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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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领导安全值班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5、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6、环境卫生管理规定7、文明施工管理规定8、文明食堂管理规定9、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2 、安全施工应遵循的规范、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1.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必须大力宣传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颁发的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1.2 各施工现场都要设置“六牌二图”和安全生产的标志。利用宣传工具(广播、黑板报、图片、电视录象)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1.3 坚持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进场“三级”教育制度,培训上岗。1.4 分公司应对项目经理部进行法制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1.5 项目经理部应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制度的教育。1.6 施工员应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1.7 经常进行严格遵守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把好安全关。施工人员要组织班组工人对施工安全技术操作方法学习讨论。对于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地方特种作业培训部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按规定进行复审,对变换工种和工作岗位的、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和新产品的工人都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1.8 加强在施工高峰特殊阶段、高空、洞库、地下作业、冬雨季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要根据不同时期职工思想波动的特点,作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1.9 开展百日无安全事故活动,比学习、赛安全,比进步、赛贡献,树典型,分公司(项目部)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交流活动,对典型进行表扬、对违章进行处罚。1.10 坚持“三上岗、一讲评”活动,防止受表扬时产生骄傲忽视安全、受批评时产生急躁不顾安全,施工条件好时麻痹大意马虎安全、施工条件差时消极畏难迁就安全的现象。1.11 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都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熟悉安全、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工作。2 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分公司的党政工领导、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均应轮流担任安全值班任务。值班人员按照“一班一个月、一班一个人”,依次排好轮流值班,日夜班或三班作业时,每班都要有安全值班人员,各项目经理部值班表报公司工程部(质安科)。2.1 领导安全值班的岗位责任2.1.1 领导安全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2.1.2 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安全生产方针、规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现场应注意事项等。表扬安全生产好人好事,使施工现场充满浓厚的安全气氛。开展安全系统工作,通过安全系统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布置安全工作。2.1.3 组织安全大检查。2.1.4 安全值班领导,要组织安全员和班组长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2.1.5 安全值班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将本班所做的工作,已经解决的问题和下班应注意的事项及要解决的问题,认真向下班移交。2.2 安全值班员的职权2.2.1 安全值班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佩戴公司的“安全值班员”标志,及时掌握公司生产情况,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现象,要予以纠正。如遇紧急情况,有权决定暂时停产,对不听劝告的违章者,有权提出停工罚款的意见。2.2.2 有权拒绝执行违章冒险作业指令,并立即向上级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2.2.3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人员、生产指挥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它单位入场参加人员,在安全问题上都必须听从安全值班员的意见和指挥。2.3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2.3.1 生产班组要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2.3.2 认真按照班组日安全上岗记录要求,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作好讲评记录。2.3.3 坚持上岗前交底、上岗前检查的班前活动制度。2.3.4 做好对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未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人身安全。2.3.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做到落手清。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1 实行安全生产常规检查制度3.1.1 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3.1.2 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3.1.3 班(组)应坚持每周安全活动日。