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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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内蒙古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前 言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区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区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等工作经验基础上,根据卫生部印发的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卫医管发20122号)和细则,遵循卫生部规定的“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情况,尤其牧区旗县医院服务人口少、医院规模相对小等现状,标准有所侧重,制定本细则。一、本细则适用范围内蒙古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公立二级综合医院,其它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本标准共设置8章72节663条标准与监测指标。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21条标准,用于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二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在本实施细则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69条。第七章共3节307条量化及技术指标,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及技术的评价。量化指标前带“”为一到六章出现过的指标。第八章共6节35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评审后的追踪评价。说明:1.二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的地区性医疗机构;本标准中,“旗县医院”为政府举办的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应结合当地疾病谱特点,重点加强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健康的疑难病救治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并能快速甄别出本地区医疗技术能力不能诊治的疾病迅速转往有条件三级医院。同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2.结合自治区牧区旗县和十万人口以下的二级医院现状,在评价时,一方面侧重于体系建设,服务于基层,体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另一方面在评审标准结果符合率上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在评审标准结果符合率上根据实际说明情况,研究确定。3.结合自治区实际,为促进全区蒙医的发展,首次在综合医院评审细则中加入对蒙医的相关规范要求,充分发挥蒙医特色。4.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分类与代码(修订版)的通知(卫办综发2011166号)。5.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人民军医出版社,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二、标准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含旗县医院)。(二)核心条目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表1 第一章至第七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名称节条款核心条款第一章 医院功能任务627298第二章 医院服务837487第三章 患者安全1025266第四章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2314132237第五章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531552第六章 医院管理11601059第七章 医院评价及技术指标3307合计6666358569三、评审表述式(一)评审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判定原则是要达到“B-良好”档者,必须先符合“C-合格”档的要求,要到“A-优秀”,必须先符合“B-良好”档的要求。(二)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评分说明的制定遵循PDCA循环原理,P即plan,D即do,C即check,A即action,通过质量管理计划的制订及组织实现的过程,实现医疗质量和安全的持续改进。由于标准条款的性质不同,结果表达如表2。表2 标准条款的性质结果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有持续改进,成效良好有监管有结果有机制且能有效执行仅有制度或规章,未执行PDCAPDCPD仅P或全无四、评审结果表3 第一章至第六章评审结果项目类别第一章至第六章基本标准其中,69项核心条款C级B级A级C级B级A级甲等90%60%20%100%70%20%乙等80%50%10%1O0%60%l0%表4 第一章至第六章评审结果(对牧区旗县医院和10人口一下的旗县院)项目类别第一章至第六章基本标准其中,69项核心条款C级B级A级C级B级A级甲等80%50%10%100%60%10%乙等70%40%5%1O0%50%5%328 第一章 医院功能任务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评审标准评价要点1.1.1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1.1.1.1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二级医院设置标准。【C】1.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设置“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全部要求,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三年以上。2.县医院床位标准原则上服务人口为10万人以下、10万30万人、30万人及以上,床位数分别为100张左右、300张左右、400张左右。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3.人员编制至少达到:(1)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300床位以下的按1:1.30-1.40;300床位以上的按1:1.40-1.50。(引自卫生部卫医字(1978)第1689号文件要求)(2)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50%。(引自卫生部卫医发(1994)第30号文件要求)4.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数不少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房护士与床位数之比0.4:1。5.重症监护室护士与患者之比达到1.8:1,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台之比3:1。6.至少有3名具有高级职称医师。77.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B】符合“C”,并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岗位总量的80%。2.临床科室主任均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3.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20%。4.平均住院日10天。5.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93%。6.开放床位明显大于执业登记床位时,有增加床位的申请记录。