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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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结】质监局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经营的必然要求,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是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保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最重要、最关键和最核心的环节,也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2x49号)的要求。为切实履行好市政府在此项活动中赋予质监部门关于“协助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工作职责,做好相关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市关于开展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问责;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站下载)。我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站下载)。特种设备评分标准不单独作为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级别评定标准,只作为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其中一项评定内容。若相关行业级别评定标准没有制定此项评定内容,但有些企事业单位又确实涉及到,则评定为“b级”以上级别的企事业单位,其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综合评定得分也要相应达到700分以上,也可将此项内容单独评分后与该企事业单位其它项目综合得分相加,取平均值作为级别评定分值。根据*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级别评定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岩市安委202x17号)第四条“相关部门配合问题。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供行业主管部门级别评定时作业评定依据。原则上,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级别不能高于监管部门所认定的级别。”的规定,如有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按特种设备评分标准被评为c级或d级的,则行业主管部门评定的级别不能高于c级或d级。各县级质监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的宣传发动,在6月底前对乡镇和开发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组织一次培训,讲解如何应用特种设备评分标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评级。重点解决因协管员对特种设备业务不熟(尤其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梳理分清等)而导致对特种设备评分标准漏评的问题。级别评定工作按省政府安委会的要求,原则上由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自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分类,县级主管部质监局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方案门复核确认”的评定程序进行。各级质监部门按照政府实施方案赋予的职责“协助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工作。1、自查自评:有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和特种设备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2、初审分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企业自查自评情况进行现场比对、初审,并按不同行业上报(县、市)行业主管部门。3、复核确认: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企业级别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拟确认为a、d级的,报倒级政府安办确定,同时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县级政府安办将确定为a、d级的企业,应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并上报市政府安办。市属以上企业(含市国资委控股企业)、*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自查自评后,直接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确认。其余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报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比对、初审后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市行业主管部门拟确认为a、d级的,报市政府安办确定。市政府安办将确定为a、d级的企业,反馈市行业主管部门,并上报省政府安办。各级质监部门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检验期间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存在五个否决项的实行“一票否决”,由各级质监部门直接评为c、d级并函告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及行业评定主管部门。(二)第二步:分类整理(202x年1月-202x年10月)总体要求是: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限期整改,d级给予挂牌督办。1、有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级别评定后,各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分类指导。对a级和b级企业,要抓好巩固提升;对c级企业,要督促其对存在的特种设备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落实情况应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市质监督部门审核。2、对d级企业,市属以上企业、*经济开发区内的企业由市政府挂牌督办,其余企业由县级政府挂牍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限期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由企业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由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依法予以取缔。3、企业安全生产级别实行动态管理。各级质监督部门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每年应结合安全检查和监督检验,视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决定是否调整其安全级别,须调整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调整和确认。4、市属以上企业、外资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分类整改工作,由市质监局协助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督促。(三)第三步:考核验收(202x年11月-202x年12月完成)从202x年11月开始,市质监局将对各县(市、区)质监部门本轮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经验收没有实现目标的,限期补课,逾期仍没有实现目标的,将严格按规定实行行政问责,并由市局派工作组进行督办。本轮工作完成后要实现以下目标:1、各地各行业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安全生产级别总体上达到:a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30%以上。b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50%以上,不存在d级企业。2、符合到省质监局规定的使用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企业,不存在c、d级。3、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基本实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个明显提高”:即使用单位主动登记和报检明显提高、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明显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率明显提高。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四、约束措施(一)按特种设备评分标准评定为c级的企业,质监督部门取消其评名牌产品资格。(二)按特种设备评分标准评定为d级的企业,质监部门暂扣其相关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函告其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限定整改期限并挂牌督办,在整改期内仍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三)对未开展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活动的县级质监部门,确定为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单位,取消其质监系统内的评先评优资格。五、职责分工由市级政府及各相关主管部门检查指导、组织评定、复核确认和督促隐患整改等工作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原则上由市局派员或委托所在辖区的县级质监部门协助参与。由县级及县级以下政府及各相关主管部门检查指导、组织评定、复核确认和督促隐患整改等工作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原则上由所在辖区的县级质监部门或委托乡镇及开发区特种设备协管员协助参与。六、工作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地政府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单位,必须按照当地政府的行动要求,确保每年至少1次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到位,并将重点单位的安全级别评定等情况向当地政府报告。要以此为契机,以政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为平台,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通过手机短信编辑举报内容发送到10657300199),促进隐患排查治理,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一)强化领导。各级质监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组织领导,市质监局决定成立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张家勇任领导小组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特检分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开展“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二)落实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情况将列入各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即要严格标准、不走过场,又不得借机随意设卡、刁难企业。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借机设卡刁难企业的,将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突出重点。对列入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化工行业、气体充装、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及重要部门的电梯使用单位列为此次活动的重点。(四)加强协调。开展此项活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各级质监部门要深刻领会市政府“三年行动”精神实质,切实遵循工作程序,找准工作定位。切实履行好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单位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的复核确认,检查、指导督促工作的落实。质监部门虽然不作为一个行业来组织企业的评定工作,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评分标准只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其中一项评定内容,但它的重要项具有否决权。各级质监部门要积极协助和参与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级别评定工作。(五)勇于创新。要把这项活动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其它工作,特别是第二阶段的冶金起重机整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的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的手段,逐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同时要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在开展活动期间,各县级质监部门每季度应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当地政府和市质监局。 F推荐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有效防络,积极发挥检验检测机构,使用单位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4、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1)特种设备设备使用单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2)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5、预警措施 特种设备设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预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以下措施: 1建立小庄矿特种设备安全的评估、辨识、分级、登记等制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估、分级管理。 (2)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人员队伍,并保证通信、交通联络通畅; (3)制定针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可能发生可能发生的科学、规络。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为主,以技术科和业务科为技术支撑,以使用车间为基础,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由安全教育科设备管理专干担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动态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并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各有关车间有义务准确、高效、快捷地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预警数据库建设。 2、事故预防 段安全教育科、业务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内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确保特种设备使用车间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及交通安全事故监测工作。 (3)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特别是在极端恶劣天气状况下,要加强巡查监控,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期申报定期检验。 (5)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操作)的培训教育,作业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要持证上岗。 3、事故监测上服务最好的资料站点!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下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工作原则1、科学施救,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和强化抢险手段,科学、迅速组织应急救援。2、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应急救援的责任;在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协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做好相关工作。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成员单位应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专家指导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救援措施,组织人员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扩大。4、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各县(市)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事故发生地政府为主,充分依靠当地公安、安监、交通、医疗、质监等救援力量,积极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时报告州指挥中心,必要时组织州救援队伍增援。(五)适用络。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以检验检测机构为支撑,以基层政府(乡镇)、重要企业为基础,并设立安全管理员,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动态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各级质监部门应当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各有关单位有义务无偿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特种设备事故预警数据库建设。质监部门应利用质监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保证预警系统的信息传递及反馈准确、高效、快捷,设立并公布报警电话和电子信箱,逐步实现与110报警电话联网。2、事故预防各县(市)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监督,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落实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2)设立专门机构或者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3)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4)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按期申报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时消除隐患。3、事故监测络群发、电视播放、电台广播、报纸刊登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为快速告知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社会群体,州级各传媒应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分别用红色(级,特别严重)、橙色(级,重大)、黄色(级,较大)和蓝色(级,一般)来表示。预警内容包括预警特种设备事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群众自防自救措施、发布机关。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出变更信息。3、事故先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告。因抢救人员、控制事故、疏导交通、恢复生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单位、当地公安机关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四、应急响应(一)分级响应1、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由事发地县(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处置。必要时,州指挥中心给予支援。2、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由州指挥中心办公室提出启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州政府批准后由州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必要时,报请省政府给予支援。(二)指挥协调1、州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州指挥中心、州政府报告;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及预案启动条件,提出启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2、经州政府批准,决定启动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州指挥中心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长,同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3、根据先期处置情况、目前事故状况和应急处置需要,立即研究制定和实施各种应急处置方案;成立若干现场救援行动组,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三)扩大应急1、当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或城市燃气,已有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故发展态势时,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建议启动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或州燃气事故应急预案。2、当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施扩大应急行动时,及时向州政府报告,建议采取有利于控制事态的非常措施,联系并请求驻地部队的支援。必要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建议启动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当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其区域超出市域曝光。 2、开展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在整治期间,要采取教育培训、自查自纠、检查督促、问题查处等手段,全面规曝光一年。五是凡存在掺杂、掺假等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挂网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3、开展c、d级企业的专项整治。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对确定的达标片区进行逐片梳理,列出c、d级企业名单。二是对c级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限其7月31日前整改到位;对d级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应采取措施予以取缔。三是组织人员对积极整改的企业实行帮扶提升,确保符合b级企业条件。四是c、d级企业整改到位并提出验收申请后,由辖区质监局按b级标准组织验收。五是对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应责令停产,挂网曝光;问题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通知相关商家下架、暂停销售。 4、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整治。采取六项措施:一是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存在严重问题并列入取缔类的小作坊以及拒不转产仍在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等高危产品的小作坊,列出名单,提请政府全部予以取缔;同时,禁止小作坊生产食品添加剂。二是对证照齐全、纳入监管曝光;三是要将对商场(超市)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工商部门;四是加强与商场、超市的互动,充分利用其宣传栏、大屏幕显示窗发布质监部门的有关质量信息,加大产品质量性价比的宣传,提高消费者产品质量分辨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规范达标(10月1日至10月31日) 在梳理分类、落实培训、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照“六个目标”的要求,进行全面规范,实现常态化监管。落实以下具体工作: 1、完成“获证企业质量状况等级评定”工作,达标片区实现3个目标:一是辖区内80%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b级水平;二是达标片区涵盖的企业数达到80%以上;三是达标片区内80的c级企业提升到b级以上。 2、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得到基本遏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使用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我市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3、对保留下来的小作坊,实现“培训、整改、承诺、监管、示范、扶持”六个到位,健全小作坊生产规范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每县(市、区)至少建成3个示范企业、1个示范村(点)。 4、巩固与商场(超市)的联动机制,无证产品擅自入市行为得到遏制;基本消除县城以上商场(超市)销售无证食品的现象。 5、全市质监部门内部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到位;监管队伍在风险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巡查、督查督办、信息化、基础数据支撑的六项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在规范达标阶段,要充分发动社会、企业、群众共同参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共同监督,全面推动,形成安全、稳定的食品安全监管局面及社会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辖区定级 时间安排:1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层级责任,逐级检查验收: 1、10月31日前,各县级局应对辖区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及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补缺补漏,全面完善。 2、11月10日前,市局要完成对县级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的检查验收,督促县级局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县级局进行 “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3、12月10日前,省局将组织人员对各设区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总体验收;同时,对“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情况进行复查,确定最终等级。 4、年底,省局通报全省食品整顿工作情况及“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相关要求 1、县级局要按照本方案及相关子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对企业、社会及政府领导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社会舆论作用,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效。 2、县级局要确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材料的搜集、整理,在每月25日前向市局监督科书面报送一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3、本次整治活动由各县(市)区局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局在每一阶段,都要组织抽查,通报整治工作情况,确保辖区质监局整顿工作按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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