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完整公司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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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 x x x 企 业安 全 管 理 制 度 汇 编年 月 日1.安全工作会议制度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安全会议的管理。3、会议内容3.1 了解前段时间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3.2 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3 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4、工作程序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4.1.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1次/月,每年不少于12次;由公司安全员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小组成员参加。地点由召集人决定。4.1.2会议主要内容:计划、实施、检查、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的阶段性工作;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 4.1.3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领导。4.2安全生产汇报会议4.2.1安全生产汇报会议1次/月。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结合召开。 4.2.2会议主要内容:汇报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4.3车间安全生产会议4.3.1车间安全分析会议,每天早上上班前20分钟。4.3.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车间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车间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4.4相关要求4.4.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各成员应将安全生产汇报资料准备齐全;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4.4.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4.4.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4.4.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4.4.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5、相关表格:(1)会议纪要3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本企业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安全设施满足要求,出现事故隐患能够及时解决、消除,保证足够的安全资金保障,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3、职责公司的财务部决定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的标准,财务部负责人对安全投入专款专用进行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依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年度安全投入结余表,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4、内容及要求41安全投入的提取411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的第十条 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412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4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42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内使用,并应做好记录。(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特别指出,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422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423对安全投入资金的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安全投入项目计划申请表,经财务部审核,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424根据年底结算费用凭证,由财务人员负责填入安全费用管理台帐。425财务部应依据安全费用管理台帐每年出具当年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5、相关的文件(1)安全费用管理台帐(2)安全投入结余表 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总则1.1 安全生产是公司管理工作的一贯方针,全体员工必须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1.2 凡本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作业人员、临时工等均依照本规定执行。1.3 每个员工都应根据公司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造成事故尚不够刑事处分的均按本规定给予处分。2 奖则2.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责任车间部门申报,经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表彰、记功、晋级或加奖;2.1.1 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个人。2.1.2 在抢险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抢救他人免受伤害,保护财产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2.1.3 在处理事故中,指挥有力,防止事故扩大,有重大贡献者;2.1.4 积极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收到显著效果的部门或个人;2.1.5 坚持原则,严格管理,敢抓、敢管,制止违章,消防安全工作有贡献者。2.2 提出切实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并在实施后取得一定效果,经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应予以表彰,给予合理化建议成果奖。2.3 制止揭发他人违章吸烟、违章动火及其它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规定者,在罚款中提取2050%作为奖励。3 罚则3.1 凡发生下列各类事故,对责任车间部门处罚如下:3.1.1 安全防火教育考核缺1人,在工资中扣责任车间部门1050元;3.1.2 不办理票、证、书或未按审批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在工资中扣责任车间部门50200元;3.1.3 损坏、遗失、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和设施,在工资中扣责任车间部门1050元;消防器材管理、维护保养、巡检记录等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的,扣责任车间部门20元;3.1.4 不按时进行安全活动一次,在工资中扣责任车间部门50元;3.1.5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一次未有后果,在工资中扣责任车间部门50元;3.1.6 隐瞒各类事故不报,除追究责任外,在工资中扣责任车间部门100元;3.2 因违章违纪发生下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降级、记大过、留厂察看、待岗1-6个月、开除出厂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3.2.1 擅自改变工艺操作条件造成事故;3.2.2 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安全事故和隐患;3.2.3 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消防设施、三废治理引起事故;3.2.4 在禁火区违章动火、用火及违反禁烟规定而引起的事故;3.2.5 事故发生后,破坏现场,不如实汇报,制造假象,欺骗领导,隐瞒真相或对揭发者进行打击报复。3.2.6 由于责任性不强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安全事故和隐患,无严重后果;3.2.7 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消防设施、三废治理装置而引起事故,无严重后果;3.2.8 隐瞒各类事故不报者;3.2.9 对事故未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未对责任人进行处理;3.3 上述事故以外的其它事故的责任人参照执行本规定第3.3和3.4条款。3.4 对事故责任个人进行经济处罚的规定:3.4.1 赔款:造成事故的直接损失为依据,赔款额20%,每月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赔款额不得超过本人工资的30%。