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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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政府美国联邦政府政务公开制度的实践政务公开制度的实践及其对我们的借鉴及其对我们的借鉴2010年年12月月07日日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万鹏飞万鹏飞詹姆斯詹姆斯.麦迪逊,麦迪逊,1822年年8月月4日日在人民不掌握信息或是在人民不掌握信息或是无法获得信息的情形下,无法获得信息的情形下,所谓人民的政府所谓人民的政府只不过是一场闹剧或悲剧的序幕;只不过是一场闹剧或悲剧的序幕;也许两者并存。也许两者并存。知识永远统治无知;知识永远统治无知;有意自己当家作主的人民有意自己当家作主的人民必须用知识赋予的力量武装自己。必须用知识赋予的力量武装自己。 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A popular Government without popular information, or the means of acquiring it, is but a Prologue to a Farce or a Tragedy; or perhaps both. Knowledge will forever govern ignorance. And a people who mean to be their own Governors, must arm themselves with the power which knowledge gives.” James Madison ,August 4, 1822 美国联邦政府的政务公开制度美国联邦政府的政务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的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 政府会议的公开政府会议的公开 规范法律:规范法律: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1966, 1996)隐私法隐私法(1974)规范法律:规范法律:联邦咨询委员会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1972) 阳光下的政府法阳光下的政府法(1976)报告思路报告思路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会议公开制度政府会议公开制度 几点评论及其借鉴几点评论及其借鉴 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理念发展:理念发展:1766年,博尔兰法官年,博尔兰法官1766年,宾夕法尼亚州宪法部分规定年,宾夕法尼亚州宪法部分规定托马斯托马斯潘恩的观点潘恩的观点联邦党人联邦党人: 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托马斯托马斯. 杰弗逊杰弗逊 肯特肯特. 库柏库柏 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1766年,博尔兰法官年,博尔兰法官: 公民对公共法案进行自由的审查以及通公民对公共法案进行自由的审查以及通过言语或笔述的形式把审查后的意见表过言语或笔述的形式把审查后的意见表述出来,这不仅是公民自由阐述观点的述出来,这不仅是公民自由阐述观点的权利,也是维护他们其它权利的需要。权利,也是维护他们其它权利的需要。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1766年,宾夕法尼亚州宪法部分规定年,宾夕法尼亚州宪法部分规定: 宾夕法尼亚州的大多数领导人认为,公宾夕法尼亚州的大多数领导人认为,公民获知政府运作的知情权是公民宪政权民获知政府运作的知情权是公民宪政权利的重要前提,利的重要前提,1776年的州宪法将州议年的州宪法将州议会称为公共会议(会称为公共会议(public meeting),议),议会的记录包括投票表决中的赞成与反对会的记录包括投票表决中的赞成与反对记录每星期必须出版一次,所有即将进记录每星期必须出版一次,所有即将进入辩论和表决的法律草案都应事先公布入辩论和表决的法律草案都应事先公布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1778托马斯托马斯. 潘恩潘恩: 政府决策向公众公开是防止政府有可能政府决策向公众公开是防止政府有可能滥用权力的关键。如果一般公众对政府滥用权力的关键。如果一般公众对政府所作所为毫不知情,则人民的自治就将所作所为毫不知情,则人民的自治就将是一句空话。美洲作为一个新大陆与旧是一句空话。