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69070638 上传时间:2022-04-05 格式:DOC 页数:119 大小:53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西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19页
江西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19页
江西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江西省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2018 年,在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我省集中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市运行、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冶金、特种设备等十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一年来,全省上下安全发展理念更为牢固、安全责任更为强化、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更为科学、隐患排查治理更为常态,整体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好,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也应该清醒认识到,我省安全生产仍然存在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地区行业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基础工作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安全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省安委会决定, 2019 年在全省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提升”工作思路,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 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 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监察执法,着力提升“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监督管理、 企业自主负责、 社会参与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二、整治范围及内容深化整治的范围: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等十大行业领域。深化整治的内容: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辨识风险、全面评估等级、全面制定管控措施;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严淘汰落后产能,彻底消除隐患;着力整治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瞒报迟报谎报事故以及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巩固 2018 年整治成果,规范管理措施,精准施策发力,大力提升各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非法运输,以及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重点防范“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高处坠落以及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非法转包等问题。重点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承诺公告落实不到位、员工培训不到位、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不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自动化控制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不符合要求、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企业未批先建许可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重点防范液氯、液氨、氟化氢等生产、储存环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煤矿安全整治。 依法依规生产方面,重点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采用严令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灾害治理方面, 重点整治水害因素未查明、 “一通三防”管理混乱、瓦斯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按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井下采用木支护或规程规范明令禁止的支护方式等问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全,作业规程照搬照抄,矿领导带班下井、人员入井检身、机电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劳动用工管理和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重点防范瓦斯突出、瓦斯爆炸、透水、提升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重点防范瓦斯突出、瓦斯爆炸、透水、提升运输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淘汰落后工艺,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一个山头多个开采主体、非法制造及使用民爆物品、破坏生态环境、非法使用林地、违规外包或转包采掘工程项目等问题和强化地下矿山大型采空区及提升运输系统、“头顶库”、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重大风险管控。重点防范冒顶片帮、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六)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运输、储存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淘汰规模小、管理乱、安全条件不达标的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防范因企业“三超一改”、违规带药检修机械等行为而导致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七)消防安全整治。 紧盯“高低大化”高危单位、人员密集、“三合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区域, 易燃可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突出问题,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抓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 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教育、民政、卫健、文物、住建等部门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物业等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重点防范住宅和宿舍火灾,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八)工贸行业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涉煤气、爆炸粉尘、熔融金属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九)城市运行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城市桥梁隧道、管线管廊、供水供气、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渣土受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和轨道交通(含站场)等安全问题,以及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安全隐患。重点防范挖断燃气、供水管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问题。按照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重点防范电梯施工过程的高空坠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倾覆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整治步骤从 2019 年 1 月到 12 月,分四个阶段推进。(一)大动员阶段( 2019 年 1 月至 3 月)。1. 巩固成果。 全面总结 2018 年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查找整治中存在的差距,巩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固化去年整治中好的做法和措施,为今年深化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2. 安排部署。 各地、各专委会、各企业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灾害、重大风险,尤其要分析近年来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确定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明确重点防范的典型事故类型,仔细谋划、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整治措施安排科学、合理,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3. 营造氛围。 要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4. 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 各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 2018 40号)要求,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2018 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经抽查发现2018 年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列为整治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二)大排查阶段(2019 年 4 月至 6 月)。1. 规范整治标准。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风险辨识分级标准,规范风险管控流程;完善隐患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企业按照行业制定的实施指南和标准开展整治。2. 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各企业要全面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3. 强化危险源管理。 各地、各专委会要对专项整治范围内企业进行再梳理,精准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 重大隐患消除前监督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于受控状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4. 实行信息化管理。 进一步推动江西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 2019 年,全省纳入十大专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 应在信息系统上全面注册、完善企业基础数据,严格按照“两个15天”要求全面登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三)大整治阶段(2019 年 7 月至 10 月)。1. 精准管控风险。 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2. 突出整治重点。 各地、各专委会要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别及重点监管企业,督促企业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排查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确定等级,建立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3. 加强检查执法。 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执法,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标对表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措施;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在信息系统注册实行线上管理的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联合惩戒。(四)大提升阶段( 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1. 推进“双千示范”。各地、各专委会要持续推进“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兑现表彰奖励、政策优惠等措施,提高“双千示范”企业荣誉感、获得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地区、全行业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以达标创建促隐患整改,促管理水平提高。2. 全面组织“回头看”。