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专科《法理学》问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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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专科法理学问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4电大专科法理学问答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4问答题 1确定法律标准效力等级的一般原那么有哪些? 答:(1)不同机关制定的法律,遵循“上位法优予下位法”原那么。1分确定法律标准的效力等级,首先要看它们的制定机关。假如是出自不同的国家机关,那么应当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那么。2分按照各自在国家机关体系中的地位,下级机关制定的法律标准不得与上级机关制定的法律标准相冲突,假如相冲突那么无效。2分假如法律的制定机关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那么要根据详细情况来确定它们的效力等级。2分(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遵循“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原那么。1分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标准,要根据其内容和生效时间来确定效力。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这被称为“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那么;(2分)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这被称为“新法优于旧法”原那么;(2分)假如是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的,那么由其制定机关裁决。2分(3)假如一国法律渊体系中包括非制定法,如习惯法、判例法等,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效力一般均高于非制定法,仅在特殊情况下才可能有例外。1分2.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对待法律与习惯的冲突与协调? 答:习惯代表了社会生活的“乡土性”、地方性方面。社会习惯的范围比拟广泛,如传统风俗习惯、民族生活习惯、乡村约定性标准、商业性惯例、交易习惯等。2分(1)法与习惯的关系呈现出复杂情形:习惯对法有积极作用,也会有消极作用;同样,法律对习惯的维系有积极作用,也会有消极作用;法律可能取缔习惯,习惯也有可能对抗法律。2分(2)在中国这样一个正在急剧社会转型而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很多按照民间习惯进展的行为,可能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甚至有可能被国家取缔。社会习惯往往被视为落后的、阻碍社会进步的应该被改造的东西,而法律就充当了改造习惯的重要工具。这便导致了法律与习惯的冲突。2分(3)在现代化进程中,国家越来越重视发挥法律的功能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法律永远耍为习惯等其他的社会调整措施留有余地,也要充分尊重其他的社会调整方式。国家应该正视其积极功能,尤其是对于防止纠纷,解决纠纷的功能。这样,法律调整的最大潜力才有可能发挥出来。4分(4)国家法律的强势和强迫,可以克制民间习惯调整的某些弊端,比方某些习惯标准蔑视人权、助长特权、过于封闭保守等。在涉及到国家的根本责任、严重耐事犯罪、根本人权保护等问题上,法律应该保持其优先性和强硬姿态,不能轻易向民间习惯妥协,而需要以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当然,在这类司法案件涉及到个案正义的情形时,仍需要考虑民俗民风习惯、宗教等因素。3分看阐述情况,酌定。2分3.我国法学体系的六大分支包括哪些? 答:(1)理论法学1分这是研究关于法的本质、开展规律等根本原理、学说、概念的学科,包括法哲学、法理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监视学等。2分(2)法律史学1分这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包括法律制度史、法律文化史、法律思想史。2分(3)国内部门法学1分这是研究法的不同部门的法学学科,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婚姻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生态环境法学等。2分(4)外国法学1分这是专门以外国的法律制度和学说为研究对象的学科。1分(5)国际法学1分泛指一切研究调整涉及国家之间的法律制度的学科,包括国家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刑法学等。1分(6)边缘法学1分这是法学与其他科学结合起来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包括法医学、物证技术学、法律心理学、司法统计学等。1分4我国审讯机关适用法的根本要求是什么? 答:(1)正确。1分首先,事实要清楚、证据要确实充分;1分其次,定性要正确。1分第三,对案件的处理要正确。1分(2)合法。1分首先,必须符合实体法的规定;1分其次,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的规定。1分(3)及时。1分首先,及时办案,及时结案,不拖延推诿;1分其次,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1分第三,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案件,要在法定时限内,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尽快审结案件。1分(4)合理、公正。2分首先,审讯机关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居于公正立场,秉公执法;1分其次,法的适用的结果要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符合我国社会现状及开展的综合需要,并满足广阔民群众的公正要求。1分5当代中国法有哪几类根本渊? 答:(1)宪法。2,分(2)法律。2分(3)行政法规。2分(4)地方性法规。2分(5)规章。2分(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分(7)军事法规和规章。1分(8)特别行政区的形式法。1分(9)国际条约。1分6当代中国的社会监视有哪些? 答:(1)中国共产党的监视。2分首先,党通过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实行政治方面的监视。1分其次,党通过向国家机关推荐、选派干部,实行组织方面的监视。1分第三,党通过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实行党纪监视。1分(2)人民政协的监视。2分(3)各民主党派的监视。2分(4)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监视。