美洲作为一个新大陆与旧世界的一个不同之处是,她要使其民众世界的一个不同之处是,她要使其民众变得尽可能的聪慧,使他们的知识更为变得尽可能的聪慧,使他们的知识更为全面,使作为被治者的民众更为理性全面,使作为被治者的民众更为理性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联邦宪法联邦宪法-联邦党人文集联邦党人文集: 人民主权原则是联邦宪法的一条基本出发点,人民主权原则是联邦宪法的一条基本出发点,汉密尔顿和麦迪逊认为,防止政府权力集中汉密尔顿和麦迪逊认为,防止政府权力集中和滥用的途径有二:一是人民对政府的控制,和滥用的途径有二:一是人民对政府的控制,二是政府权力的划分与制衡:联邦和州政府二是政府权力的划分与制衡:联邦和州政府的权力的划分和制衡与联邦政府内部立法、的权力的划分和制衡与联邦政府内部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分立和制衡。很显然,没有政行政和司法的分立和制衡。很显然,没有政务的公开,公众就很难有健全的理智,控制务的公开,公众就很难有健全的理智,控制和管理政府就无从谈起。和管理政府就无从谈起。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联邦党人文集联邦党人文集: 汉密尔顿在谈到公民权利的保护时特别提到汉密尔顿在谈到公民权利的保护时特别提到布莱克斯通的名言:布莱克斯通的名言: 不经起诉、审判而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或强不经起诉、审判而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或强行没收其财产乃是粗暴恶劣的行为,必须立行没收其财产乃是粗暴恶劣的行为,必须立即引起全国对暴政的警惕;但秘密拘禁、匆即引起全国对暴政的警惕;但秘密拘禁、匆匆投入监狱,其痛苦不为人知或被人遗忘,匆投入监狱,其痛苦不为人知或被人遗忘,事件不公开、不引人注目,故为专制政府更事件不公开、不引人注目,故为专制政府更为危险的手段为危险的手段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联邦党人文集联邦党人文集: 全国人民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全国人民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途径“了解其了解其联邦政府代表的所作所为联邦政府代表的所作所为各州的行政与各州的行政与立法机构均可监视联邦各部之雇员;彼等有立法机构均可监视联邦各部之雇员;彼等有权设立正规而有效的情报系统,决不会无法权设立正规而有效的情报系统,决不会无法了解其派往联邦各种会议的代表的所作所为,了解其派往联邦各种会议的代表的所作所为,并及时通报于本州人民。并及时通报于本州人民。”况且还有新闻况且还有新闻报纸,它们报纸,它们“乃联络联邦各地居民传递消息乃联络联邦各地居民传递消息的有效工具。的有效工具。”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联邦宪法修正案联邦宪法修正案: 1791年年12月通过的由麦迪逊主持的联邦月通过的由麦迪逊主持的联邦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削减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法律。这一削减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法律。这一提案修正案后来被联邦最高法院反复引提案修正案后来被联邦最高法院反复引用和延伸,成为支持公民知情权和政务用和延伸,成为支持公民知情权和政务公开的法理依据。公开的法理依据。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晚年麦迪逊的一段话:晚年麦迪逊的一段话: “在人民不掌握信息或是无法获得信息在人民不掌握信息或是无法获得信息的情形下,所谓人民的政府只不过是一的情形下,所谓人民的政府只不过是一场闹剧或悲剧的序幕;也许两者并存。场闹剧或悲剧的序幕;也许两者并存。知识永远统治无知;有意自己当家作主知识永远统治无知;有意自己当家作主的人民必须用知识赋予的力量武装自的人民必须用知识赋予的力量武装自己。己。”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 杰弗逊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 随后也做出了回应。他认为,公民随后也做出了回应。他认为,公民与政务信息的隔绝也正是为什么容易频繁引与政务信息的隔绝也正是为什么容易频繁引发民间叛乱的原因,并提出了舆论公开的需发民间叛乱的原因,并提出了舆论公开的需要:要: “防止公民这些反常之举的方法是通过防止公民这些反常之举的方法是通过报纸等渠道给予他们全部涉及到自身事务的报纸等渠道给予他们全部涉及到自身事务的信息,并设法将这类报纸渗透到所有的人群信息,并设法将这类报纸渗透到所有的人群中去。要使我们的政府成为人们意见的真正中去。