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湖大道及义山路绿化养护及补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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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湖大道及义山路绿化养护及补植项目(财政审批编号:吴兴财采确临20193122、3131、3132号)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欧邦采字2019040 项目名称:南太湖大道及义山路绿化养护及补植项目采购单位: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盖章)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9年6月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 招标需求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8 一、总 则 9二、招标文件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1四、开标 15五、评标 16六、定标 17七、合同授予 18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9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24第六章 投标格式与附件 33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绿化补植) 47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的吴兴财采确临20193122、3131、3132号,现就南太湖大道及义山路绿化养护及补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1、 招标项目编号:欧邦采字2019040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招标范围工作内容面积(M2)服务期预算金额(万元)1南太湖大道(湖织大道318国道)中央隔离带、侧分隔离带及行道树77508 M2,南太湖大道(湖织大道318国道)两侧绿地120849 M2,义山路(吴兴大道318国道)行道树及两侧绿地21000 M2。养护范围内苗木的整形修剪、防病除虫、中耕除草、施肥浇水及刷白拉撑等相关养护工作。2193572年98.71(万元/年)2南太湖大道(湖织大道318国道)隔离带及两侧绿地场地清理与平整、种植土回填、苗木采购、种植等绿化施工内容。12300040天105.87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企业资质:具有承接园林工程施工、养护能力的施工企业(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2、项目负责人资质:取得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1、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蜀山路6号(胜隆加油站后面)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注: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认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定技术商务资信文件前审查并认定,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文件(原件核查),资格文件原件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工作日)(即2019年7月8日下午16:00时前)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9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7月9日9:30时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九、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业务咨询: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0572-2105273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高联系电话:0572-2131083 传 真:0572-213108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572-2289700 第二章 招标需求一、采购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二、养护期:两年(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止,期限为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补植工期:工期40日历天(补植开工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补植后养护至合同约定时间结束。三、(1)养护招标范围:序号招标范围养护面积(M2)养护标准1南太湖大道(湖织大道318国道)中央隔离带、侧分隔离带及行道树77508 M2,南太湖大道(湖织大道318国道)两侧绿地120849 M2,义山路(吴兴大道318国道)行道树及两侧绿地21000 M2。219357优注: 1、上表中的招标范围及养护面积为暂定量,实际养护范围以招标人最终移交的范围为准,实际养护面积按实计算。2、本次招标区域内的行道树也纳入养护范围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3、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招标,实际养护面积按实结算。招标工程量是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招标人认可的,按招标人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4、养护工作内容:养护范围内修剪、除草、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绿化日常养护工作、秋季草坪黑麦草草籽撒播、人行道及绿地内保洁工作等。5、质量标准:优5.1要求养护质量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TJ08-19-2011)、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试行)、国家现行有关的规范标准相对应的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要求和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考核管理要求。5.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绿地养护标准,精心组织养管,确保养管质量。(2) 补植招标范围:序号招标范围总面积1南太湖大道(湖织大道318国道)隔离带及两侧绿地123000M2注:1、整个绿化工程的布局,树种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土壤要求,必须严格按图纸、工程量清单实施。2、植物选择要求苗木健壮无病虫, 顶芽旺盛、根系发达、形态优美,规格、质量要求均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为确保绿化效果,苗木修剪后冠幅应达到设计要求。3、招标工程量是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补植区域、面积、结算及支付应以招标人认可的,按招标人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 4、工作内容:场地清理与平整、种植土回填、苗木采购、种植等绿化施工内容。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五、项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要求:1、养护作业技术人员: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专业技术性强,园林养护企业须配备数名经验丰富的绿化、草坪、植保、育苗、花卉专业的中级以上技工,每个专业至少1名。2、补植工作管理人员:施工员园林绿化专业1名,质量员园林绿化专业1名【如果园林施工员和园林质量员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2名园林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中标后的人员必须持证到发包人处备案,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派驻人员,如因工作确需要更换的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六、考核标准: 1、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养护标准和协议权责精心组织养护管理,发包人实行每日一巡查,每月二考核(一次明考核,一次暗考核)的巡查考核百分机制。85分及以上为优,不扣罚不奖励;80-85分为良,每少一分扣罚当月养护款一千元,累计扣罚;70-79分为合格,每少一分扣罚当月养护款二千元,累计扣罚;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罚当月养护款五万元。一年内月度考核三次及以上70分以下的情形,发包方有权提前终止合约(以上分级扣罚实行累加制)。2、半年养护考核平均分85分及以上全额领取半年养护经费;半年养护考核平均分8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罚五千元,累计扣罚;半年养护考核平均分80分以下,每少一分扣罚一万元,累计扣罚;半年考核平均分70分以下,直接扣罚半年养护款50%并解除合约。(以上分级扣罚实行累加制)。七、工程安全事项及违约责任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专人专职负责安全。2承包人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本项目所有养护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事宜(如工伤保险等)。3承包人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施工、养护期间的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制定保障人员出行安全畅通的保证措施,做好照明、看守和警卫工作,有毒气体防护措施和电源电线安全保护措施,并对工程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承包人在施工、养护期间,若发生与本养护管理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和治安纠纷事件,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养护工作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责任事故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4承包人应做好抗灾减灾应急预案,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台风)、洪水、雷电、冰冻、旱、雪等造成工程损害,承包人不得以除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为由提出索赔要求。5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时提供的人员配置,合理安排劳动力,未详之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八、其它1、 本项目作业所必须的机械(洒水车、打药车、绿篱机、草坪机、割灌机、喷药机、水泵等)、人工及工具材料(修枝剪、手锯、支撑桩、遮荫网、铅丝、皮管、警示桩等)承包方必须满足日常需要。