3.1.4 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和自检互检结合,按施工季节、施工前、节假日前后组织3.1.5 除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外,自然气候变化(恶劣气候)应随时检查。每次安全大检查都要进行总结,解决了哪些不安全因素,还存在哪些问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作记录,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并书面上报。3.1.6 安全检查由分管生产及技术的领导亲自组织,有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及作业班组人员参加,其方法为听取反映情况和检查实际效果相结合,传播先进经验和收集改进安全工作意见相结合,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原因、查损失,对查出的问题按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3.1.7 每次检查要按创“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和“文明工地”标准,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有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3.1.8 为了安全生产,严禁带小孩和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制裁。3.1.9 项目上要坚持每天检查“三宝”的使用情况,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戴安全帽,上岗须按规定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对违反规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挂安全网要进行罚款。3.1.10 要严格检查是否按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违章、冒险作业应立即纠正,本人或迫使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1.11 要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对本单位食堂和特殊工种等有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全体职工要适当地进行健康普查。4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4.1 认真执行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所有工伤事故都必须进行调查、处理、登记、统计、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或拖延不处理不报告。4.2 职工发生事故(包括未遂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4.3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不满八小时者或发生未遂事故,由安全人员做好事故登记分析留底,定期上报。4.4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八小时以上,单位的直接领导(综合施工员、施工员)填写事故登记表,经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领导和质安员签字,在三日内报分公司工程部(质安科)。4.5 发生多人事故(三人以上)、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逐级报告,如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破坏现场,要依据情况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4.6 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4.7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8 死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4.9 公司工程技术部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档案,对发生事故的现场,应拍摄照片,并汇同诊断书等资料归档保管,不得遗失。4.10 项目经理部对职工发生工伤的考勤,应有班组长证明、有施工员和安全员签字,方可成为工伤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得瞒报、假报工伤事故。5 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5.1 一般要求3.2 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5.1.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5.1.2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岩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5.1.3 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5.1.4 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5.1.5 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5.1.6 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5.1.7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5.1.8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工及打桩机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5.1.9 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草鞋、赤脚、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5.1.10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5.1.11 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5.1.12 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5.1.13 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5.1.14 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5.1.15 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5.1.16 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堕落伤人。