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实施细则(共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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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考核实施细则 内部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内部管理,规范日常行为和工作纪律,提高服务质量,激发全局上下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局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工作纪律和日常行为规范 第三条 迟到、早退、不经请假擅自外出、不佩带工作牌、实际出勤情况与工作人员动态表不一致等行为,对当事人处以逐项50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1分,个人扣2分。 第四条 按规定参加有关会议、考试及其他集体活动。 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或扰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1分,个人扣2分。 第五条 中午不准喝酒。 违者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3分,个人扣5分。 第六条 严格执行各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规章、制度。 对泄密者除追究有关责任外,年终考核科室扣10分,个人扣20分。 第七条 工作期间擅离岗位办私事;串岗聊天;怠慢、刁难办事人员;谋私,收受办事人“好处”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轻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2分,个人扣5分;情节严重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10分,个人扣20分。 第八条 工作时间嬉笑玩闹、办公楼内吸烟,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1分,个人扣2分。 第九条 实行挂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违者处以50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1分,个人扣2分。 第十条 因主观原因办事效率低,导致全局工作滞后,被上级领导或部门提出严厉批评或严重警告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金,同时年终考核科室扣10分,个人扣20分。 第十一条 对属于几个科室共同协商办理的事情,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如有延误,分清责任,年终考核科室扣8-10分。 第十二条 被投诉或举报经查实轻者给予通报批评,年终考核科室扣5分,个人扣10分;情节严重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并在年终考核时科室扣10分,个人扣20分。 第十三条 其它违反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青岛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试行)和*区区直机关*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行为,轻者给予通报批评,年终考核科室扣1分,个人扣2分;情节严重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并在年终考核时科室扣10分,个人扣20分。 第十四条 主动举报有关违规事项的本局人员,年终考核奖励举报人2分。 第三章 争先创优工作 第十五条 科室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包括国家各部委)的奖励5000元,年终考核科室加5分;受省财政厅表彰或获省级荣誉称号奖励4000元,年终考核科室加4分;获市级荣誉称号奖励3000元,年终考核科室加3分;受市直部门表彰或获区级荣誉称号奖励1000元,年终考核科室加2分;区以下荣誉奖励500元,年终考核科室加1分。 第十六条 个人获国家级荣誉称号(包括国家各部委)的奖励3000元,年终考核个人加5分;受省财政厅表彰或获省级荣誉称号奖励2000元,年终考核个人加4分;获市级荣誉称号奖励1000元,年终考核个人加3分;受市直部门表彰或获区级荣誉称号奖励500元,年终考核个人加2分,;区以下荣誉奖励200元,年终考核个人加1分。 第十七条 科室自行总结或创立的经验和做法,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推广表彰的奖励1000元,年终考核列入*局信息考核办法计分。 第十八条 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因成绩突出或被作为优秀成果被区级以上领导在区级会议上表扬,在区级以上单项业务工作评比中获得前三名的,经局党组研究批准后,奖励承办科室800元。 年终考核按照*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计算分值。 第十九条 科室或个人做出有利于提升财政局形象的重大事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奖励1000元。 年终考核科室加2分或个人加3分。 第二十条 参加区以上(含区级)文体、竞赛等活动,取得第一名或一等奖奖励500元;第二名或二等奖奖励300元;第三名或三等奖奖励200元;获其它奖项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科室加1-2分,个人加1-2分。 参加市财政局、区机关工委或区直各部门组织的文体、竞赛等活动,参照上述标准分别降100元奖励。 年终考核科室加0.5-1分,个人加0.5-1分。 本条所列事项年终考核时按照以科室为单位参加的活动个人不加分,以个人名义参加的活动科室不加分的原则计分。 第二十一条 在全局考试中,前五名每人给予报销200元购书款,年终考核加2分;后五名给予通报批评,年终考核扣2分;连续三次后五名(可跨年度)待岗培训5个工作日,年终考核在单次扣分基础上加扣3分。 第二十二条 其他事项由各科室报办公室汇总后经局党组研究后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三条 以上争先创优工作奖励、奖金额度局党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如表彰部门或单位已发放奖金或奖品,原则上不进行重复奖励。