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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汽车拆解设备及拆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江苏勇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电子废弃物资源化研究所2011年2月废旧汽车拆解处理项目可行性报告目 录1 总论11.1项目概况11.1.1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单位11.1.2投资方基本情况11.2 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11.2.1编制依据11.2.2编制原则21.3 项目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21.3.1项目背景31.3.2投资的必要性41.3.3项目的经济意义51.4 项目建议和指导思想51.4.1项目建议51.4.2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62 项目总体规划72.1选址72.2建设标准82.3建设目标82.3.1总体目标82.3.2阶段目标92.4发展战略93全球报废汽车拆解设备和回收行业现状3.1国外废旧汽车拆解设备以及废旧汽车产业概述3.2 各国废旧汽车回收体系及运营模式3.3拆解和回收市场最新动态3.2.1 马自达开发自动分离汽车报废部件回收技术3.2.2 福特将实现100%汽车回收利用率3.4美国汽车报废市场3.4.1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自愿性研究机制3.4.2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法规体系3.4.3 美国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目标3.5 德国汽车报废市场3.5.1汽车报废市场概况3.5.2相关法律及主管部门3.5.3报废、回收及拆解处理流程3.5.4汽车报废管理制度的特点3.6 日本汽车报废市场3.6.1 日本汽车回收利用法出台3.6.2 汽车回收利用制度的运行机制3.6.3日本汽车回收利用制度的特点3.6.4汽车回收利用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3.7我国废旧汽车回收利用和拆解的现状4 市场预测4.1国内外市场情况预测4.2回收市场的初步预测5 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及配套工程5.1汽车回收利用工艺分析5.1.1废旧部件再使用、再制造5.1.2废旧材料再利用5.1.3 废旧材料回收5.1.4 废旧汽车零部件的处理与利用5.2设计范围和原则5.2.1设计范围5.2.2设计原则5.3工艺流程5.4 生产规模及特点5.5设备基本配置5.6 配套工程5.6.1 给排水设计5.6.2 电气设计5.6.3 消防设计5.6.4 运输设计6 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6.1环境保护6.1.1噪声治理6.1.2废气治理6.2安全与卫生6.2.1安全措施(外部配套条件、安全、消防等)6.2.2卫生6.3消 防6.3.1 工程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类别6.3.2消防设施和措施7 项目基础8 生产组织和劳动定员8.1生产班制和定员8.1.1 生产班制8.1.2 生产定岗8.2人员的来源和培训9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9.1资金来源9.2投资估算9.3经济效益预测9.4风险分析9.5社会效益1 总论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单位1. 项目名称:废旧汽车拆解设备及绿色拆解回收利用示范项目2. 项目地点:江苏扬州杨庙镇特色环保产业园3. 项目性质:新建4. 建设单位:江苏勇龙环保有限公司1.1.2投资方基本情况1. 投资者名称: 江苏勇龙电气有限公司和扬州三月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 法定地址:江苏省扬州江都市武坚镇工业园区1.2 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1.2.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 号令)?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 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0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布)? 关于加强报废汽车回收工作管理的通知? 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 汽车报废标准? 汽车贸易政策?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国家环保总局第28 号令,HJ3482007)? 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财建2009333 号)? 江苏勇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报告书1.2.2编制原则? 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以市场调查为前提,经过技术、经济分析及评价,客观评价项目的可行性。? 本项目集成国内外废旧汽车拆解和处置工艺,成熟、可靠、实用,并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确保运行高效、稳定、可靠。? 系统运行灵活、管理方便、维修简单,充分考虑操作自动化,减少操作劳动强度。? 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合理控制噪声、气味,妥善处理、处置生产废弃物。? 工程建设完成后,力争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1.3 项目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1.3.1项目背景对于各种废弃物的开发利用,将其作为资源开发,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每回收利用1 万吨废旧物资,可以节约自然资源4.12 万吨,节约能源1.4 万吨标煤,减少610 万吨垃圾处理量;每利用1 万吨废钢铁,可出钢8500 吨,节约成品铁矿石2 万吨,节能0.4 万吨标准煤,少产生1.2 万吨矿渣,比用铁矿石炼钢节约2/3 的工时。每利用1 万吨废纸,可生产纸浆8000 吨,节约木材3 万立方米,节约能源1.2 万吨标准煤,节水100 万立方米,少排放废水90 多万立方米,节电600 万度。电器产品换代的节律越来越快,报废电器中的元器件平均只用了2万小时,只相当于设计寿命的1/25,这些元器件还有很高的利用价值。