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资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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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录1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围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14术语及定义 25职责 26管理要求 36.1开工初期管理 36.2大临设施搭建 36.3现场材料管理 56.3.1合格供应商管理 56.3.2材料采购控制 66.3.3分包材料管理 76.3.4采购合同 76.3.5采购计划 86.3.6采购台账 96.3.7材料验收 96.3.8材料复试 146.3.9产品标识 156.3.10 顾客财产 156.3.11 核算 15附件1、供方评价表2、供方复评表3、物资采购加工合同审批表4、材料采购计划申请表5、七天材料申请表6、申请要料电话记录7、受理申请要料电话记录8、钢材理论重量表9、常用主要材料重量、材积表工程物资管理1编制目的为了加强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建集团”)第四(南京)分公司工程物资管理,提升物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保障施工和生产顺利 进行,提高企业和社会效益,控制物资管理风险,确保分公司物资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运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2适用范围2.1本规范制定了施工现场材料、仓库材料及大临设施用料的基本管理要求,适用于第四(南京)分公司范围内各施工现场材料和仓库管理。2.2适用材料范围: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施工过程中的辅助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等施 工对象的各类材料。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75 (所有部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T 701(所有部分)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 1499(所有部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T 5101 (所有部分)烧结普通砖GB/T 5117 (所有部分)碳钢焊条GB 8239 (所有部分)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 11968 (所有部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 13013 (所有部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544 (所有部分)烧结多孔砖GB 13788 (所有部分)冷轧带肋钢筋GB/T 14684 (所有部分)建筑用砂GB/T 14685 (所有部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902 (所有部分)预拌混凝土GB 15229 (所有部分)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 17656 (所有部分)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GB 50325 (所有部分)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上海市人大常委会(1999)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委(2002) 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建建管(1999)第216号 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资料管理的通知 沪建建(2002)656号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通知DG/TJ 08 502 (所有部分)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G/TJ 08 502A (所有部分)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 08 903 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Q/PJAB 10503 (所有部分)周转设备材料维修、保养标准Q/PJAB 20703(所有部分)“三材”、商品混凝土、地方材料及电焊条管理制度Q/PJAB 20704( 所有部分)周转设备材料管理制度Q/PJAB 20705(所有部分)成型钢筋等结构件加工管理制度Q/PJAB 20706 (所有部分)安全设施材料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Q/PJAB 20827 (所有部分)中小型机械管理办法4术语及定义施工现场:本标准的施工现场是指建筑工地的露天场地、敞开式简易料棚内和施工楼层的范 围。材料仓库:是指施工现场或各单位(场站)的封闭式、半封闭式和室内存放材料和工具的仓 库,也称料具库。A类材料:钢材、散装水泥、商品砼、钢制设备材料、PHCf桩。B类材料:墙体材料、商品砂浆、粘结剂、安全设施(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特种劳防 用品)、施工电箱、电线电缆及漏电开关、消防器材、活动房、结构件(包括钢筋加工、工 程及措施用金属制品、其它混凝土构件) 、木材、混凝土用胶合板、砂石、活动房。C类材料:工用具、辅助材料、一般劳防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成型钢筋等结构件:是指成型钢筋、埋件螺杆及螺帽、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门窗等。 活动房:是指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水泥板活动房及彩钢板活动房。