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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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区县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工作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市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早日实现省市目标,经领导同意,成立市综合考核组对全市一季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为确保检查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通报会精神及全市6个30工程三次调度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改善辖区环境质量的严峻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改善空气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采取政府主导,城乡并举,部门联动,分区负责等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尽早达到省市目标,为十一届全运会成功举办提供清洁优良的环境。二、考核内容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08140号)和淄博市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任务考核细则内容,对区县、高新区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三、考核方式在各区县、高新区自查的基础上,由市综合检查考核组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主要程序是:(一)重点听取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一季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二)查阅档案材料。查看考核细则中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贯彻落实三次调度会精神等有关资料。(三)现场检查。全面检查考核物流园区、料场、堆场、矿山开采和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情况;废弃烟囱和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锅炉拆除关停情况,6个30工程治理项目开展情况及淄博市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任务考核细则所列内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四)考核评议。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和通过媒体公布。四、考核评分标准淄博市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任务考核细则中七大项指标960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40分,共1000分。重点治理工作有关区县不涉及的不扣分不得分,总分以涉及治理项目实际得分乘以加权分为最后得分。五、考核时间自查阶段3月25日止,现场检查3月31日至4月2日。六、结果运用这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市深度治理领导小组对对区县、高新区大气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奖惩依据;作为区县、高新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环保指标奖扣分依据;作为环保系统内部表彰奖励的评选依据;作为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的重要依据。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附1:市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第一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分组情况一、张店区组长:宋长清成员:吴国栋、宋丰产、韩强、刘杰、袁家山、督察室联系人:刘杰二、淄川区组长:王建华成员:谢锡锋、张勇、郭春明、毛湘南、兑勇、监察局联系人:毛湘南三、博山区组长:赵悦杰组员:于照春、陈勇、张波、黄长启、李德刚联系人:黄长启四、周村区组长:徐同海成员:李学太、于福涛、杨振涛、高平、吕丕刚、联系人:吕丕刚五、临淄区组长:柳 奇成员:刘增敏、赵凤均、卜春祥、高建民、郝树荣联系人:郝树荣六、高新区组长:刘建业成员:曹金庆、刘云龙、向兆敏、于孝东、殷现伟联系人:殷现伟七、桓台县组长:王京海成员:刘玉祥、孙连峰、高忠传、于孝东、郝晓东联系人:于孝东八、高青县、沂源县组长:史 宁成员:周尚清、卢松柏、杨乃鹏、贾继元、郭宋联系人:贾继元5附2:淄博市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任务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基准分扣分得分1组织领导(100分)1、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经费到位;制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未制定方案的不得分,方案不具体、经费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扣分8分。)202、建立调度、督导、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周督导、旬通报、月考核。(制度不全扣10分;未按要求调度、督导、通报的每次扣2分。)403、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简报等治理资料、各类报表整理归档齐全。(不按要求报送治理资料的每项每次扣1分。)204、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应的职责实施监督管理和治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治理任务分解落实,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未建立机构的不得分,无方案扣3分,未分解任务扣3分,无责任书的扣3分。)202二氧化硫污染治理(300分)二氧化硫污染治理(300分)1、加大对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处罚一次扣1分,省处罚一次扣2分。)