【A】符合“B”,并1.临床科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50%。2.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30%。1.1.2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康复功能,可提供24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1.1.2.1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C】1.有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2.急诊部门独立设置,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3.预防、保健、康复独立设置。4.根据病源,与三级综合医院距离较远或危重病人转诊困难的二级医院的重症医学床位数可占医院总床位的2%。5.医学影像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B】符合“C”,并1.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3%。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30%。3.医学影像(含CT、超声)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A】符合“B”,并1.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5%。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40%。1.1.3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1.1.3.1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1)【C】1.诊疗科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设置“基本标准”并获得执业许可登记。2.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至少保持在上周期医院评审时的层次。(提供评审前一年手术和住院的前十大病种)(1)一级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影像科、病理科、检验科、药剂科、输血/室,有条件的建立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室。(2)二级科室或专业组:(对牧区旗县医院和10人口一下的旗县医院只需具备相应专业组的专业人员即可)1)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3个。2)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3个。3)妇产科: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专业组)。4)儿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等专业科室(专业组)。5)中医科:中医综合、针灸科、推拿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B】符合“C”,并1.有盟市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科室。(1)内科:二级专业科室中至少1个。(2)外科:二级专业科室中至少1个。2.所有科室设置齐全,无科室缺失。如专业不齐全,应有卫生行政部门支持性文件。【A】符合“B”,并有盟市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科室至少2个。1.1.4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1.1.4.1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详见附件2)【C】1.医院医技科室、人员编制、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2.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0.5%。【B】符合“C”,并1.医技科室主任均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2.医技科室、实验室项目完全达到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A】符合“B”,并1.本县、市的质控中心或重点专科。2.医技科室主任具有副高职称30%。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机制评审标准评价要点1.2.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1.2.1.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C】1.医院文化建设和服务宗旨、院训、发展规划体现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2.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相关制度与规范。3.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有评审前三年完成项目数量、参加的医务人员总人次、资金支持等资料。(1)各类扶贫、防病、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项目。(2)完成边远地区医疗服务援助项目。(3)开展或举办多种形式社会公益性活动(如义诊、健康咨询、募捐等)。(4)其他项目。【B】符合“C”,并1.有深化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质量、优化服务、降低成本、控制费用的措施。2.评审前三年所参与或开展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受到政府、媒体、社会好评或获得嘉奖。【A】符合“B”,并1.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成效。2.社会调查满意度高。1.2.2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1.2.2.1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C】1.有保证所有住院医师接受规范化培训的制度。2.严格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定期评估总结。【B】符合“C”,并定期征求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效果实施评价并收集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A】符合“B”,并根据定期总结和征求意见,持续改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管理。1.2.3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1.2.3.1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C】1.根据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遵循循证医学原则,结合本院实际筛选病种,制定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方案。2.根据本标准的单病种质量指标,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3.医院有诊疗指南、操作规范以及相关质量管理方案。【B】符合“C”,并有专门部门和人员对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单病种管理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分析,及时反馈,改进。【A】符合“B”,并1.开展临床路径试点专业和病种数、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患者入组率、入组后完成率符合要求。2.心肌梗死、心衰、脑梗死、肺炎、剖宫产、围手术期预防感染六个病种等实行病种规范管理,有完整的管理资料。3.有信息化支持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管理。