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烟庄新村一期棚户安置房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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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成武县烟庄新村一期棚户安置房施工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招 标 人:成武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日 期:2017年8月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成武县烟庄新村一期棚户安置房施工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武县烟庄新村一期棚户安置房施工项目经成发改字【2017】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成武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成武县烟庄新村一期棚户安置房施工项目2.2工程地点:文亭街道办事处,拟建烟庄村居民点以西,拟建烟庄村居民点以东,烟庄村居民点以北,枣曹公路以南。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2.4工 期: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7严禁非法转包,如有发现立即终止中标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扣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担保金;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9建设规模:约99965.75。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无违法违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处罚等不良记录情况,项目经理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在以往承担的招标项目中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履行合同不力的情况; 3.4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报名时须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五、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武县财政局三楼309室报名)持以下资格有效证件原件及2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维码须清晰可辨);(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4)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5)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潜在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1-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不足半年的,须提供自新注册/转注册之日起至2017年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6)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提供截图。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六、开标日期、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七、发布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平台上同时发布。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成武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徐主任联系方式:2、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 2017年7月25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成武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徐主任联系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名士豪庭1号公建联系人:王女士电话: 1.1.4项目名称成武县烟庄新村一期棚户安置房施工项目1.1.5项目编号1.1.6建设地点成武县文亭街道办事处1.1.7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建设规模:约99965.75。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1.3.2工期要求两年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无违法违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处罚等不良记录情况,项目经理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在以往承担的招标项目中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履行合同不力的情况;4、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报名时须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1.11分 包未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中标人不得擅自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1.12偏 离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偏离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日内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形式:银行汇款(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收款单位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午12时开户名:成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山东成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注:汇款用途中要注明参加投标工程名称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签字或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6.4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3.6.5装订要求A4纸粘贴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1封套上写明成武县烟庄新村一期棚户安置房施工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 在2017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 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成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5.2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在山东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8%履约保证金接收单位:成武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前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近五年内近五年内是指自2012年7月1日至今10.1.2近三年内近三年内是指自2014年7月1日至今10.1.3类似项目(工程)业绩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0.1.4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预防部门近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为准(潜在投标人自行办理查询)。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否 10.3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10.4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的情况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建造师注册证书押证管理中标人应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前将其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交监管部门押证管理。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招标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要求和质量标准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或因故被责令停止参加招投标活动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确需帮助时,请与招标人代表徐主任联系,电话:。1.9.2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项目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文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踏勘项目现场发现的问题、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对所提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经招标人批准可以进行分包的项目,中标人必须采用竞争方式,对分包人业绩、实力、商务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择优选择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质和能力的分包人。1.12偏离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方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资格审查资料三部分组成。 3.1.2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投标保证金;(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管理班子组成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拟派项目经理承诺书。 (5)投标人近三年内承建单项工程合同造价叁亿元(含叁亿元)以上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6)投标人近三年内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企业”荣誉;(7)投标人近三年连续获得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8)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3.1.3投标文件技术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 总体概述:包括对招标项目理解,施工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的划分,施工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方法、保证措施;(2)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 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控制节点的保证措施;(4)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5)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 冬雨季及农忙季节施工保证措施;(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材料。3.1.4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办理查询)。(3)近三年财务状况表(4)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2投标报价说明3.2.1本招标工程为“交钥匙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均在报价范围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要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和自身企业情况,自主竞报建安工程造价让利率。3.2.2投标人自主竞报的建安工程造价让利率应大于等于10%(暂估价项目外),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3.2.建安工程造价编制依据:按照施工期间山东省现行工程量计价办法、山东省现行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现行工程价目表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相关计价文件,材料价格执行菏泽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当季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中没有的执行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方共同确认的施工当期项目所在地市场价格。3.2.材料价格约定:3.2.1主要材料钢材、商品砼、砌块的价格由发包方、监理方和承包方共同确定;3.2.2除上述主要材料外的其他材料以季度为时间节点和工程形象进度节点,当某种材料价格出现波动时,以菏泽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各施工季材料价格与投标报价时(2017年第二季度)的菏泽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相比涨跌幅度超过5%(不含5%)时,对超过部分按鲁建标字200827号文件规定办理。3.2.建安工程结算价=(建安工程造价-暂估价)(1-建安工程造价让利率)+暂估价;3.2.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和除室内门以外的各种门(包括单元门、入户门、各类防火门、储藏室门、车库门)的品牌和价格由发包方、监理方和承包方共同考察确定。