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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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管理制度(讨论稿)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县广播电视台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做好政务和业务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树立和维护全台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台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工 作 制 度(一)县广播电视台实行台长负责制,向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副台长按照分工,协助台长工作;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在台长、副台长领导下工作,向台长、副台长负责;台工作人员在办公室主任、部门主任领导下工作,向部室领导负责。(二)台党支部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的领导下工作,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方面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领导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四)台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中要明确分工、密切联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五)副台长、部、室负责人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做好各自分管工作或台长委托的工作。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向台长报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台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台长要帮助和支持副台长、部、室领导的工作。(六)台长出访、出差和下乡期间,由台长指定专人主持本台日常工作。(七)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按照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做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八)台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台领导和部室主任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包括开会、学习、集体劳动、集体活动等),每次开会学习、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因病因事的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年终作为评优考核依据之一。(九)办公室内外要注意整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讲文明、讲礼貌,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十)上班时,台工作人员要注意着装整洁。(十一)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和规章。(十二)工作时间严禁酗酒闹事或影响工作。(十三)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政令畅通。各部室人员需外出办理业务时,应事先告知部室主任,并要求部室内有人坚守岗位,不能人去关门,影响工作。(十四)各部室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不推委扯皮,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十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隐瞒、不浮夸、不弄虚作假。(十六)台工作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二、学 习 制 度(十七)台工作人员,要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加强广播电视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不断提高科学水平。(十八)坚持每周的学习制度制。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经济、科技和广播电视等方面的知识,重点学习广播电视理论、法律法规、科技和业务知识,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各阶段的学习内容、计划等,由办公室会同党支部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十九)学习方法。理论学习采取集中统一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坚持每周二或周五学习。业务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业的方式加强学习,走出去包括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培训学习,送各类院校培训学习,走访各地行业部门学习交流;请进来包括邀请各类专业老师到本地授课。(二十)学习要求。学习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集中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批准后方可,过后要主动补课。积极倡导发表个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交流思想,端正学风,提高效率。三、会 议 制 度(二十一)县广播电视台会议分为台务会议、支部会议(大会、支委会议)、台办公室会议和全体会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办公务会议研究,提交台务会议讨论通过后贯彻执行。一些政策性的重大原则问题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十二)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坚持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和上一次党课,两个月一次支委会议,党课可结合支部大会进行。(二十三)台务会议由台长、副台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必要时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台长或台长委托副台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的议题由召集人审定。会议主要任务:1、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讨论决定各部门、各乡镇广电站请示的重要事项;3、研究决定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4、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台务会议(或台办公室会议),根据需要,视情况不定期召开。