1.2.4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就医等候时间。1.2.4.1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和住院天数。【C】1.对医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系统调研。2.对影响医院平均住院日的瓶颈问题有系统调研。3.有根据调研结果采取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和住院天数的措施。【B】符合“C”,并1.医院从系统管理、流程再造等方面通过多部门协作,落实整改措施。2.缩短患者住院等候时间。3.门诊等候时间缩短,无排长队现象。4.医技普通检查当天完成,检验当天出具报告,特殊检查缩短预约时间。【A】符合“B”,并评审前三年平均住院天数、患者住院等候时间呈逐年降低趋势。1.2.5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先合理使用。1.2.5.1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C】1.有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相关规定及监督体系。2.有专门人员定期对医师处方是否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进行督查、分析及反馈。【B】符合“C”,并1.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列入医院用药目录,有相应的采购、库存量。2.主管职能部门定期对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调整反馈,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要。【A】符合“B”,并对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对象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门诊、住院)的比例符合省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1.2.6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1.2.6.1从严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C】1.有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措施与动态管理机制。2.特需服务规模占全院服务规模5%。【B】符合“C”,并1.特需门诊量不超过专家门诊量3%。2.住院特需床位数量占开放床位数3%。【A】符合“B”,并1.特需门诊总量占总门诊量为1%。2.住院特需床位数量占开放床位数1%。三、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评审标准评价要点1.3.1根据政府指令承担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1.3.1.1将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院)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C】1.支援基层医院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管理,有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2.有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基层医院支援协调工作。3.针对受援医院的需求,制订重点扶持计划并组织实施,选择23个重点,实施系统的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及管理帮扶。4.参与支援基层医院服务纳入各级人员晋升考评内容。【B】符合“C”,并1.职能部门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监督管理。2.定期对受援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总结,提高帮扶效果。【A】符合“B”,并通过三年对口帮扶,受援基层医院重点科室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1.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1.3.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C】1.有专门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2.有指定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监控、报告以及传染病预防工作。3.对发现的法定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措施。4.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5.有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6.有对特定传染病的特定人群实行医疗救助的相关制度和保障措施。7.依照规定为特定对象(如结核病、艾滋病等)提供医疗救助服务。8.按规定落实新生儿卡介苗和乙肝首针预防接种工作。【B】符合“C”,并1.门诊、住院诊疗信息登记完整,传染病报告、诊疗和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规范。2.职能部门对传染病管理定期监督检查、总结分析(有记录文件)。【A】符合“B”,并持续改进传染病管理,无传染病漏报,无管理原因导致传染病播散。1.3.3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1.3.3.1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咨询、健康保健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C】1.有针对本地区人群健康状况特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以及健康咨询、健康保健等公益性活动。2.有接受各级行政部门指令或医院自发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3.医院有开展禁止吸烟宣教和督查,全院各处设有醒目统一的禁烟标志。【B】符合“C”,并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咨询等公益性活动有定期效果评价,持续改进。【A】符合“B”,并医院达到无烟医院标准。1.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1.3.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C】1.有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的数据与其他信息的制度与流程,按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等相关信息报送工作。2.有保证信息真实、可靠、完整的具体核查措施。【B】符合“C”,并落实信息报送前的审核程序,实行信息报告问责制。【A】符合“B”,并当地卫生行政或统计部门提供信息显示,近三年内:(1)未发生统计数据上报信息严重错误。(2)未出现瞒报或报送虚假数据现象。四、应急管理评审标准评价要点1.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服从指挥调度,承担本县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1.4.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承担本县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C】1.各级各类人员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内容。2.医院明确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应发挥的功能和承担的任务。3.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4.根据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5.有完备的应急响应机制。【B】符合“C”,并1.