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某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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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管理制度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时间: 年 月 日xx监理项目部目 录一、总 则1二、综合管理制度12.1现场监理人员考核办法12.2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22.3监理人员廉洁自律制度22.4廉洁敬业、认真履职奖惩制度32.5监理机构对外行文审批制度32.6开工报告审批制度42.7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52.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52.9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62.10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72.11技术交底制度72.12工地例会制度82.13监理月报制度92.14日常检查、巡查制度102.15旁站制度112.16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12.17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122.18监理工作报告制度122.19监理日志和文档管理制度142.20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5三、质量管理制度163.1施工测量复核及抽检制度163.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73.3工程过程检验验收制度173.4见证检验制度183.5监控量测对比分析及控制点定期复核制度19四、安全管理制度194.1安全专项检查制度194.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04.3安全专项例会制度204.4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204.5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214.6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214.7应急预案响应制度224.8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24.9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检查指南执行的管理制度23五、投资管理制度245.1变更设计管理制度245.2验工计价审查制度24六、进度管理制度25一、总 则1.1监理部管理制度标准化是根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贵阳市轨道交通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的监理管理规范性文件,构建结构清晰、职责明确、内容稳定,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监理部管理制度。1.2本篇规定了监理部须建立的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监理部应不断查找管理缺陷、堵塞管理漏洞,及时修订管理制度,形成“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实现监理管理规范化、标准化。1.3监理部应将各项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一个监理人员。总监应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动态检查。二、综合管理制度2.1现场监理人员考核办法执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的办法,月工资扣除医社保后的80%作为基本工资,20%作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当月产值占30%。(与进度计划对比,当月完成80%以上不扣除、当月完成50%80%以上扣除5%、当月完成50%以下扣除10%)工程质量占20%。(发现一次监理不作为,未制止的质量问题扣3%;会导致质量事故或隐患的扣除6%;出现质量通报的可以改正的扣除6%,无法挽回的扣除20%,解雇)工程文明安全占20%。(多次被业主通报,未及时改正的扣3%;被主管部门通报的扣除6%; 产生安全隐患或一般事件扣除20%;较大事故的当月工资为0,解雇)工程内业占10%。(对自己的内业负责、完善、工整、闭合、符合规范要求,不满足一项扣2%,内业两个月内存在较大问题的,降级执行新的基本工资)晚间值班占15%(能自觉轮岗,值好当日班,发现一次脱岗、不配合扣除5%,一个月内两次脱岗扣除当月工资的50%)事假占5%。(无故请假的,一次扣2%;未请假的,一次扣5%,连续两次未请假的扣除当月工资的50%直至解雇)。2.2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2.2.1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应设立项目监理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书面任命授权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领带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2.2.2项目监理机构原则上按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合同计量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地质工程师、隧道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材料工程师、资料员、监理员进行监理工作。2.2.3根据项目工程等级,项目监理机构可以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市(2006)248号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赋予职责和权力,在总监授权范围内协助总监理工程师领带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2.2.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提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任命,总监理工程师调整和变更时,要征得业主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2.2.5派往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由公司综合部及专业监理部共同协调安排,征得公司领导和总监同意后,开具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人员登记表。2.2.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专业人员担任;监理员应持监理培训证书上岗。2.3监理人员廉洁自律制度2.3.1监理从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履行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尽职尽责,坚持监理工作的服务性、公正性、科学性,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为工程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2.3.2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服务,不在施工企业或材料、设备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不为搜监理的项目指定施工队伍和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商;不向施工企业索要钱物,不收取施工企业的任何礼金和礼品,不参与、不干预施工企业正常的用人安排。2.3.3不得转借、出卖、伪造涂改监理资格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2.3.4坚持原则,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评定工程质量及统计工程数量,要以准确的测试数据和资料为依据,并对自己签认的各种证据负责。2.3.5遵守公共关系准则,同行间相互尊重、想和支持、友好合作。不得损害同行的声誉,不妨碍同行的工作。2.3.6积极参加监理技术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规范,努力提高技术、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法力意识、合同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2.4廉洁敬业、认真履职奖惩制度2.4.1为弘扬廉洁敬业,认真履职的职业道德精神,奖励先进,惩处落后,特制订本制度。2.4.2对监理人员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2.4.3奖惩方法有:通报表扬;奖金奖励。