5职责5.1 施工生产科(材料)5.1.1 根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对各类材料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制度、规定要求。5.1.2 对各项目经理部实施各项管理标准、制度、规定及要求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5.1.3 对A类材料、B类材料、结构件、活动房等供方进行评价(复评)、审批。5.1.4 发布土建材料的合格供方名录5.1.5 采购与供应A类材料,并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与采购材料质量有关的证明资料。5.1.6 按本标准的要求对所属项目经理部的申情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料、成本核 算及相关资料等进行管理。5.1.7 按本标准及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对项目经理部现场及仓库材料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5.2 经营科、财务科5.2.1 参与对分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合同的评审。522审核采购合同的合法性。5.3 技术科:5.3.1 负责提供采购合同中有关物资的技术标准。5.4 项目经理部材料科5.4.1 采购B C类材料、结构件、活动房。5.4.2 负责采购B类、C类材料、结构件、活动房名录外另择供方的评价及审核并报公司 审批。5.4.3 按本标准及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材料及仓库材料的计划、采购、验收、 保管、发料、使用、成本核算及相关资料等进行管理。5.4.4 按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6管理要求6.1 开工初期管理6.1.1 材料员应了解和掌握本工程概况和特点以及主要用料的情况,参与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和安全保证计划的策划活动,了解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熟悉各类材料的采购权限和供料渠道等材料管理制度。6.1.2 按照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项目经理部应设置施工总平面图,明确示意材料进出的运输道路和堆放场地以及材料仓库、料棚和办公、生活的位置,并按其实施。6.1.3 按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职能分配及要求,明确材料管理内容和工作要求。6.1.4 材料员应按照工程预算工程量,编制施工材料预算(材料分析),测算全部主要材料的计划用量。因工程图纸尚未到达将要发生施工用料等原因,应在分部分项施工前进行材料分析,并以此作为材料计划的依据。6.2 大临设施搭建6.2.1 大临设施搭建应符合安全、经济、实用和美观的原则。6.2.2 项目经理部技术、预算部门提供大临设施搭建方案和工程量,材料部门经材料分析测算,编制施工预算用料计划,组织材料进场,实行限额供料。如大临设施是彩钢板活动房,分公司材料部门会同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对活动房的搭建方案、供方选择、搭建申请、签署合同及施工监控、完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6.2.3 普通简易房屋和活动房等大临设施搭建时,相关施工员应提出用料申请并签发施工任务单和相应的材料单据,单据流转过程及要求与工程施工相同。材料员根据施工员提出的进料要求按本标准关于材料计划的规定分别向分公司申请A、B类材料或活动房等,C类材料由项目部自行采购。624 分公司应按 DBJ 08 9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Q/PJAB 20706安全设施 材料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以及本标准的有关规定采购活动房或彩板房,并确保彩板活动房采购及验收的全部资料完整和有效。6.2.5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用租赁钢制设备材料作为搭建大临设施的用料,如需用混凝土 模板(胶合板)的,以利用旧料为原则。6.2.6 大临设施仓库搭建6.2.6.1 水泥及干粉砂浆仓库搭建应考虑到交通运输方便,车辆进出有回转余地;结构要牢固和安全,屋面不漏水;地坪高出其它部位并有防潮、防台措施,四周有排水畅通的明沟;库内配备照明、计量器具、标识牌及反斗车;库门可锁,门前不宜堆放其它杂物。6.2.6.2 一般料具仓库应设置醒目的管理制度、安全警示牌、配备消防和防盗设施及较好的通风门窗等,库内配备足够的照明。电源线路及气瓶等危险源应规范架设或隔离,料具仓库内应采取防腐、防蛀、防霉、防锈除尘等措施,防止存放的材料受到损失。6.2.6.3 易燃、易爆及贵重材料仓库还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必需的设施,必要 时设置报警装置。6.2.6.4 料具仓库应将仓库管理制度挂于仓库适当位置,仓库管理制度的内容可包含以下 内容:验收入库、领发料的规定。保管、储存的要求。记录和核算的要求。管理职责的要求。其它要求。6.2.7 大临设施材料核算6.2.7.1 大临设施搭建过程中,由材料员依据材料消耗的领料单、限额领料单、施工任务单每月结算大临设施的材料成本,并与财务交接核算。待大临设施全部完工后,将搭建消耗的全部材料填制化制单,凭单记录大临设施的专门台帐,并将化制单凭证报财务作大临设施专项核算、验收和摊销。如大临设施是活动房或彩板房的,应依据活动房或彩板房的发票以及活动房验收单建立大临设施专用台帐。6.2.7.2 大临设施经验收后再发生的材料消耗,应作为非工程材料消耗进入成本并在消耗 单据上注明用途。6.2.7.3 项目材料员应按每年的清产核资要求对大临设施进行核实清点,做到实物、单据、台帐、报表四相符。627.4 分公司材料部门每年应按清产核资要求对所属项目上报的大临设施清仓报表进行 审核及检查,确保大临设施资料与实物的一致性。6.2.8 大临设施拆除及回收628.1 大临设施拆除后,应根据回收材料的成色填制化制单,注明回收材料的品名、规 格、数量、单价和金额,以此为依据,冲减台帐上相应的大临设施,并报财务部门冲减大临 费成本,回收材料应建立相应的回收材料帐。628.2 大临设施(包括临时水电设施),因竣工拆除或施工过程中重新搭建时,项目经理部应对需要拆除的大临设施组织人力尽快拆除,减少不必要的损坏,并由专人负责拆除材料的清点验收,确定报损报废和回收利用材料的成色及计算单价和金额。