(二十四)全体会议由台工作人员组成,会议由台长或台长委托副台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台长决定临时召开。全体会议可结合学习同时进行。会议主要内容是:1、讨论通过台务会议提交的有关事项;2、听取各部门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情况汇报;3、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定;4、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5、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6、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二十五)台务会议、全体会议议题由台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次会议要作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制作会议记要。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狠抓落实。(二十六)其他会议。其他会议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会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安全文明社区领导小组会议,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会议等。上述各种会议,根据会议性质和任务,依据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可由各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情况需要,也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临时召开。(二十七)按照会议少、规模小、时间短、求实效,即“少、小、短、实”的原则,切实精减会议,提高会议质量。会后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把会议决定的事项落到实处。四、公 文 处 理 制 度(二十八)各级各部门报(发)送的公文,一律交收发人员(秘书)签收后,由办公室按照公文处理程序统一办理,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除特殊情况外,台领导不受理和审批未经办公室按公文处理程序处理的公文。除私人信件外,无关人员不得私拆单位公函信件,不得擅自留存公文,否则,办公室一律不予办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二十九)收发人员签收公文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好文件处理笺,报送办公室领导提出拟办意见,随即报送台长或分管副台长,再按领导批示意见办理,急件必须及时送达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承办,承办结果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台长。(三十)领导和有关部室人员收到文件后,应及时传阅,急件急办,不得延误。文件阅完后,必须签署姓名、日期,需要批示处理结果的,应在文件处理笺上明确批注。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移交档案室存档。(三十一)严格文件传阅制度,所有公文均不得横向传阅,不得擅自将文件从文件夹中取出,确需的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密级、机要文件和标明不准翻印的文件均不得翻印,确需翻印的,须经办公室、制文单位或保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告知收文人员备案。(三十二)文稿一般由办公室草拟审定,并送台长或分管副台长签发,最后由办公室编号印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文稿,经办公室和台领导审核后,报送上级机关审定行文。(三十三)草拟文稿时,应使用统一印制的公文稿纸或填制文稿处理笺,写明文件标题、发文字号、时间、附件、主题词、密级、紧急程度、报(发)送单位、主办单位和拟稿人姓名、日期、文件份数等。(三十四)公文制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确保公文质量。公文制度要求: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2、完整准确地体现台领导意图;3、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4、符合文种格式,安排好内容布局;5、讲究时效,合乎语法与逻辑;6、符合保密要求。(三十五)公文的草拟、修改、审核、签发和阅处、拟办、批示,一律使用钢笔、毛笔,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用复写纸复写。(三十六)公文签发前,必须认真审核。审核的重点是:1、公文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2、提出的措施是否实际、可行;3、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语法规范,是否符合行文规范。(三十七)已经签发的文稿要正确编号、认真打印、仔细核对,文件版面安排清晰整洁,打印准确、清晰,原稿、正文和附件由办公室存档。(三十八)台内部门机构撤消、合并或分设,原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公文等档案材料移交办公室归档。(三十九)每年的文件应于次年二季度内清理归档,不必存档的文件,认真登记清销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负责人监销,送指定地点销毁,销毁完全后,监销和销毁人员方可离开现场。五、请 销 假 制 度(四十)因病、事假不能上班需要请假的,必须写假条审批,经领导批准同意后生效。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写请假条审批的,事后要说明原因,补写请假条审批,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四十一)各类集体活动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要请假的,事先报告部门领导及办公室,以便调整工作计划,保证全台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十二)为便于联系,台领导和其他人员需临时外出开会和办事的,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四十三)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室领导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报台长批准。部室领导请假由台长批准。副台长请假由台长批准,因公到县外出差或按规定休假的,安排布置好请假期间的工作。(四十四)经审批准假的,请假条一律交办公室保存,请假期满及时到办公室销假。病、事假可以抵扣公休假,病假2天抵扣公休假1天,事假1天抵扣公休假1天,以此类推。(四十五)病事假与绩效工资的处理:1、 事假每天扣发绩效工资20元;病假每天扣发绩效工资10元。每月正常事假超过7天、病假超过20天的当月不享受绩效工资。2、旷工1天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旷工2天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旷工3天扣发半年绩效工资,旷工4天以上按有关规定处理。(四十六)探亲假、公伤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六、考 勤 制 度(四十七)每月的月底各部室负责人将考勤表统计好后交办公室统一保存,每季度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年终累计公布,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四十八)加班的各部室负责考勤,报办公室纳入考核。