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房屋建筑和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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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 资格审查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二O一六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资格审查公告- 1 -1招标条件- 1 -2申请人资格要求- 1 -3其他要求- 1 -4资格审查方法- 2 -5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2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2 -8 联系方式- 2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 总则7 项目概况7申请人资格要求7语言文字7费用承担72. 资格审查文件7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8 资格审查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答疑8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8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组成8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装订和签署要求10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10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识10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10资格审查提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资格审查开标程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审查11资格审查审查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 审查委员会11 资格审查116、公示及录取11公示11 解释11 录取127. 纪律与监督12 严禁贿赂1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12 保密1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14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41. 审查方法192. 审查标准19初步审查标准19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查标准19资格审查附加条件评分标准193. 审查程序19 初步审查19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查19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澄清20资格审查申请附加条件评分204. 审查结果20 提交审查报告20第四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24第一章 资格审查公告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公告1招标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宁海县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建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录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发201651号):本县行政区域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施工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录取名额:房屋建筑工程类别预选承包商30家,市政公用工程类别预选承包商30家;实施时间:1年;招标人为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现进行公开录取,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2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房屋建筑工程类别: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类别: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申请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申请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申请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日前3个月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3其他要求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申请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告知函”由申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4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5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申请人2016年7月1日9: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本资格审查公告网页下方下载。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下同)为2016 年 7月11日 09时 00 分。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审查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联 系 人:何成华联系电话:7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电话/传真:1联系人:周聪燕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1.1.1招标人名称: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联系人:何成华 联系电话: 71.1.2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联系电话/传真:11.1.3项目名称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1.2.1申请人资格条件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公用工程类别: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5、申请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6、申请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申请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7、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日前3个月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1.2.2资格审查附加条件1、申请人2015年度的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综合考核等级;2、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3、申请人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工程获得国家、省、市、县质量安全奖项;4、申请人2015年度在宁海县交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申请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承揽单项合同额 2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情况;6、申请人企业资质等级;7、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情况;1.2.3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2.2.1资格审查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7月 4 日17:00 时2.2.2资格审查文件答疑、修改截止时间2016年7月 5日 17:00时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装订和签署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基本条件资料和资格审查附加条件资料两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资格审查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3.2.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份数一份4.1.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识申请人应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分开密封包装(在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装),在包封上正确标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标识字样,并在封口上加盖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申请人公章。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4.2.1资格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09时00 分00 秒4.2.2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4.2.3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的要求由申请人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证书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注:在资格申请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资格审查提示所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内准时参加资格审查活动,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审查活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其所投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开启,不得参与后续评标。资格审查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以公证人员或投标单位代表确认为准。按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身份核对摇取浮动率B资格审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5.1.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1日09时00 分5.2.2审查委员会人数及确定方式审查委员会人数:5人;审查委员会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时间2016年7月12日17:00时前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的补充约定1、申请人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200元的资料费。2、承包商被清出名录后,其缺额按递补承包商名单的排名依次递补。