有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熟悉应急预案以及医院的执行流程。2.有参与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完整资料。【A】符合“B”,并1.评审前三年中对参与的每件重要医疗救援(三人以上)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均有总结分析。2.对存在缺陷与问题有持续改进措施,有成效(用案例说明)。1.4.2建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机制。1.4.2.1建立健全医院应急管理组织和应急指挥系统,负责医院应急管理工作。【C】1.有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应急管理。2.有医院应指挥系统,院长是医院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3.有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4.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5.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在应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与任务。6.医院总值班有应急管理的明确职责和流程。7.有应急队伍,人员构成合理,职责明确。8.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的履职要求。【B】符合“C”,并1.有院内、外和院内各部门、各科室间的协调机制,有明确的协调部门和协调人。2.有信息报告和发布相关制度。3.应急队伍组成垂直和水平关系明晰,跨度合理,覆盖应急反应各个方面,确保应急行动的协调和高效,能够得到后勤系统和医学装备部门的支持。【A】符合“B”,并1.有应急演练或应急实践总结分析,对应急指挥系统的效能进行评价,持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2.有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授权履行信息发布。1.4.3医院有明确的应对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1.4.3.1开展灾害易损性分析,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及应对策略。()【C】组织有关人员对医院面临的各种潜在危害加以识别,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排序,明确应对的重点。【B】符合“C”,并有灾害易损性分析报告,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医院的承受能力进行系统分析,提出加强医院应急管理的措施。【A】符合“B”,并定期进行灾害易损性分析,对应对的重点进行调整,对相应预案进行修订,并开展再培训与教育。1.4.3.2编制各类应急预案()【C】1.根据灾害易损性分析的结果制订各种专项预案,明确应对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标准操作程序。2.制订医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和部门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各个部门的责任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以及应急反应行动的程序。3.有节假日及夜间应急相关工作预案,配备充分的应急处理资源,包括人员、应急物资、应急通讯工具等。【B】符合“C”,并编制医院应急预案手册,方便员工随时查阅,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知晓本部门和本岗位相关职责与流程。【A】符合“B”,并定期并及时修订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持续完善。1.4.4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1.4.4.1开展全员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C】1.医院有安全知识及应急技能培训及考核计划,定期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应急相关法律、法规、预案及应急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培训,组织考核。2.各科室、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系统的防灾训练。3.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应急演练。【B】符合“C”,并1.培训考核的内容涵盖了本地区、本院需要应对的主要公共突发事件。2.相关人员掌握主要应急技能和防灾技能。3.有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医院内、外联合应急演练。4.有应对突发大规模传染病爆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演练。【A】符合“B”,并应急预案与流程的员工知晓率达到95%。1.4.4.2医院有停电事件的应急对策。【C】1.有停电的医院总体预案和主要部门应急预案。2.明确应急供电的范围、实施应急供电的演练,确保手术室、ICU等主要场所应急用电。3.配备充分的应急设施,如各个病区都设置有应急用照明灯。4.员工都应知晓停电时的对策程序。5.供电部门24小时值班制,有完整的交接班记录。【B】符合“C”,并1.对本院备置的应急发电装置与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带负荷试验,并有记录。2.对突发火灾、雷击、风灾、水灾造成的停电有应急措施。3.定期检查接地系统,对手术室、ICU、医技科室大型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等重要部门的接地有常规维护记录。【A】符合“B”,并1.有停电及应急处理的完整记录,记录时间精确到分,有处理人员的签名。2.有主管职能部门的督导检查和持续改进资料。1.4.5合理进行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1.4.5.1制订应急物资和设备储备计划,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有适量应急物资储备,有应对应急物资设备短缺的紧急供应渠道。【C】1.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计划。2.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3.有必备物资储备目录,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使用登记。【B】符合“C”,并1.应急物资和设备有定期维护,确保效期,自查有记录。2.现库存的储备物资与目录相符,有适量的药品器材、生命复苏设备、消毒药品器材与防护用品,有水与食品的储备。3.有主管职能部门监管记录。【A】符合“B”,并与供应商之间有应急物资和设备紧急供应的协议。五、临床医学教育及科研评审标准评价要点1.5.1承担政府分配的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1.5.1.1师资、设施符合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要求。【C】医院具有能够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的师资。有保证培训实施的设备设施。【B】符合“C”,并被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为本县域的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中心或基地。【A】符合“B”,并1.可承担本县域之外的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培养。2.评审前三年中培训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数量呈逐年递增。1.5.2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或承担本地区全科医师培养。1.5.2.1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或承担本地区全科医师培养。【C】1.承担中等及以上卫生类专业教育临床教学任务。2.