(四十九)考勤必须做到准确、公平、公正,领导干部和一般职工一视同仁。七、财 务 管 理 制 度(五十)台机关财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办公室审核、台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五十一)财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核销票据,财务人员必须负责监督把关,发现有误,必须核实。不符合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有权提醒领导或拒绝办理。(五十二)各部室一律不经手资金、票据往来业务,由财务人员统一收缴,并开具专用发票,实行专户储存管理,不得开具白条或简单的二、三联收据等。由单位安排外出开展收费工作的,所收取的现金、现金发票、转帐支票及其他票据,应及时交财务人员入帐,任何台属单位或个人不得私存和坐支。否则,后果自负。(五十三)必须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减免,不准乱收费。(五十四)购置办公设备,由办公室列出计划和经费预算报台长批准同意后购置。部室需购买的广电设备、器材,根据需要列出计划和经费预算交办公室审核后报台务会研究批准同意。自作主张私自购买的,不予报销。(五十五)干部职工因公需要借公款的,由个人填写借条,经台长同意后方可借支。回来后应及时还清借款,第一次借款未还清的,不允许第二次借款。公款一经借出,无论遗失或被盗,均由借款人自负。遇特殊情况借支公款的,应在规定时限内还清。(五十六)各部室或个人,不得在办公室内留存公款,财务人员收取的大宗款项,应在当日存入银行,来不及存入银行的小额款项或备用的零星现金和有关票据,一律锁入保险柜,违反规定,发生被盗或遗失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本人负责。(五十七)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按规定标准执行,差旅费单据,由办公室按实际出差天数审核无误后报台长批准报销。报销单据必须符合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否则,不予报销。(五十八)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当好家、理好财,定期向台领导报告财务状况,提出增收节支建议和方案,当好领导的财务参谋。(五十九)加强会计基础建设,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力求做到帐目清楚、财产真实、数据准确。八、车 辆 管 理 制 度(六十)单位车辆属工作业务用车,必须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需要用车时,先向办公室说明用车事由,由办公室请示领导同意后安排,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六十一)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不准驾驶公车的有关规定,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六十二)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不得用公车办私事或为他人办私事,不得将公车随意租借他人,如发生事故,后果自负。(六十三)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单位车辆,必须由办公室请示领导批准同意,驾驶员或其他人员不得自作主张。(六十四)没有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必须在办公室正常上下班,积极主动协助做好办公室的事务。严禁驾驶员酒后出车。出车时必须做到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用语、礼貌行车,违反交通规则受处罚的,后果自负,单位不予核报罚金。出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金个人负责3%,单位负责70%。(六十五)单位职工遇特殊情况需要用公车的,经领导同意,办公室给予安排使用,发生的费用视情况由个人或单位负责。(六十六)单位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否则,发生被盗、被撬等意外事故,一律由个人负责。(六十七)车辆维修实行报修制度,由办公室填写报修单送指定修理厂安排修理。被修车辆出厂前,驾驶员应检查复核实际修理情况。(六十八)车辆需要更换材料零部件时,由驾驶员报办公室,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更换。未经批准同意自行更换的,一律不予报销。出车在外更换的,由驾驶员或随车的本单位职工支付费用,回来后按规定报销。(六十九)车辆用油,原则上用油卡加油。因特殊情况在外需要用油的,报告台长同意后加油报销。九、计算 机 管 理 制 度(七十)单位配备的计算机均属公务计算机,使用人员要爱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任,下班后注意关机,切断电源。(七十一)严禁上班期间用单位计算机聊天、玩游戏、购物等;严禁在编辑系统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电子产品,以保证正常工作使用。十、公 物 管 理 制 度(七十二)单位公物由办公室统一造册登记管理。(七十三)办公设施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需要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向财务人员领取,所领物品必须登记签章。(七十四)分配到各部室的各种办公设施、物品等,由部室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失,不得将公物转借他人,严禁将公物占为已有。需要借用的,应办理借用手续。(七十五)损坏或丢失公物照价赔偿。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坏、丢失或正常损耗的,部室和个人应及时报办公室处理。(七十六)单位有建设项目,施工方在施工中搭接单位水电的,由财务人员负责抄记水电表,项目竣工后,按照水电表数结算水电费,水电费从工程款中抵扣。(七十七)单位水电线路出故障时,管理人员应及时找维修人员排除故障,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十一、接 待 事 务 管 理 制 度(七十八)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城区内接待工作由办公室人员签单,其他部门需要接待时报办公室经台领导同意,方可指定人员签单。(七十九)来我单位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联系业务、传授交流、学习考察工作经验的有关部门和个人,视情况安排好不同规格的接待。(八十)接待工作坚持热情、勤俭的原则,合理安排,不讲排场,不铺张浪费。(八十一)需要住宿的,由办公室请示台领导,安排住宿;部门因业务联系需要安排食宿的,事先向办公室领导请示。其他人员自作主张安排接待的,费用自理,单位概不负责。(八十二)接待陪同人员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的人员、台领导和对口工作部门人员等组成。(八十三)接待费用报帐票据要清楚、真实、注明接待对象和事由,经办公室审核无误后,由台长签批报销。明显超支或说不出理由的票据,不予核准报销。城区范围内安排接待的,负责安排接待的人员一般不直接经手接待费用。(八十四)办公室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办理和答复(回复),并指定专人及时督办落实。十二、台 机 关 大 院 管 理 制 度为创造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树立和维护我台良好的社会形象,把台机关大院建成文明大院,制定本制度。