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注桩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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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灌注桩劳务分包施工合同甲方:江苏天宇建设工程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将华府 -西城港湾 DK-9 、7#楼砼灌注成桩 工程的灌注成桩劳务工作委托乙方承担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 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等有关规定, 双方洽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华府 -西城港湾 DK92、工程地点:大庆路曹家堡村3、工程内容 :工程桩灌注成桩劳务施工二、承包工程量:以设计图图示工程量计算,桩长 39m (虚桩工程量不再计算), 桩数暂定213根,桩径600 mm,如图纸有变,按施工图图示结算。三、工程费用及支付方法 :1、工程费用:按照桩长乘以单价进行结算,单价 :70 元/ 米。2、支付方法 : 桩基施工经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桩基检测单位 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可向乙方支付总价款 50,剩余 50 款待主楼二层封顶后一次性付清 . (备注:本工程甲方向乙方支付现 金 , 乙方不承担税金及水电费) .四、承包范围:1 、乙方供应 : 乙方提供一台旋挖钻机、 三角架、电焊机、电缆线、 配电箱、导管、水泵、水管、装载车等机具设备及耗材 . 甲方仅提供 商品混凝土及钢材。2、工作范围: 乙方负责桩定位放线测量工作、 砼试块制作和钢材 现场取样、桩基施工资料、 钻机成孔、旋挖加水、钢筋笼制作、运输、 安放、砼灌注、泥浆池制作、桩孔土及时铲运翻晒晾干、破桩头等现 场零活。3、由于现场水源不足, 必须在现场钻一口井 , 来满足施工现场的 需要,保证施工顺利进展 ,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钻孔由乙方负责施工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1、负责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的供应,协调施工现场 , 提供应有的 施工场地 .2、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参数及技术要求。3、向乙方提供生活费及临时住所场地的安排。4、协调现场各作业组的关系,保证施工正常顺利进行。5、由于建设单位及当地村民等原因而造成的工地全面停工,甲 方应协助乙方解决一些问题。乙方:1、按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灌注施工, 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出现一切质量问题 ( 除砼强度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 应的经济损失。2、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管理 , 处理好与其他作业的关系 严禁与甲方及监理发生直接冲突 .3、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进 场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如出现安全反面的问题 , 一切费用由 乙方负责。4、在施工 7#楼基础灌注桩期间,乙方如进度、质量、安全各方 面都达到要求, 甲方可以再发包 9楼工程桩给乙方施工, 反之进度、 质量、安全都达不到要求,甲方可责令乙方中途无条件退场。六、工期要求按甲方要求完成合同工作量 , 紧密配合 施工,确保验收后的成孔 及时灌注,从而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 7楼暂定 23 天完成,具体见 甲方签发的进度计划表 , 如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工期,甲方有权责 令乙方退场,之前完成的工程量 , 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按 85% 结算。七、其他1、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地下他孔、古墓、防空洞等特殊情况超灌 的由现场工长签证后统一结算入工程总价 .2、在施工过程中如换成成孔工艺,双方现场协商有关事宜,另 写补充协议。八、争议合同执行过程中 , 双方对合同文件条款理解不一致时,应本着友 好协商的原则确定, 协商的原则确定, 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的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 , 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 甲、乙双方签字有效。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 (乙方)年月日年月日钻孔灌注桩施工合同书甲方:汕头建安(集团)公司乙方:韶关市地质工程公司清远工程处、工程名称:东莞海逸豪庭D区灌注桩二、工程承包范围:机械成孔及成桩工艺范围内的所有工 作。三、工程量:此项目施工中负责在中风化岩层以上使 用200mm 孔径管钻孔,中风化岩层以下使用110mm 孔 径管钻孔,我方只负责成孔、灌注,放钢筋。灌注材料由 贵方负责。先期完成试压桩,待试压桩达到设计要求时再 完成剩下的桩。四、工程计量方法及合同单价:工作量按延米计量,成孔深度计算以开孔时自然地平至设计桩底为准;每延米综合单价为:140。00元/米。最终工程款以实际工作量计算。以上价 格不含税金。五、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六、施工工期:合同工期天,自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钻孔灌注桩的成桩工艺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负责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 ,使施工场地具 备施工条件。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场地停水、 停电、 中 断道路交通 ,以及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用设 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及施工所需的证件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及大型设备进出场道路 的坚实平坦。2、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并 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3、负责施工桩孔的定位、测量工作,保证测量及时数据 准确。4、钻孔灌注过程中负责提供合格的混凝土和钢筋笼制作 等材料, 并保证连续供应直到单桩完毕为止, 因混凝土质量造 成断柱 ,由甲方负责。5、指派工地现场负责人,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对工程进 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并解决由甲方负责的共它事宜。7、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施工环节进行检查和隐蔽工程 的验收工作 .8、负责委托有关检测单位进行桩基质量检测,并承担费(二)乙方责任:1 、对承包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施 工。3、接受甲方及相关检查人员的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发现 问题及时整改。4、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平行交 叉作业。八、违约责任: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 停止施工 ,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逾期付款 ,应向乙方支付逾 期付款利息 .延期付款利息按应付款总额每日2 计算。2 、乙方因自身原因到期不能完成合同工作量,每日延期一日罚款元,按总工程款计标。九、其它事项:1、因地下不明障碍物或地层发生异常变化,无法进行正 常施工时工期顺延。2 、施工期间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按照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1999 1 中的合同管理条款及合同责任划分的规定执行。甲 方应协助乙方向业主索赔。3、因甲方原因影响或夜间不能正常施工时,工期顺延。十、 施工中的其它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通可通过 诉讼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代表签 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甲方单位:汕头建安(集团)公司委托代表人:乙方单位:韶关市地质工程公司清远工程处委托代表人:杨志豪银行账号: 44683901040003868开户行 : 农行清远北门支行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灌注桩基础施工补充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甲 方: 乙 方 :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除外)基础施工补充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灌注桩施工工程,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基础上,双方自愿签订 本合同,如本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有不相符的,概以本补充合同为准。一、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1。1按甲方或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版本:年 月曰版)中涉及的全部内容,约根灌注桩且包括设计变更增加的内容。1。2甲方和监理安排的其它零星工程,如本合同承包范围界定未尽详细而 产生歧义,由甲方书面予以明确的工程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的需要 而进行施工。