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产业,是解决中国资源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汽车产业是中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其可持续发展是实现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废旧汽车超期服役使用危害更大,不仅涉及环境污染,而且会萌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报废汽车的露天丢弃堆放,也是一个既浪费材料、又影响环境和占用土地的社会难题,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因此,废旧汽车的回收、利用和处置,已经在发达国家引起高度重视。我国从1985年制订第一个汽车报废标准开始,先后制订并出台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务院令第307号)、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2006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布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目的是指导汽车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企业启动、开展并推动汽车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报废、回收、再利用等项工作,推动我国对汽车产品报废回收制度的建立,该技术政策强调建立报废汽车材料、物质的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促进汽车废物的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降低直至消除废物的危害性,不断完善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体系。提出到2012年左右,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回收利用经济评估指标体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城市建立循环经济的技术发展模式,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科技支持”作为未来15年的科技发展的重要目标。国家十一五环境科技发展规划把“废旧汽车再循环关键技术研究”列入环境科技优先发展领域。我国目前汽车生产主要关注的是生产开发,但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多,汽车回收问题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就成立了“老旧汽车更新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管理汽车的报废、回收、置换和更新,并对汽车实行强制性报废。与此同时,还对回收报废车实施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实行资格认证。但是我国汽车工业起步晚、基础差,目前也极少有符合标准的拆解处理企业和成型的回收技术和回收研究中心,目前的回收技术多集中在钢铁原材料的回收利用,其他材料如塑料、橡胶等高分子材料,基本采用焚烧和填埋的方法处置。总体来说,我国废旧汽车的回收处于低效混乱的状态。因此,建立标准化的拆解体系和研制自动化拆解设备势在必行。1.3.2投资的必要性我国汽车产量从2002年以来以近40%的速度上升,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产量在不断增加(见表1)。国家统计局于2010年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表明:全年生产汽车1379.5万辆,比上年增长48.2%;其中轿车748.5万辆。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 2005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为3500万辆。2009年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7619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331万辆),与上年相比,增加1152.10万辆,增长17.81%。至2010 年5 月,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83249.04 万辆。随着报废汽车量的不断增大以及我国拆解行业的规范化,因此投资本项目是非常必要的。表1 中国汽车发展及预测2004年2005年2010年汽车生产量(万辆)5205801000汽车保有量(万辆)260031005500汽车报废量(万辆)130155275按5%估算1.3.3项目的经济意义汽车可以分为三大类:客车、货车和轿车。汽车的主要材料有金属材料、塑料、橡胶、玻璃和油漆等。就重量而言,金属材料(包括生铁、钢材和有色金属)占近85%,其他材料占15%多。废旧汽车的拆解回收(表2)不单纯指材料的回收利用或安全处理和处置,更重要的是零部件的再生利用或再制造。表2 废旧汽车回收处理材料再生途径来源途径再生材料来源途径再生材料发动机铁和铝冷却液酒精电线束铜蓄电池铅燃油润滑油油料冷却器铜、铝车门、行李箱钢板车体钢板车轮钢轮胎钢丝、橡胶变速、减速箱钢催化器贵金属前、后保险杠树脂悬挂钢铁座椅垫聚胺脂仪表板、气道聚胺脂内饰聚胺脂、聚丙烯灯玻璃推行汽车回收工程,发展循环经济,不仅可以促进汽车回收行业的发展,而且更是解决废旧汽车引发的社会公害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依托科技手段,研制高效的自动化拆解设备,对废旧汽车的有效回收、再生利用和妥善处置,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十分长远的现实意义。1.4 项目建议和指导思想1.4.1项目建议中国废旧汽车的回收处理注定要走自动化、规模化和产业化之路,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降低处理成本、实现合理的回收渠道和管理机制,而这一切的前提则是政策立法和资金支持。因此,为了确保项目的建设成功,除了企业自主努力之外,在政策、资金等各方面还要得到国家的支持,建议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申请政府的定点支持、补贴和税收优惠,以便在实现环保、节能等社会效益的同时更能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1.4.2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文精神,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江苏的循环经济发展,切实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探索如何有效走出一条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的新路。在江苏省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列为江苏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之一。作为贯彻上述精神的具体实践,本项目总体构想是在企业现有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的基础上拓展产业链并且在江苏扬州杨庙镇特色环保产业园新购场地150亩新建设现代化厂区。