如愿赔款期间表现较好,经群众评议,车间部门同意,公司领导批准,可予以酌情减免;3.4.2 携带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域在工资中扣奖20元;3.4.3 上班时睡觉、离岗、干私活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在工资中扣20元;3.4.4 岗位职工班前、班上喝酒在工资中扣50元;3.4.5 上班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在工资中扣20元;3.4.6 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对当事人和负责设备管理的车间领导,在工资中扣各20元;如车间已向有关部门提出,而有关部门未予整改,则对该部门负责人在工资中扣50元;3.4.7 私自动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对当事人在工资中扣50元;3.4.8 检修后设备开车,未作彻底检查,对车间领导和负责设备维修的人员,在工资中各扣50元;3.4.9未办动火证或未经批准动火,对安排动火的负责人和动火人在工资中各扣200元;3.4.10动火时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对责任车间部门动火批准人在工资中各扣200元;3.4.11设备动火不清洗或转换不合格,对责任车间部门动火批准人在工资中各扣100元;3.4.12动火前不清除周围易燃物,对责任车间部门动火批准人在工资中扣50元;3.4.13不按时作动火分析,对责任车间部门动火批准人在工资中扣50元;3.4.14动火时没有消防安全措施,对责任车间部门动火批准人和监护人在工资中各扣50元;3.4.15操作人员巡迴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本人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否则追查当班人员责任,并在工资中扣50元。3.4.16凡不按工艺指标操作,对当班人员在工资中扣20元;3.4.17加强各责任区灭火器保养工作,对擅自动用、损坏、玩弄灭火器,在工资中扣502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罚;3.4.18未办作业证而进入容器、设备,对车间部门安排作业的人员在工资中扣50元3.4.19进入设备作业不切断动力电或未使用安全灯具,对车间部门批准人在工资中扣100元;3.4.20进入设备作业未置换通风,对车间部门批准人在工资中扣50元;3.4.21进入设备作业不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对当事人在工资中扣50元;3.4.22进入设备作业容器外无人监护,作业负责人在工资中扣50元,对不能坚守岗位的监护人在工资中扣100元;3.4.23班上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向车间负责人或公司值班干部汇报,如有隐瞒的在工资中扣100元;3.4.24不按安全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各类作业,根据情节对当事人在工资中扣50-100元;3.4.25其它处罚,按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违反以上禁令而发生各类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将追究各种责任,并严肃处罚。4 附则4.1 考核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考核。4.2 执行行政处分的条款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后执行。4.3 责任人如有奖罚一律由开具奖罚通知单到财务部门,在工资或奖金中体现。外来人员的赔款、扣款则收取现金后上交财务部门。4.4 本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责任车间部门或个人有异议,可提请公司主管领导申诉。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车间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3 职责3.1 安环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教育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3.2 安环部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3.3 车间、各班组负责二、三级安全教育。3.4 各生产班组负责展开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并形成记录。4 工作程序4.1 一级安全教育4.1.1 安环部和管理部门组织对新员工和外来工作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4.1.2 教育内容4.1.2.1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4.1.2.2 生产简况,工艺特点和安全状况(如易燃、易爆危险源等)。4.1.2.3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4.1.2.4 一般安全急救、劳动防护常识及本公司、本行业典型事故。4.1.2.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1.2.6 一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4.2 二级安全教育。4.2.1 由车间负责人或专职(兼职)安全员对新进入车间职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入职工培训档案。4.2.2 教育内容4.2.2.1 简要工艺流程及生产特点4.2.2.2 有关车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4.2.2.3 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4.2.2.4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4.2.2.5 本车间及同行业发生的事故教训。4.2.2.6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4.2.2.7 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4.3 三级安全教育4.3.1 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进入本班组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4.3.2教育内容:4.3.2.1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4.3.2.2 岗位机械电器设备的性能、安全装置、信号标志的作用和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的基本知识。4.3.2.3 岗位要害部位,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其预防方法以及发生情况下的急救措施和报告方法。4.3.2.4 个人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4.3.2.5 本班组或其他班组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4.3.2.6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4.4 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4.5 内部调转教育:4.5.1车间之间的人员调动,由接收车间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4.5.2 班组内部进行岗位调动,由接收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4.5.3 对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4.5.4 因调动,进行安全教育后,单位应将教育情况进行记录备案。4.6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4.6.1 对来公司进行学习参观人员,管理部门负责进行一般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后,方可进行参观学习活动。参观学习人员进入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时,需由安环部批准,进行登记后由当班班长进行岗位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内容记入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外来人员登记表中。4.6.2 安环部负责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对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内作业,并保存教育记录。培训教育内容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等。4.6.3 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车间,要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的有关规定、风险管理要求、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各车间保存培训教育记录。4.7 对电工、焊工、危险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员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4.8 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之前,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相关人员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4.9 对从业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和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上岗之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的安全生产再教育。4.10 日常教育4.10.1 各车间应开展班组安全活动,作好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各级领导应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技术和组织纪律性教育,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使职工自觉的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4.10.2 安环部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班组安全活动每两周至少一次,可利用班会前后的时间,采用各种合理方式进行。4.10.3 班组安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1)学习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岗位安全竞赛活动;(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9)其他安全活动。