二、合同工期2.1开工条件及开工日期:甲方提供现状条件及工作面,当工程具备开工条 件时由甲方或监理在开工前向乙方发出书面的开工令 。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 理单位书面通知(或开工令)确定的日期起计。本工程预计个日历天完成, 不含养护及竣工检测时间。2.2但若遇下列情况发生,乙方按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申报工期签证,经甲方 和监理公司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和监理公司公章后,则工期可以顺延,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2.2。1 6级以上地震。连续4小时以上持续8级以上大风.日降雨量为120MM以上。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2。2。5其他法律上认可的不可抗力的情形。2.3 若因停电或用电量不足,乙方应自行配备发电机,工期不予顺延。2。4 乙方承诺按时完工,若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则每拖延一天,乙方付 给甲方人民币万元的工期违约金。三、合同价款3.1 本工程中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合同暂定总 价包括的承包范围:。3.2 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本条的二种方式为选择性条款,在二种方式中 选择一种方式)为:综合单价 :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 . 结算时,工程量按 实计算 ,单价执行合同包干单价。包干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包干价 已综合考虑了工程量的大小对包干价的影响, 结算时无论是整体 / 批量还是零星 / 少量工程量结算均执行此价。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人工费、 材 料费、机械费、材料运输费、 材料损耗、 样板费及其他费用 (土方泥浆外运费用、 成孔费用、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 ) 、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和要求 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 责任和风险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资 金的筹集和使用成本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并且已经充分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灌注 桩的地质条件,需要采用的包含排水、 降水在内的技术方案及措施、 风险因素等 情况进行报价 , 且不再因地质勘探及设计图纸不明确等因素造成的费用进行单价 变更增加及变更索赔,对乙方实行综合包干单价一包到底。费率:本工程按第一条承包范围计价标准约定如下:3。2。1 计价套用定额为:建筑工程按 (版)定额。3.2.2 计价类别为:按 省工程类别规定的 类工程取费,建筑工程总 价下浮 作为结算价。3。2.3 材料价: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信息中列有的材料价格,按合同实际施工期内的每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算; 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的价格信息中缺项的材料,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定价。3.2.4 甲乙双方按市场价协商确定的材料价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不再下浮。3。3 工程签证或增减工程计价办法 合同包干价外的工程结算(如设计变更、增减项目、签证等)按以下约定的 计价标准计算造价 (已办理签证的以办理完毕的签证为准 ) 。综合单价: 对于变更工程或签证, 合同附件报价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 程价格的,按合同附件中已有的价格变更该部分工程价款 . 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 更工程的价格, 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市场价格确定此部分变更工程的价格。 结算 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增加或变更工程的相关签证单据,否则, 甲方将不予认可。(此种适合用合同价格采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 .) 费 率: 计价 套用 定额 为 :土 建工 程按 市建 筑工 程综 合价 格 修订版定额;计价类别为:按 市工程类别标准规定的类工程取费 , 总价下浮作为结算 价。材料价: 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信息 中列有的材料 , 按合同 实际施工期内的每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算 ; 如 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 价格信 息中缺项的材料 , 其价格以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定价(此种适合合同价格 采费率的计价方式)。3.5 甲乙双方按市场价协商确定的材料价和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不再下浮。3.6 工程量应当以甲方成本工程师、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公司工程师或其他授 权代表签字并由盖甲方和监理盖章的相关资料为准 .3。7 甲乙双方约定计入工程量的桩基长度为有效桩长;有效桩长为设计桩 顶标高与实际桩底标高之间的差额 . 空桩部分不能作为桩工程量的结算长度,其 空桩部分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四、设计变更4.1 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 监理所发出的设计变更须经甲方书 面盖章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同意 , 乙方在接到甲方和监理书面变更通知后,进 行下列变更:(1 )增减图纸中的工程数量。(2)取消有关工程。(3)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4)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5)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6)因地质条件引起的变更。4.2 工程设计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详见 3。3 变更签证或增减工程计价办法 计价且不另计任何措施费。4。3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 由乙方承担 , 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 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4.4 乙方在合同外,涉及工程造价增加变更的内容,需要得到甲方和监理公 司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和监理公司公章确认变更签证, 并经乙 方出具原始变更签证的设计图纸、 原始施工记录和原始竣工验收记录后, 才能列 入结算范围,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私自变更施工内容 , 不予确认增加的结算 内容.4.5 发生增加工程签证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严谨报送 , 如出现有意重复报 送签证, 则甲方(或监理)有权每次收取 10003000元的违约金。五、甲方责任5.1 提供肆份施工图纸、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以及有关坐标控制点、 水准点(位置不限) .5。2 完成工程的有关报建手续,确保工程正常进行5.3 组织施工图的设计交底和会审 , 编好纲要,按施工图份数提供乙方 ,组 织对工程的隐蔽竣工验收。5.4 负责现场监督管理,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 负责工程的中间验收。5.5 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点。5。6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现场签证、工 程进度款按时支付、办理竣工结算。六、乙方责任6。1 乙方在签订原合同及本协议之前 ,已现场踏堪并了解地质勘探报告 .对 现状清楚明了 , 乙方应对地质资料的理解、 判断和应用负责 . 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 的开工令 3 日内,必须向甲方提交 2 份乙方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 名单( 含管理人员的授权权限、期限、通讯方式) ; 同时,乙方以授权委托书的 形式指定相关人员并附通讯联络方式到甲方和监理公司领取或送达往来文件。 乙 方延迟提交上述文件的,逾期按人民币 500元/ 项/ 天承担违约责任。6.2 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国家有关的行业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进场前 5 天需提供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供甲方和监理公司审阅 , 并向甲方和 监理公司索取收据作为履约凭证, 否则视为违约, 甲方有权处罚乙方违约金人民 币 2 万元。6.3 乙方在施工放线前应做出合理的努力对甲方提供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 准标高进行验证,认真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 由于保护措施不 力导致这几项基准点的某项错误而使施工放线发生错误,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4 遵守施工安全规范 ,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 , 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问 题,由乙方负责 .6.5 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及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质量达到国家规范及甲方的要求。