如大临设施是利用拆除余料在本工地重新搭建的,也应按照Q/PJAB 20706安全设施材料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以及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628.3 工程竣工后,如将临时设施出售给建设单位或外单位时,应签订出售协议并经双方单位盖章或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材料部门具体经办出售。如拆除后要转移到其他工地重新搭建的,应重新估价并与财务交接核算,将原来并且继续有效的材料质量证明等资料一同转移到新的工地。6.3 现场材料管理6.3.1 合格供应商管理6.3.1.1 供方评价的准则1) 经营资格和商誉:所有供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生产经营,并在业界有良好 商誉;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等标准要求;3)产品符合使用要求:产品的规格等特性符合拟采购和使用要求;4)生产能力:供方的生产能力和持续供货能力能够满足要求;5)运输能力:供方能满足施工现场不同运输条件需要的要求;6)售后服务:供方能满足产品规格调换、协商退货及采纳改进意见的要求;7)产品价格:比较同行业产品质量等情况,价格具有竞争优势。6.3.1.2 供方评价的方式1)实地考察:在对供方进行评价时,应对供方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供方的企业资质、质量 控制、生产规模、企业信誉度应能满足企业要求。2) 资料收集:收集并审核供方的各类企业资料。供方资料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 定的相关要求。3)根据材料的重要性及专业性能,对不同属性材料的评价应区分一定的侧重点。6.3.1.3 供方评价的频次对供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定,确保供方的质量、价格、服务及诚信等满足企业的需求。如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发生持续波动或供方组织内部体质发生重大变化时,可提前进行复评。6.3.1.4 评价记录和发布名录63141 供方能否满足组织的要求,必须对其进行评价,评价和记录的内容见供方评 价表(附件一)。评价的方法主要是对评价表中提示内容按照实际了解的情况进行选择打 或涂黑,并填写文字内容。6.3.1.4.2 对已有的供方评价,应一年复评一次,如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发生持续波动或供方组织内部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等,可提前进行复评。主要评价提供产品的质量状况及供方变化情况。复评和记录的内容见供方复评表(附件二)。复评方法同上述评价的要求。6.3.1.4.3 对供方评价时应取得相关的有效书面证明资料为:1)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2) 备案证、生产许可证及C C C认证等其他必须具有的证明复印件(实行备案证或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等强制性规定的产品)。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的供方)。4)经过专门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环保等抽检或鉴定合格的质量证明等。5) 企业或产品的介绍(文字或图片)。6)其它应具备的资料。6.3.1.5 评价的流程1)A类材料:施工生产科(材料)一一分公司总经理2)B类材料:项目经理部材料科一一施工生产科(材料)一一分公司总经理3)C类材料:项目经理部材料科一一施工生产科(材料)一一分公司总经理6. 3.1.6 对供方的跟踪措施6.2.6.1 施工生产科(材料)对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合格供方进行跟踪、定期反馈考核。6.262 分公司、项目部每季度对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租赁钢制设备材料)合格供 方进行回访,结合供方交货及时性、材料质量、信用情况等进行考核,填写材料供应回访 记录单。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供方,暂缓或撤销其合格供方资格:1)供方被政府曝光、公开批评;2)供方的产品多次检测不合格,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3)供方供货无保障,普遍不能按时交货,严重影响工程进度;4)其它严重影响本集团权益的行为。6.3.2 材料采购控制6.321材料采购的基本原则1)评价和选择可靠供应商,规避质量风险的原则;2)主要材料实施批量采购,减少中间环节,发挥集中优势的原则;3)合理利用资金,减少资金占用的原则;4) 进行价格对比,实行采购招标比价制度控制,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上大于50万的材料采购应进行招标(钢筋混凝土除外),50至100万的材料采购应进行询价。具体详见本集团采购合同管理规定、材料招投标管理办法。6.322根据材料分类及采购权限,对A B、C等材料的采购权限作如下规定:A类材料由分公司集中采购供料及租赁,各项目部需要的 A类材料向分公司计划申请要料。B类材料由各项目部向分公司上报申请采购计划,经审批后采购。C类材料项目部材料员根据经项目经理部审批的采购申请,联系采购事宜。6.3.3 分包材料管理6.3.3.1.包定额材料消耗项目的材料采购权限范围,以分包的施工合同为依据。如未签订分包施工合同的则以分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分包采购材料的品种为依据。6.3.3.2 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分公司会同项目总包材料员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和材料员进行材料管理交底,使分包单位能充分理解公司的材料管理,特别是有关材料质量、采购规定等管理制度和程序。6.3.3.3 分包单位采购用于结构的材料及安全设施类材料必须经过供方评价,供方评价表及供方有关资料须经项目总包和分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其中钢筋混凝土采购必须由分公司与分包方共同参与合同洽谈,并与分包签订代办协议,明确代办供应材料的范围、 质量标准、质量证明文件、验收方式、验收人、结算单价、结算方式及资金支付等内容,由 分公司签订合同。