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任务。3.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B】符合“C”,并承担本县域内的全科医师培养,有可追溯的记录。【A】符合“B”,并1.承担本县域内全科医师培养中心或基地的职能,有可追溯的记录。2.或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有可追溯的记录。1.5.3有制度保障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1.5.3.1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C】1.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继续教医学育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2.有专门部门和专人对全院继续教育项目实施统一管理、质量监督。3.每年承担本县域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五个以上,有可追溯的记录。【B】符合“C”,并1.有完善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档案。2.有继续医学教育与员工定期考核、晋职晋升挂钩。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率90%以上。4.评审前二年,每年承担本县域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十个以上,有可追溯的记录。【A】符合“B”,并评审前三年,每年承担本县域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十个以上,有可追溯的记录。1.5.4有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调查研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取得成果。1.5.4.1有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根据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的,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取得成果。【C】1.有制度支持鼓励医务人员参与,根据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具有与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相适应的科研课题选题、立项、设计及研究能力。参与各级各类外来科研课题组研究任务。2.在评审期内科研课题立项要求(主持人为本单位)二级甲等医院: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科研3项;.参与各级各类外来科研课题组研究任务3项3.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B】符合“C”,并1.职能部门对工作有监管,有追踪、有评估与持续改进。2.有将调查研究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激励政策。【A】符合“B”,并评审前三年中已经在本区域内获得推广的“调查研究成果”3项。六、具有承担公立医疗卫生中心功能任务的能力和资源(可选,旗县医院为必选)评审标准评价要点1.6.1承担内公立医疗卫生中心的功能和任务。1.6.1.1承担本县域内公立医疗卫生中心的功能和任务。【C】1.为完成本地政府确定“医改”目标与任务,有实施方案与措施。2.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义诊等社会公益性活动。3.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危急和部分疑难重症的诊治任务,加强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联系与合作,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疾病医疗与预防工作。4.对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B】符合“C”,并参加本县域内医疗急救服务网络,承担本县紧急医疗救治工作,接受群体伤病员院内急救或转诊、调配任务。【A】符合“B”,并1.在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临床服务领域、具有提供专科(二级诊疗科目)急诊服务的能力。2.组建本县域内以本医院为中心的医疗急救服务网络,承担院前急救的日常救治任务和24小时连续性院内急救服务。1.6.2在主管部门组织下,承担建立与完善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1.6.2.1承担建立与完善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C】1.根据卫生部门指令,在职能部门组织下,初步建立与完善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有组织图示。2.医院有相关的工作制度与程序予以保障。【B】符合“C”,并1.有以本医院为中心,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工协作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工作制度与程序。2.医院有相关的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保障“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实施,并取得成效3.建立医疗健康信息网。【A】符合“B”,并110万人口以下的牧区旗县医院承担旗、苏牧、嘎查卫生一体化管理、业务指导。2用近三年“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实施案例,证实获得持续改进的成效。1.6.3学科专业设置与诊疗技术能力在同级医院中具有优势明显。1.6.3.1学科专业设置与诊疗技术能力在本县域内同级医院中具有优势明显。()【C】1.一级科室:(1)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影像科、病理科、检验科、药剂科、输血科/血库。(2)有条件的建立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营养诊室。2.二级科室或专业组:(.对牧区旗县医院和10人口一下的旗县医院只需具备相应专业组的专业人员即可)(1)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4个。(2)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4个。(3)妇产科: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专业组)。(4)儿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等专业科室(专业组)。3.中医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2个(.对牧区旗县医院和10人口一下的旗县医院不作要求)。4.有病历可证实,需急诊会诊患者75%以上可在30分钟内获得(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二级科室或专业组)专科会诊(抽查住院病历证实,下同)。【B】符合“C”,并1.有本区域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科室至少1-2个。2.有病历可证实,需急诊会诊患者85%以上可在30分钟内获得(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二级科室或专业组)专科会诊。【A】符合“B”,并1.有本区域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重点科室。(1)内科:二级专业科室中至少1个。(2)外科:二级专业科室中至少1个。2.有病历可证实,需急诊会诊患者95%以上可在30分钟内获得(所已经设置临床全部二级科室或专业组的服务)专科会诊。1.6.4根据政府指令,接受城市三甲医院对口支援的医院,力争达到二级甲等级别,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1.6.4.1政府指令的受援的二级医院,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C】1、受援的二级医院,应将“达标工作”任务作为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具体的方案。