(八十五)院内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土地和在大院内搭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八十六)住房改造、住宅装修,必须征得设计部门同意,经单位批准、办公室备案才能施工。(八十七)大院内居住人员须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娱乐活动不能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八十八)要爱惜和维护院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准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及房屋周围堆放杂物和搭建家畜禽圈栅。院内禁止饲养家畜家禽和宠物,提倡种花养鸟。(八十九)住宅区住户,要爱护院内花草树木,教育好各自的家属子女,禁止践踏草坪、采摘花叶和攀爬树木。(九十)自觉维护院内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台领导和有关单位报告。大院内严禁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九十一)大院住户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单位、个人车辆、摩托车、自行车停入停车栅内,加强防范措施。十三、环 境 卫 生 管 理 制 度(九十二)台机关大院(包括办公楼和住宅区)环境卫生,必须人人爱护,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随地吐痰,保持院内环境卫生。(九十三)公共环境卫生每周一上午打扫,节日进行彻底大扫除。大院内不留死角,住宅区域的卫生由办公室督促各户打扫。(九十四)住户对住宅周围、楼道、房前房后的空地进行清扫,各单元的楼道卫生要定期清扫,各楼屋住户负责清扫本楼层走道和下一层的楼梯卫生,一楼住户负责清扫门前卫生,垃圾倒入单位指定的地点。(九十五)楼房住户应当共同爱护公共卫生,楼上的住户应尊重楼下住户,放置阳台花盆、器物要放牢固;不准在办公楼过道、护栏和窗台放置物品,避免掉下伤人,如发生伤人事故,一切后果自负;不准在公共走道、窗口及阳台外倒水、扔杂物;各种纸屑、塑料和杂物等不得流入下水道,造成下水道阻塞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造成损失或影响他人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九十六)走廊、楼梯、卫生间不准堆放杂物、垃圾。办公楼走廊、楼道、会议室、娱乐室、卫生间等由门卫负责清扫,每天早上上班前打扫一次,并负责花园浇水,做到草坪无果皮、纸屑、烟头、杂草、枯枝烂叶等。(九十七)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做好灭鼠、灭蚊防病工作,夏季至少喷洒一次消毒液,使院内随时保持干净、清新、卫生的生活环境。(九十八)台大院住户要按时交纳卫生费。十四、奖 惩 制 度(九十九)有见义勇为行为,得到社会公认的,单位给予奖励。(一百)凡是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单位给予同样的奖励。(一0一)年终考核评定优秀等次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和条件: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1、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2、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3、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1、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2、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3、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专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3、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一0二)下列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办法执行1、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人员,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行政记过处分的人员,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2、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和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未解除处分期间的第二年或第三年,可根据本人实际表现确定考核等次,但未有特殊贡献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3、受行政和党内双重处分的人员,按最高处分办理。4、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结案后无问题的15天内进行考核确定等次;给予处分、处罚的,按所受处分、处罚办理。5、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事假累计超过30天,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6、停薪留职人员不列入考核范围。7、经单位批准离职到各级大中专院校学习(含学历教育)的人员,列入考核范围,单位要主动与院校联系,把他们在校学习成绩和表现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8、见习期、试用期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只作为转正或定级的依据,不定等次。9、年内从党政群机关和企业单位调入的,根据调入人员当年在原单位和现单位工作表现,在调入单位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10、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复退军人,根据其当年在部队和现单位的工作表现,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确定考核等次。十五、门 卫 管 理 制 度(一0三)门卫值班时间为:中午1130230 ,下午 530至第二天上午800 。其余时间打扫卫生等自行安排。(一0四)门卫负责办公楼走廊、楼道、会议室、 娱乐室、卫生间等卫生,每天早上上班前打扫一次。(一0五)花园由门卫负责管理。花园浇水、清除花园内杂草、平整花园等由门卫不定期打扫,做到草坪无果皮、纸屑、烟头、杂草、枯枝烂叶等。十六、工 会 工 作 制 度(一0六)台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严格遵守中国工会章程,履行工会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一0七)认真贯彻执行台务会、台党支部、县总工会的各项决定,协助台党政班子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努力完成台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一0八)积极吸收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督促会员自觉履行义务,教育职工爱岗敬业,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一0九)注重职工福利建设,积极配合行政做好节假日职工的生活安排。关心慰问特殊困难和生病住院的职工,慰问款物每人控制在200元以内。