502、2009年6月底前,齐鲁石化公司热电厂14炉、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1、#2炉、淄川双凤热电有限公司4台锅炉、淄川金洋热力有限公司1台锅炉、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山热电厂3台锅炉炉后烟气脱硫设施建成投运;山东齐鲁石化开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上大关小。(未按时建成脱硫设施的不得分,未按时投运扣3分,未按时申请验收扣3分 。)503、2009年6月底前,淄川区山东凯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淄博广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舜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二氧化硫治理;博山区山东东佳集团、山东机器(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二氧化硫治理;周村区淄博钥乐纺织有限公司完成二氧化硫治理,沂源县沂源联合化肥有限公司、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完成二氧化硫治理。 (未按时建成治理设施每台扣2分,未按时申请验收扣2分。)204、2009年6月底前,张店区完成19台供热锅炉二氧化硫治理;博山区完成5台供热锅炉二氧化硫治理。(未建成治理设施每台扣2分,未按时申请验收扣2分。)205、2009年5月底前,全市钢铁、焦化、化工企业按照淄博市钢铁、焦化、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要求,完成二氧化硫治理;化工企业完成化工异味治理。(未按时建成治理设施每项扣4分,未按时申请验收扣5分。)456、2009年5月底前,所有建陶企业按照淄博市建陶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要求,完成煤气站脱硫或窑尾脱硫工程建设。(未按时建成脱硫设施每项扣4分,私自停运设施的发现一起扣5分。)407、2009年5月底前,产业结构调整后,保留的煤矸石砖厂完成烟尘、二氧化硫治理。(未按要求完成调整的扣5分,调整后未完成治理的每项扣5分。)258、2009年6月底前,建成区内所有燃煤茶水炉,所有饭店、馒头房、早餐工程、早夜市的直接燃煤饮食炉灶,所有洗浴中心的供热锅炉严禁直接燃煤,一律改用清洁能源。不能完成改造的,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公安、建设、环保、城管联合执法进行拆除。(发现一处直燃炉灶扣1分,发现一处燃煤锅炉扣3分。)259、建成区沿街房、商业房等都要采取集中供暖或采取清洁能源供热,严禁私自采取燃煤取暖;力争2009年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100%。(未达到要求每项扣5分。)2033烟尘粉尘污染治理(200分)烟尘粉尘污染治理(200分)1、2009年5月底前,全市水泥(含粉磨站)企业完成辅料棚盖、原料入库封闭存放。严禁粉状原、辅材料露天堆放和晾晒。专人负责厂区洒水降尘工作。(未按要求建成治理设施不得分,露天晾晒、存放物料扣5分,无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扣2分。)402、2009年5月底前,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设备、料场等完成防尘工程建设。焦化企业完成物料棚盖或入库工作,有专人负责厂区洒水降尘工作。(未按要求建成治理设施不得分,露天存放物料扣5分,无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扣2分。)403、2009年6月底前,全市燃煤电厂锅炉、氧化铝窑炉完成除尘设施改造,烟尘排放不高于50mg/m3。(未完成治理的每台扣5分,市处罚一次扣3分,省处罚一次扣5分。)454、建陶、碳酸钙企业严格按照淄博市建陶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和淄博市石灰、轻质碳酸钙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的交接、维护、评价管理机制,乡镇(办事处)要指定专人督导检查辖区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未建立管理机制的扣5分,无专人督导扣3分,市处罚一次扣1分,省处罚一次扣2分。)205、2009年5月底前,全市范围内的所有耐火材料、陶瓷企业完成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关停取缔直燃煤炉窑。(未完成治理的每台炉窑扣5分。)206、按照市2009年产业调整名录,继续实施关停淘汰钢铁、水泥、焦化、建陶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特别是影响监测点位数据的部分水泥立窑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2009年6月底前,张店钢铁总厂、淄博市焦化煤气公司完成搬迁工作。(未按要求关停的每家企业扣5分,不彻底的每家企业扣3分。)107、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作物秸秆的全面禁烧。(发现一处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扣2分,无综合利用秸秆项目及措施扣5分。)108、制定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查处力度,集中整治餐饮服务业和路边烧烤油烟污染。(未制定管理办法扣5分,餐饮业油烟排放污染投诉一次扣2分。)154444城市扬尘污染治理(240分)城市扬尘污染治理(240分)城市扬尘污染治理(240分)城市扬尘污染治理(240分)1、制定专门的扬尘防治方案,及时对国道、省道及城区外环路进行维护保养,破损路面及时修复。专人负责对漏撒运输车辆的查处监管,经常组织检查。做好国道、省道及城区外环路的保洁工作,机扫率、洒水(冲洗)率力争达到100。(未制定方案扣8分,未实施机扫人保的扣5分,未按规定洒水(冲洗)一次扣3分;未按规定时限维修破损路面的一处扣2分;道路不洁和有积存物料漏撒的每处扣2分。)402、城区周边主要路口建设24小时执勤的运输车辆漏撒固定检查站点,有专人负责对漏撒运输车辆的查处监管,重点加强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篷盖情况的检查,经常组织检查。(未建固定检查站的扣5分;没有专门机构人员执勤的扣3分。)做好乡村土路和国道、省道交汇处的硬化处理工作。搞好国道、省道及县以下道路两侧绿化工作。(未实施硬化的一处扣0.5分,未按道路绿化标准实施绿化的一处扣1分。)153、建成区主干道路机扫率达到100,洒水(冲洗)率达100,并严格按照淄博市中心城区及周边道路洒水(清洗)降尘管理办法执行;各区县、高新区建设监控平台,机扫车、洒水车安装GPS并联网。(建成区机扫率未达到100扣10分,洒水(冲洗)率未达到100扣10分;未建监控平台及未联网扣5分。)254、辖区道路、建成区街道两侧的经营场所、营业网点前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未实施硬化或绿化一处扣2分。)105、搞好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环境整治及周边地区绿化建设工作。(未定治理方案的扣2分,未按方案执行的一处扣0.5分。)56、严格执行城区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规定,建城区按要求设置禁驶标志。