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未在本细则或其它规章制度中明确的事项,经过局党组调查确认,由局党组结合调查结果在处理意见上注明所奖或所扣分值,年终考核时合并计算。 第二十五条 对违规当事人所处的罚金,当事人为工作人员的,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是科室负责人的,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我局以往规章制度冲突,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岗位目标考核细则(试行) 一、共性目标考核细则(40分) 1、遵纪守法。 违反党纪、政纪和其它法律法规,经查实,发现1次,扣5分;违反机关规章制度,发现1次,扣2分。 2、热爱集体,维护团结。 在机关内搞小团体,闹不团结,拉帮结派,利用网络、匿名信恶意诽谤他人等破坏团结的行为,经查实,1次扣5分。 3、积极参加部机关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无故不按要求参加集体活动的科室和个人,1次分别扣1分。 4、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活动。 学习不认真,没有按要求做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撰写信息和调研报告,分别扣1分;学习测试不及格者,扣2分;无故不参加学习,1次扣0.2分;没有按要求完成“四季行”活动任务,扣2分。 5、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每月不签到超过4次后,1次扣0.2分。 6、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上班期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1次扣0.2分。 7、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违反者,经查实,1次扣5分;严禁在干部选任工作中跑风漏气,发现1次扣5分。 8、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因公除外),醉酒1次扣3分,醉酒滋事1次扣5分。 9、保持良好的集体形象。 办公场所要干净、整洁,每月卫生检查得分不达80分者,科室及个人1次分别扣0.2分。 10、爱护公有设备设施。 因个人行为导致设施设备丢失或严重损坏,除照价赔偿外, 1次扣5分。 11、严格执行限期工作制。 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扣5分。 12、对部机关临时确定的重点工作,必须无条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不好的分别扣5分、3分。 13、积极配合,搞好协调。 科室内部相互推诿,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科室扣5分,科长和责任人分别扣3分。 科室之间不注重配合、推诿扯皮,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责任科室5分,扣科室负责人2分。 14、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 加强涉密及内部文件、资料保密管理。 严禁用上网计算机处理业务工作。 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管理,业务用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在业务用机及上网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因本职工作失误使有关保密决策发生泄密的,1次扣5分,发现违规操作1次,科室扣2分,个人扣1分。 15、积极完成部领导交办工作。 交办工作未落实,1次扣2分。 二、个性目标考核细则(30分) 个性目标考核以量化指标为主,部考核到各科室,各科室根据科室成员岗位职责,考核到人。 各科室依照此考核细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室量化到人的考核细则,经分管部领导审核后实施。 办 公 室 1、认真搞好上传下达、协调服务,确保政令畅通(7分)。 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导致上传下达不到位,出现1次扣1分;来客接待、来电处理不当,损害单位形象,出现1次扣1分;来信来访未登记、未汇报、未处理落实,出现1次扣1分。 2、做好部务会交办事项的落实和批件的转办、催办和反馈工作,办结率达到100%(5分)。 没有按时办结,1次扣1分。 3、搞好办公室内部的行政和日常事务工作(5分)。 认真执行车辆管理、报刊订阅收发、办公用品购置及财务管理等制度。 违反规定1次扣1分。 4、认真做好部务会议纪要、部长办公会议纪要的编写和承办科室专题会议纪要的把关(3分)。 漏编1次扣1分。 5、认真编发上报好朔州组工信息(2分)。 组工信息在全省排名第6名以后的,从第6名起靠后一名扣2分,累计计算。 6、妥善保管使用市委组织部印鉴(2分)。 不按程序请示报告和登记,发生1次扣1分。 7、认真做好社情民意工作,反映情况办结率达到100%(2分)。 反映情况未登记、未汇报、未处理落实,出现一次扣1分。 8、会同相关科室组织好“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四季行”活动,加强考核,确保取得实效(2分)。 考核不到位,扣1分,未落实好扣1分。 9、会同相关科室做好部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并组织好各项制度的落实(2分)。 没有按时建立相关制度,扣2分,未落实好扣1分。 研 究 室 1、及时开展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随时为部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10分)。 不能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和有效工作方案,1次扣1分。 2、确保部刊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市委、部机关一致,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政策性、群众性和健康向上的文风(5分)。 出现编辑失误,1次扣1分。 3、主动完成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和部务会安排的重要课题研究任务(3分)。 没有完成或不按时完成,1次扣1分。 4、积极开展组织工作宣传,做好新闻发言工作(3分)。 宣传不及时或欠准确,因自身原因使新闻发言工作失误,1次扣1分。 