使本项目的汽车拆解设备、汽车绿色拆解与电子废弃物集中处理达到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示范性工程,从而使江苏省扬州市真正实现电子废弃物和报废汽车收集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本土化、环境无害化,率先达到环境友好型城区目标,带动全市环境事业健康发展。2 项目总体规划2.1选址项目选址在江苏扬州杨庙镇特色环保产业园,环保产业园将“静脉产业”定为主攻方向,形成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品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理、废车拆解、厨余垃圾处理、电子垃圾处理等 6 个项目为主的静脉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循环型整合,发展以环保设备和环保机械为主的环保产品生产业,充分利用园区资源发展生态农林园艺、生态种植养殖,最终形成静脉产业、环保产品、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等为主的复合生态体系。加强政策资金扶持,每年注入 2000 万引导、配套资金用于规划编制及主干道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证园区建设用地,制定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吸引环保项目进园。杨庙镇位于北纬30°13,东经119°19。地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西北郊,距邗江区政府约7公里,东与郊区西湖镇交界,南与区境蒋王接壤,西与仪征张集、刘集和古井为邻,北与甘泉毗邻。镇域面积36.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0072亩,人均耕地0.85亩。属于典型的丘陵地带,地势起伏较大,地面增高6.837.8米。杨庙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东西有文昌西路延伸段通往境内,扬冶路穿越全境,南北有甘八路贯通,是理想的废旧汽车拆解设备和废旧汽车拆解回收生产用地。本项目在总平面布置中贯彻“因地制宜、满足生产、经济合理”的原则,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消防规范的要求。图1 选址地理位置图园区内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天然气、排污设施的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园区具有35KVA变电站两座,日排污能力15万吨的污水处理站及排污管网,日供气量10万立方米。2.2建设标准根据生产需求、物流走向、公用专业和环保要求,进行土建施工。在最大限度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力求美观大方。新增建筑物主要考虑采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并尽量做到自然通风和采光,从而减少人工照明和机械通风所带来的能源浪费。2.3建设目标2.3.1总体目标在政府的支持与指导下,建立废旧汽车拆解设备的制造和废旧汽车拆解回收资源化示范工业基地,规范和引领废旧汽车设备的制造和废旧汽车的回收管理体系,组建集成废旧汽车拆解设备制造和废旧汽车拆解处理处置的成套技术与工程示范以及相关的教育培训系统,成为体现现代管理理念、具有高科技含量、反映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富含时代特征的绿色管理与科技发展的典范,为资源再生永续做贡献。2.3.2阶段目标2011年l 完成废旧汽车拆解处置基地规划、选址、建设;l 着手构建江苏省废旧汽车回收网络体系;l 完成拆解设备首台套的制造; 2012年l 基地建设竣工验收并生产运行;l 完善废旧汽车委托处置运行管理网络;l 组织专家对首台设备的鉴定和验收;l 着手申报创新资金等项目;2013年l 着手申报成立国家“示范工程”基地;l 组建专业运行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网络管理)。2014年l 组建废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生产基地;l 启动专业培训学校和窗口参观教育基地。2.4发展战略 (1)以“变废为宝,物尽所用,资源再生”为使命建立一个资源再利用率最高、环境污染最小的环保型、规范型废旧汽车拆解处理基地,争做再生资源的践行者。(2)以社会责任为己任,以市场为向导,切实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努力提高企业的知名度。(3)坚持科技兴企,谋求跨越发展,不断引进和吸取国外领先技术,坚持产学研合作和人才培养与储备,不断提高企业的拆解装备和拆解技术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4)充分利用政府扶植所提供的资源优势,通过政府资金扶持,银行贷款贴息融资,走低成本扩张之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规模经济,尽快成为行业龙头企业。3 全球报废汽车拆解设备和回收行业现状3.1 国外废旧汽车拆解设备以及废旧汽车产业概述从国外一些成熟的汽车拆解和回收经验来看,拆解主要是依靠先进的拆解设备进行自动化拆解,回收主要有两方面途径,一方面是由厂家负责回收,即“谁生产谁回收”,另一方面是由专门的汽车拆解公司来进行回收。此外,不少发达国家均有严格的法律来对汽车回收进行监管。(1)德国德国汽车回收率接近100%-欧盟国家多倾向于第一种回收途径,即谁生产谁回收。同时,欧盟的指令规定,汽车制造厂商在欧盟国家上市新车时必须出具证明,证明其投入市场的新款汽车的材料回收率至少要占重量的85%,可利用率至少为95%,才能获得市场准入许可证。有数据表明,德国汽车回收率已接近100%,大部分欧盟国家报废汽车的再利用率也已达到95%。并且欧盟国家的拆解大部分已采用机械化进行拆解。(2) 美国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国家,家家户户都有汽车,每年因老旧过期或交通事故而报废的车辆超过1000万辆。美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汽车回收卓有成效的国家之一,几乎占每辆汽车重量80%的部件都已经被重新利用起来。美国有1.2 万汽车拆解厂-美国多依靠独立经营或与汽车整车厂联合经营的报废汽车拆解厂来进行机械化操作。据统计,目前全美共有1.2 万多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2 万家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和200 家拆后报废汽车粉碎企业。废旧汽车回收在美国已经成为一项年获利达数十亿美元的新行业。(3) 日本日本中央政府指导和管理报废汽车回收的机构主要是经济产业省和国土交通省,经济产业省负责研究、制定、指导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的政策法规,国土交通省实施对车辆和道路交通管理。为进一步促进废旧汽车的回收处理,2000年,由日本自动车工业协会等九家机构发起,成立了日本废旧汽车回收促进中心,推行生产者负责制的废旧汽车回收处理制度。