(一一0)每年度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有时可将活动范围扩大到职工家属及其子女,以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一一一)组织会员积极协助职工操办其家庭内的婚事、丧事,婚事不安排祝贺款物,丧事慰问款物控制在每人次500元以内。(一一二)工会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向会员报告全年工作情况,听取会员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工会班子实行三年任期制度,届满后及时进行换届,届期内出现缺额应及时进行补选。十七、离 退 休 人 员 管 理 制 度(一一三)台上的离退休人员,统一由办公室进行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好单位离退休老人的管理工作,使离退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一一四)一般情况下,每半年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或阅读上级有关文件,学习政治时事;遇到重大政策出台或有重要文件需及时传达时,则临时组织学习。(一一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会议,由台党政领导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本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本单位的工作情况。(一一六)每年由分管领导召开一次离退休的干部座谈会,沟通在职干部与离退休干部的思想,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一一七)对离退休干部家庭遇有特殊情况和本人生病住院的,尽量给予提供用车方便,特殊病患者需要护理的,尽量给予解决护理的需要。(一一八)坚持走访看望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走访看望离退休人员,关心他们的晚年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由办公室、工会等前往看望,费用控制在每人次200元以内。(一一九)鼓励和支持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节假日加班管理规定广播电视是我县的重要新闻媒体,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节假日、双休日加班同志较多,结合我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二0)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和加班人员,要求不得空岗;各部门做好值班和加班人员的统计工作,每月报办公室备案。(一二一)国家法定节日值班和加班的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其他节日和双休日加班的,按每天30元补助,每天加班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一二二)加班费不定期发放。澜沧县广播电视台议事决策制度为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台的重要工作日程,经台务会研究决定,制定议事决策制度。(一二三)我台实行台长负责制,超过5000元的开支,由台务会成员商议决定。(一二四)对重大事件、重点工作等由台务会商议决定。(一二五)涉及到各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开会讨论,根据大家意见,结合实际由台务会作出决定。(一二六)涉及到单位和职工个人利益的问题,采取召开全台职工会的办法,听取群众意见,最后形成决定。(一二七)台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在全台职工会上公布。(一二八)实行政务公开,对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工作在全台职工会上进行布署和总结。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澜人2008107号)精神,带薪年休假制度如下 :(一二九)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享受年休假。(一三0)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员自工作年满1年、10年、20年的下月,即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年休假期。(一三一)国家法定的节日、休息日,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一三二)一个年度内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累计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5、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6、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7、工作人员被 停职审查或受到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一三三)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一三三)条第2、3、4、5、6、7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一三四)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澜沧县广播电视台函授学习规定(一三五)为鼓励干部职工自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每个部门每年可安排一个同志参加函授学习考试;(一三六)有参加函授学习意愿的同志须写申请层层报批,首先报部门主任审批,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报办公室备案。(一三七)通过单位批准考入函授学习的同志,在函授期间,持学校函授集中学习考试通知及假条报部门主任审批,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参加函授。(一三八)经单位批准参加函授学习并有以上通知及假条的,函授期间的事假,不计入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澜沧县广播电视台驾照学习规定(一三九)为不影响各个部门的正常工作,每个部门每期可安排一个同志参加驾照学习考试,每期内各个部门只能报名参加1人。(一四0)有参加驾照学习意愿的同志须写申请层层报批,首先报部门主任审批,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报办公室备案。(一四一)通过单位批准参加驾照学习考试的同志,在学习期间,须持假条报部门主任审批,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参加学习考试。(一四二)经单位批准参加驾照学习考试的,学习期间的事假,不计入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仓库管理制度(一四三)单位指定专人管理仓库,仓库管理员对台长负责,仓库管理实行一把钥管理制度。如仓库管理员因事因病不在岗,由办公室临时指定专人代管。(一四四)凡是单位购置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易耗物品等均属单位财产,统一入库管理,任何人不可随意销毁、出让或占为已有。(一四五)仓库管理员造册登记仓库里的物品,凡是出入仓库的物品都要清理登记,出库物品要有领取人的签名。(一四六)年限已久的已损物品,归类登记,需要处理的另外登记,并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同意后销毁或处理。(一四七)严禁仓库存放私人物品。