5、按时高质量完成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的草拟工作(5分)。 没有完成或不按时完成1次扣1分。 6、会同相关科室组织好“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四季行”活动,加强考核,确保取得实效(2分)。 考核不到位扣1分,未落实好扣1分。 7、会同相关科室做好部机关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并组织好各项制度的落实(2分)。 没有按时建立相关制度,扣2分,未落实好扣1分。 干部一科 1、按照干部工作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在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章办事,及时办理所分管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和离退休等有关事宜(3分)。 不坚持原则、不严格履行程序的,1次扣1分,因本职工作失误使干部工作有关决策发生泄密、跑风漏气等现象的,1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1次扣10分。 2、对县区和市直党群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公正、客观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后备干部推荐工作(3分)。 因准备不充分或工作失误影响考核工作的,1次扣1分,出现人为作弊、作假行为的,1次扣3分。 3、及时向市委提出后备干部培养和使用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能够对党群系统处级领导班子及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分)。 不能及时为市委提出干部工作有关意见建议、数据或数据有失误,1次扣1分,不能及时掌握干部工作动态的,1次扣1分。 4、负责省委组织部安排的所属干部的挂职工作(2分)。 未完成好1人次扣1分。 5、会同相关科室建立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构定期分析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加强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管理的推进措施(2分)。 未完成1项扣1分。 6、会同相关科室做好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党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规范选举程序和方式。 建立党代表会代表视察、提案制度(2分)。 未完成1项扣1分。 7、会同有关科室研究制定对市管干部及乡镇党委书记重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2分)。 未完成好1项扣1分。 8、会同有关科室修订完善市管干部职务名称表,为配备和管理干部提供依据(2分)。 未及时完成好1次扣1分。 9、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办法(2分)。 没有制定出办法扣2分,未落实好扣1分。 10、会同相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工作规定等9个文件,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机制(3分)。 没有建立相关制度或措施扣3分,未落实好扣1分。 11、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朔州市干部任用操作规程(3分)。 没有按照制定出台扣3分,未落实好扣1分。 12、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措施,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从市直机关中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注重从乡镇优秀青年干部中选拔到市直机关任职(3分)。 因自身原因未完成好1项扣1分。 干部二科 1、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在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章办事,及时办理所分管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和离退休等有关事宜(3分)。 不严格履行程序的,1次扣1分,因本职工作失误使干部工作有关决策泄密、跑风漏气等现象的,1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1次扣10分,干部“三龄”认定不准的,1人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1次扣5分。 2、对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公正、客观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后备干部推荐工作(3分)。 因准备不充分或工作失误影响考核工作进度、效果等的,1次扣1分,出现人为作弊、作假行为的,1次扣3分。 3、及时向市委提出后备干部培养和使用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能够对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市管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3分)。 不能及时为市委提出干部工作有关意见建议、数据或数据有失误,1次扣1分,不能及时掌握干部工作动态的,1次扣1分。 4、负责所属干部的挂职工作(2分)。 未完成好1次扣1分。 5、会同相关科室建立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构定期分析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加强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管理的推进措施(2分)。 未完成好1项扣1分。 6、会同有关科室修订完善市管干部职务名称表,为配备和管理干部提供依据(2分)。 未完成好1项扣1分。 7、会同有关科室研究制定对市管干部重点管理的办法和措施(2分)。 未完成好1项扣1分。 8、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办法(2分)。 没有制定实施办法扣2分,未落实好扣1分。 