2分(5)媒体的。2分(6)人民群众、公民个人的直接监视。2分7什么是法律原那么?如何认识法律原那么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 答:法律原那么是指作为法律标准的指导思想、根底或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那么。法律原那么是法的精神和内容的集中概括,反映了客观规律的要求,表达了法的价值目的。4分(1)法律原那么在法的创制活动中的意义。在法的创制过程中,法律原那么对立法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所设计的法律标准不得同法律原那么相违犯,否那么便会失去其效力。法律原那么对立法还具有组织协调作用。如通过根本原那么、部门法原那么,可以把不同种类、不同等级的庞杂法律标准组织成一个有机联络的整体,使之互相关联、互相配合、到达法律制度内部的协调统一。4分(2)法律原那么在法的施行活动中的意义。首先,法律原那么的功能表如今它可以为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提供根本出发点和价值导向,防止法律解释和推理的任意和无序。其次,法律原那么还可以弥补法律标准的空白或破绽。由于法律原那么特别是公理性法律原那么实际上就是伦理道德原那么,因此,法律原那么也就成为法律与社会道德的联结点。5分8法律权利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答: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一定利益所采取的、有义务人的义务所保证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1分法律权利具有以下特点:(1)它以法律的相应规定为前提,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结果,它是得到国家确实认和保障的作为或不作为。3分(2)它以权利人所代表的需要和利益为目的。法律确认和保障权利,实际上就是确认和保障这一权利所代表的需要和利益。3分(3)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依存的,权利的享用有赖于义务的履行。3分(4)它授予权利人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3分看阐述情况,酌定2分9我国司法活动的根本原那么是什么? 答:我国司法活动的根本原那么大致有:(1)司法为民原那么。司法为民原那么要求在司法机关的一切活动中都要尽最大努力表达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在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的法律权利,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呼声,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等。简单地说,司法为民要求司法工作要亲民、便民、利民、护民、爱民。3分(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那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多年来正确适用法律标准的一项根本经历。这一原那么在我国多部法典中均有明确规定。以事实为根据,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适用法律标准处理详细案件时,必须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为根据,把对案件的处理建立在符合客观事实的根底上,而不是以任何主观想象、主观分析p 和判断作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在法的适用时,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3分(3)法律适用一律平等原那么。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那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那么在法的适用中的详细运用,也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那么的必然引申。3分(4)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那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条重要的宪法原那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意味着:其一,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权。其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预。其三,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3分看阐述情况,酌定3分10.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中的七个根本法律部门分别是什么? 答:(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部门3分(2)行政法部门2分(3)民商法部门2分(4)经济法部门2分(5)社会法部门2分(6)刑法部门2分(7)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2分11法治根本含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法治即奉行“法律的统治”的治国方略2分法治要求确认法律在实现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性和至上性,把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根本方式。法治首先指的是一种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一种优于“人治”的治国方略。在现代社会,“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已成为多数国家和学者的共识。3分(2)法治指依“良法”而进展的治理2分依法治国的方略需要落实为社会的详细制度安排,要在制度安排中表达特定的社会价值理念。这就进一步对法的价值属性、法理念的特质等提出要求:依法治国即依“良法”治国,法治即“良法之治”。“良法”有形式方面的规定性,也有内容方面的规定性,这是更根本的,即要求法律合适时代的需要、人民的需要、生活的需要。3分(3)法治也指在依法治理根底上形成的和谐秩序2分依法治国,要求从秉持良法、从严格守法而形成一种以法律为主导的社会秩序,即要求从“法治国家”进而到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政治生活领域严格限制权利的原那么,也是社会领域保障社会治理有效性和社会生括自主性的原那么。依法治国要到达的和谐秩序的状态是这样的:法律被严格地遵守和积极地利用,各种权利受到合理、有效的约束,社会成员享有充分的自由葺H尊严,社会关系、人与自热1的关系和谐开展,法律奎上信念深化人心。(3分) 第 13 页 共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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