要使我们的政府成为人们意见的真正代表,首先就要建立在这一基础上代表,首先就要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知情权知情权政务公开的理念政务公开的理念 肯特肯特. 库柏库柏(Kent Cooper): 知情权知情权(the Right to Know)这一术语得以普及这一术语得以普及要归功于美联社的行政主任肯特要归功于美联社的行政主任肯特. 库柏库柏(Kent Cooper)。1945年他在年他在纽约时报纽约时报著文指出,著文指出,政府为了赢得公民的支持,就必须勇于听取政府为了赢得公民的支持,就必须勇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评判,而这首先得给与公民接他们的意见和评判,而这首先得给与公民接近真实政务信息的权利。近真实政务信息的权利。“公民有权获取被公民有权获取被完整、准确阐述的信息。如果不尊重公民的完整、准确阐述的信息。如果不尊重公民的知情权,那么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无知情权,那么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无政治自由而言政治自由而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框架框架隐私法隐私法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两者关系两者关系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社会需求决定社会需求决定管家法管家法的存在的存在联邦政府角色改变:职能扩大,战争等联邦政府角色改变:职能扩大,战争等行政程序法第三部分制定行政程序法第三部分制定政务公开运动政务公开运动1、制定背景:、制定背景: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行政程序法第三部分的问题行政程序法第三部分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不清楚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不清楚 行政机构可以根据该法律所允许的例外行政机构可以根据该法律所允许的例外而对政府信息保密。而对政府信息保密。 法律规定信息获取者必须与所要求获得法律规定信息获取者必须与所要求获得的信息有恰当而又直接的相关性。的信息有恰当而又直接的相关性。 对行政机构的错误的抵制行为或不服从对行政机构的错误的抵制行为或不服从行为缺乏司法制裁行为缺乏司法制裁背景:背景: 50年代中期年代中期 1965年年3月:月:26次系列听次系列听政政 1966年年7月月4日:约翰逊总统签署法案日:约翰逊总统签署法案 1966年年6月月20日:众议院通过日:众议院通过 1967年年7月月4日:生效日:生效 1974年年1996年:四次修改年:四次修改背景:背景:政务公开运动政务公开运动 根据根据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任何人都有权要,任何人都有权要求获取涉及任何联邦政府主体的现存却求获取涉及任何联邦政府主体的现存却尚未发行的行政记录。这意味着所有的尚未发行的行政记录。这意味着所有的美国公民或外籍居民都以运用该法律。美国公民或外籍居民都以运用该法律。向政府提出信息要求的也可以是公司法向政府提出信息要求的也可以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公共利益集团、新闻机人或其他组织如公共利益集团、新闻机构。构。 谁可以运用谁可以运用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内容:内容:政府的哪些信息应该公开政府的哪些信息应该公开 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范性信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规范性信息:该机构的总部及其在各地的工作部门;该机构的总部及其在各地的工作部门;公民获取情况和决定提出呈文请求的固定地公民获取情况和决定提出呈文请求的固定地点、申请程序和受理人员;点、申请程序和受理人员;各部门召开会议、决定问题的一般程序和方各部门召开会议、决定问题的一般程序和方法;法;申请的规则、通用的表格、索取表格的地申请的规则、通用的表格、索取表格的地点,点, 对各种资料包括文书、报告等的说明;对各种资料包括文书、报告等的说明;法律授权采用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实质性规法律授权采用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实质性规则、一般政策的阐述、或行政机构作出的、则、一般政策的阐述、或行政机构作出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解释;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解释;对上述各项的修正和废除。