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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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工作单位 姓名 职务 得分一二三四五合计一、单项选择(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1、我国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C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D 最高人民法院2、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它的经济秩序是通过 ( )来形成和维护的。A 诚信 B 道德C 行政命令 D 法治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A 主要 B 全部 C 全面 D 部分 4、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A 刑事处罚 B 治安管理处罚 C 罚款或拘留 D 行政处罚5、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国家支付( )。A土地使用权保证金 B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C 土地使用权租金 D 土地使用权申购金 6、消防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 、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A单位全面负责B 单位主要负责C单位领导负责D 单位职工负责7、下列属于可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是( )。A.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B.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C.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D.个人财产、名誉或其他利益的情况、资料8、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 )。A 交给当地政府 B 交给政法机关 C 归己所有 D 返还权利人9、对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和包装物,( )必须对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负责回收;对其中可以利用的,负责利用;对因不具备技术经济条件而不适合利用的,负责无害化处置。A 生产者 B 销售者 C 消费者 D 绿色环保组织10、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健全( )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A 生活保险 B 失业保险 C 养老保险 D 就业保险二、多项选择(请将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括号内,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2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A 国家 B 社会 C 集体 D 单位2、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犯罪包括( )。A 抢劫罪 B 盗窃罪C 侵犯商业秘密罪 D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3、以下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种类的选项有( )。A 警告 B 罚款 C 行政拘留 D 吊销违法者持有的各种许可证4、生产或销售( )药品应按假药论处。A 变质的B 被污染的C 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D 超过有效期的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采取的解决方式有( )。A 依法申请调解 B 依法申请仲裁 C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协商解决6、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 )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A 侵吞 B 抢夺 C 窃取 D 骗取 7、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 )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A 贪污 B 贿赂 C侵占财产 D 挪用财产8、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 使用假币罪B 信用卡诈骗罪C 盗窃罪D 以假币换取货币罪9、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的包括( )。A 证人证言 B 鉴定结论 C 视听资料 D 勘验笔录10、在刑事诉讼中,( )不能充当被告人的辩护人。A 被告人的亲友 B 被告人的监护人 C 本案的证人 D 正在服刑的人三、判断(请在你认为正确答案后边的括号里打“”,错误的打“”,每题1分,共10 分) 1、党的政策在当前一些情况下可以代替法律作为审判的依据。( )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罚金。( ) 3、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国有资产的,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 4、把法治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在现代社会不具有普遍性。( )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6、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也可以作为被告。( ) 7、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应当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 8、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9、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造成人身伤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10、甲经乙许可将其小说改编为电视剧本,甲从乙处所获得的是邻接权。( )四、简答(每题8分,共40分)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为几级?怎样标示?最高级别为哪一级?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哪些行为,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使用、进口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如何处罚?4、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什么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5、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营运和非营运机动车的行为应受到什么处理?五、论述(20分)(任选一题)1、请你谈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2、结合实际谈谈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学法用法的体会。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1、C 2、D 3、C 4、B 5、B 6、A 7、A 8、D 9、A 10、B 二、多项选择1、A B C 2、C D 3、A B C 4、A B 5、A B C D 6、A C D 7、A B C D 8、A C 9、A B C D 10、C D 三、判断(请在你认为正确答案后边的括号里打“”,错误的打“”,每题1分,共10 分) 1、 2、 3、 4、 5、 6、7、 8、9、10、四、简答(每题8分,共40分)1、答: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2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2、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应当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法定的任职条件,任命或者建议任命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二)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出资企业的资金或者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收入的; (三)违反法定的权限、程序,决定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四)有其他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3、答: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或者产品的,由海关责令退运,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责任,或者承担有关处置费用。4、答: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当利益的; (二)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的; (三)在企业改制、财产转让等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平交易规则,将企业财产低价转让、低价折股的; (四)违反本法规定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 (五)不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串通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的;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 (七)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执行职务行为的。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前款所列行为取得的收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归国家出资企业所有。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予以免职或者提出免职建议。5、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五、论述(20分)(任选一题)1、请你谈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参考答案之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念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坚持社会主义理念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的规范化。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们基本方略,它要求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自觉养成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我们首先要把握三个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严禁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其次我们要结合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法律至上,提高法律素养,支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以模范守法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通过对这一专题的学习,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着深远意义。如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必须依法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用法律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本职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实践好最广大的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为了人民的切身利益执法的,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严格贯穿一条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首先从一切为了人民这个理念出发。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如果每天都能热心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那么人民群众一定会满意,这才是我们工作的唯一目标。因此在每天的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诚恳地态度对待工作,解决老百姓提出的问题,如果我们把老百姓的话和要求置之不理,我们的作用何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我们牢记执法为民思想和意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只有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我们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的工作要始终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决杜绝滥用权力,树立甘当公仆的意识,克服冷横硬推思想,做到文明执法,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学习,我们觉得只有公平、正义,法律才有威信。不公平,不公正,是对法律的歪曲。作为执法者,在实际工作中,是否能公平,公正的处理不法行为,体现了一个执法者的素养。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牢记在心中,言行要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坚持正义,这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实现公平正义的灵魂的体现。我们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落到实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通过认真的学习,使我们知道:服务祖国建设这个大局是我们的使命。服务好大局,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发展的可能性。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身上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不仅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谐社会建设,更要为我市的长远发展服好务,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需要,要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服好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服务大局的目标任务。服务大局必须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责任。通过对这一专题的学习,我觉得我自身还有一定的差距,每天工作时只是为了完成而工作,思想上滞后,没有超前意识。通过学习,我觉得我要改变以前的作法,要时刻牢记宗旨,时刻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不能只考虑眼前的人和事。要有大局意识,要有长远的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通过学习我觉得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一切才有可能。这是我们国家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坚持党的领导,是由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的。