4.10.4 管理人员或安全员要参加班组活动,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4.10.5 安环部每月一次检查班组安全活动情况,检查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依据。4.10.6 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4.10.7 企业大修和重点项目大修,安环部应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4.10.8 职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安环部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责任记入“上岗安全操作证”和“职工安全生产记录卡”。4.10.9 其他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安环部负责实施,每年至少培训一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4.11 对事故或事故未遂责任者、冒险作业者,必须在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后,方能重新上岗工作,因伤势较重不能参加事故分析会或安全教育活动的职工,在复工前必须补上安全教育这一课方可复工。4.12 公司所有员工每年的再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每年由安环部牵头,各部门具体组织一次全员的安全考试,成绩记入上岗安全操作证和职工安全生产记录卡。5 相关文件5.1 安全生产法 (国家法律)5.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2006年3月1日起施行)5.3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江苏省法规)6 相关记录6.1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登记表 (表: 1)6.2 “三级教育”培训记录 (表: 2)6.3 违章、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表: 3)6.4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表: 4)6.5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6.6 职工安全生产记录卡 7 附则7.1 本管理制度为首次发布。7.2 本管理制度由安环部制定并负责解释。7.3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7.4本制度每年评审一次,若有事故或其他变更则适时修订。 表: 1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登记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培训日期课时培训内容授课人考试成绩上岗证书备注表: 2 “三 级 教 育”培 训 记 录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岗位培训级别培训内容授课人培训课时考核情况签名一级安全教育二级安全教育表: 3 违章、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岗位培训级别培训内容授课人培训课时考核情况签名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表: 4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序号姓 名单 位工 种施工项目级教育备注日期成绩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3、定义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3.3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作业;(2)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和化学品押运人员;(3)厂内机动车。4、职责 41由办公室保管特种作业证书;并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5、一般规定5.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5.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6、培训6.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6.2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6.3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7、复审7.1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7.2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安全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7.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7.4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7.5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7.6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7.7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8 加强对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7.9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7.10企业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7.11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6.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班前安全活动 1.1班组安全例会班前应召开全班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班前安全例会由班组长主持,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以内。班前安全例会主要是布置当班任务和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传达上一级组织的文件或要求;分析上班在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醒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等。1.2班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二周进行一次。由班组长主持,其内容:分析、总结一周来安全生产情况和下周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学习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安全会议精神;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学习应急救援预案和自救互救知识;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班组安全活动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防止走形式,走过场。1.3安全活动记录认真记录安全活动的内容,特别是合理化建议和事故预防措施要及时向安环科反映。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意见,并签字。2日常安全教育计划 2.1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公司安环科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班组实际,制订日常安全教育计划,规定安全活动的形式、内容和要求,并督促生产班组贯彻执行。2.2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领导应每月参加一次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各职能部门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有二次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听取一线工人对安全生产的建议。7.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生产安全社会监督,鼓励和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时发现并排除重特大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的报告和举报奖励,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2、适用范围本公司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的举报、受理、核查和奖励适用本制度。3、职责3.1安全员受理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登记工作。3.2主要负责人批准设立专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基金;并批准对举报人的奖励。3.3财务部管理举报奖励专项基金的提取、登记工作。4、事故隐患报告职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向车间领导报告,车间领导视情况严重与否,将事故隐患报公司,公司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报千灯镇安监局,千灯镇安监局核实后,报上级行业监管部门备案。5、事故隐患举报奖励 5.1 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对事故隐患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5.2 在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可直接或采用电话、书面等方式向主要负责人举报。 5.3 举报人应对提供信息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5.4安全员应当受理举报,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公布举报电话为0512-57400671。5.5事故隐患由安全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并建立接报信息的登记、拟办、批办、转办、催办、办结、建档等制度。 