各地、各专委会要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突出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的企业,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3. 加强监督指导。 各地、各专委会要督促企业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补齐工作短板。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充分发挥“靠近一线”的优势,精准发力,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帮扶和监管力度,组织专家指导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4. 强化责任落实。 要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部门、单位,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凡重点监管企业发生事故、 企业发生重点防范事故类型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上限处罚,严格追究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者的责任。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委办指导协调、专委会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二)强化教育培训。 各地、各专委会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三)发动社会参与。 各地、各专委会要加大“ 12350 ”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技术层面解决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术薄弱等问题, 指导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各企业也可以主动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四)实行定期通报。 省安委会办公室、各专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全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省通报,适时对各地各行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资格。全省深化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评。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深化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联系人:林刚,联系电话: 0791-85257168 。江西省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 2018 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全力保持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提升”工作思路,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重点,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常态化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三、整治步骤从 2019 年 1 月到 12 月,分四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大动员阶段( 2019 年 1 月至 3 月)。 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尤其要分析 2018 年度事故情况,确定今年整治的重点问题,明确重点防范的典型事故类别,仔细谋划、精心部署深化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大排查阶段( 2019 年 4 月至 6 月)。 重点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第三阶段:大整治阶段( 2019 年 7 月至 10 月)。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集中精力,整治前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隐患治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整治取得实效。第四阶段:大提升阶段( 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 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提炼成功做法,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四、重点工作(一)强化重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两客一危” 等重点运输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预防重点车辆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1.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 要加大辖区“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盯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车辆安全状况、动态监控安装使用情况,驾驶人资质审查、安全教育情况等,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车辆动态监控、驾驶人教育等安全措施和制度。要指导公交运输企业对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隔离设施,积极推动在大中城市重点地区场站、重点线路公交车上配备乘务管理员,大力推广应用技防设施,努力形成人物技防一体化安防模式。2. 教育行政、公安交警等部门 要定期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逐校、逐企、逐车、逐人见面,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和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加强校车司机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司机安全驾驶的意识和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司机,坚决解聘不用。3.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 要建立重点运输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交通安全高风险企业、车辆、驾驶人跨部门动态监管系统,实现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记录随时可查、运行状态实时在线、交通违法隐患及时惩戒、交通安全风险全时可控,强化源头安全监管。同时,将相关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征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开展联合信用惩戒,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二)常态化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常态化、不间断、滚动式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连续性,持续推进隐患滚动“清零”,全力遏制新增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1. 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全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分期、分批逐步整改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对问题隐患突出,整治难度大的,要分别采取挂牌督办的方法,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重点隐患路段,要增设警示提示标志标牌等设施,安排专人蹲点值守、 指挥疏导, 有条件的地方, 积极探索试点路长制,加强隐患路段的安全提示和秩序管控。交通运输部门要 认真分析60 处长大下坡危险路段和43 处事故易发路段的隐患成因,认真评估安全风险,并结合路段特点和隐患特性,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治方案,明确隐患类型、处治措施、完成时间等内容。能采取设置减速带、 警示牌等临时措施治理的隐患路段,要立即落实到位;需采用工程建设措施治理的路段,要在 2019 年底前实施完成。 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 要全面排查城市、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掌握桥梁路侧和中央分隔带护栏、隔离设施等设置情况。对于排查出的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桥梁安全防护设施,要研究处治措施,建立处治台账,确定处治重点。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 部门要排查校车通行及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优先予以治理,加紧完善道路防冲撞、 隔离护栏、 信号灯、 提示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科学规划临时停车位,为学生进出校园创造良好交通环境。2. 持续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公安交警部门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交通安全隐患,并切实抓好重点车辆隐患清理各项措施落实,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对辖区内大中型客运班车、城市公交车、企事业单位通勤车等重点客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带、 逃生锤、 GPS 动态监控是否齐全有效,特别是检查是否按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要求增设客车驾驶人隔离防护设施,及时清理安全隐患。公安交警、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全面查找涉及校车安全状况的交通安全隐患,对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要督促按规定办理校车使用许可,杜绝不合格校车上路行驶。3. 持续开展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公安交警部门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定期排查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 12 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情况。同时,要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等,提醒驾驶人尽快办理审验等手续,提高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联合对运输企业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驾驶证的重点驾驶人,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公安交警、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全面查找涉及校车驾驶人资格的交通安全隐患,对不符合校车驾驶条件的,要责令停止驾驶校车。(三)突出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1.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 要紧盯路面和源头两个主战场,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处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用足法律手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坚持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强化联合惩戒和约谈问责,维护良好交通秩序。2.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 要坚持狠抓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不放松,强化部门联动,深入推进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推广科技治超,进一步落实“四个一律”,即:超限车辆一律卸货、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恢复原状、 超载驾驶员一律扣分罚款、扰乱秩序一律依法处理。 要加强信用治超, 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3. 公安交警、教育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 要加大对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行为的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形成维护校车安全运营的高压态势;要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严打“黑校车”,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防校车事故。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部署。 开展 2019 年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是巩固 2018 年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水平的有力举措。