5.1.17 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5.1.18 不准在井架处行走;不准在井架吊篮提升后在吊篮下面去清理垃圾等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5.1.19 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5.1.20 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5.1.21 脚手架严禁超载:(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公斤,即在脚手架上堆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侧高,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侧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5.1.22 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5.1.23 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5.1.24 搭、拆脚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带危险。5.1.25 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5.1.26 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5.1.27 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5.2 高空作业5.2.1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痢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每季体格检查一次。5.2.2 在平台、屋檐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5.2.3 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5.2.4 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5.2.5 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5.2.6 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6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6.1 场容场貌6.1.1 地处市区的工地必须设围栏,围栏不得低于2.0米。6.1.2 施工场地要夯实平整,无坑、无积水。6.1.3 现场道路上不准堆放材料设备,保持施工主要通道畅通无阻。6.1.4 现场排水沟要畅通,不积水、不堵塞,要有人工排水和机械排水的设施。6.2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6.2.1 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不能与生活垃圾混堆,除施工利用外,多余的建筑垃圾要运到指定地点处理。6.2.2 施工场地的碎砖头、废木头、钢筋头、破纸袋以及各种包装容器,做到随用随清,集中堆放,充分利用,保持现场整洁。6.2.3 施工现场必须设临时厕所,高层建筑设小便桶,指定专人打扫,并负责监督管理,保持施工现场和建筑物内无粪便。6.2.4 禁止将有害有毒物随便排放,以免造成水源污染和对人的伤害。6.3 生活区卫生管理6.3.1 对生活区宿舍、食堂、厕所、澡堂、办公室以及周围的排水沟、道路等环境卫生,指定专人清扫并负责监督检查,随时保持清洁。6.3.2 生活垃圾每天清理按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外运或请环卫人员处理。6.3.3 对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澡堂等,由医务部门定期进行处理。6.3.4 坚持每周大扫除制度,除平时每天坚持打扫以外,周末各工地对室内外卫生都要进行一次大扫除,经常保持卫生整洁。6.3.5 工地和生活区禁止养狗、鸡、鸭等畜禽。6.4 食堂卫生管理6.4.1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防止病从口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6.4.2 认真做好防蝇、防鼠、防尘、防腐等工作,待售熟食饭菜要盖好纱罩,采用灭蝇笼、灭鼠器等工具消灭蝇鼠。6.4.3 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食物串味和用错食品。出售熟食要使用公用筷夹,严禁用手拿。6.4.4 炊管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洗手操作。在操作过程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非炊管人员无事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6.4.5 食堂采购员在采购食品蔬菜时,注意食品的生产存放有效期,蔬菜一定要新鲜,严禁购进霉烂变质的食品。6.4.6 对粮油食品的存放,做到通风良好,防潮的要加垫,防尘的要加盖,防止食物霉变,预防食物中毒。6.4.7 保证茶水供应,茶水桶必须加盖上锁,挂“茶水”标志牌和送水人的姓名牌。6.4.8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抓防暑工作,防暑食品要发到职工手中。6.4.9 禁止私人无证在工地范围内出售熟食。6.4.10 炊管人员每年检查,发现传染病,立即调离食堂。6.4.11 食堂位置与厕所、污水沟的距离应大于30m。6.5 除害防病管理6.5.1 消灭四害,人人有责。食堂和宿舍要做到无蝇、无蟑螂、无鼠、无臭虫。医务部门在夏季应定期在生活区喷打药物,放置毒饵,消灭四害。6.5.2 做好预防疾病工作。冬天做好防寒、夏天做好防暑工作。职工生病,医务人员要热情医治,领导关心看望,防止流行传染病。6.6 奖罚规定6.6.1 建立正常的卫生检查制度6.6.1.1 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卫生,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6.6.1.2 各工地每周检查一次卫生,并经常抽查。6.6.1.3 各卫生区域的保洁员要坚持每天自查本责任区的卫生,发现有垃圾,要立即清扫。6.6.2 奖罚6.6.2.1 对职工宿舍的室内外卫生,经检查不合格,对当事人一次罚款5元,卫生工作做得特别好的,奖励5元。6.6.2.2 食堂卫生检查不合格,对炊管人员每人罚款5元,合符检查验收标准,每人奖5元。6.6.2.3 查获随地大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5元。6.6.2.4 在工地生活区范围内对违反规定饲养鸡、鸭、狗等家畜家禽的人员,罚款50元,并令其处理。6.6.2.5 在工地范围内无证经营生熟食,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由组织出面与当地卫生防疫站和工商管理部门联系,建议有关部门从重处罚。6.6.2.6 对不负责的卫生保洁员,经检查在责任区范围一次不合格罚款5元,做得好的奖5元。6.6.2.7 经分公司卫生检查,对有两项(包括两项)以上的受罚的单位,分别给予受罚单位的总务、医生、保洁员罚款1020元。6.6.2.8 奖金来源从收取的违章罚款中支付,不足部份由行政补贴。6.6.3 组织领导后勤工作由书记分管或由各单位明确的领导分管,总务部门负责食堂、澡堂、茶水供应,医务人员负责环境卫生、厕所、垃圾处理、医疗保健、防病治病。如果人员配备不齐,则由单位指定人员管理。