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引进人才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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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人才竞争的需要,吸引更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的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任教,同时进一步调动校内拔尖人才的积极性,鼓励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岀,以加强我校的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特结合我 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引进对象及条件(一)两院院士(二)A类漓江学者1、A类漓江学者设岗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等四个博士点建设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国民经济学、法学理论、教育学原理、英语语言文学、专门史、理论物理、生态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应用化学、课程与教学论等十一个博士点建设二级学科以及列 入学校博士点建设的其它学科。2、A类漓江学者引进条件(1)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的应聘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应聘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有博士学位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2)近5年主持过两项以上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3)近5年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项(含1项)或教育部一等奖 1项以上(含1项)或省级一等奖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或科研成果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排名前两位)。(4)凡属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百名教学名师、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获得者,应聘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方向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应聘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同时,上述 (2)、(3)中的条件可适当放宽。(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组织管理以及领导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身体健康。(三)B类漓江学者1、B类漓江学者设岗学科我校现有各学科(二级学科)。2、B类漓江学者引进条件(1)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2)近5年主持过一项以上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3)近5年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获得教育部二等奖1项以上(含1项)或省级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以上(含1项)奖励或科研成果经鉴定达到国际水平、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排名前两位);或在国家核心期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论文8篇以上,且岀版过高水平的专著或主编过国家规划教材。(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组织管理以及领导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身体健康。(四)人才紧缺专业的教授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55周岁);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组织管理以及领导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身体健康。(五)博士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周岁);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六)人才紧缺专业的硕士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0周岁);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七)对海外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科研成果水平按上述层次条件给予相应的待遇。人才类住房待遇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1别(含税)(含税)两院院士免费居住180平方米的住 房,在我校实际工作满五年 后,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60力兀100力兀年薪20万元A类漓 江学者学校提供160平方米的房源或购房补贴20万兀50万兀(到校工作后一次性先支付20万元 安家费,余下的30万元分八年按月发放)理论研究为主的学科12万 元;实验研究为 主的学科30万 元与校内同类人员享受同等标准岗位津贴B类漓江学者学校提供120平方米的房源或购房补贴15万兀30万兀(到校工作后一次性先支付10万元 安家费,余下的20万元分八年按月发放)理论研究为主的学科8万兀;实验研究为主的学科20万元与校内同类人员享受同等标准岗位津贴紧缺专业的教授学校提供120平方米的房源租住或购房补贴 8万兀10万兀(其中住房补贴5万兀)理论研究为主的学科3万兀;实验研究为主的学科8万兀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岗位津贴博士学校提供三室一厅的房源 租住或购房补贴4-6万元1-8万元(其中住房补贴1-5万兀)理论研究为主 的学科1.5万 元;实验研究为 主的学科3万 元享受校内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岗位 津贴,在我校工作的前三年享受学 校另发给的200元/月博士学位津 贴紧缺专业的硕学校提供两室一厅的房源租住或购房补贴 3万兀1万元根据职称和工作年限按我校同类人员标准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二、引进待遇说明:1. 引进的两院院士、 A类漓江学者和 B类漓江学者的配偶可一同调入我校并安排工作,引进人才紧缺专业的教授和博士的配偶按广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配偶安置暂行办法安置。2. 各类引进人才在享受上述各类岗位津贴外,对符合享受我校校内拔尖人才优惠待遇条件的,还将按其最高标准享受1000元3000元/每月的生活补贴。3. 对夫妻双方同时引进到我校任教且夫妻双方具有博士学位的,则在引进时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每对夫妻所享受的安家费增加36万元。如领取购房补贴,则不享受增加的安家费。4. 对所引进紧缺专业的教授和博士,若其配偶符合广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配偶安置暂行办法规定的安置范围而不 需要我校安排工作的,则在引进时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其安家费增加3万元。5对不要求学校安排房源或因以后学校房源枯竭无法提供房源的引进人才,学校不再安排住房,但将在原有安家费的基础上,再增加如下标准的购房补贴(含税):A类漓江学者20万元,B类漓江学者15万元,紧缺专业教授 8万元,博士 4 6万元,紧缺专业硕士 3万元。购房补贴在引进人才购买校外商品房时由学校作为购房房款直接拨付。6科研启动费由引进人才向科研处申报,科研处和人事处共同拨付经费。三、引进程序(一)两院院士引进程序1、申请应聘的院士向我校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广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个人简历,论文(著)、主持和参加的 科研项目等清单,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家庭情况、配偶工作意向、近期免冠照片、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材料。2、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应聘的院士提岀引进意见。3、将引进意见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引进。4、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被聘请引进的院士签订引进协议并办理有关引进手续。(二)A类漓江学者、B类漓江学者引进程序1、申请应聘者向我校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广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必要的证明材料,论文(著)、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清单以及代表性成果(以近5年为主),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家庭情况、配偶工作意向、近期免冠照片、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材料。2、学校将申请应聘者的相关材料送两名以上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一名外校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并提岀评审意见。3、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校内同行专家对申请应聘者进行评审并提岀评审意见。4、将评审意见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聘请引进。5、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被聘请引进者签订引进协议并办理有关引进手续。(三)紧缺专业的教授、博士及紧缺专业的硕士引进程序1、申请应聘者向我校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广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必要的证明材料,论文(著)、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清单以及代表性成果(以近5年为主),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家庭情况、配偶工作意向、近期免冠照片、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等材料。2、由学校相关单位的专家对申请应聘者进行试教并提出意见。3、学校相关单位的领导根据专家意见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集体研究作岀是否聘请引进的决定,并将决定报学校人事处审批。4、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被聘请引进者签订引进协议并办理有关引进手续。四、引进人才管理方式(一)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同化管理,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二)引进人才的签约服务期为八年。五、校内拔尖人才享受优惠待遇标准(含税)(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百名教学名师、教育部高校青 年教师奖获得者享受 3000元/月的生活补贴。(二)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广西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三) 广西有突岀贡献的科技人员、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享受1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四) 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人选、校级拔尖人才享受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五)博士学位津贴200元/月(到校工作的前三年享受)。(六)我校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其配偶按广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配偶安置暂行办法安置。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安置范围而不需要我校安排工作的,则一次性给予3万元安置费。(七) 我校的送培博士在读期间享受生活补贴(按在岗同类人员一半的岗位津贴标准计算),取得学位回校工作时的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学位津贴与引进博士待遇相同,并享受安家费2万元,住房补贴2万元;如按政策需要提供住房而不要求学校安排的,参照引进博士的住房待遇标准提供购房补贴。对以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并获取学位者,学校只提供安家费1万元,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学位津贴与引进博士待遇相同。(八)以上由学校发放的各类津贴均按每年12个月发放。六、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在校人事处。原广西师范大学关于提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校内拔尖人才享受优惠待 遇的暂行办法(师政人事20046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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