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病媒生物防治消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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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病媒生物防治消杀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JSC2019-G-36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1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62招标文件73投标文件84投标105开标116评标117合同授予1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29质疑1210纪律和监督1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51、评标方法162、评审标准173、评标程序17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85、评标结果18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19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82 第一章 招标公告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病媒生物防治消杀项目招标公告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病媒生物防治消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病媒生物防治消杀项目招标编号:JSC2019-G-36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无主管楼院及老旧小区、辖区区管道路、辖区六小门店等除四害专业化服务。 控制预算价:333614元3、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主页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截止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4个月中的任何1个月的相关材料);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注:以上证件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楼411房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9年3月28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8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郭老师 采购人联系方式:0371-69125082 采购人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26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 于先生 伏女士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0371-6352635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辅助办公楼4楼4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3月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机构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郑州市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配楼4楼411房间联系人:于先生 伏女士电话:0371-635263501.1.3项目名称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病媒生物防治消杀项目1.2.1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无主管楼院及老旧小区、辖区区管道路、辖区六小门店等除四害专业化服务。1.2.2服务期要求服务期限12个月1.2.3质量要求合格1.3.1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8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下午17时缴纳形式:以转账方式从其公司账户转出,提交到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上。缴纳依据:投标人须持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金水区采购中心换取收据(以到账为准),以此作为缴纳依据。(2019年3月26日下午17点前未到采购中心换取收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单位名称:郑州市金水区财政局开户银行:郑州银行天明路支行 帐 号:93801880150002480(须备注采购中心保证金)3.7.4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以及U盘拷贝电子文档1份。装订要求:须胶装,装订成册。封面要求:标明“正本”、“副本”、“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等字样。4.1.2封套密封要求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以及投标文件电子版用单独的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和“2019年3月28日9时开标前不准启封”等字样。4.2.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19年3月28日上午9时整递交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9年3月28日上午9时整开标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本次项目简要说明、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2.1 本次项目简要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项目的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1.4 费用承担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招标项目要求(5) 合同 (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8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明细表;(4)实施方案;(5)人员配备及工器具配备; (6)技术方案 (7)服务承诺 (8)资格审查资料;(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0)投标保证金收据、银行交款凭证复印件;(11)商务评分因素中涉及的其它必要证明文件;(1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在服务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2)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不接受选择报价且不能超过本项目的控制预算价。