7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文明施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是树立企业形象的标志;文明施工是维护城市整洁卫生,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和交通的重要措施;文明施工是施工单位保障安全、搞好质量、减少浪费、搞好卫生的重要管理措施。文明施工能促进施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管理水平,树立企业形象;也是检验施工单位管理干部的精神面貌和管理素质的试金石。根据建设部第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我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凡分公司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均应实施文明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和装饰),由分公司总包的工程,应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搞好文明施工。分公司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见下图)7.1 文明施工组织领导分公司文明施工管理由分公司经理牵头,分公司领导班子共同负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好分管的工作,基层单位由各项目经理带头,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抓好文明施工。两级领导和两级业务部门在抓文明施工中分工如下:7.1.1 经理(含付经理):负责文明施工总体规划,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组织文明施工检查,并进行奖罚。7.1.2 书记:负责文明施工教育,抓好后勤管理。7.1.3 工会:负责文明施工教育。7.1.4 总工和技术部门:负责文明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布置和安全施工方案。7.1.5 质安部门:负责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制止野蛮施工。7.1.6 施工生产部门:在施工现场组织指挥文明施工,材料现场管理,抓“落手清”。7.1.7 劳资、保卫部门:遵守用工规定,加强队伍管理,维护好治安秩序。7.1.8 总务部门:管好职工食堂、澡堂、厕所的清洁卫生,负责处理好生活垃圾,搞好职工吃饭、喝水、洗澡、住房及环境卫生。7.1.9 医务人员:抓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做好防疫治病的工作。7.1.10 分公司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文明施工情况。7.1.11 各项目经理部半月检查一次文明施工情况。7.1.12 各个工程在开工前,应将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做到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材料堆放整齐、水电线路安全,生活卫生便于管理。7.1.13 施工前应对工程附近可能受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在施工方案确定前邀集设计、施工、房管、市政、公用、供电、邮电、人防等有关单位进行协助检查,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7.1.14 将文明施工环境卫生设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工地环境卫生制度及文明施工制度,并由项目工经理(负责人)组织实施。7.1.15 在同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措施。7.1.16 每个工地都必须实行挂牌施工,绘制好五牌二图设置在工地大门醒目处,施工铭牌上应标明:7.1.17 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7.1.18 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项目经理、总工、施工、质安、材料、劳资、公安、总务);7.1.19 安全、文明施工,管网保护无重大事故计数牌;7.1.20 文明施工牌;7.1.21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片牌;7.1.22 现场防火须知牌;7.1.23 施工总平面图、工程透视图(或文明施工卫生包干责任图)。经常对职工进行文明施工的教育,党组织和工会在职工政治教育中,必须要有文明施工的教育内容;施工人员在向工人进行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的同时,必须提出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各项目经理部要以“落手清”为重点,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各工种“落手清”的管理,要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奖罚“落手清”做得好与差的施工员和工人。分公司文明施工管理网络图财务科经营科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办公室工程技术科项目财务:项目计划:项目党支:项目后勤:项目保安:项目劳资:项目后勤部:项目材料:项目安全:项目质量:项目设备项目技术:脚手架施工班组装饰施工班组砌筑施工班组安装施工班组砼施工班组钢筋施工班组模板施工班组各施工班组工人7.1.24 应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噪声。加强对建筑材料、土方、混凝土、石灰膏、砂浆等在生产和运输中造成扬尘、滴漏的管理,对施工中产生的泥浆等必须经过沉淀后再排放。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溢,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7.2 建筑工地应设置围栏,具体要求为:7.2.1 在市区主要路段(含机场、码头、车站)的沿路范围内,围栏高度2.0m2.5m,无缺陷并做到整洁、美观。围栏应用砖墙、夹板或瓦楞板等材料。砌筑砖墙时,须用砂浆抹光并保证墙体稳固;用其它材料时,须砌筑60公分高度的底脚并抹光,不得使用竹笆、彩布条等。7.2.2 沿道路建造多、高层建筑时,应有防护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7.2.3 在效外施工的工地的围栏,可使用各种材料,其高度不低于2.0m,并保持统一、整洁。7.2.4 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溢,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建材及垃圾在清理过程中,应有防止滴漏飞扬的措施。7.2.5 搞好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各工地要执行卫生承包责任制,划分卫生区域,落实保洁人员,定期检查督促,工地内应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如厕所、洗澡间、照明路灯等。生活垃圾应根据工地情况由专用容器存放并定期外运处置。