6.3.3.4 对有分包采购行为的项目部,项目材料科对其实施材料采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违反规定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指导规范的操作方法和提出限期整改要求。6.3.4 采购合同6.3.4.1 签定采购合同必须遵守合同法有关规定。6.3.4.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有预付款;有结算附加条件;供需双方中有一方认为必须签订供需合同时。6.3.4.3 分公司按照公司采购权限及签署合同的授权规定签暑材料采购合同:1)采购合同的料款金额未超出授权范围的,填报物资采购加工合同申批表(附件三)由分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经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及盖合同章,2)采购合同的料款金额超出授权范围的,填报物资采购加工合同申批表,并与合同文本同时送集团相关部门评审,报集团主管经理审批,随后,合同文本回到送审单位后,由送审单位在合同文本上盖合同章。6.344 分公司与各要料项目签订“材料代办供应协议”,明确代办供应材料的范围、质量标准、质量证明文件、验收方式、验收人、结算单价、结算方式及资金支付等内容。6.345 采购合同应由专人管理和保存,合同履行后集中归挡。6.3.5 采购计划6.3.5.1 按照公司采购权限规定,项目经理部需要的主要材料应向分公司提供申请计划; 分公司有计划地进行采购。计划形式可分为:1)书面申请要料计划 :材料采购计划表(兼材料申请表)(附件四)七天材料申请表(附件五);2)电话要料计划:申请要料电话记录(附件六);3) 采购计划:材料采购计划表(兼材料申请表)(附件四)。6.3.5.2 计划用途和分工:1) 项目经理部申请所有材料用材料采购计划表(兼材料申请表)、七天材料申请表 及电话要料记录。具体操作由下列人员向材料员提供计划依据:a)材料员负责申请“三材”、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地方材料、电焊条以及安全材 料等;b)钢筋翻样负责申请成型钢筋或钢筋原材料;c)木工翻样负责申请各种埋件、木制品、钢设备等;d)关切负责申请混凝土构件等。2) 分公司自行采购用材料采购计划表(兼材料申请表)及附表,应落实专人负责。6.3.5.3 材料计划要求:6.3.5.3.1 项目经理部计划1) 项目经理部材料员根据月度施工生产计划等编制月度材料申请计划,于规定日报 送分公司。每周需用的材料可用 七天要料计划按采购权限规定分别报分公司部或自身采 购留用。计划应按表式内容的要求编制,并由项目经理部分管经理签字批准。2)电话要料计划是对月度计划及七天要料计划的补充和调整。先由当事人在申请要 料电话记录)上记录相关内容和签名,随后向分公司或供料单位电话申报。电话记录可按 材料品种分页记录。并由报计划的项目经理部分管经理签字批准。6.3.5.3.2 分公司计划:1)分公司应根据分公司施工生产要求、项目经理部月度申请要料计划、市场价格行情 及必要的储备量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材料采购计划应经部门负责人审批。2)接到项目经理部电话申报要料计划,经办人应及时记录受理申请要料电话记录(附件七),按材料采购权限规定分类汇总,经材料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分别返还申请单位由 申请单位采购或按计划要求实施采购和供料。63533当实际采购材料数量与材料申请计划或采购计划的数量相差较大时,应在申请计划或采购计划上简要说明差异原因。6.3.5.3.4 当工程施工到临近竣工时,材料员应严格控制进料数量,避免竣工后材料多余造成浪费。6.3.6 采购台账6.3.6.1 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安全设施材料和防护用品、电焊条、防水材料等,采购单位必须设置采购台账及其他相关台账。如用电子计算机记录的,应随时能反映采购日期、 供方名称、材料名称、规格、供应流向、相关的证明资料保存等基本内容。6.362为便于追溯,项目部必须设置相应的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账以及构配件台账、安全管理有关的台账等。6.3.6.3 各类台账及采购凭证等必须按法定计量单位和账务管理有关的规定进行装订、记录。6.3.7 材料验收6.3.7.1 物资验证6.3.7.1.1 材料进场验收必须遵循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或按项目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如有出入按标准高的为准,严禁“无证”材料和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材料以及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6.3.7.1.2 材料验收的依据是国家标准、规范、设计及合同规定的要求。6.3.7.1.3 分公司采购材料进所属仓库或堆场的,由分公司负责验收。6.3.7.1.4 分公司采购材料直接供应项目经理部的,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员或相关人员在施 工现场验收。6.3.7.1.5 如分公司采购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分包单位负责验收和签证的,项目经理部应事先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或管理交底约定相关的责任,但并不能因分包单位的验收和签证而由此减轻项目经理部确保材料质量的管理责任,项目经理部仍应按照本标准以及公司其他规定要求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6.3.7.1.6 如是分包采购材料并验收的,分包应在每批(次) 进料后向总包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验证表。总包应对分包每次(批)进料及相关证明资料进行符合性验证 和审核。经验证和审核同意后,分包采购材料才能使用。至少分包应在每批(次)进料后向总包提供材料的相关证明资料。6.3.7.1.7 项目经理部材料员应按本标准要求对分包单位采购的原材料、安全设施材料和 防护用品等予以经常性检查,如发现材料质量、安全性能以及质量证明、备案证防伪复印件、交 易凭证、生产许可证等不符合要求的,应书面指令分包单位限期改进并且不得使用无证材料和质 量不合格材料。