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司法考试真题(2011——2014)Word版

上传人:每**** 文档编号:56939108 上传时间:2022-02-22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仲裁法司法考试真题(2011——2014)Word版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仲裁法司法考试真题(2011——2014)Word版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仲裁法司法考试真题(2011——2014)Word版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仲裁法司法考试真题(20112014)2011年49.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50.根据仲裁法,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生效后,在下列哪一情形下仲裁庭不可进行补正?A.裁决书认定的事实错误B.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C.裁决书中的计算错误D.裁决书遗漏了仲裁评议中记录的仲裁庭已经裁决的事项72.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邓某系K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5月,K公司得知后质问邓某。邓某表示自愿退出K公司,并承诺5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2009年,K公司发现邓某已担任Y公司的副总经理,并持有Y公司20%股份,而且Y公司新产品已采用K公司研发的配方。K公司以Y公司和邓某为被告提起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请回答第9596题。95.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推荐精选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96.案件审理期间邓某提出,本案纠纷起因于自己与K公司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争议案件,故K公司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遂请求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关于该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B.本案存在法律关系竞合,K公司有选择权C.劳动关系优先于商事关系D.邓某的主张应予支持12.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36.关于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书都具有执行力,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裁决书没有执行力B.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仲裁中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C.仲裁不需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诉讼原则上要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D.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法院是国家机关2012年48.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推荐精选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答案】C【解析】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效。本题中,仲裁协议无效,故C选项说法正确,法院应当受理,当选。49.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答案】D【答案解析】仲裁法第37条规定,仲裁员因回避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仲裁法的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但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50.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推荐精选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答案】D【答案解析】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85.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B.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C.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D.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答案】AB【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仲裁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民诉意见第73条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仲裁法第44条规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民诉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判决书中事实和理由必须写明,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推荐精选2013年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请回答第95100题。95.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试卷三95题,不定项)A.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B.兴源公司返还货款的请求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买卖合同无关,不应据此申请仲裁C.仲裁协议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双方选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涉外仲裁机构,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应当重新选择【答案】A【解析】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B选项是错误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54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规定:“(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但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简易程序。(二)没有争议金额或争议金额不明确的,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利益的大小以及其他有关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可见,简易程序的适用原则上并不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C选项是错误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3条(受案范围)规定:“(一)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受理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案件。(二)前款所述案件包括:1.国际或涉外争议案件;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3.国内争议案件。”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推荐精选96.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关于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试卷三96题,不定项)A.指定某法院的王法官担任本案仲裁员B.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C.依据当事人的材料和证据书面审理D.简化裁决书,未写明争议事实【答案】BC【解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26条(独任仲裁庭的组成)规定:“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按照本规则第25条第(二)、(三)、(四)款规定的程序,选定或指定该独任仲裁员。”根据第25条的基本理念,选定优先于指定,当事人不能选定时才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56条(仲裁庭的组成)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依照本规则第26条的规定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可见,在原则上,仲裁简易程序应当适用独任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可以直接适用,B选项是正确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58条(审理方式)规定:“仲裁庭可以按照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审理案件;可以决定只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也可以决定开庭审理。”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版)第47条(裁决的作出)第(三)项规定:“仲裁庭在其作出的裁决书中,应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承担、裁决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协议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以及按照双方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裁决书的,可以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确定当事人履行裁决的具体期限及逾期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可见,D选项是错误的。97.假设在执行过程中,郭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本案并非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纠纷范围。法院对该异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2013年试卷三97题,不定项)A.裁定执行中止B.经过审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同时裁定终结执行C.经过审理,可以通知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D.不予支持该异议【答案】D【解析】在本题中,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解除合同后,兴源公司提出返还货款的请求,其理由系基于不当得利的返还,并非合同纠纷。而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所以,本案中的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协议仍然有效。可见,本案仍受仲裁协议的约束。郭某的异议不能成立,执行法院应当不予支持该异议。因此,A、B、C选项皆是错误的,D选项是正确的。98.针对本案中郭某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法院采取的正确的执行措施是:(2013年试卷三98题,不定项)A.依职权决定限制郭某乘坐飞机B.要求郭某报告当前的财产情况推荐精选C.强制郭某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D.根据郭某的申请,对拖欠郭某货款的金康公司发出履行通知【答案】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第3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第4条规定:“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综上,A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所以B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可见,C选项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99.如果法院批准了郭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驳回了朱某的异议,关于执行担保的效力和救济,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试卷三99题,不定项)A.批准执行担保后,应当裁定终结执行B.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偿债,法院根据兴源公司申请方可恢复执行C.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作为担保财产的字画D.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答案】C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可见,采取执行担保之后会导致暂缓执行,而不能裁定执行终结,A选项是错误的;而且,C选项是正确的。恢复执行后,除去执行担保财产之外,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当然也属于可执行的对象,故D选项也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因此,法院的恢复执行不需要当事人申请,B选项是错误的。100.关于朱某的异议和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试卷三100题,不定项)A.朱某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B.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活动,可以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和处分措施C.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推荐精选D.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答案】A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A选项是正确的。本题中,朱某对字画提出异议,主张自己对字画的所有权,而原判案件属于兴源公司与郭某的钢材买卖合同纠纷,因此案外人异议与原判无关,朱某可以提出异议之诉,而不能申请再审。C选项是正确的,D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本题中,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活动,可以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但不得处分。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77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B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既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全 C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要求其提供担保DA仲裁委员会收到保全申请后,应提交给烟叶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4)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推荐精选 请回答第98100题。 98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 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 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 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 99关于本案的裁决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裁决书应根据仲裁庭中的多数意见,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 B裁决书应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驳回京发公司的请求 C裁决书可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但必须有首席仲裁员的签名 D无论蓟门公司是否签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100关于蓟门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蓟门公司应向S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出申请 B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撤销申请 C法院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D法院应以缺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推荐精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成人自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