对上述各项的修正和废除。 内容:内容:不要求在不要求在联邦登记联邦登记上公布,但必须上公布,但必须以其他方式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其他方式主动公开的信息: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被普遍适用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被普遍适用的文件;对于先例政策的说明和解释对于先例政策的说明和解释对公民具有影响力的官员手册和指示;对公民具有影响力的官员手册和指示;合议制行政机构进行政策商议后所达成合议制行政机构进行政策商议后所达成结果的记录。结果的记录。 内容:内容:政府的哪些信息应该公开政府的哪些信息应该公开 那些不登记,又不主动公开的信息那些不登记,又不主动公开的信息: 这类信息,公民可以提出公开的申请要这类信息,公民可以提出公开的申请要求相应机构予以公开。求相应机构予以公开。 政府的哪些信息应该公开政府的哪些信息应该公开 内容:内容:哪些信息可以豁免公开哪些信息可以豁免公开 九项可豁免公开的情况九项可豁免公开的情况 :根据总统行政命令中规定的准则,明确核准根据总统行政命令中规定的准则,明确核准为出于国防或外交利益必须保守的秘密,并为出于国防或外交利益必须保守的秘密,并且在实际上已正确地按照总统的此项行政命且在实际上已正确地按照总统的此项行政命令纳入保密范围的;令纳入保密范围的;完全属于行政机构内部的人事规则和惯例的;完全属于行政机构内部的人事规则和惯例的;法律明确准许免予公布的法律明确准许免予公布的 规定该事项不对公众公开且不赋予行政机构规定该事项不对公众公开且不赋予行政机构自由决定权;自由决定权; 规定了不得公开的特定准则或指出了关于不规定了不得公开的特定准则或指出了关于不得公开事项的特定类型;得公开事项的特定类型;内容:内容:商业机密以及从第三方获得的、特许的商业机密以及从第三方获得的、特许的商业或金融保密信息;商业或金融保密信息;除了与该机构进行诉讼的机构之外,其除了与该机构进行诉讼的机构之外,其他当事人依照法律不能利用的机构之间他当事人依照法律不能利用的机构之间或机构内部的备忘录或文件;或机构内部的备忘录或文件;如果透露会构成明显地对属于个人隐私如果透露会构成明显地对属于个人隐私的医疗档案或类似的材料的不正当侵害;的医疗档案或类似的材料的不正当侵害;内容:内容:哪些信息可以豁免公开哪些信息可以豁免公开 为执法而搜集的调查记录,且如果透露会发生为执法而搜集的调查记录,且如果透露会发生以下情况:以下情况: 干扰执法程序;干扰执法程序; 剥夺一个人受公平审判或者公正裁决的权利;剥夺一个人受公平审判或者公正裁决的权利; 构成对个人隐私权的不正当侵犯;构成对个人隐私权的不正当侵犯; 在刑事执法机构刑事调查过程中搜集情况的记在刑事执法机构刑事调查过程中搜集情况的记录,或者在一个机构进行合法的关于国家安全录,或者在一个机构进行合法的关于国家安全情报的调查中,透露由秘密来源提供的秘密信情报的调查中,透露由秘密来源提供的秘密信息;息; 透露调查的技术和程序或者来源;透露调查的技术和程序或者来源; 危害执法人员的生命或者身体安全;危害执法人员的生命或者身体安全;内容:内容:哪些信息可以豁免公开哪些信息可以豁免公开 金融管理部门为控制或监督金融机构的金融管理部门为控制或监督金融机构的行政机关而准备的检查报告、工作报告行政机关而准备的检查报告、工作报告或情况报告中的信息或情况报告中的信息;关于油井的,包括地图在内的地理学和关于油井的,包括地图在内的地理学和地球物理学的信息和资料地球物理学的信息和资料。内容:内容:哪些信息可以豁免公开哪些信息可以豁免公开 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涵盖哪些机构涵盖哪些机构 不适用于:不适用于: 州和地方政府的记录信息;州和地方政府的记录信息; 国会、法院和公民个人的活动记录;国会、法院和公民个人的活动记录; 总统贴身工作人员、顾问和其他只行使总统贴身工作人员、顾问和其他只行使咨询职能的一些行政机构,如经济顾问咨询职能的一些行政机构,如经济顾问理事会、国家安全理事会;理事会、国家安全理事会; 副总统办公室;副总统办公室; 国土安全部。国土安全部。 内容:内容:适用于适用于86个联邦机构个联邦机构: 14个内阁部个内阁部(如国防部、国务院、财政部、如国防部、国务院、财政部、内务部、司法部内务部、司法部-包括联邦调查局和监狱包括联邦调查局和监狱局等局等)、各委、署、独立的规制委员会或、各委、署、独立的规制委员会或机构、政府控制的公司,如内阁办公室、机构、政府控制的公司,如内阁办公室、总统行政办公室、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总统行政办公室、管理和预算办公室、联邦商业委员会、联邦通讯委员会、消联邦商业委员会、联邦通讯委员会、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联邦邮政服务总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联邦邮政服务总署、联邦法律服务公司等。