2005年开始施行的汽车回收利用法扩大汽车生产厂家回收废旧汽车的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就要交纳汽车回收处理费,用于补贴回收废旧汽车;对汽车制造企业提出要求:在设计制造汽车时要尽可能多地采用可以回收再利用的材质和结构。2004年实施的修订车辆注销登记法则要从车辆登记、注销各环节中,加强对更新汽车流向的信息管理,促进废旧汽车的回收、拆解及资源综合利用。日本的汽车回收利用法规定,汽车生产厂家有义务承担汽车粉碎残渣(ASR)、气囊类、氟利昂类等三类指定零部件的回收、利用及合理处理的工作。为此,丰田、本田等日本汽车厂商都设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此项工作。例如丰田,他们向相关公司进行了汽车粉碎残渣(ASR)的业务委托,同时还委托汽车行业共同成立的中间法人汽车资源再生合作机构对气囊类和氟利昂类废品进行处理,2007 年度总共回收汽车粉碎残渣ASR 96 万辆,总重量20 万吨,其中15 万吨实现了资源再生;气囊类回收汽车25 万辆(62 万个),回收再生率为94%,高于85%的法定标准。本田在其公布的2008 年度环保报告中指出,2007 年本田汽车循环再利用汽车ASR 再利用率达到了77.8%。日产在其公布的2007 财年年报指出,2007 年度,日产回收汽车粉碎残渣97195.7 吨,再利用率高达72%,已超越日本相关法律预计在2015 年达到70%的目标。根据日产2010 绿色计划,日产汽车将努力实现报废车辆材料回收再利用率达到100%。总之,在汽车工业发达的西方国家,汽车制造商及环保部门已日益重视废旧汽车的回收,并正在形成一个颇为诱人的新兴产业,这无疑也给我国对废旧汽车拆解设备的研制以及废旧汽车的安全处理和处置一个紧迫的信号。西方发达国家的汽车制造商对报废汽车回收业格外“青睐”,除了回收零部件再造利润丰厚外,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各国环保政策的约束。随着各国“生产者负责法”的制定与实施,制造商担负起双重职责:即对汽车的生产制造负责,对汽车的报废回收负责。因此制造商做研发时就必须考虑产品的可回收利用性,以保证万余个零部件都易于再生循环使用。汽车回收行业的兴起一方面得益于利润丰厚的“回收零部件再造”环节,另一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各国环保政策对汽车生产商及汽车消费者的约束。在发达国家,对于产品及零部件的再制造无论从技术到产品质量,再制造产品在价格、性能等方面都能与新品相比拚,市场接收率高,产品市场好,这也是我国产品再制造市场一直低落的原因所在。3.2 各国废旧汽车回收体系及运营模式在汽车工业发达的西方国家,汽车制造商及环保部门已日益重视废旧汽车的回收,并正在形成一个颇为诱人的新兴产业。西方发达国家的汽车制造商对报废汽车回收业格外“青睐”,除了回收零部件再制造利润丰厚外,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各国环保政策的约束。随着各国“生产者负责法”的制定与实施,制造商担负起双重职责:即对汽车的生产制造负责,对汽车的报废回收负责。因此制造商做研发时就必须考虑产品的可回收利用性,以保证万余个零部件都易于再生循环使用。汽车回收行业的兴起一方面得益于利润丰厚的“回收零部件再造”环节,另一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各国环保政策对汽车生产商及汽车消费者的约束。3.3拆解和回收市场最新动态3.2.1 马自达开发自动分离汽车报废部件回收技术为了更好地循环利用,报废汽车及部件回收一直是各大汽车企业保持和延续的技术。2009 年马自达汽车公司开发出了全新的自动分离汽车报废部件回收技术,此项技术能更快捷更方便地将报废的汽车零件分类回收再利用。该项技术最先应用在废旧保险杠的回收再利用上。任何品牌汽车、任意车型的不同类报废车辆的保险杠,均可通过这款先进的机器进行回收再利用操作。该项技术将报废车辆的保险杠上聚丙烯材料和金属类材料分离开,并进行分类粉碎加工。只要是聚丙烯材料,经过技术加工,添加工程材料后可加工成树脂材料,并回收再利用为新车的保险杠。而此过程中包括粉碎、分离、制造再生材料的所有工序均由机械全自动完成。该技术由马自达和日本SATAKE 自动化公司共同研发,预计未来将运用到报废汽车的所有不同类零部件回收再利用方面。3.2.2 福特将实现100%汽车回收利用率北美福特汽车公司与克莱斯勒、通用公司就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问题展开深入合作,以争取实现100%的回收利用水平。福特将继续通过美国汽车研究理事会与北美其它两家汽车公司在更广泛的回收领域进行合作,包括金属和非金属材料,如电池槽、挡泥板和汽车地毯等。目前美国市场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已达95%左右,而相比之下纸类或塑料类产品的回收率仅为52%和31%。美国汽车研究理事会的前身为美国车辆回收联盟(VRP),由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于1991 年联合建立,1994 年美国能源部资助的芝加哥大学Argonne 国家实验室和美国塑料协会(APC)也加入该机构。参与各方将汽车燃油经济性、车辆安全和轻量化材料等方面列为重点研究,实现成本分摊、研究成果共享。3.4美国汽车报废市场3.4.1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自愿性研究机制美国的报废汽车是不能被随便遗弃的,必须送到专门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理。报废汽车作为一种重要的材料资源,在美国具有较高的残值,能够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回收利用。由于受到汽车塑料件回收技术方面的约束,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目前只有75%左右,无法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为了避免报废汽车连带的环保责任,组建了联合研究机构,主动开展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研究,承担起了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领域的责任,支持了整个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1991 年美国三大汽车公司:通用、福特、戴姆勒克莱斯勒成立了车辆回收联盟(VRP),规范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流程,共同出资研究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技术,在非竞争领域实现技术共享。该组织还代表三大汽车公司参与了各种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合作研究工作。现在车辆回收联盟被称为美国汽车研究理事会(USCAR)。1994 年由车辆回收联盟(通用、福特、戴姆勒克莱斯勒)、美国能源部资助的芝加哥大学Argonne 国家实验室和美国塑料协会(APC)共同签署了第一次合作研究与发展协议(CRAPA)。各参与方在该协议中将汽车燃油经济性、车辆安全和轻量化材料等方面列为重点研究,实现成本分摊、研究成果共享。第一次合作研究与发展协议在报废汽车的拆解和座椅泡沫回收方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研究成果。1997 年各参与方又签署了第二次合作研究与发展协议,建立了Argonne 泡沫浮选技术的示范工程。2003 年各参与方再次签署了第三次合作研究与发展协议,在这个五年期的计划中对可持续增长的回收技术开展广泛研究。