9、会同相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工作规定等9个文件,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机制(2分)。 未落实好1项扣1分。 10、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朔州市干部任用操作规程(3分)。 没有按时制定出台扣3分,未落实好扣1分。 11、会同相关科室研究制定措施,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从市直机关中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注重从乡镇优秀青年干部中选拔到市直机关任职(3分)。 未完成好1项扣1分。 12、研究制定市政府机构改革领导班子配备方案,稳步推进政府工作部门和其它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工作(3分)。 没有及时制定方案扣3分,因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扣1分。 干部综合科 1、负责省管干部的工资报批,按照程序办理全市县处级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的调配、工资审批事宜,严格按规定对科级干部进行职数审批(10分)。 办事效率低下,有反映或投诉的,有人反映或投诉的1次扣1分,不按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业务,1次扣1分,干部工作审批失误的,1次扣1分。 2、对市管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的档案进行严格的管理,及时转送省管干部档案(6分)。 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记载混乱的,1人次扣2分,管理混乱造成不良影响的,1次扣5分。 3、认真审查因公出国党员领导干部和因私出国非党干部的政治、家庭等相关情况(6分)。 不按程序审批的,1次扣1分,因本职工作疏忽致使审查失误的,1人次扣2分。 4、与信息中心共同管理市管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档案数字化录入、管理、使用、完善和维护工作(4分)。 未按期完成录入扣4分,管理维护不好扣2分。 5、修订全市处级以上干部花名册,审核发放党群系统干部工作证(4分)。 花名册修订未及时完成1次扣1分,未及时办理工作证发放,有人投诉1次扣2分。 干部监督科 1、负责做好干部选任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的宣传工作,对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关于人事变动和选任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市处级党政干部任前公示和离任进行审计工作(5分)。 宣传不及时,1次扣1分,监督、公示、审计不到位,1 次扣1分。 2、对市管干部、尤其是老党员、老干部的年龄、党龄以及参加工作时间和其他遗留问题要认真认定(5分)。 出现失误的,1人次扣1分。 3、会同有关科室研究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的意见,探索建立提名情况在领导班子内公开和接受监督制度,建立选人用人问责制度(3分)。 没有建立起相关制度1项扣1分,未落实好1项扣1分。 4、会同有关科室建立县(区)委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3分)。 没有建立相关制度扣3分,未落实好扣1分。 5、建立健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制度、立项督查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3分)。 没有建立起相关制度1项扣1分,未落实好1项扣1分。 6、研究制定关于运用举报息加强对县(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3分)。 未完成扣3分。 7、筹备召开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3分)。 未完成扣3分。 8、对群众举报,上报领导作出批示,及时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5分)。 没有对领导批示、群众举报作出落实的,1次扣1分,在案件的调查、审查等过程中造成失误的,1次扣1分。 举报中心 1、及时在职责范围内接受举报,并逐级上报(10分)。 因本职失误,没有及时接受或上报群众举报的,1次扣1分。 2、在职责范围内妥善调查、处理各种举报(10分)。 不及时对领导批示的举报开展调查的,1次扣2分,调查工作失误的,1次扣1分。 3、建立“12380”电话举报、信访举报、来信举报和网上举报“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10分)。 未完成建设的扣3分,管理不好、出现故障的,1次扣0.5分,没及时接受上访举报的,1次扣0.5分。 公务员管理科 1、承办市、县、乡三级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新录用人员、调任人员、转任人员、聘任人员的登记、审批及向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申报备案(5分)。 未完成1项扣1分,出现失误,1次扣1分。 2、承办省委组织部授权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录用工作。 继续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 探索试行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5分)。 没有按时完成1项扣1分,出现失误1次扣1分。 3、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同级各机关及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公务员的奖惩工作(5分)。 没有及时进行奖惩的扣3分,出现失误1次扣1分。 4、办理好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批转的申诉案件(5分)。 未完成1次扣1分。 5、综合管理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工作(5分)。 未完成好1单位的考核工作扣1分。 6、大力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认真做好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直属事业单位参照管理人员的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作,并及时把个人考核表移交干部档案室(5分)。 