5.6 安全员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限期组织核查,对已查实的事故要依法处理;对已查实的事故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限期消除;对未及时查处并造成事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7受举报的管理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处分;(一)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没有认真核实查处的; (三)向被举报人或单位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四)因工作失职造成泄密的。 5.8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据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和可能导致事故损失较大的。 5.9公司应当有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筹集与使用办法由财务部门会同安全员制定。 5.10财务部负责举报奖励基金发放工作。 5.11举报人获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名举报; (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 (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掌握,或者虽然掌握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四)举报事项被确认属实。 5.12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每季度评审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颁发奖金。 5.13 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分为二类: (一)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200元; (二)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200元500元。同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其他举报单位、举报人给予表扬。 5.14 同一事故或重特大事故隐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只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其他举报人予以表扬。 5.15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奖金可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5.17 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该款项返回奖励基金帐户,不予保留。 5.18举报人的奖励不适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 6、相关记录 对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的记录表8.事件事故管理制度化工生产过程中,由于存在各方面的危险性,如火灾、爆炸、中毒、灼伤、机械设备腐蚀、违章作业等,都会引起各类事故。事件事故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事件事故管理,分析事件事故原因,摸索事件事故发生的规律,从中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人、物、环境和管理上存在的隐患,从而防止事件事故的发生,这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事件事故管理的最终目的的是变事件事故的时候处理为事前预防,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1、事件事故报告1.1、事件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制订事件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件事故报告程序。2.办公室应组织员工学习事件事故报告制度,了解事件事故报告程序。1.2事件事故报告1现场人员:事件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向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市、镇安监局和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2企业领导:企业领导接到事件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镇安监局报告。事故报告后如果出现新情况时,应按规定要求及时补报。2、抢险与救护2.1、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直接指挥,积极抢救,妥善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公司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2.2 、现场保护如果发生危险化学品等有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2.3 、抢救人员的防护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3 、事件事故调查和处理3.1 、重大事故调查和处理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应接受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在事故调查期间,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接受处理。3.2、事件调查和处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企业应按规定要求成立事件调查组,明确事件调查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政策,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规定,全面实现安全经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生产、储存及办公区域内所有消防设施及其它各方面的消防管理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设施的使用、检查指引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喷射前应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但喷射时不能倒置; 按动压把或拉动提环前一定要去掉保险装置; 使用带喷射软管的灭火器(4千克以上)时,喷射前一定要一只手握住喷管的喷嘴或喷枪后,另一只手再打开释放阀; 灭火时要站在上风侧,开始时离火12米; 灭液体火(B类火)时,不能直接向液面喷射,要由近向远,在液面上10厘米左右快速摆动,覆盖燃烧面,切割火焰; 灭A类火时可先由上向下压制火焰后,对燃烧物上下左右前后都要喷匀灭火剂,以防止复燃; 干粉灭火器存放时不能靠近热源或日晒,注意防潮,定期检查驱动气体是否合格。 不要扑救电压超过5000伏的带电物体火灾。 消防设施检查:为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由公司义务消防队对公司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查中凡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的,应立即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科,以便及时更换。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 消防栓检查 检查消防栓表面是否损坏,宣传警示标志是否脱落。 发现消防栓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打开箱内,逐项检查消防配套设施(箱内设施包括:喷水枪1把,消防水带1条,20米消防软管1条,大小水喉开关各两个),检查设施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发现有问题的及时报告修理。 定期对水喉开关加油保养。 每月打开消防栓箱检查设施一次,并试喷水,是否够水压。 检查完后要在消防栓上贴上封条。 火警铃检查:按下火警铃开关按钮,在公司范围内应能听到响亮的火警铃声。 安全出口灯和应急灯检查 安全出口灯无论在照明电供应或停电情况下都应处于发亮状态。 拉下应急灯开关,断开电源,应急灯应发出强光照明。 灭火器检查 检查灭火器外观是否有破损现象。 灭火器保险装置是否被拔掉。 查看压力表,确定表针是否在有效范围内。 灭火器数量是否与登记在册的数量一致。 消防职责 安全科职责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向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安排义务消防队的活动和训练。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隐患帮助和解决公司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负责领导指挥规定策划本厂的消防工作。 组织交流和总结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执行落实安全防火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每年组织举行一、二次消防演习,并做好相关记录。 义务消防队队长、副队长和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经常开展义务消防训练,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水平。 贯彻执行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发现问题要耐心教育和帮助员工及时纠正。 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普及防火常识。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协助公司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洞,防止火灾发生。 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入灭火战斗,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共同扑救,有公安消防人员在场时应在公安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灭火。 