6.6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 现场周围建筑物、 设备管线以及地下文物等不受损坏, 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 清理等工作 , 处理好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住户的关系。6.7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 格按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 ,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 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6。8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 , 因故不能参加 的应提前 4 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 否则乙方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元/ 人次,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扣除 .乙方必须按甲方或 监理要求时间完成每周工程例会规定的配合或质量整改问题,否则 , 乙方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元/ 次,违约金处罚通知由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盖章确认 后立即生效 ,并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逾期 5天仍未完成上述工作, 甲方经书 面通知后可以另聘他人完成,费用按实际支出的 1。5 倍由乙方承担。6.9 合同外追加或合同内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追加工程量 , 在审价过程中 及定价后,乙方不能因经济问题干扰正常的施工,如出现此类现象, 乙方按追加 内容总价的 20%承担违约金。6.10 若乙方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自行停工超过三天, 则甲方有权令乙方在 5 天内无条件退场完毕,甲方重新发包工程,所欠乙方工程款不再支付 . 如因此造 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 停工事实由监理公司予以确认 成立。6。11 工地临时设施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天内全部拆除,并运出场地 , 做到工完场清 , 逾期按每天人民币贰万元计算违约金 .6。12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的 5 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商品砼的发票 原件(交复印件 ), 以便甲方办理散装水泥基金的退款手续, 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 提供, 即因此引起甲方不能退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结算 款中扣除该未退款项,至甲方收到退款为止。6。13乙方向甲方送交四套竣工结算资料,其中壹套完整原件交档案馆,另叁套中必须保证壹套以上与结算有关的资料为原件和目录原件及结算书6。14 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与主体施工单位的桩基移交工作。6。15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 , 应当与工地物业管理公司或甲方签署施工用 水用电协议,约定乙方的项目经理每月 5 日前确认上月的施工用水用电数据, 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给工地物业管理公司或甲方, 然后,由甲 方在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6.16 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事项完成后二十天内上报完整签证资料至甲方项 目部及监理公司, 超此期限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有权拒收, 且视为乙方自动放 弃该部分工程款项。6。17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施工工人工资,如有拖欠或未足额支付,甲方 有权在尚未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扣代发 .6。18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关于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七、质量检查及验收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施工。严格按图 纸要求及灌注桩施工规范施工 ,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7。2 为保证桩顶混凝土的质量,桩顶应比所规定的设计标高超浇,超浇厚度应控制在高出设计桩顶标高1015cm范围内(超浇部分作为乙方质量保证措施, 结算时不予以计算 ) 。7.3 桩基施工时必须做好有关基坑排水、挡土等工作 , 并将排水排到甲方指 定排水口,同时乙方应做好安全措施。7.4 桩挖至持力岩层、规定深度、终孔等,乙方均应书面通知甲方、监理公 司共同进行检验、验收 , 书面盖章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经甲方监理 确认书面记录岩层的厚度、面积、半径等详细数据 .7.5 浇灌混凝土前必须清除孔底沉渣、碎屑,桩身混凝土必须连续浇灌 , 分 层振捣。八、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8.1 乙方应于竣工验收前 15天向甲方提交 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工程师或 其他授权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15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 5 天内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8.2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5 天内将临时设施、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 料全部撤离。8。3 竣工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 日起 3 个月内审核完毕,经双方核对确认的结果即为本工程的结算总价 .8.4 双方核对结算资料过程中 , 若双方对某工程量是否存在、工程量的多少 以及原材料的价格等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乙方作为施工方, 负有提供图 纸、签证、现场施工记录和验收记录原件、 以及原材料价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义 务。否则,该部分工程量不列入双方的结算范围 .九、工程款的支付9。1 工程开工后,乙方须保质保量地按甲方规定的工程进度安排进行施工 并按月领取工程进度款,即乙方每月 30 日向甲方报送当月已完工程量和已完工 程造价,经甲方审定后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造价的 。9.2 工程完工后,乙方报送已完成工程量的清单 , 甲方审定后支付已完成工 程造价的 。9。3 检测结果符合质量要求,办理完竣工手续(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移 交肆套符合归档标准的竣工资料原件附目录清单, 竣工资料有原件的, 乙方必须 提交原件 , 复印件部分应加盖乙方的公章予以确认 , 如政府提出异议, 乙方要负责 协调) , 乙方提交城建档案移交书和一套完整的结算资料,甲乙双方完成结算核 对且双方共同确认结算金额或由造价审计部门得出最后的结算金额后 10 日内付 至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95%。9。4 余款在桩基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支付 3,二年后无息付清 2余款。9.5 乙方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有效发票领取合同款项。十、工程保修10.1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贰年。10.2 在保修期内, 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内的内容 ,乙方需在接甲方或甲方委 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授权代表通知(含、书面等)后 12 小时内到现场查看情况,一般整改在查看情况后 12小时内处理完毕, 做到完工场清 , 如遇紧急情 况,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做出处理。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后, 拒绝维保或维保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由此产 生的费用 ,从保修款中扣除,如保修款不足以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十一、争议的解决对本合同的订立、 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凡因本合同的签订、 履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合同双方应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违约责任12。1. 