未完成1项次扣1分。 干 教 办 1、对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能够做到宏观指导和管理,并对全市干部教育的政策、规划能够拟订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做好干部教育领导组安排的各项工作(6分)。 没有制定相关意见的扣6分,未完成交办工作1项扣1分。 2、办好主体培训班次的同时,继续加大到发达地区和知名高校办班的力度,举办名家讲坛(6分)。 未按计划完成培训班次,1期扣1分,出现重大失误,1次扣2分。 3、做好对市管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6分)。 未完成计划班次1次扣1分。 4、制定实施朔州市推进干部自主选学工作的实施方案,(6分)。 未制定方案扣6分,未实施扣3分。 5、建立和实施全市干部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办好各类专题培训(6分)。 未建立扣6分,未按计划实施1次扣1分。 人 才 办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能够组织、指导、协调人才政策的研究制定,能够根据实际需求对人才队伍建设、人才评价体系、人才使用机制、人才信息库向市委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对年度工作重点督促落实(5分)。 未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扣5分,未组织实施扣1分。 2、编制朔州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5分),未完成扣5分。 3、筹备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表彰奖励优秀人才(3分),未完成扣3分。 4、建立健全专家信息库和朔州籍在外高层次人才库(2分),未完成扣2分。 5、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3分)。 未完成1项扣1.5分。 6、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做好全市人才工作调研与规划、人才的培养、引进、配置和奖励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5分)。 未完成1项扣1分,如发现资金私自挪作它用,1次扣2分。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宣传(5分)。 没有具体实施意见扣3分,宣传不好扣2分。 8、牵头组织调查了解全市民营企业人才需求并编制人才需求目录(2分)。 未完成扣2分。 组织指导科 1、指导全市基层组织建设,有具体的创新措施或意见(2分)。 没有制定相关意见扣2分。 2、认真检查和指导县(区)及基层领导班子双重组织生活会和全市各级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2分)。 检查指导不到位1次扣1分。 3、按照国家有关制度法规严格审批全市基层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以及县(区)和直属党委党代表会的审批工作和检查指导,并做好基层党组织的表彰工作(2分)。 未做好1项扣1分。 4、积极开展“两联一日”活动(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群众、设立党代表接待日)。 建立党代表会代表视察、提案制度(2分)。 未组织实施扣1分,未建立制度扣1分。 5、抓好市委出台的关于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 完善年度县区委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细则、年度直属党委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强化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全面实行县、乡两级党委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制度(2分)。 未完成1项扣1分。 6、选择一些条件具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公推直选”试点,并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2分)。 未组织实施扣1分,试点不成功1处扣1分。 7、推行市、县、乡三级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2分)。 未建立制度扣2分,有1级1次没有按要求召开例会的扣0.2分。 8、探索建立村级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并加强考核(2分)。 未建立扣2分,未严格考核扣1分。 9、积极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方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2分)。 有1项工作没做好扣1分。 10、按照“三有一化”目标要求,大力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 统筹抓好非公企业、机关、学校、及新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党建工作(2分)。 有1领域未抓好扣1分。 11、做好党建项目的管理、审批、申报和验收工作,全面开展“党建精品示范带”、“双十双百”评选命名、“双十工程”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内在活力(2分)。 未开展项目化管理工作扣1分,未进行评选活动扣2分。 12、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年内覆盖全市村级党组织(3分)。 未完成扣3分。 13、抓好第三轮261个村级组织活场的建设,按照市委提出的“十有”、“四通”、“四化”的目标要求,统一配套设施(3分)。 未完成扣3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1次扣5分。 14、制定并执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场所管理,提高使用效率(2分)。 未制定规定扣2分,落实不好扣1分。 党员管理科 1、能够提前规划好全市党员队伍下年度的发展、建设,并实施有效地宏观管理和指导(5分)。 没有制定规划意见扣5分,未落实好1项扣1分。 2、做好全市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5分)。 