部门负责人消防工作职责 教育本部门人员提高他们对消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调动员工对安全防火工作的积极性。 具体指导本部门消防工作,安排与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制度。熟悉了解本部门消防意识状况,监督落实检查本部门的安全防火工作。 熟悉本部门电源设备,员工工作位置等,时刻做好应急火险的战斗准备。及时发现和处置火灾隐患,如未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负责人报告。 积极协助安全注册主任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自觉带领本部门人员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自觉带头,执行落实有关消防的一切法规。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任何部门、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信道。 熟悉工作岗位范围内的电源装备消防设施应急通道等位置,时刻做好灭火准备。 发现和处置火患,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责任人报告。 在日常生产中,自觉保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和挪用有关消防设施。 牢记火警电话“119”,遇突发紧急严重险情时,可直拨“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火灾时疏散和逃生注意事项遇火警时要沉着冷静,切不可惊慌喧叫。 火警如发生于自己车间,第一件事便是,通知本车间义务消防队员按响火警钟。 消防队员抵达后,指挥救火和疏散。 辨明逃生方向,有照明灯亮着而用绿字写上“安全出口”的地方便是安全出口。 逃走时,顺手可将自己工作岗位之电器用具关上(有时间的话)。 逃走时,行动要迅速而有秩序,千万不要争先恐后,防止跌倒而堵塞通道, 影响逃生。 逃走时,如遇浓烟,则要沿着地面匍匐前进。 逃走时,二层以上楼房建筑,一般情况是往下走,然一切还是视火源而定。 到指定地点集合后,由专人清点人数,发现有错立即汇报处理。 发生火警后,火警疏散指挥队和义务消防队全体人员应立即按应急处理指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同时由专人打 “119” 报警。相关表单(1)减少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登记台帐 (2)安全设施检测登记台帐 (3)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检查登记台帐 (4)应急救援演练情况及效果评价记录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文 件 编 号:版 本 号:A生 效 日 期:标 题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页 码 编 号:10.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出入库管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使用的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所有危险化学品。3职责3.1各储存和出入库相关部门负责。(各危险品仓库的仓库保管员)。3.2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4定义4.1 隔离贮存是指: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4.2 隔开贮存是指: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4.3 分离贮存是指: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4.4 禁忌物料是指: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5化学危险品贮存5.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5.2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5.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5.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仓管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仓管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5.5各类危险品不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5.6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5.7 贮存场所的要求5.7.1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5.7.1.1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50016有关规定。5.7.1.2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都应符合安全要求。5.7.1.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5.8化学危险品贮存量及贮存不超过国家规定。5.9盛装液氨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5.10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6危险化学品入库安全管理6.1 供货商送货到公司仓库之后,仓管员首先核对送货单品名是否与订购单品名相符。6.2 仓管员通知实验室进行检验,检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如不合格,马上交由采购员处理。 6.3 仓管员将物品重量进行核实,看是否与送货单数量一致。6.4 验收完毕,送入仓库,将物品摆放整齐。6.5仓管员将验收好的物品进行数量核对,看实物是否与帐相符,进行入库,将已入库的产品数量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6.6产品生产完毕,车间将原材料归还仓库,仓管员将原材料归还原处;将归还的原材料数量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6.7经验收合格的成品入库时,仓管员清点产品的数量,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入库。6.8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7危险化学品出库安全管理7.1产品出库时,仓管员先依据出库单进行备货。7.2准备出库的产品与出库单数量、品名核对无误后,进行装车出货,依据发完货的出库单在库存表上进行登记。7.3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a.数量;b.包装;c.质量;d.危险标志。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8消防措施8.1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柜和灭火器。9废弃物处理9.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9.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9.3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10 人员培训10.1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10.2对化学危险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10.3仓库的仓管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11安全检查11.1严格按照安全检查制度进行日常、专项的安全检查。12、相关记录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1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此制度。2. 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3. 职责3.1 生产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3.4安全员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记录。 4、工作程序 4.1责任区域的划分: 生产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4.2承包人职责:4.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2.4督促隐患整改;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3承包人、承包点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4.3.1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4.3.2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管理部。4.4承包人的考核:考核小组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4.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4.5.1安全管理员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管理台账。4.5.2,企业领导对重点部位开展检查,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4.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班组职责:4.6.1部门职责:1) 确认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2)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3) 重点部位设置安全员;4)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4.6.1班组职责:1)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2)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3) 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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