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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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年月日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常委会三届三次会议第一次修正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 第二次修正。年月日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常委会五届一次会议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公正、科学审定农作物新品种,发挥优良品种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区内个人或种子科研、生产、经营等单位申请品种审定,可以直接向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品审会)或盟市品种推荐小组提出申请。区外企业或个人在我区申请品种审定,由该企业或个人直接申报,也可以委托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种子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在中国大陆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境外人员、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它组织在我区申请品种审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我区种子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向自治区品审会申报审定。通过自治区品审会组织的品种试验,遗传性状稳定、形态特征一致、与现有品种有明显区别,具有规范的品种名称。第四条 申请审定的品种,须提交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内蒙古自治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申请单位(个人)名称;、品种选育单位(个人)名称;、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品种的选育报告: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亲本血缘、选育方法、世代等内容;、品种特征描述及标准图片;、建议适用范围及栽培要点;、品种试验结论意见。1 / 4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申报品种审定时,还应提供如下材料:、自治区品审会办公室认可单位出据的品质化验分析报告和抗性鉴定报告;、委托审定的品种需提供育种单位委托审定书;、自治区品审会办公室组织的田间考察鉴定意见;、自治区品审办认为有必要的补充材料。第五条凡申报审定的品种,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者或盟市品种推荐小组于每年月日前向自治区品审会办公室报送材料,同时交纳专家审定费和标准样品。、标准样品是指申请品种审定单位提供的育种家种子,作为品种真实性鉴定的标准比对样品。小粒种子每份材料提供 1.0kg ,大粒种子每份材料提供 1.5kg 。提供亲本及其样本的指纹谱带及相关检测技术参数。、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申请材料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审定条件的提交相应的专业组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者和所在盟市品种推荐小组。、下列情形之一者,品审会办公室不予受理:()品种权发生纠纷未有结论的;()有证据证明是侵权品种的;()通过品种试验或指纹检测与已知品种是疑似品种的;()举报是雷同品种经有关机构复核而未做出结论的。第六条自治区品种审定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农作物品种审定会议。对受理审定的品种, 须在申报之日起年内完成审定工作。品审会的专业组会议和常委会可同时召开,也可单独召开,但专业组会议须早于常委会召开。专业组品种审定形式为会议审定、信函审定、现场鉴定。常委会审定品种形式原则上为会议审定。第七条常委会召开审定会议时的人数,须达到常委会委员法定人数以上。会议对专业组提交的品种审定结果进行审核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票数达到出席人数以上的品种,通过常委会审定。2 / 4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第八条 专业组召开审定会议时的人数,须达到该委员会委员法定的以上,委员人数不足时由专家补齐。审定会议对报审材料进行认真审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进行表决。票数达到出席人数以上的品种,通过专业委员会审定。专业组审定品种时实行回避机制,召开品种审定会议时,根据审定内容和委员的参会人数选择专家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已申请品种审定的委员或专家,不参加会议。第九条 通过审定的品种,自治区品审会颁发审定证书,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布品种审定公告。第十条 审定的品种命名由育种家、育种单位、品种权单位或品种申请审定单位命名。品种命名时,一个品种只能惟一名称。命名品种时,应遵循下列规则:、品种名称由个汉字或数目相当的英文字母构成,专业育种单位(或个人)所育品种命名可用单位(或个人)名称,也可用其它具有本单位或作物典型特征的字词。综合育种单位选育作物种类多,品种命名时应在品种名称中体现该作物特征词,系列品种依次排序。、品种名称须通俗化,便于标签使用。、审定通过后公布的品种名称为其法定名称,不能更改。第十一条禁止使用下列方式命名:、违反社会公德;、对新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育种者的身份等容易引起误解以及过于夸张的词语命名;、仅用数字命名;、用属于相同或相近植物属或者种的已知名称命名;、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第十二条 自治区品审会审定通过的品种,由自治区品审会统一编号、颁发证书。自治区品种审定登记号码排列形式为“ 蒙审”、“作物简称”、“作物类别”、“年号”、“序号”。如年审定的第一个麦类品种为“蒙审麦()1999001 ”。同类作物用英文大写字母排序。 如麦类作物:代表小麦、代表大麦、代表裸燕麦、代表啤酒大麦、代表饲用燕麦。第十三条 自治区品审会审定未通过的品种由自治区品审会办公3 / 4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室及时通知申请者,申请者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向自治区品审会常委会申请复审。自治区品审会常委会对复审理由、原审定文件和原审定程序进行复审,在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复审结果为终审结果。第十四条 审定通过的品种在生产应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品审会办公室提出停止推广建议, 自治区品审会常委会审核批准,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告。、种性严重退化,遗传性状不稳定,形态特征不一致,在生产上失去应用价值;、生产中已没有应用面积;、在推广中发现抗病性、抗倒伏、倒折等主要农艺性状给农民造成重大损失的。第十五条 审定标准由自治区品审会办公室或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自治区品审会常委会审核颁布实施。第十六条 品种试验包括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试验的要求和管理办法由品审会办公室制定并颁布实施。第十七条 根据各类作物特点和生产需要,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或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组织安排品种试验,进行年度试验总结。自治区品审会委托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负责全区农作物品种试验监督工作。第十八条 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和试验经费列入自治区农牧业厅专项事业费。盟市品种推荐小组的品种审核经费列入盟市农牧业局专项事业费。没有安排专项经费或经费不足部分,自治区种子管理机构按协议试验执行收费。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所称主要农作物是指种子法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向日葵、高粱、甜菜。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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