广播电视台新闻稿件季评、年评制度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新闻从业人员多写稿、写好稿、出精品。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县广播电视台决定对新闻从业人员所采写、编辑、播报的新闻稿件、系列(连续)报道、专题等节目建立 “稿件季评、年评” 制度,从而促进新闻工作者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同时为“年度普洱市广播电视政府奖”参评节目打好基础。一、成立澜沧县广播电视台新闻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罗 辉(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广播电视台台长)康临丰(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张正明(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科技股股长)杨 丽(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主任)程 立(县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龙 辉(县广播电视台助理编辑)高坚强(特邀县广播电视台退休职工,编辑)杨正龙(县广播电视台中级工)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程立同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朱玉春、罗恒春,处理日常事务。二、新闻中心每人每季度从已播出稿件中筛选出1件质量较好的新闻作品(含各类题材),送评审委员会进行“稿件季评”,对每季度评出的好作品进行年终总评。三、奖励名额:“稿件季评、年评制度”设一、二、三等奖、共6名。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设奖项二名,三等奖设奖项三名。四、奖金设立:季评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年评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播出部管理制度播出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党的宣传工作为中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按质按量和不间断地、完整地转播中央、云南省、普洱市的广播电视节目,确保政令畅通,播出中不得擅自更改转播节目内容或插播未经批复的节目内容,同时要做好广播自办节目和电视自办节目的播出工作,不得误播和任意停播(特殊情况除外),要保证澜沧人民能收听、收看到本县的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及其它节目,如节目受到外台的干扰,应及时向台领导汇报,并果断采取防范措施。一、播出部工作人员在播出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值班人员按照机房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每次值机任务。二、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准时播出自办节目,若出现人为的误播或停播(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扣除年底部分绩效工资(每次人为事故扣除100元绩效工资)。二、值班人员在值机期间,要密切注意机房设备,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如果不能进行技术处理则及时与播出部主任联系,播出部主任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恢复信号正常。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播出日记,如实做好记录,真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事之间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四、播出部成员要按时参加台上组织的每周一的大扫除和每周二的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有病有事与部门主任请假。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机房,否则出了事故,按违反制度严肃处理。若有特殊情况,要请部门主任安排替班,在交接完工作后方可离开。六、要求值班人员熟悉机房的各种设备,以便发生故障时能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七、值机期间发生停电等特殊情况,值机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待到下班时间方可离开。播出部成员要与时俱进,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事业管理技术部管理制度事业管理技术部属广播电视台技术职能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在部门主任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和提高业务技术素质,同志之间相互团结、相互帮助,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在县广播电视台的领导下,认真履行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完成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技术指导工作,实施完成乡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规划、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维修管理工作,加强农村有线电视的维护维修及建设管理工作,保证各乡镇广播电视设备的正常运行,使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传遍千家万户。一、事业管理技术部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能迟到,没到休息时间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二、管理好糯福、雪林、富邦、佛房山无线发射机站,设备发生故障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三、维护好发展河乡有线电视,使用户能正常看好电视,发生故障时48小时内恢复畅通(主线光缆除外)。四、完成各个时期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设备维修维护工作,在服务上做到热情主动。五、配合乡镇技术人员维护好乡(镇)有线电视,保障澜沧新闻的传输畅通。六、广播电视村村通设备、有线电视器材和机器设备元器件,部门统一购置,个人不得买卖。五、维修室里的仪器设备及维修工具,统一管理使用,不能私自带回家。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得私自做主,擅自接机器私自维修,个人收起费用占为己有。六、没经过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新闻中心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外宣工作,努力提高新闻中心广播电视节目的采访、编辑、制作等生产流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和水平,体现新闻中心“责、权、利”明确的部门管理思路,充分调动部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新闻“三贴近原则”,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新闻中心实行文字编辑负责制,文字编辑对新闻中心主任负责,新闻中心主任对台长负责;新闻中心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文字编辑人选。