2、有专人负责,对口支援工作,保证达标工作进行。3、相关人员熟悉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B】符合“C”,并用当年案例证实在以下二方面能有提升:(1)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危急和部分疑难重症的诊治任务,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疾病能力有一定提升。(2)开展24小时连续性急诊科院内急救服务,组织建立本县域内医疗急救服务网络,承担日常院前急救救治任务的能力有一定提升。【A】符合“B”,并1.有数据及相关案例证实受援方案取得预定目标。2.数据指标显示在严重外伤(颅腔、胸腔、腹腔内大出血,与其它威胁生命需要紧急手术抢救)、急性心肌梗死(仅STEMI)、急性脑卒中等急危重症病人诊治效率及处理结果取得显著进步,其能力在本区域具有明显优势。第二章 医院服务一、预约诊疗服务(可选,旗县医院为必选)评审标准评价要点2.1.1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2.1.1.1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C】1.医院至少开展两种以上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如电话、网络、现场等预约形式。2.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3.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4.对牧区旗县医院和10万人口一下的旗县医院不作要求。【B】符合“C”,并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出院复诊均开展预约诊疗服务。【A】符合“B”,并有完善的出院复诊患者、慢性病患者预约服务管理,登记资料完整。2.1.2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2.1.2.1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可操作流程,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C】1.有职能部门负责统一预约管理和协调工作。2.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3.有方便患者获取的门诊和预约服务公开的医疗信息。4.有出诊医师管理措施,变动出诊时间提前公告。5.医务人员熟知预约诊疗制度与流程。【B】符合“C”,并1.有信息化预约管理平台,在内蒙古12320预约挂号平台上运行。2.有专人负责预约具体工作。3.对中长期预约号源有统一管理和协调。【A】符合“B”,并1.预约就诊比例呈逐步提高势态。2.对预约诊疗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持续改进预约工作。3.检验科、CT室、核磁室、动态心电等预约检查可分时间段预约,要有工作制度并实施考核。2.1.3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2.1.3.1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C】1.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具体措施2.有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明示,相关医务人员知晓。【B】符合“C”,并1.患者、医务人员对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满意程度的评价。2.社区对开设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需求的调研,合理配设医疗资源。【A】符合“B”,并1.职能部门对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价,有持续改进措施成效评价的记录。2.患者评价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的满意程度。2.1.4建立与上级对口支援医院以及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转诊服务。2.1.4.1建立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转诊服务。【C】1.有与上级对口支援医院开展预约转诊服务协议,有规范,有流程。2.有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预约转诊服务协议,有规范,有流程。【B】符合“C”,并1.有提高转诊质量的相关培训和指导。2.预约转诊患者可携带转诊全部病历资料。3.预约转诊服务已经实施一年。4.职能部门对预约转诊情况进行分析评价。【A】符合“B”,并1.信息系统支持病历资料协同传输。2.预约转诊服务已经实施一年以上,有持续改进转诊工作的措施。二、门诊流程管理评审标准评价要点2.2.1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2.2.1.1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C】1.门诊布局科学、合理,流程有序、连贯、便捷,门诊楼分层挂号收费,门诊标识要清楚,有导诊指示线路图。2.有门诊管理制度并落实。3.门诊要有导诊、分诊、护送服务、轮椅、单架车,显著位置设置电子屏、滚动显示字幕等各种便民措施。4.有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的措施。5.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相关制度与程序。【B】符合“C”,并1.针对门诊重点区域和高峰时段有措施保障门诊诊疗的秩序和连贯性。2.有减少就医环节的信息支持系统,实行门诊分层挂号、或科室、诊室直接挂号、缴费或自助挂号、缴费等服务。3.切实落实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A】符合“B”,并门诊管理工作有分析评价,持续改进门诊工作。2.2.2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当提前告知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有效就诊。2.2.2.1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有效就诊。【C】1.以多种方式向患者提供出诊信息,并及时更新。2.医务人员按时出诊,特殊情况无法出诊应有替代方案并及时告知患者。3.有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有效就诊。【B】符合“C”,并1.医务人员完成本岗位诊疗工作后能主动指导患者进入下一诊疗环节。2.门诊满意度调查表设专人统计其结果,每月公示并奖罚。3.考评方案至少应包括有门诊量、病人表扬与投诉等;考评活动能促进提高医务人员按时出诊率。【A】符合“B”,并1.开展满意度调查等措施,不断完善门诊服务。2.医务人员出诊情况有登记与分析评价,持续改进出诊服务。2.2.3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2.2.3.1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C】1.有门诊流量实时监测措施。2.有医疗资源调配方案。3.有门诊与辅助科室之间的协调机制。【B】符合“C”,并1.门诊满足患者就诊需要,无因医院原因出现退号现象。2.普通医技检查能满足门诊需要,当日完成检查和报告。【A】符合“B”,并有门诊就诊情况分析评价,持续改进门诊工作。2.2.3.2有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C】1.有应急预案,包括建立组织、设备配置、人员技术培训、通讯保障、后勤保障等。2.有确保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快速实施的程序与措施。【B】符合“C”,并1.有门诊突发事件预警系统,能有效地识别预警信息。2.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识别预警信息并熟练掌握各种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理流程。【A】符合“B”,并1.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案例证实在启动应急预案后,相关部门能积极响应。2.有应急事件分析评价,持续改进应急管理。2.2.4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配套医疗资源。