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申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4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招标人将各类别工程预选承包商候选名单和递补名单及相关内容(包括奖项、企业所得税额、2015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企业资质等级、在宁海县承揽工程情况、信用评价等级、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情况)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 总则 项目概况1.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申请人资格要求1.2.1申请人资格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资格审查附加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5申请人在2015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预选承包商:(1)因拖欠民工工资、内部管理不善等企业自身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2)按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在2015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3)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4)申请截止日前三个月内,被记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5)不积极配合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抢险救灾的;(6)提交的证件等有关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费用承担(1)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审查申请发生的费用自理。(2)申请人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200元的资料费。2. 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2.1.1本资格审查文件包括:(1)资格审查公告 (2)申请人须知;(3)资格审查办法;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款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当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资格审查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答疑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审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要求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澄清。2.2.2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对申请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答复。该澄清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2.2.3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以取得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必要信息。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组成3.1.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申请函(如同一申请人同时申请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须同时提供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申请函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申请函);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申请人承诺书(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6)资格审查基本条件资料:能证明申请人符合资格审查基本条件的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为最新版的,可以提供正本)C、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如资质证书为最新版的,则还需要提供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D、人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由县质安站出具的)(格式见第四章)E、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7)资格审查附加条件资料 (如有)能证明申请人资格审查附加条件的下列资料复印件(申请人可以提供下列所有或几项材料):A、申请人资格审查附加条件基本情况一览表;B、申请人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工程获得国家、省、市、县质量安全奖项证明材料:获奖文件;C、申请人2015年度在宁海县交纳企业所得税税额证明材料;(四种表格任选一种提供) 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1);加盖申请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报表(附表2);加盖申请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附表3-1、附表3-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审报表(B类、2015年版)(附表4);应补所得税额的银行缴款回单凭证(若有)。若上述四类表格均无法体现申请人在宁海县交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申请人须提供在宁海县交纳的企业所得税额证明(附表5),如有疑问向税务部门咨询;D、申请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承揽单项合同额 2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交易单)、经县住建局备案的施工合同;(8)申请人认为与资格申请有关的其他材料。3.1.2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组成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由资格审查基本条件资料原件和资格审查附加条件资料原件组成。(1)资格审查基本条件资料原件与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资格审查申请基本条件资料”一致的所有原件材料,如有因须办理年检、延期、变更、换证等手续而不能提供部分证书原件时,须出具由受理相应手续的主管部门情况证明,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不提供原件,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资质证书为最新版的可以不提供原件。(2)资格审查附加条件资料原件与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资格审查附加条件资料”一致的所有原件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装订和签署要求3.2.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须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确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3.2.2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识4.1.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识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2 未按本章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4.2.1资格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递交的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4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结束后退还。4.2.5 申请人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资格审查提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开标程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审查资格审查审查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审查委员会5.2.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2.2 审查委员会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3审查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公正审查的;(4)曾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不良行为,或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公示及录取公示招标人将各类别工程预选承包商候选名单和递补名单及相关内容(包括奖项、企业所得税额、2015年度综合考核等级、企业资质等级、在宁海县承揽工程情况、信用评价等级、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情况)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录取 6.3.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住建局审定预选承包商名录及备选承包商名单,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6.3.2 进入名录的承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直接清出名录(同时列入多个名录的,一并清出):有本章节第1.2.4、条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已不再具备进入名录基本条件的;按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在2015年度综合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因拖欠民工工资、内部管理不善等企业自身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工程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被检察机关查实的;年度内两次被县级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经核实认定,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不积极配合县住建局组织的抢险救灾的;被县住建局记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6.3.3承包商被清出名录前已签订并履行承包合同的业务,应继续完成。6.3.4承包商被清除出名录后,取消其本年度预选承包商资格,其缺额按递补承包商名单排名依次递补。7. 纪律与监督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审查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保密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审查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入选家数 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30家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30家2审查因素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签字盖章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复印件保持一致。