本工程严禁转包或分包(保养除外) ,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 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 , 同时应按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12.2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 甲方通知乙方 后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12.3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的,甲方通知乙方后 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12。4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 ( 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的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或第三人发现的工程质量不合 格)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复或返工、改建;甲方通知乙方 后乙方仍不修复或返工、改建的 , 甲方可另行请求其他施工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修复或返工、改建,乙方按该修复或返工、改建费用的双倍承担违约金12.5 若桩质量经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测不合格 , 则复检、补桩及采取任何补 救措施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因此而导致主体工程延期开工,每延期一天, 则乙方还须承担人民币 1 万元的违约金。 ( 延期时间的界定:自甲方接到政府质 量检测部门检测不合格书面文件之日起至下次甲方接到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测 合格书面文件之日止) 。十三、廉洁条款13.1 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职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 , 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职员 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给甲方职员报销其个人费用 ; 或邀请甲方职 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 或为甲方职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13。2乙方如发现甲方职员有违反上述约定者 ,应向甲方举报 .甲方对举报属 实和严格遵守本条款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 甲方发现 乙方有违反本条款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职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甲 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总额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 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四、合同冲突的解决办法 :本补充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 合同为准 , 补充合同未涉及的地方,以原合同为准。合同附件与正文冲突的情况 下,以合同附件为准,合同附件未涉及的地方,以原合同为准 .十五、其他约定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至双方当事 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 币 万元或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履约保函。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不存在违约情形,甲方应当在保修期(如无保修期,该期限为合同履行期)届 满后 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或撤销该履约保函 ( 本条款仅适用于甲方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下使用 )十六、附件列表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甲方: 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钻孔灌注桩施工分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甲方):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 #科研办公楼一一餐厅桩基工程地点:槐安西路(大车行北)承包范围及内容:除主要原材料外钻孔灌注桩的全部工序。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 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第二条合同工期2。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2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13年1月1日开工,至2013年1月 10日竣工,共10个日历天。2.3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 按本合同总价的1%0计算,按天累计。2.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 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同意工期延长,则按上述 2.3执行):a. 因不可抗力的影响;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 原计划进行;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的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d. 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2。5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 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2。6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2.6。1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2。6。3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甲、乙双方根据具 体情况另行协商。第三条工程质量3。1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 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 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 合格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质 量修复的全部费用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化4。1乙方需加强自身的施工现场管理,执行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的 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 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做到文明施工, 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第五条合同造价5。1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 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 价,是不再记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 次包死不再调整的单价。工程量按实际计算。5。2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2。9万元整。5.3工程量及综合单价:5。3。1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甲方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 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5.3。2钻孔灌注桩综合单价为:680 元/m,此单价含钢筋制作绑 扎、浇筑砼、大型机械等费用,不含钢筋砼主材费用。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桩位测量定位放线、装机作业场地处理至符合装机作业标准、钻机及辅助设备的机械进出场费、挖砌泥浆沟槽、拌制护臂泥浆,人工挖桩孔、安放护口管、钻机就位、 调整垂直度、钻桩孔、钻孔取土及土外运、钢筋笼断料焊接绑扎、安 放钢筋笼、吊放导管、清孔、灌注水下砼、桩垂直度及桩顶标高的控 制、施工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所有相关内容,还包括由于工程原因引 起的桩不能连续施工和按甲方指令移位或停机等待状态等因素、因孔壁坍落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多用砼费用、本工程周边管线和周边设施保 护的一切技术措施费用、文明施工、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巡警申报 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 用.5.4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 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 长的要求。第六条材料供应6.1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钢筋砼)原则上均由甲方供应.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7.1甲方委派 岳永强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 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7.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力和承担 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7。