工地医务室要落实各项除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孳生。7.2.6 办好工地食堂。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卫生管理规定,位置要远离厕所和垃圾堆场。严格执行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炊事员要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才能上岗,确保职工吃上可口的饭菜。各工地要在工人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茶水亭,茶桶必须加盖加锁,保证充足的茶水供应,夏季施工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不发生职工中暑事件。7.2.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一个月内拆除临时设施,将剩余的建材和垃圾全部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8 文明食堂管理规定职工食堂要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为中心,尽最大努力把职工的伙食办好,使职工吃得好,吃得满意,不为吃饭发愁,而把积极性用到生产工作中去。为达此目的,各级领导就要关心职工食堂的建设,加强食堂的管理工作。8.1 抓好炊事员的政治业务学习8.1.1 要做好饭菜,炊事员必须具备主人翁责任感,还要有一定的烹调技能,这就需要抓好政治业务学习。8.1.2 政治方面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理想教育,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搞好炊事安全工作。8.1.3 业务方面主要学习烹调技术,红、白案技术,新同志向老同志学习,以老带新,搞传帮带,不断培养新手。8.1.4 组织炊事员参加饮食举办的厨师训练班,学习新技术发扬老传统,不断提高烹调水平。8.2 搞好饭菜质量和花色品种饭菜质量要好,品种要多。根据蔬菜上市季节,做出职工喜欢的菜肴。每天的三餐饭要有多样花色品种,大礼拜、节假日要供应有特色的菜肴。有条件的食堂,要开设小炒,供应中高档菜,满足不同职工的需求。8.3 不断提高服务质量8.3.1 讲究职业道德,端正服务态度,对来食堂吃饭的职工要热情接待,买卖饭菜双方都以礼待人,对领导、职工、朋友、合同工要一视同仁。8.3.2 食堂工作要面向生产,对加班加点晚下班的职工要体贴爱护,留好热饭热菜,夜餐要保证质量。在生产需要的时候,要送饭到工地。8.3.3 对单身职工和老弱病者要给予照顾,节假日要改善伙食,延长售饭时间。8.3.4 炊事员不准与就餐职工吵架,属职工无理取闹者,要向领导反映,属食堂错的炊事员要赔礼道歉。8.3.5 食堂炊事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征求大家对伙食的意见,不断改进炊事工作。8.3.6 做好对外客饭的接待工作,热情招待,礼貌大方。8.4 搞好食堂清洁工作8.4.1 要按规定搞好厨房卫生、餐具卫生、食品卫生、电冰箱卫生、灶前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8.4.2 把好采购质量关,粮油调料、鸡鱼肉蛋等原料质量要好,保管存放要恰当,防潮的要加垫、防尘的要加罩,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串味和错用食品,防止食物霉烂变质。8.4.3 出售饭菜食品不能用手拿食物,要使用公用筷夹。8.4.4 对剩饭剩菜要保管得当,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腐措施,下次再卖之前要加热处理,检查是否变质,坚决杜绝出售变质食品。8.4.5 炊事人员要身体健康,每年检查一次身体,领取健康证,无传染病才能当炊事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澡整理,勤换洗衣服。炊事员在工作时,要穿戴工作服、帽,要洗手操作,卖饭过程中不抽烟,不随地吐痰,不大声讲话。8.5 抓好食堂经济管理8.5.1 建立和完善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成本核算制、采购食品验收制、卫生责任制等。用严格的制度来管理食堂。8.5.2 食堂帐目要清楚,经济要公开,每月核算一次帐目,公布一次帐目,做到帐、物、钱款相符。职工食堂属食品加工性质,不准赚职工的钱。炊事员工资应由单位开支;食堂每月成本盈亏不超过3%,食堂的饭菜价格要合理,浮动不能大,允许以丰补欠。8.5.3 加强食堂的炊具、食品、票证的管理,公用炊具不能借给私人使用,食堂食品和票证要妥善保管,防止被盗。对监守自盗者,按十倍处罚。8.5.4 炊管人员在食堂就餐的,要按规定交纳伙食费。炊管人员的亲属来探亲在食堂就餐的,第一个月伙食费按总务人员伙食费标准交纳,从第二个月起,按炊事员伙食费标准的2倍交纳。炊管人员的饭菜不准搞特殊,给职工卖什么饭菜,自己也吃这个饭菜,炊管人员不能另做饭菜吃。8.6 检查评比8.6.1 各单位的职工食堂,每月由党支部组织工会、医务、总务、职工代表检查一次,收集职工意见转告食堂,促进食堂的工作。8.6.2 分公司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文明食堂的评比工作,由主管领导带头,组织工会、医务、总务、职工代表深入各食堂检查考核工作,评出季度的文明食堂,从工会奖励基金中拨款奖励。8.6.3 创建文明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常抓不懈。9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9.1 施工准备阶段9.1.1 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内到施工地所在环保部门申报排污登记。9.1.2 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自保体系。9.1.3 项目部要认真学习与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依法组织施工。9.1.4 项目部要对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及分承包单位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及标准的培训,特别是对环境影响大的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以保证这些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环保意识和工作能力。9.1.5 在接到图纸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识别与评价本工程的环境因素,找出重大环境因素。9.1.6 针对重大环境因素制定本年度的环境管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9.2 现场环保设施的搭建9.2.1 现场主要施工道路:供车辆行走的道路必须用C15混凝土硬化,硬化前基底夯实;非主要施工道路可采取其他硬化措施。裸露的场地可采用固化、绿化或铺碎石。9.2.2 食堂隔油池:施工现场若设立食堂必须在排污处设隔油池,池上设盖板。盖板要方便开启便于隔油池的清掏。9.2.3 沉淀池: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洗车装置。现场出入口处、砂浆搅拌机清洗处、混凝土泵清洗处必须设立污水二级沉淀池。9.2.4 脱模剂存放处:脱模剂必须集中存放,存放地点有防渗漏措施。9.2.5 砂浆搅拌机房:机房内必须设降尘设施,搅拌机清洗处设沉淀池。