此外,1999 年能源部设置了下一代新车计划(PNGV)基金,旨在将车辆的燃油经济性提升3 倍,吸纳了7 个政府机构和美国汽车研究理事会参与。Argonne 国家实验室在该计划中完成了对聚合物成分的回收技术研究。铝业联盟完成了LIBS 合金分练技术。现在该计划被称为自由车计划(FreedomCar)。在市场机制驱动下,美国汽车生产企业投资设立专门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实现技术共享,推动了整个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与进步,保证了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的赢利能力。基于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的研究成果,2001 年美国能源部、汽车前期技术办公室和Argonne 国家实验室共同完成了未来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指南,明确了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目标。美国三大汽车公司在参与本国的合作研究项目的同时,作为欧洲汽车工业协会的正式成员参与了欧盟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各种协调活动,组织全球主要汽车生产企业成立了国际汽车联盟,积极应对了欧盟“关于报废汽车的技术指令”,达到了一次性调整企业技术规范便能满足世界各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规的目的。美国政府在“倡导环保资源行动,鼓励回收利用技术开发”的原则下,参与了由美国汽车生产企业倡导的各种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研究活动,把握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研究的发展方向,发挥了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3.4.2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法规体系虽然美国没有国家级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法规,但是有关产品连带责任的法规,再加上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严格限制了废弃物的填埋,将报废汽车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到了最小程度。美国汽车消费者不能废弃报废汽车,一般都主动将报废汽车提交给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对汽车废液的管理十分严格,能将废液收集后提供给专业回收企业处理;对报废汽车的残余物则采取付费填埋的方式处理,不能随便处置。总体上讲,产品连带责任是指产品制造链中的部分或全部制造商和销售商要对生产销售危险产品或缺陷产品所造成损失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在这样的产品连带责任法规要求下,汽车产品的制造商、分销商、供应商、零售商和其他参与向公众提供该产品的都将被要求对汽车产品所造成的损失负法律责任。这种连带责任包括三类: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无提醒过失。美国部分州政府特别关注对含汞车灯和开关的处理,并颁布了相应的技术法规。如:缅茵州LD1921,佛蒙特州参议院法案181,康涅狄格公共法02-90,马里兰州众议院法案136,纽约法2004 年第145 章等。这些州立法都要求汽车制造商在产品上增加标签,明显标识含汞零部件的使用情况,并要求在报废汽车处置前预先拆除这些含汞零部件,以防止报废汽车在回收利用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美国现有法律体系促使汽车生产企业参与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研究,保证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的市场化运转,这是欧盟制订关于报废汽车的技术指令所希望实现的目标。这也是我国颁布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的初衷。3.4.3 美国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目标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是采用机械化操作方式进行的,目前拥有12000 多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大约20000 家零部件再制造企业、约200 家拆后报废汽车粉碎企业。完全市场化运作的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其回收利用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75%的报废汽车材料能够实现回收利用。在美国三大汽车公司的带领下,美国通过在2001 年制订未来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指南,明确了美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要在2020 年达到95%的目标。在2020 年达到报废阶段的汽车是在2005 年至2010 年之间生产的产品,钢铁和铝材仍然是这些车辆的主要材料成分,其塑料件中仍然包括了热固性塑料和热塑性塑料。该指南假设:2020 年的报废汽车的材料包括75%的金属、15%的塑料和10%的其他材料,如玻璃、液体等。该指南预测:报废汽车的拆解占报废汽车的10%,其中金属零部件的再使用和再制造占5%,散装材料的回收利用占5%。粉碎和材料分拣回收利用占报废汽车的90%,其中填埋只占5%。3.5 德国汽车报废市场3.5.1汽车报废市场概况目前,德汽车保有量为4660 万辆。近几年,德国每年注销的小轿车约320 万辆,注销原因包括报废处理、出口和停放超过18个月。在这些注销车辆中,绝大部分作为二手车被出口至东欧和非洲国家,每年实际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仅45 万至50 万辆,占注销车辆总数15%左右。这也是德国废车处理市场的一大特色,其原因主要在于东欧国家汽车回收企业尚未执行相应的环保要求,或环保要求较低,因而回收处理的成本较低,再加上东欧国家的维修成本低廉,许多汽车维修后可再次投入使用。德国循环经济和废弃物法中对废弃物有明确的定义,报废车辆也必须遵循上述定义。例如不符合要求无法通过TUEV 检查的车辆或维修费用超过车辆自身当前价值的车辆都属于必须报废的车辆。根据德国的有关规定,新车前3 年以内免检,以后每两年都要进行一次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为汽车的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达标状况。3.5.2相关法律及主管部门目前,德国汽车报废处理依据的法律规定主要是2002 年6 月21 日制订并于当年6 月28 日生效的旧车法(又称旧车规定),该项法规主要是将欧盟制定的旧车法规转换成德国本国的法律,是在1997 年制订的旧车规定基础上修改完成的,后来又根据欧盟的要求于06 年2 月9 日进行了修订。