(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有缺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4)投标人应考虑价格变化风险。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汇总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汇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汇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退还,不退还第三方单位(凭收据原件,提供公司对公账户)。3.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投标人须携带项目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及保证金收据(以上均必须提供原件,并留采购中心备案)到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退还保证金,提供公司对公账户以转账形式退还,不退还第三方单位。3.4.5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3.4.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销投标;3.4.5.2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3.4.5.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撤销合同的;3.4.5.4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等资格审查资料(具体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6证明投标文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6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填写投标人签到表。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前附表第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前附表第4.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方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委会根据得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金水区采购中心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3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本项目合同的依据。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3家的;(2)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 纪律和监督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在评标活动过程中,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其中企业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判定依据为最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判定依据为缴纳统筹人员总数。11.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注册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控制预算价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按规定装订、填写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中没有附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没有其他未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项评审内容分值评分准则备注价格(30分)投标报价30 为贯彻落实郑财办购(2012)8号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评审时给予中型企业3%的价格扣除,给予小型或微利企业6%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符合条件的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不累计,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标价。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代理国内外大型企业产品的,均不得统计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用优惠后评标价参与评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有效投标人是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投标人。 实施 方案(40分)实施方案401、有健全的服务质量规范和管理制度,全年作业的防制工作计划合理可行,四害防制措施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标准(0-7分)2、实施工作方案内容完整,包括质量管理、密度监测、投放与喷洒的技术指标和实施方案等(0-6分)3、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人员安排及培训计划合理,人员数量符合实施计划(0-6分)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监测工具齐全,车辆、设施满足项目需要,设备安排符合实际需要(0-4分)5、安全防范措施齐全,防制实施过程中安全保障及警示制度健全(0-5分)6、环境保护、文明防制措施切实可行(0-4分)7、达不到效果的补救措施、时间安排合理可行(0-4分)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和其它活动配合措施完善(0-4分)技术方案(24分)技术方案241、了解服务区域外环境特点,熟悉防制对象种类及密度,监测方法科学(0-6分); 2、药品及库房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药物进货途径正规,三证齐全,药品库存数量满足正常需要(0-8分);3、药物和器械配置合理,在不同环境下药品及器械使用科学(0-5分);4、对每种害虫防制的周期安排,能根据四害季节消长规律和监测结果科学开展防制(0-5分)。服务承诺(6分)服务承诺61、 质量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0-2分)2、服务从业人员承诺及保证措施(0-2分)3、承诺使用药物环保、高效,符合国家规定,禁用自配药物(0-2分)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分高的优先。 1.2控制预算价控制预算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项目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控制预算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无效。