署、联邦法律服务公司等。 内容:内容: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涵盖哪些机构涵盖哪些机构 如何要求获取政府信息如何要求获取政府信息 电话形式或书面形式电话形式或书面形式 固定的申请格式固定的申请格式内容:内容: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请求费的计算与支付请求费的计算与支付 费用根据三大类别来决定:费用根据三大类别来决定: 商业用途的请求商业用途的请求收取三种费用,即查找费、收取三种费用,即查找费、复制费、评审费;复制费、评审费; 教育或非商业机构的、出于学术和研究需要教育或非商业机构的、出于学术和研究需要的请求、新闻媒体代表的请求的请求、新闻媒体代表的请求,只收取复制,只收取复制费;费; 其他不在上述两项之列的请求,其他不在上述两项之列的请求,收取查找费收取查找费和复制费。和复制费。 任何机构不得事先收取费用,除非该请求者任何机构不得事先收取费用,除非该请求者以前没有按时付费或该机构估算费用将会超以前没有按时付费或该机构估算费用将会超过过250美元。各机构根据上述原则要求分别制美元。各机构根据上述原则要求分别制定了不尽相同的费用实施规定。定了不尽相同的费用实施规定。 内容:内容:在何种情形下诉诸司法手段保在何种情形下诉诸司法手段保障障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赋予的权利赋予的权利必须在必须在联邦登记联邦登记上公布而没有公布上公布而没有公布信息的情况;信息的情况;不在不在联邦登记联邦登记公布范围之内,政府公布范围之内,政府机构必须以其他方式公布信息而没有公机构必须以其他方式公布信息而没有公布的情况;布的情况;上述两种情况以外,行政机构根据公民上述两种情况以外,行政机构根据公民的请求必须公开信息而没有公开的情况。的请求必须公开信息而没有公开的情况。内容:内容:产生背景:产生背景: 对对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的补充的补充 在信息公开与不公开间寻求适当的利益在信息公开与不公开间寻求适当的利益平衡平衡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所有美国公民以及在美国依法享有永久所有美国公民以及在美国依法享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公民。居留权的外国公民。 隐私法隐私法法律相关规定:法律相关规定: 公民有权获取经由大部分联邦行政机构(除公民有权获取经由大部分联邦行政机构(除国会、隶属于国会的机关和法院、州和地方国会、隶属于国会的机关和法院、州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关以外)控制的涉及到公民姓政府的行政机关以外)控制的涉及到公民姓名或其他标识或根据这些标识(比如相片、名或其他标识或根据这些标识(比如相片、指纹、各类证件号码等)记载的相关信息。指纹、各类证件号码等)记载的相关信息。 行政记录中记载的私人信息必须准确、完整行政记录中记载的私人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得到及时的更新;个体可以随时对相关信并得到及时的更新;个体可以随时对相关信息的准确度实行检验。息的准确度实行检验。 而行政机关在尚未取得公民的书面许可以前,而行政机关在尚未取得公民的书面许可以前,不得公开此类记录。不得公开此类记录。 享受豁免的享受豁免的12种特殊情况:种特殊情况: 为执行公务使用个人记录,但只限于机构内为执行公务使用个人记录,但只限于机构内部;部; 遵循遵循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的规定公开个人记录;的规定公开个人记录;记录的使用目的与其制作目的相容、没有冲记录的使用目的与其制作目的相容、没有冲突,这被称为突,这被称为“常规使用常规使用”;向人口普查局提供个人记录;向人口普查局提供个人记录;以不能识别出特定个人的形式,向其他机构以不能识别出特定个人的形式,向其他机构提供个人记录以供统计研究之用;提供个人记录以供统计研究之用;向国家档案局提供具有历史价值或其他特别向国家档案局提供具有历史价值或其他特别意义的值得长期保存的个人记录;意义的值得长期保存的个人记录;享受豁免的享受豁免的12种特殊情况:种特殊情况:出于执法要求向其他机构提供个人记录;出于执法要求向其他机构提供个人记录;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某人的健康、安全而使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某人的健康、安全而使用个人记录;用个人记录; 向国会及其委员会提供个人记录;向国会及其委员会提供个人记录;向总审计长及其代表提供执行公务所需的个向总审计长及其代表提供执行公务所需的个人记录;人记录;根据法院的传令提供个人记录;根据法院的传令提供个人记录;向消费者资产信用调查机构提供的、作为其向消费者资产信用调查机构提供的、作为其他行政机构发放贷款、收取债务参考之用的他行政机构发放贷款、收取债务参考之用的个人记录。