2.4.4对于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职,团结协作,积极负责,廉洁敬业,维护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奖励。2.4.5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辞退、开除等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的;3.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4. 工作不负责,经批评教育不改的;5. 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的;6.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7. 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2.5监理机构对外行文审批制度2.5.1目的保证监理工作有序展开,规范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格式及来往程序。2.5.2原则1. 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统一的格式及程序行文。2. 建设主管部门对文件有规定的,使用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2.5.3发文格式1.会议纪要:按业主提供的会议纪要统一的表格。2.监理通知:监理通知采用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表格。2.5.4发文时间1会议纪要:必须在会后1个或两个工作日内发出。2. 会议通知: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时发出。3. 监理函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时发出。2.5.5发文程序及要求1. 会议纪要、监理函件及其他文件,可以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代)指定拟稿人,在总监(总代)审核后发出(包括公文的发文审批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联系单可由专监拟稿,但宜征得总监的同意后发出;工程暂停令、工程停工令只能由总监签发。文件发文由资料员负责,资料员应做好发送文件的登记工作,同时做好收件人的签收手续。2. 文件签发后应及时发出,对于特殊原因没法及时发出的,可以用电话预先通知收文单位,并及时不送相关文件。3. 文件内容必须整洁、流畅、条理清晰、数据准确。不得使用文字描述辞藻,准确地表达主题,无歧义。4. 资料员应建立发文登记台账,文件签发后,由资料员进行发文登记,并分类归档。2.5.6收文程序1. 建立收文登记台账建立机构应设置专职资料员进行文件收文处理;2. 资料员对收到的文件,宜按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类,以便查找。3. 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应填写文件传阅单,文件传阅应注明发文单位、收文日期、文件名称等信息,传阅单后附收到的文件,及时送总监(总代)进行阅批,并传阅。4. 文件传阅后,资料员负责对处理过的文件进行分类归档。2.6开工报告审批制度2.6.1工程开(复)工报告的审批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10天,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合同标段重点关键工程的开工报告,5天内完成审查、签发,并报建设指挥部。其它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前4天报监理部,由总监工程师组织2天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报业主备案。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后,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意见;同时,现场核对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进场人员申报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进场施工机械报验单、进场材料报验单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审核其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2.6.2工程开(复)工应具备条件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已签订;2.设计交桩、设计技术交底工作已经完成;设计文件与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3.控制点、水准点复测及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均已完成;4.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材料复试资料已经监理审核批准;5.征地拆迁进度满足开工要求,其它需报批的各类手续办理完毕,“三通一平”工作能满足开工要求(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运输便道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以及能满足开工需要);6.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获批准;2.7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2.7.1总监工程师应按规定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2.7.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附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批)。2.7.3审查主要内容: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分包单位的业绩;4.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5.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2.7.4对审查发现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监理部须及时向业主指挥部报告,不得隐瞒事实。2.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修改后备案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照审查意见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报建设单位核备。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并重新报审。2.8.1审查主要内容:1.工期、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2.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和文明施工的规定;3.施工程序和工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4.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和工艺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5.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6.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7.质量、安全、消防、环保、工期等控制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落实到位;8.施工单位内部签认手续是否完备。2.8.3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2.8.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随工程进展若需修改或补充,应按照原审批程序,分别报送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批准后,按修改或补充后的方案组织实施。2.8.5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监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必要时,与业主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2.9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复验制度2.9.1监理部应对所有拟用于工程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在进场时必须按规范、规程、验标进行检验。严格控制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及使用,禁止先用后检。2.9.