地 址: 行政机关: 年 月 日 实物配租停止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通知书申请人: 您的家庭因 ,不再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决定从 年 月起,停止对您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您承租的廉租住房应在 年 月 日前退出,从 年 月起将按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标准 元/月.m2向您收取租金。如您拒不按住房租赁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或逾期拒不退出,本机关或本机关授权的机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您执行。联系电话: 地 址: 行政机关: 年 月 日租金核减停止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通知书申请人: 您的家庭因 ,不再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决定从 年 月起,停止对您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 联系电话: 地 址: 行政机关 年 月 日 抄送:(公房产权单位)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申请人年度审核任务交办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保障证号保障日期保障方式处(科)领导批示请 、 、 会同 区住房保障部门和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签字: 年 月 日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申请人情况年度审核表申请人身份证号保障证号原申报情况保障方式 租赁住房补贴 租金核减 实物配租申请人工作单位性别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数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最低生活保障证号是否孤老病残孤寡年老大病残疾现住房所属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现住房所属社区居委会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关系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身份证号是否孤老病残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家庭住房情况居住方式 居住自有住房 租住公有住房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住房类型 楼房 平房 其他 自有住房情况产权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租住公房情况租赁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承租人现缴租金(元/月)无住房情况(其他居住方式)住房坐落(或无住房的暂住址)家庭收入情况月总收入(元)月人均收入(元)家庭收入证明单位审核情况审核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方式入户调查调查时间调查地点所查情况邻里访问访问时间访问地点受访人姓名受访人证词访问时间访问地点受访人姓名受访人证词访问时间访问地点受访人姓名受访人证词信函索证发函时间主送单位回函时间回函证词发函时间主送单位回函时间回函证词发函时间主送单位回函时间回函证词保障方式 租赁住房补贴 租金核减 实物配租申请人工作单位性别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数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最低生活保障证号是否孤老病残孤寡年老大病残疾现住房所属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现住房所属社区居委会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关系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身份证号是否孤老病残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孤寡年老大病残疾家庭住房情况居住方式 居住自有住房 租住公有住房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住房类型 楼房 平房 其他 自有住房情况产权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租住公房情况租赁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承租人现缴租金(元/月)无住房情况住房坐落(或无住房的暂住址)家庭收入情况月总收入(元)月人均收入(元)家庭收入证明单位审核人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无变化,可转交民政部门就其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年审。 经审核,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有变化,可转交民政部门就其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年审。 经审核,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需要退出保障。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市或县民政部门年审意见 已审核,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符合保障条件。 已审核,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录入人: 年 月 日经办人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有关情况无变化,可在公示无异议后,继续按原保障方式对其提供保障。 经审核,申请人有关情况有变化,可在公示无异议后,对其做变更处理。 经审核,申请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需要退出保障。 其他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对申请人情况的举报 有举报,举报内容为: 。 无举报。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对举报的处理意见 举报内容明显不实,不予考虑。 请 查证。 签字: 年 月 日查证情况查证人查证时间查证方式查证结论 举报属实 举报不实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举报不实。继续对其提供保障。 举报属实,申请人有关情况有变更,对其做变更处理。 举报属实。申请人情况不再符合保障条件,需要退出保障。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 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申请人年度审核公示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为:一、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确定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三、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四、五、经年度审核,申请人 符合上述保障条件,拟继续以 方式对其提供保障,现予公示。如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请于 年 月 日前向 书面反映。联系电话: 。 行政机关: 年 月 日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申请人情况年度审核审批表(租赁住房补贴)申请人身份证号保障证号变更事项 收入 家庭人口数 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申请和保障情况家庭人口数家庭人均收入(元)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家庭住房情况 居住自有住房建筑面积(m2) 租住公有住房租赁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承租人现缴租金(元/月)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保障方式租赁补贴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补贴标准(元/ m2.月)保障建筑面积(m2)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租金核减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公有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应核减租金的建筑面积(m2)核减金额(元/月)应缴租金(元/月)应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实物配租配租房屋编号配租房屋坐落、房号配租房屋建筑面积(m2)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租金金额(元/ 月)配租房屋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单位现审核和拟保障情况家庭人口数家庭人均收入(元)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家庭住房情况 居住自有住房建筑面积(m2)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补贴标准(元/ m2.月)保障建筑面积(m2)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申请人情况年度审核审批表(租金核减)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保障证号变更事项 收入 家庭人口数 租住公房建筑面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申请和保障情况家庭人口数家庭人均收入(元)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家庭住房情况 居住自有住房建筑面积(m2) 租住公有住房租赁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承租人现缴租金(元/月)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保障方式租赁补贴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补贴标准(元/ m2.月)保障建筑面积(m2)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租金核减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公有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应核减租金的建筑面积(m2)核减金额(元/月)应缴租金(元/月)应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实物配租配租房屋编号配租房屋坐落、房号配租房屋建筑面积(m2)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租金金额(元/ 月)配租房屋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单位现审核和拟保障情况家庭人口数家庭人均收入(元)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租住公房情况租赁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承租人现缴租金(元/月)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公有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应核减租金的建筑面积(m2)核减金额(元/月)应缴租金(元/月)应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申请人情况年度审核审批表(实物配租)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保障证号变更事项 收入 家庭人口数 租住公房建筑面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申请和保障情况家庭人口数家庭人均收入(元)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家庭住房情况 居住自有住房建筑面积(m2) 租住公有住房租赁证号产权人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承租人现缴租金(元/月)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保障方式租赁补贴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补贴标准(元/ m2.月)保障建筑面积(m2)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租金核减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公有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住房租赁市场建筑面积平均租金标准(元/ m2. 月)应核减租金的建筑面积(m2)核减金额(元/月)应缴租金(元/月)应补贴建筑面积(m2)补贴金额(元/月)实物配租配租房屋编号配租房屋坐落、房号配租房屋建筑面积(m2)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租金金额(元/ 月)配租房屋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单位现审核和拟保障情况家庭人口数家庭人均收入(元)是否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是 否家庭住房情况 居住自有住房建筑面积(m2) 租住公有住房建筑面积(m2) 无住房(其他居住方式)配租房屋编号配租房屋坐落、房号配租房屋建筑面积(m2)配租房屋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廉租住房建筑面积租金标准(元/ m2.月)租金金额(元/ 月)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处(科)领导意见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局领导批示 同意。 不同意,理由是: 。签字: 年 月 日【租赁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年度审核情况通知书申请人: 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确认您的家庭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决定以 租赁住房补贴 方式,继续对您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从 年 月起,每月补贴 元,拨付到您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地 址: 行政机关: 年 月 日【租金核减】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年度审核情况通知书申请人: 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确认您的家庭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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