9.2.6 现场垃圾分拣站: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封闭式垃圾分拣站,站内必须设降尘设施。若因场地狭小无法搭设封闭式垃圾分拣站时,现场可设施工垃圾临时存放处。临时存放处所存的垃圾必须袋装并用苫布覆盖。9.2.7 强噪声机械设备用房:施工现场凡产生强噪声的机械设备(电锯、混凝土泵、空压机)必须封闭使用。电锯房门窗要封闭严密。9.2.8 办公区、生活区垃圾箱:施工现场可买环保部门统一的垃圾桶、也可自制垃圾箱。自制的垃圾箱每3个为一组。施工现场的办公区设置一组垃圾箱、生活区若居住200人以下设置一组垃圾箱、200500人设置两组垃圾箱、500人以上设置三组。在食堂、饮水区及洗碗处放置红塑料桶存剩饭、剩菜及液体垃圾。垃圾箱平时上锁,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清运。(垃圾箱内不允许施工垃圾及液体垃圾);颜色:箱体为灰色;箱盖分别为绿色、黄色、红色。绿色为可回收的废物回收箱、黄色为不可回收的废物回收箱、红色为有毒有害的废物回收箱。9.3 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9.3.1 粉尘的控制措施粉尘源包括:土方施工、土方堆放、砂石的堆放、裸露的地面、车轮携带污染路面、水泥、粉煤灰、滑石粉、白灰等易飞扬材料的运输堆放、现场搅拌站、木工房锯末、作业面及外脚手架、竣工清理、现场垃圾站、抹灰工程、涂料工程、吊顶工程、隔断工程、机械钻孔、建筑物拆除等。9.3.1.1 施工准备阶段:9.3.1.1.1 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不低于2.2的围挡,围挡要按总公司要求设置。9.3.1.1.2 规划施工现场时要合理安排各种污染源(如:垃圾站、电锯房、搅拌机房等)的位置。9.3.1.1.3 施工现场中的办公区和生活区,要进行绿化与美化。9.3.1.1.4 现场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9.3.1.1.5 四级风以上禁止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9.3.1.1.6 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或旧建筑物拆除时,应及时设专人洒水降尘。9.3.1.2 土方施工阶段:9.3.1.2.1 项目部要与承包土方施工的分包方签订环保协议,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9.3.1.2.2 土方的铲、运、卸等环节设置专人洒水降尘。9.3.1.2.3 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在现场门口处冲洗车轮以防车轮带泥土上路。9.3.1.2.4 基础开挖时土方要及时清运并覆盖。遇风时要淋水降尘,土方须长期存放时可进行固化或覆盖措施。9.3.1.3 结构施工阶段:9.3.1.3.1 施工现场要制定清扫、洒水制度,配备设备,指定专人负责。9.3.1.3.2 施工现场应保持目测扬尘高度不超过1。9.3.1.3.3 施工垃圾在分拣后要日产日清。9.3.1.3.4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必须入库存放,施工现场存放的松散材料都必须加以覆盖,运输和装卸细颗粒物材料时轻拿轻放防止遗撒、扬尘。9.3.1.3.5 木工加工房内的锯末随时装袋存放防止扬尘9.3.1.3.6 回填土施工时,掺拌白灰与回填时禁止抛撒,以免产生扬尘。9.3.1.3.7 高层或多层建筑清除施工垃圾时必须采用袋装或容器吊运,严禁用电梯井或从楼层向地面抛撒施工垃圾。9.3.1.4 装修阶段:9.3.1.4.1 装修工程每道工序完成后要及时清理,垃圾装袋清运,装修工程全部完工的房间清理要关闭门窗避免扬尘。9.3.1.4.2 作业面要遵循活完料净脚下清制度,多层及高层建筑应采取周边封闭措施。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避免扬尘。9.3.1.4.3 对于抹灰工程、涂料工程的基层处理、打磨工序等采取淋水降尘,饰面板(砖)、轻隔墙等切割应采取封闭措施,避免造成扬尘。9.3.1.5 竣工清理:9.3.1.5.1 建筑内清理时:要把清扫用工具沾湿,清扫出的垃圾装袋清运,要求工人最大限度的控制扬尘。9.3.1.5.2 建筑外清理时:要求工人边清理边洒水降尘。9.3.2 噪声的控制措施:噪声源包括:土方阶段: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破碎钻等。打桩阶段:打桩机、振捣器、混凝土罐车等。结构阶段:地泵、汽车泵、振捣器、混凝土罐车、空压机、支拆模板与修理、钢筋加工(钢筋切断机、对焊机、调直机)、电刨、电锯、外用电梯、支拆脚手架等。装修阶段:拆脚手架、石材切割机、砂浆搅拌机、空压机、电锯、电刨、电锤、电钻、磨光机等。9.3.2.1 施工生产场界噪声限值:土方阶段昼间75db,夜间55db打桩阶段昼间85db,夜间禁止施工结构阶段昼间70db,夜间55db装修阶段昼间65db,夜间55db说明:6:0022:00为昼间、22:006:00为夜间;所列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处的限值,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限值为准。9.3.2.2 施工时间的安排:施工时间应安排在6:0022:00进行,若因抢修,抢险或生产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必须经过建设部门批准,取得合法夜间施工手续,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项目部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对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由建设单位给予经济补偿。9.3.2.3 机械噪声的控制措施:9.3.2.3.1 产生强噪声的重点部位、设施、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润滑和维修保养。9.3.2.3.2 土方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推土机一次推土量、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9.3.2.3.3 项目部要与商品混凝土分包单位签署环保协议,要求其对混凝土输送泵加强维修保养。9.3.2.3.4 尽量选用环保型低噪声振捣器,振捣器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与保养。振捣混凝土时,禁止接触模板与钢筋,并做到快插慢拔;应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的开关,防止振捣器空转。9.3.2.3.5 在整个施工阶段,涉及生产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尽量放在工厂、车间或地下室完成,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污染。9.3.2.3.6 装修工程尽量先封闭后施工,设立石材加工切割房,且有防尘降噪措施。9.3.2.4 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9.3.2.4.1 提倡文明施工,加强人为噪声的管理,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生产人员防噪扰民的自觉意识。9.3.2.4.2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时间,使产生噪声大的工序尽量在昼间进行,把噪声最大限度的控制在标准的限值内。9.3.2.4.3 清理维修模板时禁止大锤敲打。