德国现行的旧车规定是一部专门针对汽车报废回收处理的法律,它的制定使德国汽车报废回收处理行业更加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6 点:1、适用范围:除驾驶员座位外最多不超过8 个座位的载人用车、按照欧盟法规70/156/EWG 最重不得超过3.5 吨的载货车、按照欧盟法规92/61/EWG 的三轮机动车(非三轮摩托车)以及欧盟法规70/156/EWG 规定的具有特殊用途的载人用车如移动旅行房车(06 年7 月31 日前最高重量不超过3.5 吨的才适用,06 年8 月1日后所有都适用)等。2、委托义务:任何报废、打算报废或必须报废旧车的人都有义务只委托受承认的接收点、回收点或拆解厂进行报废处理,旧车所有者可以通过旧车总会(Gemeinsame Stelle Altfahrzeuge, GESA)获知距离最近的受承认的拆解工厂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而受承认的旧车接收点和回收点只是负责接收车辆,随后必须将所接收的旧车转给受承认的拆解厂进行处理。3、回收义务:制造商和进口商有义务免费从所售出车辆的最后一任车主手中回收,这一规定适用于02 年7 月1 日起获准上路的车辆(对于2002 年7 月1 日前获准上路的车辆,该义务自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进行免费回收的前提是旧车必须含有主要的零件和部件,尤其是发动机、车身、底盘、尾气催化净化器以及电子控制装置。4、清除和利用义务:自06 年起,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和处理商必须共同保证,平均至少每辆车重量85%的部分要被利用起来,80%要作为材料利用起来或作为汽车零部件再利用,自2015 年起旧车利用部分的比例要达到95%,作为材料利用或作为汽车零部件再利用的比例要达到85%。5、禁止使用重金属:自03 年7 月1 日起,禁止含有镉、汞、铅等重金属的汽车或汽车零部件流动,旧车规定的附件中规定了部分不直接使用重金属的情况作为例外。6、保证使用环保的清除和利用技术:旧车只允许委托受承认的接收点、回收点和拆解厂进行处理。3.5.3报废、回收及拆解处理流程汽车的最终所有者(以下简称“车主”)决定报废汽车后,必须将报废车辆送交经认证的接收或回收点,由他们将报废车辆送交经认证的拆解工厂进行处理,或者由车主将报废车辆直接送交经认证的拆解工厂进行处理。报废车辆处理主要是指拆解,具体来说包括拆出尚能够使用的汽车零部件以出售或供修车时使用。拆解及报废处理所需费用根据每辆车的品牌、型号、生产时间和技术状况来定。拆解厂在处理完报废汽车后,必须填写一张利用证明,并将该证明交给车主,车主凭该证明和车主证向当地的车管所申请注销车辆登记及相关资料。3.5.4汽车报废管理制度的特点1、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搞好废旧汽车回收和处理的坚实基础。从1997 年制订的旧车规定,到2002 年6 月21 日制订并于当年6 月28 日生效的旧车规定,再到06 年2 月9 日修订后的旧车规定都对涉及报废汽车处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私人或未经认证的拆解厂拆解汽车或拆出零部件,将被处以最高5 万欧元的罚款,并明确规定只有经认证的旧车拆解厂才能从事旧车零部件的交易。又如规定废旧小汽车的拥有者可以免费将车辆送还给由该车辆的生产厂商或者进口商设立的回收点,由其转给拆解厂进行相关回收处理及部分零部件的再利用等。2、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促进企业新技术的研发。旧车法规规定的报废车辆强制回收再利用的比例很高,且还会再提高,回收要求和标准的严格实际上也促进了厂家在新车研发过程中不断提高质量,不断研发新型材料和环保节能型技术。3、具体操作完全公开化、透明化,既方便了车主,也保证了环境的安全。在工商会等网页上,民众可以随时查询到有资格对废旧车辆回收点和拆解厂颁发资格认证证书的专家和环境鉴定者名录,还可查询到附近的符合要求的回收点及拆解厂地址,有利于社会对废旧车辆处理的执行者进行监督。4、无强制报废制度,利用环境和经济杠杠促进汽车报废更新。德国在车辆报废上实行车辆检查制度下的自愿报废原则,车辆只要通过每2 年一次(新车出厂后3 年内免检)的年检(TUEV 检查),就可以上路行驶,并没有规定达到一定行驶里程或年限后强制报废的要求。3.6 日本汽车报废市场3.6.1 日本汽车回收利用法出台日本每年报废汽车约500 万辆。目前,日本全国有经过注册和认可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8.5万家,拆解厂3000 多家、破碎厂1200 家。日本出台汽车回收利用法有其独特的背景。从宏观上看,日本于上个世纪的70 年代开始建立循环型经济系统以摆脱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型的发展模式,将报废产品作为资源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并建立了推进符合循环型社会要求的基本法律体系。从微观上看,日本在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上也有突出的问题。一是废钢铁行情给报废汽车价值带来大幅度的变动,影响相关企业的收支状况;二是报废汽车处理时应遵守的规范尚不明确,导致报废汽车的非法丢弃。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02 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和环境省与汽车生产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协会等各方面充分沟通,共同提交了关于报废机动车再资源化等的法律(简称汽车回收利用法),并于同年7 月12 日在国会审议通过,于2005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3.6.2 汽车回收利用制度的运行机制1、汽车回收利用制度的管理机制日本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管理通过政府和民间机构两个途径分别进行管理。汽车回收利用法)于2005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在回收利用费用、信息管理、氟里昂的回收处理、安全气囊类物体处理方面,按照新法的框架,增加了两个新的非官方机构来管理资金、信息,并协助处理氟里昂和安全气囊类废品。这两个机构分别是(财团法人)汽车回收再利用促进中心和(有限责任中间法人)汽车再资源化协力机构。前者负责管理资金和信息,后者负责协助处理氟里昂和安全气囊类废品。汽车回收再利用促进中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资源有效利用以及保护环境,通过开展有关汽车回收再利用以及合理处理的促进工作,确保汽车用户的方便以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该中心的赞助者为日本汽车工业协会、日本汽车零部件工业协会等9 家会员单位。主要工作内容有有关促进汽车回收再利用以及合理处理的调查和研究、普及和推广、信息提供、系统运行和管理、交流合作,以及基于汽车回收利用法的资金管理、再资源化、信息管理等工作。2、回收利用费用及管理汽车回收利用法规定,汽车用户要交纳回收利用费,包括5 项费用:SR(Automobile Shredder Residue 汽车破碎残渣)、安全气囊、氟里昂处理费、资金管理费和信息管理费。以丰田汽车为例,威姿车型的三项处理费用为9400 日元、花冠为10140 日元、Celsior 15430 日元、艾斯蒂马13430 日元。新车的资金管理费为380 日元/辆,二手车为480 元/辆,信息管理费统一为130 日元/辆。