资格审查基本条件(60分)营业执照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负责人A类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如资质证书为最新版的,则还需要提供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资质等级(包括县外申请人备案登记手续)1、房屋建筑工程类别: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类别: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申请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申请人诚信记录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日前3个月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申请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申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预约电话:4   。资格审查附加条件(40分)2015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综合考核等级(最高6分)根据县住建局公布的关于2015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结果:考核等级计分值优秀6分良好分合格3分未列入考核的申请人3分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最高4分)根据资格审查截止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信用评价等级计分值A4分B3分C2分工程质量安全获奖得分(本项最高10分)申请人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承接的工程获得国家、省、市、县质量安全奖项【奖项有效期自获奖文件发文之日起开始计算;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重复记分】,参建单位减半得分。奖项奖项有效期每个项目计分值鲁班奖、国家优质金奖工程5年,逐年递减得分1年内10分;2年内8分;3年内6分;4年内4分;5年内2分钱江杯、国家优质银奖工程3年,逐年递减得分1年内8分;2年内6分;3年内3分甬江杯、省标化工程2年,逐年递减得分1年内6分,2年内3分市标化工程、县跃龙杯1年4分县标化工地、市结构优质奖1年2分纳税额得分(本项最高10分)申请人2015年度在宁海县的纳税(企业所得税)。标准计分值标准计分值S<X0分XS<2X1分2XS<3X2分3XS<4X3分4XS<5X4分5XS<6X5分6XS<7X6分7XS<8X7分8XS<9X8分9XS<10X9分S10X10分1、申请人纳税额(S)根据申请人在宁海县交纳企业所得税额(与对应表格计取所得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的以“实际应纳所得税额(行次33)”为准。如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减去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大于零的,即(行次40>0),必须提供本年应补所得税额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未提供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的,表格未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企业所得税为零,本项得分为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报表的以“应纳所得税额(行次16)”为准。如 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所得税额大于零的,即(行次20>0),必须提供本年应补所得税额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未提供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的,表格未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企业所得税为零,本项得分为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以“实际应纳所得税额(行次31)”为准。如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减去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大于零的,即(行次33>0),必须提供本年应补所得税额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未提供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的,表格未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企业所得税为零,本项得分为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的以“应纳所得税额(行次16)”为准。如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所得税额大于零的,即(行次20>0),必须提供本年应补所得税额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未提供足额银行缴款回单凭证的,表格未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企业所得税为零,本项得分为零。申请人2015年度在宁海县交纳企业所得税额证明的以“企业所得税额”为准,如未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的,企业所得税为零,本项得分为零。2、计分基准值X=C合格投标申请人在宁海县纳税(企业所得税)额的算术平均值/B(浮动率)。3、浮动率B的确定:浮动率B在6、7、8五个数中由招标人推荐代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当众随机抽取。4、平均值(C)计算方法: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去掉一家最高和一家最低纳税额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5家时按所有有效纳税额的算术平均值。注:合格投标申请人是指所有满足承包商基本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宁海县承接工程情况(本项最高3分)根据申请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承揽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情况(承接工程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交易单备案日期为准):在宁海县承接工程情况计分值承揽过与申请类别相同专业单项合同额 1000万元以上施工总承包工程3分承揽过与申请类别相同专业单项合同额 500万元以上施工总承包工程2分承揽过与申请类别相同专业单项合同额 200万元以上施工总承包工程1分未承揽过与申请类别相同专业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施工总承包工程0分企业资质等级得分(本项最高4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与申请预选承包商类别一致的资质等级。资质等级计分值特、一级4分二级3分三级2分法定代表人准时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情况(根据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在资格审查活动现场签到确认,缺少其一不予确认)(本项最高分3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参加资格审查并准时签到确认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备 注未提供相应单项规定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完全的,不予得分。1. 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申请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本章第条款规定的初步审查标准和第条款规定的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按本章第条款规定的资格审查申请附加条件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预选承包商候选人和递补候选人。预选承包商候选人数量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2. 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查标准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附加条件评分标准资格审查附加条件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 审查程序 初步审查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申请。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查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条款规定的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查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2.2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根据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条款规定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核验,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基本条件。3.2.3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条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2.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申请人提交的原件资料不完整真实或与其编制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一致,导致资格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是否满足资格审查基本条件的; (5)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法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查询到与证书原件一致的有效证书信息的;(6)未按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7)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的; (8)申请人提供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报表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或申请人2015年度在宁海县交纳企业所得税额证明中企业所得税额与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的所得税额不一致的;(9)申请人未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的;(10)申请人无法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中查询到相关信息的;(11)其他实质上不响应资格申请文件规定的。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资格审查申请附加条件评分3.4.1通过资格审查基本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不再进行资格审查申请附加条件评分。