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6)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委托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7)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不符合项目质量要求的;(9)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控制预算价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以各评标委员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5、评标结果5.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一名作为中标候选人。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病媒生物防治消杀项目。 2、本项目控制预算价:333614元。3、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 4、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见前附表1.3.1 5、对服务期的要求:服务期限12个月6、付款方式的要求: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服务费30%作为启动资金;服务期满6个月,经甲方验收,符合双方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30%;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符合双方合同约定内容,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40%。7、中标人在接到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的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的条款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8、采购人在项目达到合同要求后,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此进行验收,填写项目验收证明,交采购中心作为退还履约保证金依据。用户需求书一、基本概况按照市政府、市爱卫办、区爱卫办的工作要求,经区及办事处采购办公室批准,我办事处将进行2019年度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市场化服务,分别包括无主管居民区、老旧楼院居民区及周边六小门店、区管道路;服务期限:12个月。二、服务内容:1、无主管居民区公共外环境及周边六小门店(包括楼院、单元楼洞、自行车(电动车)车棚、各类表井(窨井)、各类垃圾容器等公共外环境等)灭鼠和蚊蝇、蟑螂的孳生地消杀和控制。2、道路两侧垃圾箱、果皮箱、收水井、窨井的蚊蝇、蟑螂防制和绿地、窨井的鼠类防制。3、突发应急事件环境消杀。4、市、区、街道组织的其它病媒生物活动(包括要求承担的公益性服务)。5、向所服务区域内低保户等困难家庭户无偿提供家庭用灭蟑、灭鼠药等病媒生物药品及技术指导。三、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类、蝇类GB/T27770-2011,GB/T27771-2011,GB/T27772-2011,GB/T27773-2011),要求服务区域内鼠类、蚊、蝇、蟑类密度控制水平达到B级标准。1)灭鼠标准:防鼠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5%;外环境累计每1000m路径所发现鼠迹的处数(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3。2)灭蚊标准:累计每1000m路径所发现小型积水蚊幼虫阳性处数(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0.5;大中型水体蚊虫密度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3%,平均每阳性勺少于5只蚊虫幼虫和蛹;外环境蚊虫密度停落指数小于或等于1.0。3)灭蝇标准:室外蝇类孳生地阳性率小于或等于3%;防蝇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5%。4)灭蟑标准:蟑迹查获率小于或等于5%。四、检查验收1. 检查考核方案由乙方承包区域内各区(管委会)爱卫办、街道办事处以及行业代表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服务标准要求,从服务过程、服务质量、覆盖范围、药物使用、效果监测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与甲方共同协商制定。2. 乙方在实施防制过程中,确保不危害公共安全,不造成环境污染,在服务区域投放或喷洒药物时,要预先告知并合理设置警示标志,使用药物需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禁止自配药物。3. 服务区域内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4. 其它公益性服务:配合甲方做好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处置,做好甲方委托的其它除四害公益活动。五、消杀周期1、灭蚊、蝇:510月份每月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消杀,每月3次,(79月份雨季期间,雨后一周内加强1次,按每月加强3次计,合计12次),越冬蚊蝇惊蛰前后消杀1次,全年合计消杀41次;2、灭鼠:全年开展,1次/月;3、灭蟑螂:全年开展,1次/月;六、防制原则1.蚊类孳生地防制原则:采用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办法,以水体治理为主,清理器皿,翻盆倒灌,成蚊治理为辅。2.蝇类孳生地防制原则:消杀成蝇,清理孳生地。3.蟑螂防制原则:以治理为主,烟雾熏蒸加直流喷洒为原则。4.鼠类防制原则:以查找鼠迹、堵洞、药物投放为治理原则。七、消杀方案(一)蚊类1、防治重点:各类积水容器及各种表井(窨井),采用球形芽孢杆菌灭水体蚊幼。2、防治方法:用10%氯氰菊酯稀释125倍液(其中有效成分10%氯氰菊酯为每平方米0.32毫升)用背负式手动(电动)喷雾器做滞留喷洒,按消杀周期进行施药消杀。(二)蝇类1、防治重点:各类蝇类孳生地选用10%氯氰菊酯喷洒。2、喷洒方法:10%氯氰菊酯稀释125倍液(其中有效成分10%氯氰菊酯为每平方米0.32毫升)进行滞留喷洒。按消杀周期进行消杀。3、配套喷雾器:大型孳生地选用背负式大型喷雾器进行迷雾喷洒,小型孳生地采用手提式手动喷雾器粗雾喷洒。蟑螂1、防治重点:对各类表井(窨井),选用烟雾弹或烟雾机熏蒸配合10%氯氰菊酯滞留喷洒。2、施药方法:对有蟑螂侵害的区域,选用烟雾弹或热烟雾机熏杀,每井1枚,点燃后密闭井口,配合10%氯氰菊酯80100倍液对下水井壁做滞留喷洒。3、配套喷雾器:背负式机动喷雾器,手动喷雾器,热烟雾机。鼠类1、防治重点:楼院内沿楼体、车棚内、围墙四周适当位置以及各类垃圾容器周边选用0.005%溴敌隆毒饵和蜡块等抗凝血灭鼠剂。2、投饵方法向固定毒饵盒投药,每盒投药1520克,定期检查补充,投放时应尽量做到隐蔽,以免儿童或鸟类及其他动物误食误取。查找鼠洞,每洞投放毒饵20克后封堵鼠洞,每天检查补充,直至毒饵停止消耗。(3)等距离投放毒饵,沿建筑物旁边或绿地边缘每隔10米投放20克毒饵,定期检查补充。