汽车回收再利用促进中心受国家委托征收回收再利用费,并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和运用,直到报废汽车得以回收利用为止。3.6.3日本汽车回收利用制度的特点1、基于扩大生产者责任的原则建立回收再利用机制在旧的汽车回收体系中,粉碎残渣成为回收再利用的阻碍因素。因此,在新的体系中扩大了汽车生产企业的现任。要求企业不仅要负责回收并处理粉碎残渣、氟里昂和安全气囊类废品,还要确保整个回收再利用体系的顺利运行。2、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回收渠道考虑到总体社会成本的经济原则,在建立新的系统时,充分利用了现有的拆解厂、破碎厂等回收再利用渠道,使报废汽车作为有价资源流通,使参与汽车回收利用的各个方面都有利可图,确保回收再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3、通过征收回收再利用费增强消费者保护环境的意识与欧洲由汽车生产企业来承担回收利用费用的体系不同,日本的消费者要在购买新车时交纳回收再利用费,并要求在用车辆在法律实施后3 年内交纳回收再利用费。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汽车消费者明白,谁报废谁就要支付回收处理费用,从而增强节约资源和爱护环境的意识。4、有效利用汽车生产企业间的竞争和合作回收处理费用是由汽车生产企业来设定的。因为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考虑这个费用,因此汽车生产企业就不能对费用进行随意设定。另外,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的实施、运行,以及建立统一的回收物流渠道等,也需要各企业之间相互协调。5、公正、透明的电子清单制度在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并运行了电子清单系统,通过互联网接收有关单位报废车的交接信息,即“电子清单(移动报告)制度”,并对这些信息进行统一管理。通过这一系统,政府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破碎等环节的信息有了明确的统计和监督。在此基础上,使回收利用费用的管理做到公正、公开、透明3.6.4汽车回收利用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日本为了建立循环经济和应对报废汽车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开始重新建立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制度。该制度既是本国经济发展现状的要求,也是全球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行动的一个体现。我国虽然国土面积大,但人口多,人均可利用资源少。为此,在新的世纪,我国提出了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目标。对于废旧汽车回收的管理,我国从1980 年开始,陆续建立了一套针对废旧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和鼓励更新的管理制度。1985年制定第一个汽车报废标准,并在不同阶段以五年计划形式规定了不同目标。2001年6月,为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活动,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管理,国家颁布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推动我国汽车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报废、回收、再利用等项工作。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拟定了新的“汽车报废标准”,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管理也开始逐步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但目前,我国对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管理还处在起步阶段,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通过对日本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的研究,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供政策制定者借鉴:1、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管理要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2、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管理既要符合市场规律,又要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3、应该积极发挥汽车生产企业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方面的作用。4、应该重视回收利用中的环境保护问题。3.7 我国废旧汽车回收利用和拆解的现状在我国,目前对废旧汽车的回收形式或比较死板,或缺乏规范,综合利用比例较低,技术比较落后。我国旧车的报废和回收形式分为二种:官方回收和民间回收。官方回收按照国家规定,车辆“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后桥、方向机、车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形式回收,不准再出售利用,其他的金属材料零部件如钢板弹簧等可利用均可进入旧车交易市场或旧车零部件市场出售,或以材料形式回收。民间回收实际上包括了旧车报废及其零部件的交易两个方面。回收单位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而是一些个体私人作坊,报废及回收的手续很大程度上与国家的有关政策不相符合。回收企业,特别是个体企业受利益驱动,使旧车回收市场变得比较混乱,拆解主要是以手工为主,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或科研机构从事拆解设备和拆解技术的研究开发,因此根本谈不上技术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规模小,处理能力有限。一般的年拆解几十至几百辆,规模最大的一年拆解上千辆。(2)拆解水平低,手工作业,没有专用的拆解设备,没有专业技术人员。(3) 车辆拆解、材料分类回收困难,回收利用率低。(4)回收拆解企业的管理落后。管理人员欠缺安全、环保、回收利用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意识。(5)旧件利用率低。大多数企业没有对可以再利用的零部件进行整理和归类。(6)环保要求低。对拆解场地没有要求,废油液随意渗入地下。对废物料,尤其是对环境有污染的废弃物的处理随意性大,容易造成较大的二次污染。单纯从回收利用率上看,目前我国报废汽车质量的大约75%被循环利用 ,只是集中于报废汽车的金属材料(主要是废钢铁)。(7)再制造企业少。