3.4.2通过资格审查申请基本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条规定的资格审查附加条件评分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按照相应录取名额推荐相应候选人名单。未被推荐为候选人的,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为递补候选人。如有名次相同的情况,摇号确定排序。4. 审查结果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申请的相应类别预选承包商候选人和递补候选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附表一: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未入选申请人名称) :我方已于 (资格审查截止日期) 结束 (招标项目名称) 的资格审查工作,你单位在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的竞选中未能入选 工程预选承包商。特此通知。感谢你单位对我们招标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表二: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项目名称: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实施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施工项目。审查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公示时间:2016年 月 日2016年 月 日根据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现将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1、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候选名单及排名序号企业名称2015年度综合考核等级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等级奖项(xx工程或XX奖)企业所得税税额(万元)在宁海县承接工程情况企业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情况排名按评分细则综合评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排序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递补候选名单及排名序号企业名称2015年度综合考核等级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等级奖项(xx工程或XX奖)企业所得税税额(万元)在宁海县承接工程情况企业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情况排名按评分细则综合评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排序2、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候选名单及排名序号企业名称2015年度综合考核等级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等级奖项(xx工程或XX奖)企业所得税税额(万元)在宁海县承接工程情况企业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情况排名按评分细则综合评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排序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递补候选名单及排名序号企业名称2015年度综合考核等级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等级奖项(xx工程或XX奖)企业所得税税额(万元)在宁海县承接工程情况企业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情况排名按评分细则综合评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排序在公示期内,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向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4 第四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申 请 人 : (盖单位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本次竞选 房屋建筑 工程预选承包商的资格。 2、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3、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2.4、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本次竞选 市政公用 工程预选承包商的资格。 2、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3、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2.4、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 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申 请 人 :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代表。授权委托代表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委托代表无转委托权。申 请 人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承诺书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配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现根据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本公司郑重承诺:1、参加本次资格审查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包括身份证)及其他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愿被取消入选资格,并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2、在本次资格审查中决不进行商业贿赂,否则愿承担相关责任。3、我公司在申请截止日前3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否则愿被取消入选资格。4、我公司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愿被取消入选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5、我们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愿被取消入选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申 请 人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人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编号:兹有 (企业名称) ,已在我站办妥人工工资支付担保手续,担保受益人为 (管理部门) ,担保额度为 万元,担保有效期至_年_月_日。特此证明。 年 月 日本证明有效期:如上述担保有效期为本证明出具年份的,本证明有效期至担保有效期,否则本证明有效期至本证明出具年份12月31日,过期的本证明无效。纳税报表附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税款所属时间2015-01至2015-12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类别行次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计算1一、营业收入(填附表一)2减:营业成本(填附表二)3 营业税金及附加4 销售费用(填附表二)5管理费用(填附表二)6财务费用(填附表二)7资产减值损失8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 投资收益10二、营业利润11加:营业外收入(填附表一)12减:营业外支出(填附表二)13三、利润总额(10+11-1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14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附表三)15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16其中:不征税收入17 免税收入18 减计收入19 减、免税项目所得20 加计扣除21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22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23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24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附表四)25应纳税所得额(23-24)应纳税额计算26税率(25%)27应纳所得税额(25×26)28减:减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29减: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30应纳税额(27-28-29)31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附表六)32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六)33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0+31-32)34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35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36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37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38 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39 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40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33-34)附列资料41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42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纳税人公章: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经办人经办人及执业证件号码:受理人:申报日期: 年 月 日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受理日期: 年 月 日注:本表只要求加盖纳税人公章,如未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其企业所得税为零。本表中附表均不需提供。附表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报表纳税人识别号:税款所属时期:2015-1-1至2015-12-31纳税人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项 目行次累计金额一、以下由按应税所得税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应纳税所得税的计算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1减:不征税收入2 免税收入3其中:国债利息收入4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5 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自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6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7其他免税收入8应税收入额(1-2-3)9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10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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