6.3.7.1.8 材料进场之前做好一切必要的准备工作,如落实验收人;按照施工总平面图明确材料堆放位置;清理道路和场地的杂物;夜间进料需配备照明和指示牌;了解所进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基本要求。6.3.7.1.9 材料进场验收的程序:材料堆放的场所及道路清理准备t货到后收取并验证送货单(磅码单)和质保书等,核对材料包装、吊牌等标识与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或生产厂是否一致t指定卸料地点t借助测量工具或目测检验材料外观质量t接受或拒收及签证 送货单(磅码单)T挂牌标识T防护措施T记录验收过程。6.3.7.1.10 主要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验收及保管。6.3.7.1.10.1 钢材进场卸车后,应核对送货单(磅码单)与实物的规格、捆(件)数及总数是否一致,如数量是实际秤重的,则以每捆(件)吊牌上的数量验收,如数量是以理论换 算的,应经过实际丈量长度后再按钢材重量表(附件八)中的kg/m计算验收。6.3.7.1.10.2 钢材质量应符合 GB/T 70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 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2101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788冷轧带肋钢筋等有关要求以外,应重点查验实物吊牌上生产厂家、 钢材质量证明上的轧制批号、 外观质量等,热轧带肋钢筋还应查验钢 筋的表面标志(10m m以上的热扎带肋钢筋距端头约 700mm表面处应轧上牌号标志及厂名字 母和直径数字)。项目经理部自进钢材之日起 7天内应取得材料质量证明。6.3.7.1.10.3 各种钢筋原材料、管材和型材等,如堆放在场地上的,应根据钢材的规格、定尺长短、先后使用等情况有序堆放,堆放时应下置垫头木并分规格挂牌。如上架堆放的, 应考虑到货架承受重量和钢材进出方便等情况。6.3.7.1.10.4 首车成型钢筋送达施工现场时,供方必须提供该批量成型钢筋的出厂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应记录原材料的质保书、复试报告的标识以及原材料质保书、复试报告中的主要检测数据。6.3.7.1.10.5 施工现场加工成型钢筋完毕后, 项目经理部的钢筋翻样必须对成型钢筋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记录现场加工品验收单,同时记录原材料的质保书、复试报告、焊接接头试验报告的标识。6.3.7.1.10.6 混凝土构件、金属构件、加工半成品、成品等应按照相关要求或合同条件进行验收,重点对品种、规格(等级)、尺寸、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同时确保质量证明及时、完整和有效。堆放要合理有序,必要时还应采取防止受撞、受压、破损、锈蚀等防护 措施。6.3.7.1.10.7 包装水泥验收应按包点数,每车水泥要核对品种、 标号、出厂日期是否相符,不同牌号及不同批号的水泥要分开堆放,一般10包一堆,堆列成行。水泥验收按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344矿渣酸盐水泥、火山灰酸盐水泥及粉煤灰酸盐水 泥等有关包装、标识规定进行检验以外,材料员还应抽检水泥的包重。一种牌名、一种批 号的水泥,至少抽检 10包;每包净含量 50公斤,抽检包重应达到标志质量的98%以上( 49公斤以上),10包总质量不得少于 500公斤,并将包重抽检内容标识在水泥仓库专用的标识 牌上。标识牌规格约500mm*350mm标识牌设置在本批水泥的上方。水泥标识形式可参照附录H给出的内容。进水泥之日起 2天内应取得水泥的3天安定性等试验结果的质量证明,45 天内应取得水泥的28天强度质量证明。6.3.7.1.10.8 散装水泥进货之前,应先落实存放散装水泥的筒仓或简易围池是否能全部存放应收数量,筒仓或简易围池是否牢固和安全,检查输送管道和管口接卡是否完好。散装水泥一般按送货单(磅码单)验收数量。不论筒仓或是简易围池,必须按不同品种,不同批号分开存放。并在筒仓或围池的醒目位置挂标识牌。6.3.7.1.10.9 预拌砂浆及商品干粉砂浆验收的方法及质量证明的要求同商品混凝土及包装水泥验收的方法和要求。质量应符合DG/TJ 08 502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G/TJ 08 502A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的有关要求。6.3.7.1.10.10 新的木材、胶合板(混凝土模板用)进场一般堆放在室内仓库或料棚内,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旧料应集中归类堆放)。如是定尺的,先点根数或张数,再换算成为法定计量单位。如是非定尺的,应全部丈量计算。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验收除了按 GB/T 17656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有关对材种、规格、胶粘剂类别 等常规项目检验之外,还应重点对长宽尺寸、对角线尺寸、平整度、表面质量以及包装是否受潮、破损等进行检验。6.3.7.1.10.11 首车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时,供方应按沪建建管(1999)第216号有关规定,提供该批量混凝土的级配单(3000立方以上,供方应提前提供该批量混凝土的级配单等)。一周内,供方应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商品混凝土验收按 GB/T 14902预拌混凝土等有关规定以外,还应在卸料前督促拌车驾驶员高速运转,待混凝土充分搅拌后准许卸料。卸料后,材料员应观察搅拌车是否彻底卸完料,在商品混凝土进场及过程中,取 样员应严格核对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级配比并按规定做混凝土试块等。6.3.7.1.10.12 黄砂、石子每批(次)进场必须取得符合检测项目要求的质量证明。堆放场地应硬实平整,尽可能集中堆放。有地秤条件的,可随机抽查1 2车的实际数量,无地秤条件的,在必要时可抽一车单独卸料,经实际丈量体积,再按照地方材料容重表(见附录G)中的kg/m3计算重量,以此比对验收数量。 质量按照GB/T 14684建筑用砂、GB/T 14685 建筑用卵石、碎石等有关要求验收。应抽检砖块及砌块的6.3.7.1.10.13 烧结砖及砌块每批(次)进场必须取得符合检测项目要求的质量证明。