3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易人 ,甲方应及时书 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8.1乙方委派 张立军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 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 并视其为乙方意见 的有效表达。& 2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 甲方,但需甲方认可,继任者必须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九条甲方责任9.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9。2在开工前7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桩位施工图_1_套,并负责向乙方 提供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及地下管线图及其他相应的资料 .9.3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9.4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9.5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9.6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按总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9.7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定期召开生产 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9.8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9。9在施工期间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9。10 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办 公方便, 如工地无现有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乙方自行解决。911 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 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第十条 乙方责任10.1 工程开工前 , 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 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及其他有关施工文件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 置的批复文件。10。2 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 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熟悉施工现场环境, 按照经甲方、 业主、 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10。3 甲供材料运到工地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在 收料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监理进行处 理,否则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0.4 乙方负责桩机作业场地的处理至符合装机作业标准。10。5 由于地下障碍物造成不能正常施工 ,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方,并同时提出处理方案,甲方收到通知和处理方案后 24 小时内给 予回复,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0。6 乙方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中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 严禁擅自处理。 乙方在施工时由于非 他人原因造成的桩断裂等现象,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10。7 乙方在施工时对危险区域应设立警戒线,确保第三者的安全 .10.8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确保桩机的数量, 并保证根据现场进度要求随时增加机械数量,但并不因此增加费用。10.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桩 位测量报告,施工中发生的异常现象等书面报告。10.10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 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10.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 响,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 并承 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 环境与职业健康 安全目标 (指标)达到规定要求。10.12 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 火、防盗工作。10。13 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 电线及流动电缆 , 由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 JGJ59 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10.14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 , 施工人员 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 工标准的交底 ,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并随时接受业主、 甲方、监理 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 .在施工过程中 , 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 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 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工期不予延长,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同时有权终止合同, 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 进行施工, 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 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 除,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10.15 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 必 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 , 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需得到甲方批准 方可实施 , 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6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 , 由 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供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 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 由乙方组织实施, 并承担一切费用。10.17 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 ,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 少损失。 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在 3 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 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 经甲方核实后及时报业主并经业主同 意后给予补偿 .10.18 乙方队伍进场后必须将施工队伍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 业资质等级证书等“三证 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 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如因 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 在项目未完成之前不得随意调 动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 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 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调动必须在名册上及时调整相应的证件 , 发生 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现场 , 视为乙方单方 面终止合同 , 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10。19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国家规定,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 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工及 55周岁以上老年工, 由于非法用工造成质 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严禁职工家属、小孩 借助工地宿舍,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10。