是我国确定的,也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首先要自觉地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坚决拥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自觉的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把加强改进党的领导和独立公正执法统一起来。因此我们要加强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在行动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决贯彻党的方针路线和重大决策部署。以上是我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心得体会。参考答案之二: 当前,一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正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察官作为行使国家检察权的群体,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者,深入进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唯如此,才能全面理解依法治国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才能努力实践执法为民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正确把握公平正义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和正义;才能勇于担负服务大局这个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才能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我们有如下体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 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我们只有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才能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一是要有制订得良好的法律,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现代法治既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出来。高度重视、科学分析、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解决公正问题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依法、及时、合理解决的原则,采用教育、协商、调解、司法等方法。最重要的是要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逐步建立并从法律上保障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发展的机会。社会主义立法要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使正义的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使实现正义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由于我国封建传统的影响,人们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的观念,特别是在执法环节,一些执法人员片面追求事实真相,重口供、轻证据,违反法定程序,甚至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因此,我们必须大力提倡和强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全面的公正观念。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人权是人之作为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对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的最低限度的确认。人权来源于人的理性、尊严和价值。基本人权则是当代国际社会所确认的一切人所应当共同具备的权利。人的主体地位、尊严、自由和利益之所以被宣布或确认为权利,不仅是因为它们经常面临着被侵犯、被否定的危险,需要社会道德的支持和国家强制力量的保护,而且是因为人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和动力。现代法律就是保护人权的一种制度安排和强制力量。正是人权体现了现代法律的精神,正是人权保障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合理性基础。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政权,就是为了争取和实现人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开放的时代,随着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矛盾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突破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理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把工作重点从调整对立的阶级关系转移到承认和保护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等权利义务关系上来,转变重政权轻民权的观念,克服“防民”思想,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当前,在刑事司法领域,一些执法人员还存在着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观念,习惯于有罪推定,忽视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提倡打击与保护并重的观念,增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意识。 法律权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任何社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求有一定的权威,而法治社会的政府权威是置于法律权威之下的权威。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在现代法治国家,有的宣布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的宣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都把树立法律权威作为实现法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立法建立具有客观性、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可以随时随需而改,因人因地而异,那就根本没有法治可言。另一方面,法律权威要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保证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特别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有效地防止任何人或组织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实质内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我国宪法第五条对法律权威的基本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当前,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要特别强调维护法制统一、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反对把个人或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法律工具主义。 监督制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法治的意义就在于,既能充分地利用国家权力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又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正确行使权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法治防止权力滥用和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权力全部纳入监督制约机制之中,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运行。任何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实行法治就是要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的异化。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我们还要努力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把民主监督、党组织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样的,最重要的是保证各个监督系统的整体协调和依法进行,必须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健全监督法制。要树立权力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必须全面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反对重配合、轻制约的做法,反对排斥监督的司法专横主义。 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和尺度。自由是人从自然力和社会关系的束缚下获得解放,人的内在尺度与客体的外在尺度相互转化、相互统一的进步状态。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创造实现和保障人类自由的社会前提。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创造和保障这种不断发展着的自由的社会控制系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才能保证人的尊严、价值和主体性得到尊重,保证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创造一个充满活力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古代法治的根本缺陷在于,普通公民没有成为法治的主体,法治只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工具,“依法治国”演变为“依法治民”,难以跳出人治的范畴。现代法治的优势和成功之处在于,国家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规定性来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用法律来限制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权力,以平等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使普通公民成为法治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必须把公民权利(个人自由的法律表达)作为构成社会关系和法律秩序的本位性要素。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体现,而且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近二十多年来,每一项重大制度的改革实质上都可以归结为重新认识和调整权利义务关系、加大平等保护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力度。中国的社会发展和法治发展的进程就是公民权利要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的过程,是公民权利平等保护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树立权利本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平等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摆正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反对官本位和长官意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忽略其进步性,容易导致迁就人治的现实倾向;忽略其具体性,则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 今后,我们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在实际工作中,用实践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2、结合实际谈谈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学法用法的体会。参考答案之一:一、学习情况 (1)、积极参加各种普法学习活动,抓住自我提高与“充电”的机会。在“四五”普法过程中,本人能够认真参加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普法讲座,认真听取专家教授的案例分析,结合工作实际写学习体会。农口部门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方面工作也较多,如森林执法、渔政、水政、农药化肥种子管理等,本人通过“四五”普法学习,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在有关会议上明确提出农口执法部门要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我区农口执法工作开展有序,既做到了为全区开放开发护航,又依法行政,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和开发商的拥护支持。如近几年,凡开发涉及到林地的,开发商和有关单位都能主动到林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杜绝了过去先砍后报,砍了不报的现象发生。 (2)、挤出时间,自学有关法律知识。一年来,我按照“四五”普法读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结合有关培训,认真阅读了宪法、刑法、行政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等;认真学习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针对我主管的农业、农村工作和加入WTO后农业面临标准化和国际化的新形势,我自学了公务员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WTO规则及法律制度、WTO与公共管理、WTO与对外交往、WTO与中国农业等读本。 二、学习体会 1、要把普法学习同实际运用相结合。理论源于实践,这是理论的第一次飞跃,理论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这是理论的第二次飞跃。各种法律文本是在实践中形成的,需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一句话,法律的灵魂在于运用和执行。所以在普法学习过程中,我始终坚持法律知识的学习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实际运用中查找不足,深化学习成果。2、要把法制学习和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结合起来,把依法制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努力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 参考答案之二: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我们本职工作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为规范各项工作,以人为本、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时代的最新要求,作为一名国家干部,要充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第三,自身建设的要求。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关系到行业形象。四是广大群众的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干部,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为此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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