验 收应在堆放成垛后清点数量,堆放应排列整齐,控制高度,防止倒塌。外形尺寸、平整度及外观质量,核对质保书的生产单位以及实物标识是否符合准用证标明的 生产单位和产品标识。烧结砖及砌块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 5101烧结普通砖、GB13544烧结多孔砖、GB 8239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 15229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 砌块、GB 1196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标准要求。6.3.7.1.10.14 其它应具备质保书或合格证的材料,其质量证明应与进料同时或最晚在复 试或使用前送达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材料标识形式可参照附件九给出的内容。6.3.7.1.10.15 周转设备材料进场验收按Q/PJAB20704周转设备材料管理制度及Q/PJAB10503周转设备材料维修、保养标准的有关规定实施。6.3.7.1.10.16 安全安全设施材料及防护用品进场验收按Q/PJAB 20706安全设施材料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施。6.3.7.1.10.17 中小型机械进场验收按 Q/PJAB 20827中小型机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实施。6.3.7.1.11 仓库材料验收及保管6.3.7.1.11.1 电焊条、五金、工具、低值易耗品以及水电材料、 机汽配件等进专门仓库或料具库的材料验收之前验收人员应将仓库存放点(货架)、验收器具如地秤、卷尺、容器等准备好。必要时还应准备好起重设备、垫头木及防雨布等。6.3.7.1.11.2 仓库应设置记录材料验收进库的流水帐(备忘用,格式不限),主要记录供货单位、进货日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质量状态等。6.3.7.1.11.3 货物到达后,应先查验送货单的品种、规格、品牌等是否与实物相符,核对合格供方名录,如有差错,应拒绝卸货或先收下待处理。6.3.7.1.11.4 卸货后,应核对质量证明、送货单,验证数量和质量。凡可逐一点数验收的,应全数检验。只能抽检点数的,应按比列随机抽检点数检验。6.3.7.1.11.5 对易潮、易碎、应轻放并有外包装的材料验收,应先对其外包装检查是否有受潮、挤压、破碎等痕迹,如有疑冋,应拆包或拆箱全数检验。6.3.7.1.11.6 货物验收完毕,按实收数签证送货单,及时登记流水帐和料具收发记录卡,再将单据凭证按规定流转。如验收发现实际数量与单据数量不符或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将其另行堆放,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处理,在未处理完数量不符或质量问题之事前不得动用其货物。6.3.7.1.11.7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化学品、危险品等标志脱落,包装不清或泄漏、损坏, 使用期限过期等质量、数量受影响的,应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处理。6.3.7.1.11.8 仓库材料存放应按“五五化”原则进行管理,即一种材料分五个、五盒或五件成包、成串、成叠、成方地放在货架上,做到五五成行,过目成数。6.3.7.1.11.9 材料存放做到“四号定位”,对号入座,即:货架号方向号(分左一右二)。层次号货位号6.3.7.1.11.10 货架上存放材料,应上轻下重,顶上放不常用的,地坪放大包装并定量定 件的,另头放在货架上。规格从小到大,从左到右。6.3.7.1.11.11 仓库的货架位置设置应合理,排例应整齐和清洁,库内通道保持畅通。管理员应做到“三个无”和“五个熟悉”。“三个无”:货架整洁无灰尘。保管货物无损坏。千笔签发无差错。“五个熟悉”:熟悉材料质量。熟悉材料用途。熟悉材料保管和保养知识。熟悉材料的别名和价格。熟悉材料代用情况。6.3.7.1.12 所有材料的外观质量验收应参照相应的国家技术标准中有关外观质量的要求执行(设计文件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如公司标准清单中暂无国家技术标准或标准中无外观质量要求的,则可用传统的外观质量检验方法验收。6.3.7.1.13 凡验收中发现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缺方少吨或质量不符要求或供应商不能满足正当的服务要求,材料员可拒签送货单或结算发票,并及时向分公司或公司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以便采取对供方有效控制的措施,确保采购材料符合要求。6.3.7.1.14 如采购或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供方服务不能满足要求等问题,材料采 购单位有关负责人应会同项目经理部采取质量跟踪与处理的措施:分析原因,评价质量或其它问题对工程质量影响的程度。限制或停止向该供方采购。加强对该供方以后提供材料的检验频次和力度。全部跟踪与处理措施必须记录,作为复评该供方的重要依据之一。6.3.7.1.15 经验收的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应立即进入复试流程以及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手续包括签证单据、防护措施、标识和记录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现场材料的标识形式参照附录 H给出的内容。6.3.7.2 采购产品的质量凭证6.3.7.2.1 质量证明的范围凡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以及与施工安全防护相关的材料与物品,必须在每批进 货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和保存有效的书面质量证明,主要书面证明包括:(1)、生产厂的产品质保书或合格证或专门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报告;(2) 、交易备案证(实行备案证的材料);(3) 、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的材料);(4)、CCC认证证明(实行 CCC认证的材料);(5)、其它必须具备的书面证明。