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感, 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联动、增强配合,全力做好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和推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细化工作措施。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 要密切部门沟通协作, 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和以罚代管、以罚代改现象的发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三)加大宣传教育。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宣传与交通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促进交通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要发挥“12350 ”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及整治工作的监督。要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 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四)加强信息报送。 省道专委办公室将每月调度全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省通报。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掌握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收集编写整治工作信息 (简报)。要切实做好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每月 25 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报送至省道专委办公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12 月 30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工作信息(简报)随时上报。江西省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魏巍,联系电话: 0791-87286629。江西省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江西省深化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委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提升”工作思路,根据“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要求,突出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通过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突出抓好风险监测预警、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隐患分级分类管控、安全培训、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等工作,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二、整治范围全省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贯穿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检查建筑施工企业执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制度、工程项目部执行安全生产承偌制度情况。三、整治重点内容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全面评估等级、全面制定管控措施;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彻底消除隐患; 构建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监督和管理、企业自主负责、社会参与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着力整治企业瞒报迟报谎报以及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巩固 2018 年整治成果,规范管理措施,精准施策发力,大力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建设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持证情况等。(三)项目审批、建设工期和分包转包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项目审批手续不全,随意压缩工期、冒险蛮干、偷工减料等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现象;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行为的和工程承揽单位资质与法律法规规定不相符等现象。(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 检查深基坑、 高大模板、起重机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继续着力抓好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六)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检查施工现场临边洞口、作业面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七)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情况。 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复查认定已消除隐患后,才可批准施工。(八)部门和行业安全管理情况。 凡是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监管责任主体不落实的, 由当地政府负责按职责分工明确监管主体,并进行整治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进行施工。(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施工、监理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发包的,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采取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尤其要严厉打击各类园区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十)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情况。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38 号)和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安2018 40 号)精神, 全面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督促行业内企业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四、具体实施建设工程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直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整治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牵头负责整治工作的调度协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配合有关部门,协助组织实施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交通运输厅: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水利厅: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商务厅: 配合有关部门,协助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科技厅: 配合有关部门,协助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 配合有关部门,协助组织实施 A 级旅游景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应急管理厅: 负责对全省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和指导协调。省能源局: 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其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通信管理局: 具体负责组织通信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航江西监管局: 配合有关部门,协助组织实施机场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根据法定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铁路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五、整治步骤从 2019 年 1 月到 12 月,分四个阶段推进。(一)大动员阶段( 2019 年 1 月至 3 月)。1. 巩固成果。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梳理2018 年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巩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为今年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2. 安排部署。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安排合理、科学、有针对性,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今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重点整治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高处坠落以及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非法转包等问题;重点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3. 营造氛围。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指导各地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4. 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 行业内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 (赣安2018 40 号)要求, 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2018 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行业内企业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要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履职报告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报送总结情况。对拒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经抽查发现2018 年整治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列为整治的重点监督检查对象。(二)大排查阶段(2019 年 4 月至 6 月)。1. 规范整治标准。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行业特点,制定风险辨识分级标准,规范风险管控流程;要完善隐患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2. 深化开展“五个一”活动。各项目建设施工企业要全面深化开展“五个一”活动,全面、准确、深入查找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应急管理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3. 强化危险源管理。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再梳理,督促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建立本部门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重大隐患消除前监督建设施工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于受控状态。4. 实行信息化管理。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推动江西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在信息系统上全面注册、全面建立企业基础数据,严格按照“两个15 天”要求全面登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三)大整治阶段(2019 年 7 月至 10 月)。1. 精准管控风险。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点及其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2. 突出整治重点。