个人记录。必须公开的九项内容:必须公开的九项内容:个人信息记录系统的名称与地方;个人信息记录系统的名称与地方; 个人信息记录系统中包括哪一类人的记录;个人信息记录系统中包括哪一类人的记录; 个人信息记录系统收集了哪一类信息;个人信息记录系统收集了哪一类信息;这些个人信息记录一般用作何用,包括使用这些个人信息记录一般用作何用,包括使用目的和使用者类型;目的和使用者类型;行政机构以何种方式保存个人信息记录;行政机构以何种方式保存个人信息记录;个人信息记录系统的负责人;个人信息记录系统的负责人;当公民查询个人记录系统中是否包括自己记当公民查询个人记录系统中是否包括自己记录时,行政机构的具体答复程序;录时,行政机构的具体答复程序;当公民查询如何获取自己记录,如何质疑该当公民查询如何获取自己记录,如何质疑该记录时,行政机关作出答复的程序;记录时,行政机关作出答复的程序; 个人信息记录系统中的范畴分类个人信息记录系统中的范畴分类 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与与隐私法隐私法的关系的关系共同性:共同性:都支持联邦行政机构政务记录的公开都支持联邦行政机构政务记录的公开都认可限制某些信息公开的合理性和必要都认可限制某些信息公开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性联邦政府被赋予了无法逃避的公开政策制联邦政府被赋予了无法逃避的公开政策制定信息的义务定信息的义务 都是从行政程序的角度对公民实施知情权都是从行政程序的角度对公民实施知情权进行了规定进行了规定 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与与隐私法隐私法的关系的关系区别:区别:在适用范围和侧重点上两者的独立性在适用范围和侧重点上两者的独立性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适用于全部政府记录,而适用于全部政府记录,而隐隐私法私法只适用于个人记录;只适用于个人记录;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着重维护公众的知情权;着重维护公众的知情权;隐私法隐私法则着重则着重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此外在目的上此外在目的上隐私法隐私法企图限制某些政府文件的公开,企图限制某些政府文件的公开, 而而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则寻求政府文件最大限度的则寻求政府文件最大限度的公开。公开。 政府会议公开制度政府会议公开制度 联邦咨询委员会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 现行咨询机构一直未得到有效评审;现行咨询机构一直未得到有效评审; 新的咨询机构只有在非常必需的情况下才会设新的咨询机构只有在非常必需的情况下才会设立,它们数量应减至这种必需程度;立,它们数量应减至这种必需程度; 咨询机构完成其使命后应予以撤销;咨询机构完成其使命后应予以撤销; 应该确立具体的标准和统一的程序规范咨询机应该确立具体的标准和统一的程序规范咨询机构的建立、运营、管理和时限;构的建立、运营、管理和时限; 国会和公众应该知晓咨询委员会的数量、目的、国会和公众应该知晓咨询委员会的数量、目的、成员、活动和成本;成员、活动和成本; 咨询委员的职能仅限于咨询,其活动应依法进咨询委员的职能仅限于咨询,其活动应依法进行。行。 制定于制定于1972年年1973年年1月月5日正式生效日正式生效制定缘由:制定缘由:咨询委员会的定义咨询委员会的定义 咨询委员会并不是泛指所有的联邦行政机构,咨询委员会并不是泛指所有的联邦行政机构,而是那些出于为总统或联邦政府部门、官员而是那些出于为总统或联邦政府部门、官员征集意见和建议的需要,根据联邦法律或政征集意见和建议的需要,根据联邦法律或政府部门重组计划,由总统或一个至多个联邦府部门重组计划,由总统或一个至多个联邦机构建立、并处于他们管理之下的任何管理机构建立、并处于他们管理之下的任何管理委员会、调查委员会、考察团、协商会议、委员会、调查委员会、考察团、协商会议、行政会议、陪审团、有着特殊职能的特别工行政会议、陪审团、有着特殊职能的特别工作组,及附属于他们之下的类似组织。作组,及附属于他们之下的类似组织。 可豁免的主体可豁免的主体 完全由全职或长期兼职的联邦政府官员组完全由全职或长期兼职的联邦政府官员组成成由国家科学学会或国家公共管理学会创建由国家科学学会或国家公共管理学会创建上述此两类委员会不属于联邦咨询委员会的上述此两类委员会不属于联邦咨询委员会的定义之内。定义之内。 