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作合同汇编八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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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合同汇编八篇 公司合作合同汇编八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为大家的公司合作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那么 ,遵照法律的公司(简称), 地址:为甲方与,遵照 法律的公司(简称),地址 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 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展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工程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单独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到达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方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知名生产和开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到达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展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到达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 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假设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屡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回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年,以后,每年递减%。 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年月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产品的制造、开展、销售和使用;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工程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假设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展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方案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 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置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效劳,在费用、时间和效劳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效劳合同。 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置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效劳。 第八章 保密 合营公司成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年。 第九章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方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假设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假设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 假设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假设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假设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工程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电传: 电传: 电挂: 电挂: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那么,就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区*路的“xxx*”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工程位于:深圳市*区*路,工程暂定名为:xxx*(以下称“本工程”),工程用地面积为:3723.46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工程合作开发过程中进展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xxxxxxxxx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深圳市a股份。(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工程是通过对位于*区*路的xxxxxx*号地块(以下称“本工程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工程方案开发总建筑面积xxxxxx平方米,其中地上xxxxxx层(包括住宅面积xxxxxx平方米、商用面积xxxxxx平方米),地下xxx层(面积xxx平方米),上述面积假设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工程方案投资总额xxxxxx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 2、在本工程中,甲方负责办理工程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根底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工程公司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建立与销售。工程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工程实施: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工程前期工作的正常进展;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工程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深圳市a股份)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工程所在的地块; 4、甲方实际控制本工程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 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工程所在地块后,乙方负责出资人民币xxxxxx万元成立工程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工程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动作本工程。工程公司设立后,由乙公司暂时取得工程公司100%的股权;乙方负责办理该工程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工程公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以其拥有的深圳市a100%的股权向工程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工程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工程公司),甲方出资后,甲方拥有工程公司49%的股权,乙方拥有工程公司51%的股权; 7、甲方指派xxx担任工程公司的xxx,指派xxx担任工程公司的xxx;指派xxx担任工程公司的xxx;由乙方指派xxx担任工程公司的xxx,指派xxx担任工程公司的xxx;指派xxx担任工程公司的xxx;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6、7、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工程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假设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那么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11、本工程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工程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12、本工程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13、工程公司在经营管理本工程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那么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工程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工程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 2、假设本工程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工程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展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缺乏或无能力开发,如需要将工程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假设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展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假设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及乙方在工程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假设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工程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展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标准地效劳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 意乙方参加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县 (区)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展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 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那么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 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 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 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 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展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 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 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 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 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标准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 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展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 开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 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 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展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 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 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展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那么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 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 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前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 以下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撤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展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效劳本钱,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 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展工商、招 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展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展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 潢。假设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 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 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 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回绝协商的,那么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成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 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 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乙方: 公章: 委托人: 签定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成如下,双方共 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租用 (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工程 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效劳内容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开票加收8%) 2、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30%,余 款于活动完毕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活动场地,提供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工程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平安,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那么按每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质量提出合理建议,乙方需积极与甲方进展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提供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展,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提供效劳的活开工程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5、本次活动根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20xx年月?日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内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那么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2、假设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那么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 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第六条:其它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指定授权人: 或指定授权人: 帐 户: 开户行: 帐?号: 全称: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那么,签订本 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乙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丙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丁 方出资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乙方占有股份股份%;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丁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注:丁方实际出资为万元);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 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假设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甲方可分得利润的%,乙方可分得利润的 %,丙方可分得利润的%,丁方可分得利润的%(按公司的利润20%分红),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扩充市场份额,必须 经四方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展。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了,那么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需成认本合同;需经四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B退伙: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 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非经四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那么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那么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展结算的60%进展赔偿。未经合同人同 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展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展。固定资 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纠 纷的解决 5、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开展的原那么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 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前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2、新产品的引进;3、重大的促销活动;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那么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25%。 六、公司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方单独供应。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5份,四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四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丙方(签名):丁方(签名): 年月日 公司盖章确认: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根底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标准、平安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那么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置保险,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置保险,否那么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那么乙方可回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平安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到达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详细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根底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人代表: 乙方单位公章: 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开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决定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就 等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1 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严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开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 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本钱、改善提升三峡石相关产品的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开发序列等,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1.3 合作内容 1.3.1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甲方确定乙方为重庆市范围内旅游纪念品相关产品的唯一生产加工基地,唯一供货单位;乙方确定甲方为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唯一合作伙伴,甲方具唯一销售权利; 1.3.2 乙方为甲方提供生产及技术效劳;乙方的所有产品均以优惠合作价向甲方提供,由甲方制定市场销售价格;结算方式如下:(暂略) 1.3.3甲方为乙方企业开展、品牌建立等方面提供指导、支援等智力支持。包括: 现有产品的推广宣传; 销售通路搭建; 现有产品的包装升级及新产品开发设计筹划; 梳理提炼产品文化内涵,提升产品附加值; 帮助其从生产型企业向文化营销型企业的转变; 1.4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战略合作双方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故需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如下规定: 2.1甲乙双方的权利 甲乙双方有要求对方如约提供效劳的权利; 甲方有向乙方提出质询的权利; 甲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经济权益; 甲方有对乙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及保密责任而带来损失予以追索经济赔偿的权利; 2.2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乙双方有按本协议如期履行的义务; 甲方有为乙方提供相关智力支持的义务; 甲方有按方案推进和完成由甲方承担的市场推广、广告宣传等任务的义务; 甲方应充分运用其行业影响力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乙方开拓业务和建构销售通路提供条件; 乙方有回复甲方质询的义务; 乙方有对产品质量严格管理的义务,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 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的义务; 对于甲方筹划、设计之产品,乙方应给予包括打样、生产等无条件的积极支持;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双方针对某一详细合作内容的详细事宜,包括工作流程、合作时间、结算模式等需要共同商讨之议题等双方一致关心的问题,将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附件中签署。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5.1 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 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5.2 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固定的经营资质。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公司签章: 公司签章: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甲方:潘XX,占股45%。 乙方:李XX,占股40%。 丙方:刘XX,占股15%(技术股,不占投资)。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三方方共同遵守。 第二条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以电子游戏机的软件开发以及整机生产为主要经营工程。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乙、丙三方共同借贷现金及货物抵押共50万元人民币资组建XX科技,经营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股份比例共同承担。 2。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5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甲、乙、丙、丙三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甲、乙、丙三方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甲、乙、丙三方。 第四条 人员分配 主要以外聘为主,其中财务聘请会计事务所里的拥有会计资格证的会计师兼职。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本合同为依据,按股份比例分配(每个月50%用于还贷,20%用于开展,30%用于分红)。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股份比例承担,公司债务由甲、乙、丙三方按股份比例归还。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需成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6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展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潘XX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拓业务,订立合同;对公司的日常事务进展筹划及日常管理(潘XX负责对产品外型的研发和设计,直至产品外壳下单给外厂家生产)。 2。 李XX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负责周边的业务开拓,及零配件的采购和对产品的调试、老化、售后进展跟踪管理(进展公司财务的管理及监视)。 3。 合伙人刘XX,其权限是:负责工厂的日常生产管理工作,对硬件的生产、采购、检测等各种事物的日常管理;参予公司事务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那么,就结成长期、全面的INTERNET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展,并为以后在其他工程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根底,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成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那么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方案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详细合作工程另签协议)3甲乙双方在有关INTERNET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展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展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存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工程中详细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效劳提供均为。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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