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肥料与复混肥料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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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肥料与复混肥料有哪些区别?按照GB 15063-2009的定义:复混肥料(compound fertilizer)是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掺混方法制成的肥料。复合肥料(complex fertilizer)是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仅由化学方法制成的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也可以根据复合肥的生产工艺来理解,一种物理混合法生产出来的叫复混肥;另外一种是含有氮磷钾元素的矿物质,经过化学反应后形成的叫复合肥。其实在国外并没有复合肥和复混肥之争,这两个词可以通用。真正意义上的复合肥是化学合成的、每个元素之间是用化学键连接的,目前只有一部分二元复合肥如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磷酸二氢钾、硝酸钾、硝酸磷肥等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复合肥。现在的三元复合肥一般都是复混肥料,复混肥是三元素或二元素以物理方法合成的。 专家提示:只要所含养分相同,复合肥与复混肥差别不大。复混肥料的造粒有滚筒造粒、转鼓造粒法、料浆转鼓造粒法、料浆喷浆造粒法和高塔造粒法等等。氨酸法有转鼓氨化造粒与喷浆造粒这两种,其绝大部分原料是物理掺混进入,只是增加了合成氨与硫酸和磷酸发生中和反应这个过程,反应时间和中和度的控制决定了产品质量的优劣,一般而言,其肥效期介于滚筒造粒法和转鼓造粒法之间、利用率优于转鼓造粒、而低于高塔造粒。从2009年5月1日起,该工艺列入复合肥范畴,产品名称可标示复合肥。但其化学反应的养分不足3%,而且没有明确的化学反应分子式,与复合肥定义相差甚大,因此严格来说,氨酸法复混肥仍不能标示为复合肥,但在许可证审查上,该工艺生产的复混肥标示为复合肥已合法化。据国家标准委的消息,以后没有直接用合成氨为原料的复合肥料,都只能叫做复混肥。例如现在很多复合肥都只是融化成料浆重新造粒,但是因为没有加入氨,以后将会判为复混肥的。有氨发生反应的,可以划为复合肥。高塔法复混肥料是近年来逐步流行的新型复混肥生产工艺,投资大、门槛高。目前全国高塔法复混肥装置有一百多套,产能占到全国复肥的30%。高塔法复混肥料因其颗粒光滑、中空防伪、不易结块,抗压强度大、方便施肥、利于作物吸收、含量均衡、NPK更可自由调配、易溶解、肥效快等特点深受农民喜爱。氨酸法复合肥与高塔法复混肥相比,本质上没有区别,在一定程度上,高塔法复混肥更有保障。因为生产工艺的原因使得高塔法投资大、门槛高,一般小型企业难以企及,市场上高塔劣质肥料相对较少。而氨酸法复合肥是在水或水蒸法上改造而来,投资少、门槛低,尽管从2009年5月1日起,氨酸法列入复合肥料许可证申请单元,许多企业争相改造,但由于氨酸系有毒危险物品,无形中加大了环保的压力。复合肥料是复混肥料的一种。商家主观上愿将复混肥料标示复合肥料,并不是复合肥料在质量上优于复混肥料,而是因为国内自复混肥料推广使用以来约定成俗地叫做复合肥造成的,如果社会各界能充分尊重这种公序良俗,也不会无形中生出“合”和“混”的纠结。事实上在同等含量的养分含量下,同等含量的中微量元素下,其使用效果是一样的。目前大型复混肥厂都有高塔法复混肥料,但由于受复合肥料优于复混肥料的市场误导,不得不增加氨酸法装置,获取复合肥料生产许可证,以便于高塔法复混肥搭车标示复合肥料,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并对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威胁。综上所述,各种造粒方式各有其优势和劣势,不同造粒方式的复混肥料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有序竞争,可以取长补短促进复混肥料行业的健康发展。作者在此呼吁专家、学者以及政府官员以农民的利益为重,不要在“合”和“混”字上再生纠结,为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更好地为中国农业现代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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