(未按规定设置禁驶标志的扣3分。)57、城区拉运建筑材料、渣土、垃圾等散装物料的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必须采用封闭方式运输。严禁未采取封闭方式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的车辆进入外环路以内区域行驶,对无证、无篷盖易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运输车辆依法处理。(未采用封闭方式运输物料进入城区一次扣2分。)258、各类工地必须严格按照淄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控制扬尘污染,采取围挡、遮盖、路面硬化、洒水降尘、物料密闭运输、建设进出车辆冲洗设施等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和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建筑垃圾实行统管统运、集中处置。(未按规定采取围挡、遮盖、场地路面硬化、洒水降尘、物料密闭运输、建设进出车辆冲洗设施的一项扣5分,乱拉乱倒现象一处扣1分。)309、工程建设单位开工前应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排污申报。(没有方案的一处扣2分,未进行申报的一处扣2分。)1510、城管执法部门对全市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和房屋装饰(装修)的扬尘污染进行长效跟踪整治和监督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投诉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执行的扣2分。)511、储煤场、建筑渣土、混凝土料场必须采取围挡、遮盖、棚盖或全封闭措施,大型粉性物料场要建设抑尘网、自动喷淋抑尘装置,建设运输车辆轮胎清洗装置和现场洒水设施。(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一处扣1分,未按规定建设降尘设施的一处扣5分。)1512、铁路货场、企业煤堆、渣堆,煤焦发运站(铁路或公路专运线、装车点)站台装卸作业必须采取封闭方式或喷淋防扬尘措施。(未按规定进行封闭作业或未采取喷淋措施的一处扣5分。)2013、加强城区分散煤炭经营点的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对已办证经营企业的监管,使其达到环保要求。督导区县、高新区依法取缔城区周边分散的无证煤炭经营点(含型煤加工企业)。(监管不力扣3分,取缔不彻底发现一处扣1分。)2014、物流运输企业、经营场所必须实施地面硬化、场地定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建设进出车辆轮胎冲洗装置;各区县、高新区依法对不能按时完成治理或无能力治理的物流企业依法实施关停。(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一项扣3分,无运行执照营业的一企扣5分。)1015、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禁止在城区周边及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开采矿山;依法做好破坏山体和开采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做好已开采矿区生态恢复工作。(未按规定执行的扣5分,未实施生态恢复的扣3分。)1016、按照淄博市露天矿山开采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要求,矿山开采、采矿区石子加工企业实施作业现场局部封闭、安装布袋除尘,物料存放场地必须建设固定洒水降尘设施,矿山开采运输途经道路要采取湿法保洁定期冲洗措施,全面落实矿区道路硬化和保洁措施。(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一项扣3分。)105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60分)1、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2009年7月1日前,各区县、高新区分别各建成一处经省环保局验收后委托检测的检测站。(简易工况法检测工作开展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未通过省审验、委托的扣5分。)152、加快全市出租车、公交车的双燃料改造。2009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营运车辆全部完成双燃料改造,其他区县城区70%的公交车和90%的客运出租车辆完成双燃料改造。严格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管,做好按规定添加燃油清洁净的检查工作。(双燃料改造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3分,未按规定添加燃油清净剂被查处的一次扣0.5分。)156环保数字化工程建设(80分)1、2009年5月底前,全市建陶企业粉尘排放点源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未完成安装的每个企业扣0.5分,未联网的扣0.5分。)302、2009年底前,全市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与市、区县环保部门联网,各区县、高新区负责辖区其余重点污染企业的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安装工作,并与市、区县环保部门联网,作为县区重点监控企业实施监管。(未完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的,一家企业扣0.5分,未联网的扣0.5分。)303、2009年底前,全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烟尘和粉尘主要排放点安装视频监测装置;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增设1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未完成在线监测装置安装的一处扣1分,未联网的扣0.5分。)207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分)加大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督导和检查,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企业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2009年底前全市完成10家燃煤电厂、10家水泥企业、10家建陶企业、5家钢铁企业、5家焦化企业、5家化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一家企业扣1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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