现在中国的再制造企业主要有: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江苏大众贝德动力总成有限公司、江苏卡特彼勒工业公司、柏科(常熟)电机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全球变速器有限公司和广西玉柴股份有限公司等几家。无论从技术到市场以及公民的接受水平都有待提升。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急待产业化,这项工作很大程度上有规范的废旧汽车回收和拆解处理来带动。我国对汽车报废工作十分重视,汽车报废标准几经修订,加强了汽车报废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从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汽车的报废更新。我国废旧汽车回收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废旧汽车的再生利用处在比较落后的状态,主要体现在政策法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回收利用技术、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较低。因此我国废旧汽车回收再利用以及拆解设备行业的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汽车回收利用和拆解工程涉及到社会、经济、技术等各个方面。不可能同时解决所有问题,必须遵循旋进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主动推进,以点带面,螺旋形前进。简而言之,在每个阶段应抓住一点,带动全局发展。4 市场预测4.1国内外市场情况预测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的商业循环(图3)是在商业领域内实现汽车产品循环的模式。商业循环模式以汽车制造商为开端,联结了经销商、4S 店、汽车用户、汽车拆解回收企业、以及材料再生企业。图3 汽车产品商业循环模式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再利用是实现汽车产业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全球每年要报废约5000 万辆汽车,其中:美国1500 万辆,日本600 万辆,德国450 万辆,法国350 万辆,英国300 万辆,意大利320 万辆。美国是目前全球最有效的废旧汽车回收国,几乎占每辆汽车重量75%的部件都已被重新利用起来。全美大约有1.2万 家汽车零部件回收商,能够将有重新利用价值的发动机、电机和其它零件拆卸翻新,重新出售,至于金属车体,则由破碎机碾成金属碎片后再运往钢厂铸造新车体。废旧汽车回收在美国已成为一项年获利达数十亿美元的新行业。德国在废旧汽车回收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可回收利用的汽车零件达到了75%,对废旧汽车的发动机、电池、玻璃、安全带、保险杆、门兜以及汽油、润滑剂、冷却剂等进行分门别类的处理。2000 年,德国所有汽车85%的零件已回收利用,2015 年,每辆汽车中当作垃圾扔掉的部分仅占汽车重量的5%。法国也在为其每年产生的近200 万辆废旧汽车寻找出路。几年前,标致雪铁龙集团、法国废钢铁公司和维卡水泥公司就在里昂附近建立了一个汽车分解试验工厂,随后,雷诺汽车公司同法国废钢铁公司在阿蒂斯蒙斯建立了一个报废汽车回收中心。中国已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大国,2007 年汽车产量达到888 万辆,到2010 年汽车保有量可能达到6500 万辆,每年报废量将超过400 万辆。到2010 年,中国汽车备件需求量约为650 亿元,如果5%采用再制造产品,需要38 亿元再制造产品。而目前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每年不足7 亿元,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1997 年国家规定“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控制在400家”,实际从业企业有近千家。2001 年按照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总量控制方案,全国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控制数量为367 个,另有一部分是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承认的。据对31 个省市244 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统计,2006年共回收报废汽车96 万辆,拆解车辆46 万辆,拆解率47%。比较而言,我国每年实际回收报废汽车数量较少,回收率较低,原因一是大量应该报废的机动车流于二手车市场,或是贫困地区,二是非法回收企业倒卖、拼装,三轮车,低速货车的报废量很少,并且我国大部分拆解企业都是以手工作业为主,生产效率低,劳动强度高,经济效益差。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企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着报废汽车企业竞争秩序混乱,立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企业,引导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而日本的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已经相对平稳,立法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土地资源有限,填满地不足的问题。我国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全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我国负责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指导的社团组织主要是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该协会对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健康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没有细致划分资金管理、信息管理等专门机构进行指导。我国报废汽车的资源再利用水平较低,没有形成再利用汽车零部件规范的市场,缺乏流通渠道,一般金属件的回收利用作为炼钢的原材料,旧件利用率低,大多数企业没有对可以再利用的零部件进行整理和归类,回收拆解企业主要靠出售废钢铁获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拟订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今后再制造企业在从事汽车零部件产品再制造之前,应获得原生产企业的授权,再制造产品应在授权企业售后服务体系内销售。这就确定了汽车制造商在商业循环的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实现了汽车产品标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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