6.3.7.3.2 质量证明的有效性采购材料的质量证明必须是合法有效的:(1)、质保书具有产品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的名称及红印公章;(2)、质保书的代表数量能覆盖实际验收的数量;(3)、质保书的日期是合理有效期内的;(4)、质保书的检测项目齐全、完整,检测结果合格;(5) 、交易备案证明上的材料品名、规格、标识等必须与实物相符(实物或包装有标识的材料);(6)、交易备案证明上的交易量必须大于或等于实际进货量;(7)、其它。6.3.7.3.3 质量证明的管理要求(1) 、各采购单位应按规定建立记录质量证明的收发台账,认真做好质量证明的签收签 发,项目部和各基层单位应有专人收集、整理、编制目录,保存各种材料、构件等质量证明 文件。(2) 、项目部材料员应按本标准要求对分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安装材料、装饰材料及安全设施材料和防护用品等质保书、交易备案证明、生产许可证、CCC认证证明等情况予以经常性检查,发现有不符合的,应签发总发包指令书, 责令分包单位限期改进并且不得 使用无证材料。6.3.8 材料复试6.3.8.1 复试要求(1) 、材料员和相关施工员对验收后要进行复试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筋接头等应 按国家标准有关批量及批号的规定以及 过程和产品监视与测量工作程序 的规定填写复试 通知单,通知送样员进行监理见证取样复试。 严禁未经复试合格擅自使用, 严禁复试报告未 到或未知复试结果合格的情况下擅自提前使用。(2)凡材料复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员和取样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材料投 入使用,并按公司管理体系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工作程序及本标准有关标识的规定 处置。(3)如材料复试过程的日期已过而复试报告暂未到达,可能影响施工生产及质量记录的完整性,材料员有责任督促取样员尽快取回复试报告或在确切获知复试结果合格及报告编 号的情况下,可先将复试材料放行使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及资料可追溯。6.3.9 产品标识6.3.9.1 标识的范围(1)、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装饰材料、成型钢筋、预制构件、加工制品、水电材料、机 电设备等。(2)、施工现场料具仓库内的材料和物品。6.3.9.2 标识的内容和形式(1) 、产品标识的内容应能表达产品特征及产品质量状态,质量状态标识分为 “合格”、 “不合格”、“在检”、“待检”四种。(附件九)(2) 、分公司及项目部料具仓库内的材料和物品应按公司统一印制的“料具收发记录卡” 进行标识。6.3.9.3 标识的管理要求(1)、产品标识必须清晰、准确,不得任意涂改。标识牌应置于醒目的位置并能长时期 明示。(2)、产品标识必须具有可追溯性和唯一性,并可通过产品标识追溯到记录资料。(3) 、应明确专人负责标识的设置、更换和摘除,经常检查和确保储存物资的实际质量 状态与标识的相符性。防止质量发生变化的材料流入生产过程。6.3.10 顾客财产6.3.10.1 顾客财产的类型a、 顾客提供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电设备、水电料、装饰装潢材料等,也称“甲供材料”。b、顾客的知识产权,如标准、规范、图样等,按文件控制工作程序规定实施。c、顾客提供的施工用设备和工具、用具以及设施(包括办公、生产、生活用的房屋及 场所等财产)6.3.10.2 顾客财产的验证(1)、顾客提供的原材料、 设备等到达指定地点时,项目部必须按合同及技术标准进行验收,证实其符合性和适用性。验收应予以记录,当发现有遗失、损坏、不适用等不合格情 况时应及时记录并向顾客报告(3)、顾客提供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设备等标识按本规定 5.3.8.2的规定实施并加 上“顾客财产”或“甲供”文字。6.3.11核算6.3.11.1 材料单据、账册、报表6.3.11.1.1 材料单据、帐册和报表的种类及用途见附录J 。其中结算材料收入类的主要单据分别有下列种类和用途:入库单(用于所有采购材料的入库凭证和料款结算)暂估入库单(用于采购材料货已到达,发票或调拨单未到,暂时收入的结算)调拨单(用于调拨材料收入与拨出的结算)移转单(用于单位之间、项目之间材料调剂收入与移出的结算)化制单(用于原材料化制成半成品及成品或另化整、大化小等。如原材料化制成大临设施)构配件进场记帐单(用于外加工成型钢筋等结构件收入结算)。现场加工品验收单(用于现场成型钢筋等结构件加工过程中结构件收入的结算)调整单(用于规格、数量及单价的调整结算)6.3.11.1.2 结算消耗类的单据分别有下列种类和用途:限额领料单(用于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水泥、砂、石、砖、轻质砌块、水毛灰等结算)。领料单(用于工用具、低值易耗品等非限额领料的材料结算)。限额发料单(用于总包与分包间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水泥、砂、石、砖、轻质砌块、水毛灰等的调拨结算)。周转设备材料摊销单(1、2)(用于周转设备材料、部分低值易耗品数量消耗及成 色摊销结算)。现场加工品验收单(用于现场成型钢筋等结构件加工过程中原材料消耗的结算)。构配件安装记帐单(用于成型钢筋等结构件安装消耗的结算)化制单(用于原材料化制成半成品及成品的结算。如原材料化制成大临设施等)。调整单(用于规格、数量及单价等调整结算)报损报废单(用于材料损坏、遗失等须销料帐结存数的结算)6.3.11.1.3 材料调拨或销售的结算按公司内部调拨、 移转或对外出售等不同情况使用不同的单据,分公司供应到项目经理部的材料用调拨单结算,项目经理部之间的材料调剂用移转单结算,项目经理部调往分包单位的主要材料用限额发料单结算,其他材料材料部门应与本项目财务部门协商后共同确定。6.3.11.1.4 各项目经理部应将所发生的所有单据分别建立各类核算台帐,并按品种、规格、日期顺序分页记帐。 每月应在月末结帐时,在台帐上核算出本月收入、消耗、调出和结存的合计数量与金额,并在月末勒出红线,随后编制材料收发存月报表,按时上报上级部门。6.3.11.1.5 各种单据、帐册、报表应合理使用。 应法定计量单位等要求规范编制、签字和 上报。应符合有关职责、流转、期限、归类、装订等有关要求。6.3.11.1.6 如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材料单据、帐册、报表的记录及核算, 应符合各单位和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有关核算要求以及材料管理的各项规定,但电子计算机进行材料单据、帐册、报表的核算记录不得替代各个管理过程的规定记录(例如入库单不得替代验收记录等等)。