为了实现对众多咨询委员会的监管,在法令的授权下建立了一套具有行政约束力的体系,以监管附属于联邦政府行政机构下的各类咨询委员会的创立和运作 具体措施具体措施 机构必须建立与法令相一致的规范的管理方机构必须建立与法令相一致的规范的管理方针,以实行强有力的行政控制;针,以实行强有力的行政控制;行政机构必须持有对自身性质、职能,以及行政机构必须持有对自身性质、职能,以及席下咨询委员会运作情况的体系记录;席下咨询委员会运作情况的体系记录;行政机构的负责人必须为每个咨询委员会指行政机构的负责人必须为每个咨询委员会指派管理官员,这些官员有责任对委员会管理派管理官员,这些官员有责任对委员会管理方案的执行实施控制和监管;方案的执行实施控制和监管;咨询委员会在接触或执行公务时必须进行详咨询委员会在接触或执行公务时必须进行详细规划并予以记录;细规划并予以记录;法律的法律的11条具体要求(条具体要求(1) 上述记录必须每两年更新一次,否则将依据上述记录必须每两年更新一次,否则将依据法案的第法案的第14条予以废止;条予以废止;各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将依据各自实行的职能各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将依据各自实行的职能加以合理的平衡;加以合理的平衡;委员会的会议都必须向公众开放,少数情况委员会的会议都必须向公众开放,少数情况例外(如总统认为出于国家安全理由而不公例外(如总统认为出于国家安全理由而不公开)。会议的公告和议程必须及时刊登在联开)。会议的公告和议程必须及时刊登在联邦登记上,以适应公众参与的要求;邦登记上,以适应公众参与的要求;指派的管理委员会的联邦官员必须同意会议指派的管理委员会的联邦官员必须同意会议的召开和议程,并参加会议;的召开和议程,并参加会议;法律的法律的11条具体要求(条具体要求(2)必须保存详细的委员会会议记录,内容包括必须保存详细的委员会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出席会议的人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出席会议的人员,并准确描述在会议中所讨论的议题以及最后并准确描述在会议中所讨论的议题以及最后达成的结论,另外委员会还须总结经验以供达成的结论,另外委员会还须总结经验以供未来参考。所有咨询委员会的文件都须接受未来参考。所有咨询委员会的文件都须接受公民的审查和复制,除非这一委员会不再存公民的审查和复制,除非这一委员会不再存在;在;委员会还需公开记有行政开支的完整记录;委员会还需公开记有行政开支的完整记录;如果中所记载的委员会需达成的目标已经如果中所记载的委员会需达成的目标已经实现,或需执行的工作已不符合时代发展,实现,或需执行的工作已不符合时代发展,又或在委员会的运行过程中入不敷出,那么又或在委员会的运行过程中入不敷出,那么这一类咨询委员会将被废除。这一类咨询委员会将被废除。 法律的法律的11条具体要求(条具体要求(3) 阳光下的政府法阳光下的政府法建立在联邦咨询委员会建立在联邦咨询委员会法的基础上,是对政府会议公开制度的补充法的基础上,是对政府会议公开制度的补充与完善。与完善。 于于1977年开始正式生效,把会议公开的范围年开始正式生效,把会议公开的范围从附属于联邦行政机构的咨询委员会扩展到从附属于联邦行政机构的咨询委员会扩展到了所有行政机构。了所有行政机构。 法令只赋予了公民通过旁听会议审查政府行法令只赋予了公民通过旁听会议审查政府行为的权利(并没有允许公民参与政策的制定。为的权利(并没有允许公民参与政策的制定。阳光下的政府法阳光下的政府法 简介简介 联邦政府机构是否遵从联邦政府机构是否遵从阳光下的政府法阳光下的政府法取决于三个方面的考虑:取决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要看此行政机构是否受着法案的首先,要看此行政机构是否受着法案的约束,其召开的会议是否属于法案的规约束,其召开的会议是否属于法案的规定范畴;定范畴;其次,如果符合要求,如何公开;其次,如果符合要求,如何公开;最后还要考虑到会议的内容有没有涉及最后还要考虑到会议的内容有没有涉及到可豁免公开的信息。到可豁免公开的信息。 适用的主体:适用的主体: 美国的联邦行政系统中有美国的联邦行政系统中有50多个具有制多个具有制定和执行行政规章、政策的机构,他们定和执行行政规章、政策的机构,他们被统称为局被统称为局(bureau)或委员会或委员会(commission)会议形式:会议形式: 法律中规定的会议是那些领导成员达到法律中规定的会议是那些领导成员达到最低限度的人数、能够代表行政机构采最低限度的人数、能够代表行政机构采取行动的讨论会。取行动的讨论会。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如何公开如何公开 合议制行政机构举行的每次会议(除去符合豁免会议合议制行政机构举行的每次会议(除去符合豁免会议公开的公开的10种情况),包括其中的每一部分都必须对外种情况),包括其中的每一部分都必须对外开放,听任公民的审查,而公民也依法取得了出席、开放,听任公民的审查,而公民也依法取得了出席、旁听和观看等审查的权利。旁听和观看等审查的权利。 