日常养护工作每天不少于10名技术工人,若遇台风、洪水或冰雪等灾害天气,承包方确保不少于18人的应急救援队伍进场。2、承包单位负责处理养护管理范围内由湖州市12345阳光热线、市民来人来电来信、数字城管、媒体、上级部门等所反映的问题。遇重大活动和节日、市民和上级的要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养护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做好积极响应工作,如不服从招标方统一调度指挥的,招标方有权安排其它人员实施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在养护费中扣除。3、每年9月30日之前完成草坪覆播黑麦草籽一次,10月30日前黑麦草籽发芽率须达到90%以上。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南太湖大道及义山路绿化养护及补植项目2养护内容:养护范围内修剪、除草、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绿化日常养护工作、秋季草坪黑麦草草籽撒播及保洁工作等。补植内容:场地清理与平整、种植土回填、苗木采购、种植等绿化施工工作。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4800元)向 中标单位 收取。4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9年6月27日下午16: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更正公告或书面形式发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采购预算:人民币303.29万元【其中绿化养护98.71万元/年(两年),补植105.87万元】。6投标文件组成:“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与“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3份;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可合并装订,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订。7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9:30时(以开标室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8开标时间:2019年7月9日9:30时整,逾期作自动放弃;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东部新城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区府路以东200米、区住建局斜对面)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开标室)】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10中标公示:中标公告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并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无疑义后,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签订合同之前,按合同总金额(两年养护费+补植费)的10%计收,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4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5付款方式:养护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根据甲方每月考核分数分级发放(凭有效发票)。16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1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 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南太湖大道及义山路绿化养护及补植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采购预算:见前附表6。(三)定义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和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2.“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施工服务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四)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五)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六)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有关费用。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九)质疑和投诉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2.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二、招标文件(一) 招标文件的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6月27日16:00时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招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资信及其他部分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五部份组成。1、 资格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8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以上条款要求的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审查,需要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原件未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其投标予以否决。2、技术文件: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3)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文件:1)服务承诺和措施(含现场响应时间);2)企业业绩(附表,原件备查);3)投标声明书;4)公司实力、规模描述;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报价文件: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附表);3)工程量清单;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本项目设有养护最高单价限价4.5元/平方/年 ,补植最高限价105.87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的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含拟投标产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金、包装及运输、保险、检测验收、调试及交付使用后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投标人认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投标人自担全部风险责任,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5、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7、投标人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清单内容逐项报价,不得随意更改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则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按“技术文件及商务资信文件及其他部分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三份;“资格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三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的位置盖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将【资格文件】【报价文件】需单独密封,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技术文件及商务资信文件及其他部分文件】的投标文件可以合并装订成册(不得体现价格部分内容),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投标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或资信及其他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项(含)以上的;(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二) 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请有关人员回避;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或者招标单位委托的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5、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技术、资信、商务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6、技术、资信、商务文件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7、由主持人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投标内容(投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以及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8、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9、开标会议结束。本项目开标顺序:本项目先对“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再开“技术文件及商务资信文件及其他部分文件”,最后开“报价文件”。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经初审、终审及公示后方可正式领取中标通知书。3.根据湖建专项办20111号文件的规定,如属于廉洁谈话范围的项目,须由拟中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接受廉洁谈话,并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达廉政监察组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方可凭由廉政监察组签发的廉洁承诺书签订告知书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4.