附件1:丰产路办事处无主管楼及老旧楼院统计表附件2:丰产路辖区道路统计表 附件3:丰产路辖区六小门店统计表 23 附件1:丰产路办事处无主管楼及老旧楼院统计表序号楼院名称详细地址所属社区占地面积(平方米)户数平均户型面积 (平方米)1丰产路130号院丰产路与姚砦路交叉口西北角常砦社区2000841252丰产路110号院丰产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常砦社区2000841003照相机厂家属院黄河路经四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5号院广测社区3800345654河南省粮食局家属院黄河路花园路向东50米路北10号院广测社区80005461005河南省广电局家属院黄河路经三路西南角117号院广测社区7500172656河南省地震局家属院经三路红旗路西南角10号院广测社区2000148607河南省测绘局家属院黄河路政六街向东80米路北9号院广测社区228546658河南省供销社家属院黄河路政六街向东80米路北9号院广测社区7500152509郑州市三十四中家属院黄河路政六街向东80米路北9号院广测社区60001366510省水利勘测家属院黄河路政七街向东50米路北7号院广测社区65003916011红专路106号红专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向西30米路北河务局社区300010011012经一路北31号红专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向北10米路东河务局社区35009612013经三路23号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河务局社区28008010014红专路92号红专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向东30米路北河务局社区15002810015省粮贸家属院红专路97号(红专路经二路向西50米路南)红专社区40004210016部队家属院红旗路122号(红旗路经一路向西50米路北)红专社区4000326017经三路北11号院经三路北11号(经三路红专路向南200米路东)红专社区10000427018邮政局家属院经一路15号(经一路黄河路向南200米路东)红专社区4400426219东韩砦1号院经一路17号(经一路红旗路向北100米路东)红专社区44004215020东韩砦3号院经一路21号(经一路红旗路向北150米路东)红专社区44004215021东韩砦4号院经一路23号(经一路红旗路向北150米路东)红专社区44004215022东韩砦5号院经一路25号(经一路红旗路向北150米路东)红专社区44004215023东韩砦6号院经一路27号(经一路红旗路向北150米路东)红专社区100008415024祭城家属院经一路29号(经一路红专路向南100米路东)红专社区44004213825经一路北3号院经一路黄河路向南200米路东黄河路社区1500287026经一路北5号院经一路黄河路向南120米路东黄河路社区1500287027经一路北7号院经一路黄河路向南80米路东黄河路社区1500287028黄河路121号院经一路黄河路向东200米路南黄河路社区4350728029黄河路118号院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向西100路北黄河路社区40001088030经二路北3号院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向西100路南黄河路社区52001507031姚桥粮所姚砦路红专路向西300米路北金成社区18003611032祭城家属院姚砦路丰产路交叉口东南角金成社区24004814733城市雅居东明路红专路向东50米金成社区150010810034海滩寺乡家属院丰产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向北50米金龙社区20004213035河南省煤炭运销家属院丰产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向西50米金龙社区26667212036金成小区丰产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向西50米金龙社区26666610037报业家属院经二路北33号院金龙社区27161.321714038瑞奇公寓经二路北66号院金龙社区1374.419812639农业路东31号院农业路经三路向西100米路南开发行社区980489840农业路东27号院农业路经三路向西150米路南开发行社区360014413041政七街15号院丰产路政七街向北100米路东开发行社区16827615042政七街16号院丰产路政七街向北150米路东开发行社区300010012043丰产路90号院丰产路经三路向西200米路北开发行社区960428044丰产路84号院丰产路政七街向东100米路北开发行社区13362004045农业路东21号院农业路经三路向西200米路南开发行社区11003511546农业路东23号院农业路经三路向西150米路南开发行社区300012014047政七街17号院丰产路政七街向北200米路东开发行社区1149548548丰产路96号院丰产路经三路向西200米路北开发行社区13136610049丰产路86号院丰产路经三路向西500米路北开发行社区17981109050林科路19号中州大道林科路西100米路南押砦社区23941527651农业路46号中州大道农业路西240米路北押砦社区85223304652省外贸公司进出口公司家属院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烟草局社区1260907253省化工公司家属院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烟草局社区711286554绿云都市家园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烟草局社区48498412055省农机公司家属院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向东350米路北烟草局社区50274810656省燃料总公司家属院红旗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烟草局社区32579613057黄河路122号院黄河路与东明路向东100米姚砦社区20002608058黄河路123号院黄河路与东明路向东150米姚砦社区39801367059红旗路93号姚砦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西150路南姚砦社区40003612060东明路171号院东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南150路东姚砦社区1700708061东明路173号院东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南150路东姚砦社区1800679062家具家属院丰产路宇怡街向南20米路西豫财社区500488063林产品家属院政七街宇新街向东50米路北豫财社区430366064化纤家属院政七街宇新街向东120米路北豫财社区512706065财政专员办丰产路宇怡街向南30米路东豫财社区450849066财政厅家属院政七街红专路向东100米路北豫财社区10304718067区划办家属院政七街宇新街向北15米路东豫财社区400489068水电对外家属院政七街宇爽街向东100米路南豫财社区4005212069讲师团家属院丰产路政七街向南20米路东豫财社区4504912070高法家属院经三路宇新街向西200米路北豫财社区160012412071信息中心家属院政七街宇爽街向东200米路南(东侧)豫财社区400639072经贸委家属院政七街宇爽街向东200米路南(西侧)豫财社区3406428273工业品展览馆家属院政七街宇怡街向东100米路北豫财社区450402674人寿保险家属院丰产路政七街向西20米路南豫财社区55018620075电子研究所家属院政七街宇爽街向东100米路北豫财社区25001059076散装办家属院丰产路政七街向东70米路南豫财社区5002427877紫竹轩家属院宇怡街丰产路向南50米路东豫财社区219917030078中原信托家属院政七街宇爽街向东200米路北豫财社区550669079棉麻家属院经三路丰产路向西150米路南豫财社区241810315080烟草家属院经三路宇新街向西100米路南豫财社区15002212081烟草家属院经三路宇新街向西100米路南豫财社区15002512082粮食厅家属院经三路宇新街向西50米路北豫财社区13977912083土产家属院经三路红专路向西150米路北豫财社区550017739084人保家属院经三路宇新街向西50米路北豫财社区273212024085长城资产家属院经三路红专路向西200米路北豫财社区770276086政六街17号院政六街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政七街社区49841767087红旗路72号院政七街红旗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政七街社区14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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