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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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靖西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 年度林业植被建设项目(重)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XBSZC2017-G2-33-JR(重) 招 标 人:靖西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 月 日66 / 71目 录第一卷1第一章 招标公告1靖西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度林业植被建设项目GXBSZC2017-G2-33-JR(重)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11 总则111.1 项目概况1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及增值税计税方法情况11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11.5 费用承担121.6 保密121.7 语言文字121.8 计量单位121.9 踏勘现场121.10 投标预备会121.11 分包121.12 偏离132 招标文件1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33 投标文件1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43.2 投标报价143.3 投标有效期143.4 投标保证金153.5 备选投标方案153.6 投标文件的编制154 投标15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6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5 开标16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65.2 开标程序165.3 不予开标175.4 开标异议176 评标176.1 评标委员会176.2 评标原则176.3 评标方式176.4 移交评标资料176.5中标候选人公示186.6履约能力审查187 合同授予187.1 定标方式187.2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187.3 履约保证金187.4 签订合同1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8.1 重新招标198.2 不再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19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9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9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0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09.5 投诉2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10.1 词语定义2010.2 招标控制价2010.3知识产权2110.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2110.5同义词语2110.6监督2110.7 解释权21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22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正文部分241 评标方法242 评审标准242.1 初步评审标准242.2 详细评审标准243 评标程序243.1 初步评审243.2 详细评审243.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253.4 评标结果25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26A0 总 则26A1 基本程序26A2 评标准备26A3 初步评审26A4 详细评审27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28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29附件B 否决投标条件30B0 总 则30B1 否决投标条件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合同协议书3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9第二卷40第六章 图 纸40第三卷4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1第四卷4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靖西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度林业植被建设项目(GXBSZC2017-G2-33-JR(重))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靖西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度林业植被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靖西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GXBSZC2017-G2-33-JR(重) 建设地点:靖西市魁圩乡 建设规模:靖西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度林业植被建设项目;封山育林2700h(其中封育补植305.0h);人工造林53.8h(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肆佰捌拾肆万柒仟贰佰元整(¥:4847200.00)。要求工期:建设期180日历天,抚育管护期1095天。招标范围:靖西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度林业植被建设项目;封山育林2700h(其中封育补植305.0h);人工造林53.8h(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造林绿化、林木种植、营造林施工等。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林业工程师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具有一定的营造林工作经验,一定规模的营林生产组织能力,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较好的营造林工作业绩的投标人。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地点为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6.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进度款支付方式:本工程随工程进度原则上按月支付进度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定的已经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审定的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不含变更部分);结算经审计等有关部门审定后30天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8. 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交纳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中: 账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账号:85529. 监督部门及电话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部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联系电话:)、靖西市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联系电话:)。10. 联系方式招标人:靖西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靖镇绣球大道城中一小区489号 地址:靖西市城中路48号三楼办公室 邮 编:533899 邮 编:533899 联 系 人:黄兴荣 联 系 人:伍珍值 电 话: 电 话: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靖西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靖西市林业局地址:靖西市新靖镇绣球大道城中一小区489号联系人:黄兴荣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地址:靖西市城中路48号三楼办公室联系人:伍珍值电 话:1.1.4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靖西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度林业植被建设项目(重)(GXBSZC2017-G2-33-JR(重))1.1.5建设地点靖西市魁圩乡1.2.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除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的建设工程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外,其他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设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1.3.1招标范围靖西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度林业植被建设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建设期180日历天,抚育管护期1095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具备一定的营造林工作经验及一定规模的营林生产组织能力,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及较好的营造林工作业绩的施工方。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 离不允许2.1.1(10)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投标人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 分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 网站发布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不需要确认。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需要确认。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书面形式确认可通过传真或者将扫描件发送到邮箱,传真号码: 。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资格审查部分【备注:以下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或者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4)服务承诺;(5)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依法完税申报表复印件;(6)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部分:(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3.3.1投标有效期45天 60天 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备注: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得超过80万元】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账户名称: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账号:8552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装订要求用A4纸规格(扩展表格除外)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如投标文件单册装订内容过多可分册装订)。4.1.1包装、密封【备注:右栏内容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别密封在3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资格审查部分”或“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提交投标文件时应为1个密封袋。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4.1.2封套上写明项目招标编号:GXBSZC2017-G2-33-JR(重)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靖西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度林业植被建设项目(重)GXBSZC2017-G2-33-JR(重)投标文件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5.2开标程序采用方式一:技术标明标开标程序开标顺序:随机采用方式二:技术标暗标开标程序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6.3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6.6.1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介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示在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5.0%【备注:上限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否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备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人必须勾选】不设招标控制价10.3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5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6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如项目属于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应同时接受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的监管。10.7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8.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招标人支付【备注:国有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在建设项目费用组成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应选择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陆仟伍佰元整(36500.0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及增值税计税方法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 本招标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诚信等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诚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专职安全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整顿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正处在停业整顿或暂停投标期间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不允许。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6)招标控制价;(7)图纸;(8)技术标准和要求;(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于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书面要求(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形式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澄清文件发布的相同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规定的澄清文件确认的相同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并做出响应,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2.3.4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报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标部分: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 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4 近年财务状况、完成的类似项目、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1.1本项目招标提供纸质工程量清单。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构、标段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顺序和序号。投标人不得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3.2.1.2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质投标文件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3.2.1.3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质文件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的相应表格,不得弄虚作假。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3 对未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回;对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退回。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5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规定的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款的要求签字和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款和第4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以下证件准时到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2)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3)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必须是报名时间内);(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标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以下程序进行开标:开标程序(1)宣布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数量;(2)宣布开标纪律,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投标人的资格证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会时检查)或委托代理投标相关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会时检查)、转账(电汇)底单原件,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公布招标控制价及相关内容;(7)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制作记录;(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以及有关监督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9)开标结束。5.3 不予开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拒绝受理或在开标时当场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人的诚信卡被锁定无效的。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人员;(四)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未满三年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具体评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 移交评标资料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时为中标人名单),并同时移交所有评标涉及资料。6.5中标候选人公示6.6.1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招标人逾期不发出中标候选人公示的,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招标人及时改正。6.6.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6.3 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投诉的,按照本章第9.5条的规定程序执行。6.6履约能力审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及中标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结束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出中标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保证金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或者评标结果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导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3)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费用,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置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第五章的要求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应上浮或下调)。10.3知识产权招标人对其知识产权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同义词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监督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 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合格制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签署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投标人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依法完税申报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2.1.2形式评审标准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形式评审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响应性评审视为不合格投标内容靖西市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度林业植被建设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建设期180日历天,抚育管护期1095天工程质量合格投标有效期60天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2.2详细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程序。2.2.1商务标评分标准【备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1、经评审的合理低价的确定方法(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2)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3)将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2、商务标评分标准(1) 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为最高分10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2分,每低于经评审的合理低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某人投标人报价分=(100-(A-B)/B100 (当AB时)某人投标人报价分=(100-(B-A)/A100 (当AB时)投标人最终得分投标人最终得分=该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正文部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条款进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商务标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用于该项工程投标的资质高的优先;企业用于该项工程投标的资质也同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资格评审。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2.2.1 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款的规定进行技术标评审。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2款的规定计算出商务标得分。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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