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5.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金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目为合同总金额(两年养护费+补植费)的10%。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对应违约事项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南太湖大道及义山路绿化养护及补植项目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南太湖大道及义山路绿化养护及补植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部分权值7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和资信及其他分得分+价格分得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价格分30分(其中绿化养护价格分15分,补植价格分15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技术入围投标人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得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价格计算扣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3)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70分本项目设技术分42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28分。(4)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技术分37分1项目保证措施及人员配备1.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 (0-12分) (1)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取最高分)(2)派驻各专业高级技工(绿化、花卉、植保、草坪、育苗),每增加1名加0.3分,同一专业技工最多累计至0.9分,最多得3分;(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工人每月到岗20天及以上得2分,25天以上得4分; (取最高分)(以上资料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2.年度养护计划、施工质量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 (0-14分)(1)年度养护计划(包括草坪、灌木、乔木等养护)是否完善合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酌情打分。(0-5分)(2)施工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严密性、全面性,(3分),必要功能每缺一项扣 1分;不合理解决方案每一项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3)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2分),方案不严密扣 1分,措施不得力扣1分。(4)施工进度计划表,完成各分项进度计划的具体措施和劳动力安排(2分),措施不合理扣1分,安排不合理扣1分。(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2分),措施不合理扣1-2分。3.施工机械的选用及配置合理性 (0-11分)施工机械配备要求:农药喷洒汽车1辆,草坪机(修剪机)2台,绿篱机4台,割灌机4台,水泵4台,高枝剪2把,修枝剪、手锯等修剪工具各15把,背负式农药喷雾器2台,洒水车1辆,提供设备清单。项数量,每提供1个得1分,数量,每提供1个得0.3分,项数量,每提供1个得0.1分。【提供本单位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0-37分二商务、资信及其他分33分2服务承诺及响应时间1、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4分,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得1-2分,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服务承诺的,该项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承诺的现场响应时间评定,3小时内响应的得1分,每减少半个小时的加1分,最多得4分;每增加半小时的扣1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0-8分3企业业绩1、投标人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个合同25万平方米及以上城市公共绿地养护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2、投标人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绿化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0-8分4 工程质量、安全奖项1、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获得过省级奖项(园林工程)得6分;2、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获得过市级奖项(园林工程)得4分。1、2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得分。3、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获得园林绿化工程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奖项的,得4分。4、近两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获得园林绿化工程市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奖项的,得2分。3、4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得分。(所有奖项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获奖文件或证书) 0-10分5企业市场行为信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信用AAA级企业”证书的得2分, “信用AA级企业”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2分6权威认证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0-3分7投标文件质量1、投标人所提供的响应的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不缺项且签字、盖章完整的得1分,不齐全的不得分;(0-1分)2、投标人响应的投标文件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插字现象、每份涉及证明性质的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得1分;有涂改、插字现象但加盖校对章的得0.5分。(0-1分)0-2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合同将由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人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招标人将视作认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年 月 日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南太湖大道及义山路绿化养护及补植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答疑、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二、 服务内容、数量及其它: 1、项目标段: 2、实施地点: 3、养护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修剪除草、防病治虫、浇水施肥等日常绿化养护工作;秋季草坪黑麦草草籽撒播,园路、铺装、绿地范围内的卫生保洁;所有园林设施及附属物的看护巡查、补缺调整、保养维修等;处理突发事件、工伤、各类安全事故以及招标人提出的有关要求;若遇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如台风、雪、旱、涝等),导致绿化养护现场交通堵塞、出行不便、存在安全隐患,须及时清理断枝、残枝;处理养护管理范围内由湖州市12345政府阳光热线、数字城管、媒体等所反映的问题。补植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场地清理与平整、种植土回填、苗木采购、种植等绿化施工内容。三、 服务期限本项目养护期为2年(2019年 月至2021年 月止);补植工期为40日历天(补植开工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补植后养护至合同约定时间结束。四、 养护及补植经费根据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书承诺内容,该项目养护期 年,本项目中标养护费大写 (小写:¥ 元) 。实际承包养护费以双方最终审定的养护面积确定。承包养护费包括招标文件、优惠承诺中所有养护管理投入各类费用,及招标询标答复所承诺的费用。补植费大写 (小写:¥ 元) 。招标工程量是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招标人认可的,按招标人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五、 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的各类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应持证上岗,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和养护区域作业人员配备表需到甲方备案。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工人每月到位不少于20天。所有机械设备为企业自备或租赁,在签订合同时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六、 项目采购方式1以包工包料包机械的方式实施采购。2项目所需一般材料、成品、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七、 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 服务及承诺1乙方应明确承诺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2在合同期内,因绿化养护、补植施工不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必须 4 小时之内及时进行现场响应。九、 工程量的调整若合同实施期间,因市政建设或绿化工程改造等因素导致与招标文件中所述养护面积、补植面积有差异的,养护面积或补植面积依据现场实际进行调整,单价不再调整。十、 质量标准和要求1、 本项目质量必须符合浙江省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试行)和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质量标准:优2、 养护考核甲方实行每日一巡查,每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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