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对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进行复验,填报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等)。2.9.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材料,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验收标准规定的比例采取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方式进行检验、复验。2.9.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经检验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及时签认批准进场使用。2.9.5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应坚决清离施工现场。2.10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2.10.1监理部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熟悉和预审施工图。2.10.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2.10.3审查各专业施工图纸时,应核对建筑、结构、水电、通讯、设备安装等各种图纸相互有无矛盾,是否有否错、漏、碰、缺等情况。2.10.4在熟悉和预审施工图纸的基础上,监理部及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做好会审记录,并将提出的问题提交建设指挥部和勘察设计单位。2.10.5在施工图会审的基础上,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指挥部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签会议纪要。2.11技术交底制度2.11.1参加、监督施工单位技术交底1.监理工程师应在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的工序施工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该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书进行审查;2.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施工技术交底的全过程。重点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交底的内容是否涵盖了该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所有工作;2)是否详细阐述了控制质量的依据、规定和标准要求;3)是否规定了施工工期或用时;4)是否清楚地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预案;5)是否明确了该项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质量责任人、进度责任人、安全责任人。6)是否准备了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交底双方是否都在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上签字确认。3.监理工程师应积极支持、配合、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将该项工作自始至终地坚持下去,确保施工过程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4.如条件具备,监理人员应监督或审查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2.11.2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的交底1.技术交底文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等;2.参加人员:总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主要人员、监理机构有关人员、业主代表;3.技术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受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主持。4.总监理工程师或受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各自所属专业向施工单位做监理细则交底。5.技术交底意见经各方会签形成会议纪要。6.各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均应向施工单位做监理细则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2.11.3监理部内部技术交底1.总监应组织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设计图、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方案等技术交底。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1)设计要求2)应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规程等3)施工措施4)监理检查、验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3. 技术交底会议应认真记录,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交底内容、登记情况等。形成会议文件,监理部存档。2.12工地例会制度2.12.1 工地例会形式监理部应参加或组织有关工地例会。工地例会一般分为:第一次工地例会、日常工地例会两种。第一次工地例会应在工程开工前适当时间举行;日常工地例会应与各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约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制度定期举行。2.12.2 工地例会主要内容1.第一次工地例会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部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会议主要了解工程准备及施工准备情况,明确各方职责及主要负责人;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商定今后各方参加会议人员及召开时间等。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介绍总监代表、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办法和手段等。2.每周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就上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存在问题和下周工作计划及需要协调处理的有关问题等进行点评和安排。必要时,可邀请业主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协调及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12.3 专业、专题会议监理组应根据需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业或专题会议制度,如:周(旬)汇报协调会、月工作计划总结会、专题研讨会等,监理部可根据工程实施过程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各类专题工作会议,对工程施工尚未明确的一些事情进行讨论。如涉及投资的,须邀请业主派代表参加,达到加强沟通和管理、明确标准、统一行动、交流经验之目的。2.12.4 会议记录整理1.所有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并形成会议纪要;2.会议记录应注明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整理人、会议的主要议程、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及责任人、完成期限等。3.有施工单位参加的会议,应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4.会议结束,应及时在监理日记中登记,并简要记录会议的内容和参加人员等。2.12.5 闭环管理在下一期会议上,监理人员应对照上期监理会议纪要,核实上期会议落实情况,防止管理漏洞。2.13监理月报制度1. 监理机构每月月底前,以监理月报形式向建设单位和公司总工办,报告本月监理工作情况,、向公司总工办报送时采用电子文档。2. 监理月报编制周期为上月28日到本月27日。3. 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分工负责编写,指定专业负责人汇总编制,最后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4. 监理月报作为参建各方了解工程进度的重要文件,要求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本月工程进度状况及监理工作情况,特别是应当全面反映监理机构的监理行为。5. 监理月报应内容全面、用语规范、条理清晰,同时应只对性强、突出重点,监理月报应反映安全监理的内容。6. 