机构都应至少提前一周公布会议的相关信息,比如时机构都应至少提前一周公布会议的相关信息,比如时间、地点及主体,以及留有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间、地点及主体,以及留有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供公民咨询;以供公民咨询; 每次会议召开的时候,行政机构应选择尽量合适的房每次会议召开的时候,行政机构应选择尽量合适的房间以容纳更多的公众;间以容纳更多的公众; 在会议前夕,粘贴或分发适量的与会议相关的指南,在会议前夕,粘贴或分发适量的与会议相关的指南,在其中记载机构的人事情况及各自的职务,对投票程在其中记载机构的人事情况及各自的职务,对投票程序和专门术语进行解释并陈述机构法定的会议召开程序和专门术语进行解释并陈述机构法定的会议召开程序。序。 对根据豁免条款可不对外公开的会议,该机构应向公对根据豁免条款可不对外公开的会议,该机构应向公民提供一份由法律顾问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注明会议民提供一份由法律顾问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注明会议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的详细说明书。时间、地点和出席人员的详细说明书。豁免公开条款(豁免公开条款(10条)条) 有有7条是和条是和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所规定的豁免公开所规定的豁免公开的事项相同的事项相同 ,此外,还有,此外,还有3条:条:如果会议涉及到某人的刑事犯罪案件或者对如果会议涉及到某人的刑事犯罪案件或者对该人的正式指控,可豁免公开(第该人的正式指控,可豁免公开(第5条);条);会议讨论的信息如果过早披露,会在货币、会议讨论的信息如果过早披露,会在货币、证券、商品方面引发投机活动或严重危及金证券、商品方面引发投机活动或严重危及金融市场的稳定,从而对货币、证券、商品或融市场的稳定,从而对货币、证券、商品或金融管理机构造成冲击,并严重妨碍其它机金融管理机构造成冲击,并严重妨碍其它机构执行计划公务的情况(第构执行计划公务的情况(第 9条);条);如果会议信息涉及机构发出传票、参加民事如果会议信息涉及机构发出传票、参加民事诉讼、参加国际法庭上的诉讼、参加仲裁,诉讼、参加国际法庭上的诉讼、参加仲裁,或者提出、决定、执行一项正式程序的裁决,或者提出、决定、执行一项正式程序的裁决,可豁免公开(第可豁免公开(第10条)。条)。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和和阳光下的法案阳光下的法案最重要的区别:最重要的区别: 阳光法就是旨在让公民了解行政机构的阳光法就是旨在让公民了解行政机构的内部讨论过程,而内部讨论过程,而信息自由法信息自由法恰恰恰恰要保护记录有内部讨论过程的文件以充要保护记录有内部讨论过程的文件以充分保障言论自由。分保障言论自由。人民的知情权和政务的公开性与民主政人民的知情权和政务的公开性与民主政治内在的必然联系毋庸置疑。治内在的必然联系毋庸置疑。 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实现政务公开所依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实现政务公开所依据的一条基本原则是,政府的政务信息据的一条基本原则是,政府的政务信息应归公民所有,而这一条原则本身则是应归公民所有,而这一条原则本身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逻辑延伸。人民主权原则的逻辑延伸。 政务公开包括两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包括两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会议公开。和政府会议公开。 人民的知情权和政务公开从理念走向现人民的知情权和政务公开从理念走向现实需要一个过程。实需要一个过程。 评论及借鉴评论及借鉴美国联邦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实施过程出美国联邦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实施过程出现的一些棘手问题对我们也有启发。现的一些棘手问题对我们也有启发。政务公开中民主和效率的矛盾问题。政务公开中民主和效率的矛盾问题。政务公开的成本问题,包括时间、人力政务公开的成本问题,包括时间、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和物力的投入。国家安全和信息公开的平衡问题。国家安全和信息公开的平衡问题。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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