20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以下证件:a。身份证。b。上岗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c. 工作单位记录卡。d. 健康证明 .e. 就业证。f. 暂住证 . 若不符合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21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中须 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 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 线,并严格履行, 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 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 资发放情况每月需定时上报。10。22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煤火炉、电暖气等 取暖设备,工人需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 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 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 。10。23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 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10。24 乙方以下人员, 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 , 经甲方代表确认同 意 , 必须在 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 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 3 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 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 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不熟悉本专业工 作的施工人员等 ;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 无证上岗者 ( 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 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10.25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 损害甲方 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 15 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10.26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 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10.27 发生重大质量、 安全、 人身伤亡事故除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外,还应在半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 一般事故应 在 2 天内将详细书面情况上报给甲方。10.28 在施工期间 ,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如发生工伤事故, 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 对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对伤亡职工全面负 责, 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全面解决。10.31乙方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对职工加强安全知识教 育,配备专职安全员执行和遵守甲方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10。32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 求,必须向甲方报验后方可进场,在使用前需通过甲方的验收,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并纳入甲方机械管理范围,如因乙方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 乙方负责。10.3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 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表、 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10。34乙方需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 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10.35乙方需在质监站竣工验收前将所做工程部位做一次全面清理 并达到验收标准。第十一条付款及结算方法11。1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 等一切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60%的工程款,测试完成合格后,支付 剩余的40%勺工程款。11.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J_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 算书。11。3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 并共同承担 资金风险。 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 乙 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 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 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 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2。1 乙方不得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火将工程在肢解成若干部分在 进行分包 , 如发生此情况, 属违约 , 甲方一经发现, 有权单方面终止合 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2。2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 予以修复, 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 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 承担。12.3 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 乙方有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须负责赔偿由 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12。4 由于乙方原因 , 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计算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 , 同时,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乙 方承担赔偿责任。12.5 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 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12.6 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 属于违约, 乙方应承担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2。7 一方违约后 , 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 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13.1 如甲方和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则甲方应在 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本分包合同的雇佣 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 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 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14.1 安全生产协议书 、治安防火协议书 、工程建设项目兼政 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另行签订。14.2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 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 成一致,向合同签约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4.4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加盖双方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后生效。14。5 本合同份,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14。6 其他:。合同签订单位:乙方(盖章)甲方(盖章)上海市第五建筑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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