6.3.11.2 材料调拨、发料、消耗结算6.3.11.2.1 主要材料的料款结算。6.3.11.2.1.1 “三材”、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等主要材料的调拨结算按公司统一规定实施。6.3.11.2.1.2 安全设施材料及防护用品的调拨结算按Q/PJAB 20703安全设施材料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施。6.3.11.2 .1.3周转设备材料的调拨、租赁结算按Q/PJAB 20704周转设备材料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施。6.3.11.2 .1.4成型钢筋等结构件结算按Q/PJAB20705成型钢筋等结构件加工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施。6.3.11.2.2 领用与消耗的结算凭证及签发。6.3.11.2.2.1 任何材料发生任何用途,一旦使用消耗,必须具有结算凭证及按实结算。6.3.11.2.2.2 材料消耗结算凭证应由相关的施工员在材料使用前签发,材料部门凭单发料和进行消耗结算,6.3.11.2.2.3 施工员应按工程量和材料定额签发限额领料单以及按施工需要领用仓库材料等签发领料单。签发单据应按单据栏目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内容。材料员应复核单据 上的分项名称、用途、工程量,材料定额、计划用量或请发数等是否正确,如有差异,应与开单施工员及时沟通解决。各仓库发料6.3.11.2.3 凭单发料。6.3.11.2.3.1 水泥或商品干粉砂浆仓库保管员应严格凭限额领料单发料,发料前,应审核单据的计划用量,并按计划用量内发放水泥,根据实际领用的包数,在限额领料单上记录每天或每次发放的数量,前,应核对限额领料单及领料单,杜绝无单发料。并要领用人签收。水泥或商品干粉砂浆一般不得超计划领用,否则,应由施工员补开限额领料单,并要说明超计划用料原因,经材料员审核,可以发料。6.3.11.2.3.2 料具仓库应按先进先发、 先另后整的原则进行发料,对部分物品如劳防用品、工具等应按规定以旧换新或按时限发放。6.3.11.2.3.3 料具仓库发料时,不得依照领用人的意愿擅自发料,应根据凭证所列的品名、 规格、数量按照“五步发料法”进行发料:1)凭单从货架取物。2)料具卡上增减数量。3)核对料具卡与实物的结存数。4)在领料单上填实际发料数。5)登帐并核算金额。6.3.11.2.3.4发料完毕后,发料人、领料人应在凭证上签字。6.3.11.2.3.5 料具仓库应设置材料收、发、存数量和金额帐,每月按时编制和上报材料收、发、存金额动态报表(资金表)。6.3.11.2.3.6 凡领用及或暂借工用具等,仓库管理员应核对其工种使用需要的情况才能发放。超越工种使用范围的除主管领导批准才能领用或暂借外一般不予以领用或暂借。6.3.11.2.3.7 个人领用或暂借工用具、劳防品等,应将所领用或暂借的物品记录个人物品领用卡。6.3.11.2.3.8 个人保管的工用具等物品经长期使用发生自然磨损、意外损坏或其他原因丢失等并要重新领用, 应由领用人申报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 才能重新领用或暂借,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6.3.11.2.4 消耗结算6.3.11.2.4.1 周转设备材料及部分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及摊耗结算方法按Q/PJAB 20704周转设备材料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施。6.3.11.2.4.2 施工现场加工成型钢筋的原材料消耗等结算方法按Q/PJAB 20705成型钢筋等结构件加工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实施。6.3.11.2.4.3 商品混凝土及预拌商品砂浆消耗总量的结算依据是进料送货单(磅码单)及确认单,单价按照合同(或协议)单价。如是群体工程并且同时浇捣消耗的,能分清楚各个实际消耗数量的,则按实际消耗量结算,难以分清楚每一单位工程实际消耗量的,可按各完成工程量的比例进行分摊。6.3.11.2.4.4 黄砂、水灰等用作各类砂浆的消耗可按照级配比加上损耗结算;黄砂与石子同作填充料的消耗则按实结算;烧结砖及砌块的消耗结算一般按照剩余量多少推算消耗量。6.3.11.2.4.5 各种材料特别是混凝土及成型钢筋报耗之前,材料员应将材料报耗数量与项目经理部实物量验工月报核对,如发现完成实物量与材料报耗不同步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统一口径,按实报耗。6.3.11.2.4.6 在施工过程中,材料员、钢筋翻样每月应按商品混凝土、 钢筋等可能出现的不同结算单价以及商品混凝土不同的规格(包括用泵或未用泵),将实际收入、消耗的数量与金额分别统计累计数,并确保计算正确。6.3.11.2.4.7 限额领料单和领料单结算时应将实际用量与计划用量对比分析,结算出节约或超用的数量和金额,同时注明节超原因分析。经月度汇总,核算出当月材料消耗的总额和节超的主要原因。6.3.11.2.4.8 如发生材料已使用而 调拨单或材料发票未到达的情况,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送货单做暂估入库单,及时将材料收入进帐和消耗出帐,待调拨单或发票入库单到达后再入帐并根据暂估入库单(退帐联)在料帐上退出(收入栏登记红字)。6.2.11.3 赔偿、清仓盘点及报损报废6.2.11.3.1 赔偿6.2.11.3.1.1 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一般有下列几种:保管不善,随意丢失和故意损坏或的由于工作失责造成物品损坏、失窃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离职、辞职、调离本公司或工种变动未归还所领用或暂借专业工用具的。分包单位所借用物品未归还或损坏的。6211.3.1.2 因个人或分包单位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赔偿责任的,应由仓库管理员或材料部门根据其赔偿物品的原来成色作价,出具赔偿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送财务部门结算。6.2.11.3.2 清仓盘点6.2.11.3.2.1 确保仓库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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