2.2.4.1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配套医疗资源。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C】1.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的机制。2.重点是人力资源应急调配的制度与程序。【B】符合“C”,并1.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措施。2.有措施使门诊资源利用率最大化。【A】符合“B”,并医院绩效考评和分配方案与门诊服务质量密切挂钩。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评审标准评价要点2.3.1合理配置急诊资源,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2.3.1.1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C】1.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主管职能部门熟悉急诊科建设基本要求。3.急诊至少设内、外科专业,急门诊有条件的设妇、儿急门诊。【B】符合“C”,并急诊科有单独的区域,辅助检查、药房等区域距离急诊科的半径较短,提高急诊服务效率。【A】符合“B”,并医院认真贯彻与执行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过程中,有不断改进的措施,并获落实。2.3.1.2急诊科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急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C】1.急诊科固定的急诊医师不少于在岗医师的50%,医师梯队结构合理。2.急诊科主任由具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3.急诊科固定的急诊护士不少于在岗护士的60%,护士梯队结构合理。4.急诊科护士长由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的护士担任。5.若设急诊监护室,则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单独排班、值班。6.若设急诊病房,则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单独排班、值班。7.主管的职能部门人员熟悉急诊科人员配备要求。【B】符合“C”,并1.急诊医师以主治以上职称在岗不少于50%。2.急诊护士以护师以上职称在岗不少于40%。3.若设急诊手术室,则由专职护士、或由病房手术室统一管理。【A】符合“B”,并1.急诊科固定(1年以上)的急诊医师不少于在岗的医师70%。2.急诊科固定(1年以上)的急诊护士不少于在岗的护士80%。2.3.1.3急诊医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考核达到“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C】1.急诊医护人员全部经过急诊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考核达到“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有考核记录。2.若设急诊监护室,则固定医师与护士均经ICU专业培训,技能考核合格。3.有年度的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B】符合“C”,并1.对轮转的医师和护士有上岗前质量与安全工作培训与教育的记录。2.无毕业三年以下医护人员独立执业。【A】符合“B”,并1.急诊科上岗医护人员皆具有“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2.急诊科医护人员的技能评价与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有记录。2.3.1.4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与负责,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诊分诊能力。【C】1.有统一规范的急诊(含抢救)服务流程。2.有明确的各部门、各科室职责分工与服务时限要求。3.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主持与负责。4.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至少做到:(1)内科、外科专业能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2)药学、医学影像(普通放射)、临床检验等部门能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B】符合“C”,并1.设有妇产科、儿科专业急诊工作,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2.医学影像(CT、超声等)、输血部门能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3.医疗器械部门及保障部门能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心肺复苏等抢救设备,有后勤保障支持服务要求。4.职能部门对急诊抢救工作有监督评价,对存在问题有持续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A】符合“B”,并1.输血部门能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2.医院所设二级专业皆能提供“24小时7天”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2.3.2落实首诊负责制,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2.3.2.1落实首诊负责制,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C】1.有首诊负责制度,医务人员能熟知并执行。2.急诊患者、留观患者、抢救患者均有完整的符合规范的急诊病历,记录急诊救治的全过程。3.有急诊病历质量评价的记录,评价结果纳入医师、护士个人的技能评价。4.有急诊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的急诊转接服务机制。5.转送急危重症患者均有完善的病情与资料交接,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B】符合“C”,并有完整的登记资料,能够对患者的来源、去向以及急救全过程进行追溯,开展质量评价。【A】符合“B”,并1.有急诊信息网络支持系统,实现急诊与院前急救、急诊与院内各相关科室、急诊与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对接。2.急诊科能够事先获取转诊患者信息,提高抢救效率。2.3.2.2医院管理部门对急诊实施管理与协调。【C】1.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抢救由院级领导负责指挥协调。2.有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负责协调急诊科日常管理。3.有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调与协作流程。4.相关管理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的履职要求。【B】符合“C”,并1.有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抢救记录。2.有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抢救演练。【A】符合“B”,并职能部门对急诊抢救工作有监管,定期评价医院急诊体系对院内外紧急事件的反应能力,对存在问题有持续改进措施并得到落实。2.3.3加强急诊检诊、分诊,急危重症患者与一般急诊患者分区救治,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2.3.3.1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C】1.有急诊检诊、分诊制度并落实。2.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1)1级/A级:濒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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