工作不及时或未开展1项次扣1分。 3、做好党费的管理工作(5分)。 不能按时足额收缴党费扣2分,党费管理混乱的,1次扣5分,党费使用严重违纪的,1次扣2分。 4、指导县区和市直属党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2分)。 如发现发展党员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按标准发展的情况,1人次扣1分。 5、指导全市开展大规模培训党员工作,并办好示范培训班(5分)。 未按要求举办示范班1班次扣1分。 6、做好建国前入党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和困难党员帮扶慰问工作(3分)。 未按时完成1次扣1分。 7、做好党内表彰工作,协同相关科室举办纪念建党89周年系列活动(3分)。 未完成扣3分。 8、协同有关科室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效果明显(2分)。 没有积极配合参与开展活动扣2分。 大学生村干部管理科 1、做好全市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选聘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与相关配合部门做好选聘、管理工作(9分)。 没有具体实施方案扣5分,在大学生村干部招聘或管理中出现失误的1次扣1分,出现1人次安全事件扣5分。 2、对各县区落实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选聘、管理、考核、培养、使用等制度做好指导工作(7分)。 没有制定具体制度或意见扣7分,未落实好1项工作扣2分。 3、建立好维护好大学生村干部数据库,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对于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和媒体网络等反映问题要及时受理和处理(5分)。 未完成好1项工作扣1分。 4、会同有关科室做好大学生村干部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3分)。 未完成好有关政策加分的落实扣1分,考录工作出现失误1次扣1分。 5、组织指导全市大学生村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办好大学生村干部培训示范班(3分)。 未举办示范培训班扣2分,有1县区未开展培训工作扣1分。 6、培育一批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典型(3分)。 没有培育措施的扣2分,有1乡镇没有创业典型的扣0.2分。 组织史编撰办公室 1、负责市本级组织史征集和编纂工作(10分)。 任务未完成扣10分,完成不好扣5分。 2、审核各县区、各单位上报的组织史资料并进行统一整理(6分)。 审核、整理不准确1县区或单位扣0.5分。 3、承担本级组织史资料的出版工作(6分)。 没有按时出版扣6分,校对、出版出现失误1处扣1分。 4、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要求,上报本级组织史资料(4分)。 上报不及时1次扣1分。 5、利用组织史资料,结合中心工作,开展编研活动(4分)。 未按计划开展编研活动1次扣1分。 电教室(远程办) 1、重大活动,要做好节目的录制与后期制作,定期制作出带有地方特色的专题片、宣传片(6分)。 未完成1次项扣0.5分。 2、在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方面,能够开展培训并担任技术服务指导,且做好相关音像材料的引进和复制工作(6分)。 未完成好1项工作扣2分。 3、制定远程教育教学计划,为教学资源提供有关教学课件。 负责教学资源规划、整合、开发、审定、上报工作(6分)。 没有教学计划扣2分,没有教学课件扣2分,以上其它工作未完成1项扣1分。 4、积极推进远程教育进党政机关、入街道社区、企业和学校,市级党政机关和县区街道社区覆盖率达到90%(6分)。 分行业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0.2分。 5、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每县区建设20个卫星机顶盒示范点(6分)。 未完成1个扣1分。 记 者 站 1、做好党刊发行工作,争取基层支部全覆盖(10分)。 少覆盖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切实抓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特约通讯员队伍建设(10分)。 有1个县(区)未建立的扣2分。 3、认真组织稿件及先进典型的总结推介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地通过党刊反映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每年向省及以上党刊报送稿件不少于50件(10分)。 组织报送比要求少1件扣1分。 信息中心 1、迅速、及时、全面、准确收集全市党员、干部信息,为市委及部机关提供详实的数据(5分)。 有1项次不及时扣0.5分,出现失误1次扣1分。 2、认真维护朔州党建网的日常运行,及时、全面反映机关重要活动和工作情况,做好网站舆情整理上报工作(5分)。 网络管理出现失误1次扣1分,未及时上网发布重要工作情况,一次扣0.5分。 3、做好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5分)。 未完成好1项扣2.5分。 4、做好多媒体上会资料和有关课件的制作(5分)。 没有完成好1次扣0.5分,出现失误1次扣1分。 5、完成“大组工网”建设工程,并做好维护和使用工作(5分)。 未完成建设任务扣5分,网络出现故障未及时排除1次扣0.5分。 6、协同其他科室做好有关电子档案建设、管理、使用、完善、维护等工作(5分)。 没有完成建设扣5分,其它工作有1项未完成好扣1分。 党建研究会 1、调研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基层落实开展党建各项工作,收集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10分)。 没有制定具体调研计划扣2分,没有及时提出建议意见扣2分,没有按要求组织调研1次扣1分。 2、积极主动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认真完成全国、全省党建研究会和部务会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14分)。 未完成1项扣1分。 3、加强自身建设,宏观指导全市党建研究工作(6分)。 没有按期进行换届扣4分,没有制定全市党建研究计划扣2分。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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