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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砼供应协议书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将工程中末施工工程预拌砼指定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建设单位:1.4工程量:2万m3 第二条 价格如下表:商品砼价格表标 号单 价(元/m3)C10310C15320C20330C25340C30350C35380C40420C45470C50520说明:1、以上价格为含税价。2、单价不含泵送费,如泵送加20元/m3。如果用户有附加要求变更如下:早强型:每立方米上浮20元细 石:每立方米上浮20元超流态:每立方米上浮20元膨胀型:每立方米上浮30元抗渗型:S6每立方米上浮20元;S8每立方米上浮30元.防冻型:5每立方米上浮20元,10每立方米上浮40元,-15每立方米上浮60元.超早强:每立方米上浮30元。 第三条 混凝土的一般要求3。0.1水泥品种、标号3.0.2外加剂品种及其它掺合料;3。0。3终凝时间;3。0.4粗骨料最大料径3。0.5其它技术事项; 第四条 甲乙双方责任及检验4.1甲方责任;4.1.1甲方应于混凝土施工前8日向乙方提出混凝土的技术交底书。4。1。2甲方按供应计划和实际需用量,在混凝土浇筑前3日提供其负责的原材料,并保证质量。4。1。3甲方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车辆在工地等待超过120分钟,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1.4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供应、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签证,解决应由需方解决的总是及其他事宜.4。1.5甲方必须保证混凝土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甲方承担责任。4.1。6甲方应及时办理与供方的混凝土价款拨付与结算。4.2乙方责任:4。2。1预拌混凝土配合比由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设计,并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签发。其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定JCJ55-2000的规定。4。2.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现行国标、规范进行生产。4。2。3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4。2。4乙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供应混凝土,应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保证施工的技术要求。4。3混凝土的检验4。3.1出厂检验:由乙方承担。4。3。2交货检验:在预拌混凝土运输到现场后,在监理单位的主持下,会同甲乙双方及建设单位共同取样,同甲方按规范做试块、试块留置,并将留置的试块和做终凝时间检查的试样封样送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指定的检测单位进行标养、检测,乙方技术人员在取样单上签字,此试块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4。3。3坍落度的检查:现场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500802002)的标准进行检验,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审核为准,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甲、乙双方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运输车筒体内、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4.4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按哈建设(2003)37号哈尔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规程的第六章进行施工。4.5质量责任:乙方应对预拌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运输、泵送至模前等过程的混凝土质量负责(乙方提供混凝土输入送泵);甲方对合同提出的技术要求、内容和混凝土工程的浇筑质量及养护质量负责,如甲方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进程中的混凝土质量负责。4。6安全及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内,乙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造成的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现场外的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负责预拌混凝土供应相关事宜的代表:第六条 原材料的质量应严格符合哈建发(2003)37号哈尔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进程的第三章规定。 如果部分材料由甲方供应,则甲方应提供原材料的清单.甲方负责以上材料,应及时提供、保证质量,其数量按配合比及实际供应混凝土量加损耗计算(水泥及粉状外掺料损耗率为1。5%)。供方负责收料和保管。混凝土供应任务完成后,双方进行材料结算.第7条 供货量的确认按7.1结算7。1按乙方发货单实际供应量结算,乙方每车发货单由甲方代表签字,并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7。2甲方可进行抽检,以抽检数量平均值做为结算依据(抽检方式采取当场量方或检斤。每10车为一抽检组)。7.3按施工部位的施工图纸计算,计算规则执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土建)规定。并加合理损耗1.5,每项施工完毕后2日内签证。若方量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随时解除合同,工程款于30日内付清。第8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与结算:甲方先将G62号商服,面积147,单价11000元/,总房款1617000元;G64号商服,面积159。92,单价11000元/,总房款1759120元,总房款共计3376120元冲抵9646。06m3C30的商砼款项。房源10月末可办理入户。砼供应量累计达到1万m3时,甲方支付给乙方100万元冲抵相应未供商砼款。扣除房源及现金100万元冲抵相应工程量后剩余商砼款项每供3000m3后用现金结算一次。(1) 甲方:1. 非因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供的技术要求错误,及所供应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乙方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要予以赔偿,乙方已发生的前期工程款于30日内付清.2. 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向甲方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通知,甲方未能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甲方应承担供方的一切损失。(2) 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或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需方供应直接损失,并按合同价款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第10条 争议如甲、乙双方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哈尔滨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仲裁;经济及其它方面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委托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第11条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达成的补充协议和有关签证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2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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