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重点整治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高处坠落以及不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非法转包等问题和重点防范坍塌、高处坠落事故,督促建设施工企业集中精力,整治前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认真梳理、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确定的隐患等级,按要求上报,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使之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实行闭环管理。3. 加强检查执法。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按期限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 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 对未开展风险辨识、 隐患排查和未上线管理的企业,要纳入诚信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并记入诚信档案。(四)大提升阶段(2019 年 11 月至 12 月)。1. 推进“双千示范”。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持续推进“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有针对性地在全省培育标准化示范工程(企业),通过样板引路模式,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夯实安全基础,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整体水平。2. 全面组织“回头看”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认真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令停工整改的建设项目(工地),要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3. 加强监督指导。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本部门行业领域内建设施工企业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充分发挥“靠近一线”的优势,精准发力,特别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帮扶和监管力度,组织专家指导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4. 强化责任落实。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 问题突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 部门、单位,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凡是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建设施工企业,一律实行上限处罚。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行业特点,制定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效组织好本部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二)强化教育培训。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着力抓好本部门建设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要组织好本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素质。(三)发动社会参与。 省专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 12350 ” 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度,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术薄弱等问题;指导帮助建设施工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四)实行定期通报。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省专委会办公室将每月调度省专委会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全省通报,并适时对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对弄虚作假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评优资格。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刘庆萌,联系电话: 0791-88500915 。江西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8 年,在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我省集中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等十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一年来,全省上下安全发展理念更为牢固、安全责任更为强化、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更为科学、隐患排查治理更为常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好,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仍然存在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工作进展不平衡、基础工作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安全发展和转型升级,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提升”工作思路,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 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各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监察执法, 着力提升“社会化、法治化、 智能化、 专业化”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目标,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二、整治范围及内容在全省范围内,整治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整治: (1)企业没有开展实施承诺公告制度,落实安全风险日志管理,对当日企业状态、主要活动进行公告;(2)企业没有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定期报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企业未依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或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不全面,未按规定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的;(5)企业员工未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培训,且培训合格的;(6)危化品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和风险管控示范的;(7)危化品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安责险的;(8)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二)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整治: ( 1)特殊作业未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未经过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动火作业前未进行动火分析,取样与动火间隔超时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未按特级动火作业的;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氧含量分析,未进行有毒可燃气体分析的;检维修作业未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未确认设备的工艺处理满足检维修要求;盲板抽堵作业未确认系统温度和压力;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和登高器具设备,未正确系用安全带;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和动土作业未设置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2)未建立健全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有关资质,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 3)未建立变更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供应商、承包商、人员等的变更过程管理。(三)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重点整治:(1)未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自动化控制系统不符合原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及擅自停用的;( 2)重大危险源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以及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系统的;( 3)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危险工艺操作人员学历未达到高中及以上学历要求;( 5)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 (包括格氏反应 )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需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但是没有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四)化工企业依法建设合法生产。重点整治: ( 1)化工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工艺设备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要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试生产企业未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或试生产无安全保障的,竣工验收后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到位的,未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2)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安全许可、经营许可证已过期,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安全发展和转型升级。重点整治: (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距离长江、五河一湖岸线的距离是否满足1 千米要求;( 2)长江等主要河流 1 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立项、规划、土地、安全审查手续是否完备。(六)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目标。重点整治: (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摸排不彻底,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2)未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并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3)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未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4)行业监管部门对不在化工园区(含集中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未要求做风险评估评价的。三、整治步骤从 2019 年 1 月到 12 月,分四个阶段推进。(一)大动员阶段( 2019 年 1 月至 3 月)。1. 巩固成果。 各地、各危险物品专业委员会、各化工企业要全面总结 2018 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查找整治中存在的差距,为今年深化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2. 安排部署。 各地、各危险物品专业委员会、各企业要结合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尤其要分析 2018 年度本辖区事故情况,确定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明确重点防范的典型事故类别,仔细谋划、精心部署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措施安排合理、科学、有针对性,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3. 营造氛围。 各地、各危险物品专业委员会要召开危险化学品整治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4. 完成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 各企业要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赣安 2018 40号)要求,根据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尤其要报告 2018 年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