9.3.2.4.4 脚手架支拆、搬运、修理等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减少人为噪音。9.3.2.5 特殊要求:每年高考期间(考试月的前10日),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不得夜间施工。9.4 光污染的控制:工程必须夜间施工时,要合理布置现场照明,照明灯必须有定型灯罩,能有效控制灯光方向和范围,随着作业面升高而升高的投向灯,要按照市政府有关夜间施工的作息时间停止作业关闭灯光,避免影响现场周围居民夜间休息。9.5 施工垃圾的控制9.5.1 主要废弃物清单:9.5.1.1 可回收废弃物:无毒无害类:办公垃圾:废报刊、废办公用纸、废包装纸箱、木箱。建筑垃圾:废木材、废金属、空材料桶、包装箱、锯沫。有毒有害类:办公垃圾:废电池、废复印墨盒、废硒鼓建筑垃圾:废涂料桶、废灭火器、废塑料布、废化工材料及其它包装物、废铝箔纸、废聚苯板和聚脂板。9.5.1.2 不可回收废弃物:无毒无害类:生活垃圾:食物加工废料;建筑垃圾:碎瓷砖、废砂浆块、废砼块、碎石料、废石膏制品、废铁屑、沉淀物。有毒有害类:办公垃圾:废打印墨盒、废磁盘、废计算器、废日光灯、废涂改液、复写纸;建筑垃圾:变质过期的化学稀料、废胶料、废石棉类、废玻璃丝布。9.5.2 项目部委托垃圾清运的单位必须有准运证,并让其提供废弃物收购、接纳单位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并与其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9.5.3 施工垃圾在分拣后要日产日清、不得露天存放。9.5.4 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由各单位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并留存委托书。9.5.5 对油漆、稀料、胶、脱模剂、油等包装物由厂家回收。9.5.6 施工现场每天要对清运的垃圾进行统计。统计见废弃物处理统计表。(见后)9.6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的控制9.6.1 施工现场要设排水沟,以便雨水集中排入市政雨水管网。9.6.2 施工污水经沉淀后,尽量二次利用。不能利用的要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雨水、污水混合排放。9.6.3 施工现场砂浆搅拌机、清洗车轮装置、混凝土泵处的沉淀池要及时清掏。9.6.4 施工现场食堂的隔油池及时清掏,严禁将食物、加工废料、剩菜剩饭直接倒入下水道。9.6.5 污水监测:项目部到工程所在地环保监测大队申请做污水检测,要求每个工程至少做一次。(污水监测记录原件存档,复印一份报公司工程技术部)9.6.6 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目前城区施工现场污水基本排入设置二级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应执行三级标准。其中:悬浮物(SS):三级标准为400;化学需氧量(COD):三级标准为500;动植物油:三级标准为100;PH值:三级标准为69;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三级标准为300;9.6.7 施工现场使用的脱模剂要统一存放、采取防泄露措施,避免污染土地。9.6.8 施工现场油品要入库存放,使用时要采取防泄露措施,避免污染土地。9.6.9 施工现场防水作业、油漆作业要注意通风。9.7 环境管理内业资料9.7.1 环境因素台帐;(环境因素调查表、环境因素评价表、重大环境因素清单)9.7.2 环境管理方案;9.7.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及相关文件;9.7.4 环境监测报告;(噪声监测报告、污水监测报告)9.7.5 与分承包方所签的环保协议书;9.7.6 年监视和测量计划;9.7.7 监视和测量记录;9.7.8 不符合纠正通知单;9.7.9 监视和测量记录的数理统计;10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0.1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管理一般规定10.1.1 施工现场10.1.1.1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10.1.1.2 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含塔吊、外用电梯)司机及起重指挥、机械工、打桩工司机和各种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10.1.1.3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10.1.1.4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10.1.1.5 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或距地面2m以下(坑、井、沟、槽)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通道口等各种洞口及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10.1.1.6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标志和信号,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特别危险处应设专人值守。夜间设红灯示警。10.1.1.7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挡,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10.1.1.8 坑槽施工,应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位移,应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10.1.1.9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10.1.1.10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10.2 机电设备10.2.1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10.2.2 机械和动力设备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10.2.3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10.2.4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按零,并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每周定期检查,检查、维护及日常巡查应有记录。10.2.