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要包括以下费用:(1)桩检测费、建筑、安装材料的检测费用和工程竣工验收费用;(2)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清运费用、竣工标示牌(花岗岩)费用;3.2.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到户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的交换时间,以及节假日银行休班带来的影响。因资金在途时间导致投标保证金没有全部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3.4.3经中标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通知相关单位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退至投标人汇款账户。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施工合同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3.5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目标、投标有效期、质量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工程保修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人要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要分开包装,分别密封,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套上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办理签收手续。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2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要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要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按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会议记录,并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宣布开标纪律; (3)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4)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并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对明标当众开标;(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1.2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7.1.3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7.2中标公示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7.3中标通知 7.3.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的投标人。7.3.2根据约定,监管部门将对中标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实行押证。7.4履约保证金7.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投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7.4.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若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或工程质量、工期等达不到约定标准,招标人将酌情扣除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限内,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确定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_(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编号: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条件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场人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项目经理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壹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017年(1-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不足半年的,须提供自新注册/转注册之日起至2017年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预防部门近两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中无行贿犯罪记录2.1.3响应性评审 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15分企业资信:10分实质性承诺和优惠条件:5分2.2.2(1)投标报价(70分)1、评标基准价C的确定: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B:招标控制价( 元)。K:下浮系数;K1的取值范围为97.6%、97.7%、97.8%、97.9%、98%;K2为100%,Q:权重比例Q1+Q2=100%;Q1取值为:30%、30.1%、30.2%、30.3%、30.4%。K1、Q1值在唱标前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在70分的基础上扣0.3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在70分的基础上扣0.3分,扣完为止;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注: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且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5分)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5分)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工艺、方法符合项目实际,科学合理、可行,视情况一般者计0-2.5分,优者计2.5-5分。缺项不计分。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2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工程质量;视情况一般者计0-1分,优者计1-2分。缺项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且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视情况一般者计0-1分,优者计1-2分。缺项不得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2分)安全管理措施、环境保护管理、文明施工的体系与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视情况一般者计0.5-1分,优者计1-2分。缺项不得分。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2分)施工中的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和保证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视情况一般者计0-1分,优者计1-2分。缺项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1分)拟投入的人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是否具有详细计划能满足施工需要并有预案,视情况一般者计0-0.5分,优者计0.5-1分。缺项不得分。施工现场(1分)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科学合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符合本工程的施工需要;视情况一般者计0-0.5分,优者计0.5-1分。缺项不得分。2.2.2(3)企业资信(10分)、项目班子配备情况(本项最高3.0分):a、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b、 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齐全,在拟派五大员中每增加一名高级职称得0.5分,此项最多得1.5分。c、 预算员为造价工程师(为本单位注册,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同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荣誉奖项(本项最高4.0分,同一工程获得同类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a、近 3 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业竞争力200强企业”荣誉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分2分。b、近 3 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3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连续获得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省级得1分,国家级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单个合同造价叁亿元(含叁亿元)以上类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每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注:1、业绩证明必须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否则不计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 省外获得奖项应当相当于同等水平,并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并提供清晰的网页截图或红头文件原件; 以上计分项目均需提供证书、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2.2.2(4)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5分)根据投标人向招标人作出的实质性的优惠条件和承诺,经评审,在0-5分间计分。注:1、 某一投标人的综合分数,为各专家的平均分数(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为该投标人的最后得分。2、 评标办法中涉及计分的证件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合同的原件,否则不予认可。3、 同一工程的同类别奖项只按其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4、获奖情况以获奖证书为准,获奖日期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近三年是指2014年7月1号以来,近五年是指2012年7月1日以来。4、 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证件,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的,取消其参加评标资格;在签订合同前被发现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行确定中标人。6、本评标办法中计分证件原件同资格审查相关证件原件一同列明清单后,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一并提交,逾期不予接收。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建安工程造价让利率高者排序在前;建安工程造价让利率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资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企业资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实质性承诺和优惠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部分计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企业资信部分计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实质性承诺和优惠条件计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投标人应提交资格审查标准中有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证件齐全且合格后,才能参与下一阶段的评标,不提供原件或提供不齐全者,按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且三分之二多数认定后,视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帐户转出的;(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为依据,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3.2.2对于投标人未报的具体参数,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要求投标人补报,如果投标人仍然拒绝提供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3.2.3提供虚假数据,经查实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3.2.4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资信部分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实质性承诺和优惠条件部分计算出得分D;3.2.5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6投标人得分=A+B+C+D。3.2.7投标人最终得分取所有评委对该投标人计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3.2.8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书面答复。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誉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 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结算时按建安工程结算价让利率 %进行结算。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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