二、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恪守新闻职业道德。拿不准的问题要请示,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稿件要经新闻中心主任批准。三、新闻中心工作人员要求真务实、敬业奉献、严谨细致、诚实公正。采访时要充分掌握材料,多方核实情况,用事实说话,防止以偏概全,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公正性。四、新闻报道要求准确、公正、及时、全面,要在保证数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报道质量,会议新闻必须使用脚架拍摄。五、当天发生的事件新闻稿件必须当天交稿,提倡报道任务结束后及时发布。文字编辑在接到稿件后,即时编辑转交播音员配音,以便记者后期编辑,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错。若遇特殊情况,则必须在第二天早上把新闻稿件交予文字编辑。六、新闻采访随叫随到,对所用的摄相机、脚架、录音笔、话筒等新闻采访设备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要树立“人在,设备在”的意识。采访完毕设备要放回单位保存(个别特殊情况例外)。设备如要出借,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因个人保管不慎或其它个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丢失,由当事人负责。七、要树立团队精神和积极创新意识,团结友好,互帮互助。敢于创新,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整体推进新闻中心的全面工作。八、遇视频直播或重大新闻报道以及专题片拍摄等任务,由台长或中心主任统一安排各项工作任务,节假日采访按单位加班规定执行。九、广播电视新闻节目每组播出时间控制在12-15分钟。十、通讯员稿件,凡是采用的,每条支付10元稿费。十一、新闻中心稿件记分方法:本台采用稿件,凡是二人合作完成新闻稿件采写任务的,只可分记为一人0.5条,若是多人合作完成新闻稿件采写任务的,可自行商量分为:记单人完成任务数或多人分记完成任务数。十二、新闻中心绩效管理:1、播音员错播1条扣绩效工资50元,造成重大责任事故1次的扣当月绩效工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2次的扣2个月绩效工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3次的扣半年绩效工资,4次以上的扣全年绩效工资。2、电视播出节目,字幕出错的,每字扣30元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3、广播电视节目排班失误,造成播出延误的,扣30元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机器设备故障除外)。4、文字稿件出错,发生政治责任事故的,作者、编辑、播音员分别扣当月绩效工资。十三、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在一个时期后予以适当调整和完善澜沧县广播电视台关于对新闻外宣的奖励决定为进一步营造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创新外宣工作机制,调动广大新闻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外宣工作迈上新台阶,澜沧县广播电视台经台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市级以上电视台、省级以上广播电台采用的新闻类作品和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政府奖获奖作品以及在市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采用情况进行奖励。一、奖励范围(一)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和普洱电视台播发的新闻类作品。(二)荣获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政府奖奖励的作品。二、奖励标准(一)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新闻稿件奖励办法。1、在中央电视台1套新闻联播中播出的新闻,每条新闻稿件奖励2000元,其中上“内容提要”的奖励10000元。2、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中播出的新闻,每条新闻稿件奖励1000元,其中上“内容提要”的奖励2000元。3、在中央电视台7套新闻农业频道中播出的新闻,每条新闻稿件奖励800元,其中上“内容提要”的奖励1000元。4、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新闻,每条新闻稿件奖励500元,其中上“内容提要”的奖励800元。(二)被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新闻稿件奖励办法。1、在云南电视台云南新闻联播栏目播出的新闻,每条新闻稿件奖励400元,其中上“内容提要”的奖励800元。2、在云南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刊播的新闻,每条新闻稿件奖励200元,其中上“内容提要”的奖励400。3、在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新闻,每条新闻稿件奖励100元。 (三)荣获省级以上广播电视政府奖评奖奖励的,县级按照获奖金额配发。(四)外宣奖励制度1、新闻中心主任组织全体新闻工作人员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每年向普洱市电视台、广播电台送稿采用率位居全市前四名,年终位居全市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6000元;第三名奖励4000元,第四名奖励2000元。2、新闻中心在保持每月向普洱市电视台送稿采用率位居全市前四名的基础上,每月在普洱市电视台和新闻中心采用分值位于新闻中心第一名的同志,被评为每月“外宣之星”和“内宣之星”,张榜公布,各奖励200元。3、年终外宣工作排名新闻中心前三位,在普洱电视台采用分值达70分以上的,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4、年终内宣工作排名新闻中心前三位,采用数量90条以上的,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5、文字编辑实行轮编制,当编每月任务是当月编辑稿件、安排记者采访、审片、组织送市电视台50条稿件、送市广播电台60条稿件,完成任务当月奖励300元。6、图像编辑实行轮编制,完成当编月电视新闻图像编辑,编辑完成通讯员稿件送普洱电视台10条以上,奖励200元。7、送普洱市电视台新闻被采用的,每分奖励30元;10分(不含10分)以上每分奖励50元,当月累计奖励。8、获市级以上或宣传部门奖励的集体奖金,分配方案为:全年完成新闻采写任务80分(含80分)以下的,每分奖励30元;80分以上的,每分奖励50元。三、兑奖办法刊播新闻稿件的作者,由本人持中央、省、市电视台通联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市级媒体采用记分情况或有关依据于当月进行奖励。奖励只记1次,就高不就低。四、奖励对象澜沧县广播电视台全体干部职工和编外聘用人员。本管理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试行至2012年12月31日,具体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和解释。 澜沧县广播电视台 二0一二年二月八日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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