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10.2.6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10.2.7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表一)10.2.8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10.2.9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表一) 电压(KV)安全距离 11-1520-4060-110220沿铅垂方向(m)1.53.04.55.06.0沿水平方向(m)1.01.52.04.06.010.2.10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10.2.11 X光或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10.2.12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10.3 悬空、高空作业10.3.1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自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痢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10.3.2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10.3.3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平放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箱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10.3.4 遇到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10.3.5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应在60左右,宜用绳子捆绑梯尾,否则应有人扶梯。禁止2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10.3.6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10.3.7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10.4 季节施工10.4.1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10.4.2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10.4.3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10.4.4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10.4.5 冬季施工应注意保暖和防火,防火应符合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火和防煤气中毒措施。11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1.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11.1.1 安全帽11.1.1.1 经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检验合格后使用,不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11.1.1.2 正确使用、扣好帽带。11.1.2 安全带11.1.2.1 经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检验合格后使用,带上各种部件齐全。11.1.2.2 使用两年后,按规定抽验更新,更接新绳时注意加绳套。11.1.2.3 使用时高挂低用,不将绳打结使用。11.1.2.4 储存处干燥、通风,不接触高温、明火、强酸或尖锐的坚硬物。11.1.3 安全网11.1.3.1 平网11.1.3.1.1 从二层楼面起设安全网,往上每隔四层设置一道,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11.1.3.1.2 网绳不破损,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网杠支杆用钢管为宣,用毛竹时梢径不少于7.5厘米。11.1.3.1.3 网宽不少于2.6厘米,里口离墙不大于15厘米,外高内低,每隔3米设支撑,角度45。11.1.3.2 立网11.1.3.2.1 随施工层提升,网高出施工层面1米以上,生根牢固。11.1.3.2.2 网下口与墙生根牢靠,离墙不大于15厘米。11.1.3.2.3 网之间拼接严密,空隙不大于10厘米。有条件的工地或市区施工,采用密封式安全网。11.2 悬空、高空作业防护11.2.1 悬空作业处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情形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11.2.2 悬空作业所用的脚手架(板)、吊篮(笼)、平台、索具等设备,经技术鉴定合格、书面验收合格后使用。11.3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11.3.1 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时,高空作业防护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高空吊装予应力钢筋砼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时,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必需的安全设施。11.3.2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小型预制构件时,必须搭设操作平台,不在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站人和行走。11.3.3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成的结构或操作平台作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或无安全措施的管道上站立行走。11.4 支撑和拆卸模时11.4.1 支设高度3M以下的模板可使用马凳操作,支设高度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立操作平台。11.4.2 不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11.4.3 支设悬挑构筑物模板时,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悬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11.4.4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拆模后构筑物上形成的临边和洞口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防护。11.4.5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要求进行。11.5 绑扎钢筋时11.5.1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11.5.2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搭设操作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11.5.3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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