监理月报至少一式两份,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印章后,一份由监理机构作为监理资料归档,另一份交送业主,若质量监督机构等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时,按要求执行。2.14日常检查、巡查制度2.14.1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监理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时,监理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公司每月对监理部进行自查评分记录,下发检查整改通知单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2.14.2每月对主要风险控制点识别和对策、重要活动情况汇总表、监理项目“重大危险源”月度信息报表进行监控,并形成记录。每月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情况,并形成记录。每月对施工单位进行消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临时用电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巡视管段现场一次,监理组应每周对所管段集体巡视一次;总/副监理工程师至少每周5次对全管段在建工程进行巡视。2.14.3巡视完工地,对存在问题需整改上报的,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监理工作联系单下发监理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经各级签认后,办公室存档。2.14.4日常检查巡查主要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5.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7.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2.15旁站制度2.15.1监理旁站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中明确规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安排进行旁站监理。2.15.2监理组及时将要旁站监理项目工序或部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24h通知主管监理工程师。2.15.3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该旁站监理人员学习旁站监理要点。旁站监理人员无权更改、增减旁站监理的工序或部位。2.15.4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2.15.5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真实反映实际,不得弄虚作假。2.16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16.1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及其它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2.16.2 安全质量事故划分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2.16.3 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监理部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建设指挥部和相关单位报告;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研究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应经勘察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认可;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5.向建设单位及时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质量事故报告,并将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6.监理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擅自隐瞒不报。2.17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2.17.1监理部应建立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以下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并按照内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1.未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就同意施工的;2.在工序报验前,未认真执行安全检查验收把关,施工作业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未落实到位,就同意转序的;3.未认真执行巡查制度或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未执行现场跟班监控或旁站监理的;4.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作业,施工、技术、安质负责人未到岗把关,监理人员未责令暂停施工作业的;5.施工现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问题,监理人员未提出处理措施的;对较大隐患问题未及时上报监理部或安全监理工程师的;6.对业主或监理部提出的问题、要求,未督促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制止不上报仍继续施工的;7.监理人员自身违反有关规定要求,违章指挥、不戴安全帽、失职或管辖区域内发生较大问题及事故未及时上报等行为;8.管辖区域内发生较大问题或各类事故的。对造成较大影响或发生事故的,监理人员应给予清退;对负有重大责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18监理工作报告制度2.18.1监理报表格式和时间监理部按建设指挥部规定的报表格式统一上报,不得自行设计和采用其它表格;报表填写应做到:文字清楚,内容及签章齐全,不得漏页、漏项。编写时间段及提交时间;2.18.2当安全及试验内容较多时,监理部可以每月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试验工作专题报告,向建设指挥部通报工作的主要内容。当工程项目较小,可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增加安全和试验有关内容,使安全和试验工作月报与监理工作月报合并进行。2.18.3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向建设指挥部反映或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专题报告,向建设指挥部汇报。2.18.4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部应组织编写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作为监理意见纳入竣工资料整理范围。2.18.5监理组应注意对日常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正常情况下将施工情况随月报一同上报监理部;遇到特殊问题,编写专题报告上报,由监理部汇总上报建设指挥部。2.18.6监理部应不断总结,注意对自己工作的经验积累,定期向建设指挥部提交年度、季度或阶段性工作报告,以利于建设指挥部对监理部工作的了解和指导。2.18.7及时填报建设指挥部要求的各类报告。2.19监理日志和文档管理制度施工进场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划分综合文件收集整理施工过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声像档案收集整理按分部分项划分整理技术资料按分项验收收集整理资料按分 部验收收集整理资料按时间顺序收集原材料,试验资料及整理竣工资料整理综合文件组卷技术资料组卷竣工图组卷(含电子版)声像资料组卷档案专项验收移交档案馆(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2.19.1监理日志是监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必备的专用记录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监理人员应逐日逐项认真填写,特别是涉及变更设计、会议决定、上级指示,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检查、投资等有关事项,都应详细写入日志。2.19.2文档管理。监理部应建立有关往来函件、电话处理、日常监理工作技术资料整理与归档管理的相关台帐。所有文件收发、文档资料均应严格按业主的规定进行管理。工程档案管理流程图如上。2.19.3工程监理台帐各类台帐是文件化的施工信息分类记录,监理部应结合工程特点和内容选择建立,以加强对内业资料的管理。1、开工报告审批台帐2、工程进度台帐3、见证取样检验台帐4、见证检测台帐5、工程变更台帐6、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台帐7、验工计价台帐8、图纸目录台账9、业主要求建立的其他台帐上述各类监理台帐必须定期记录,记录内容应符合各类台帐的记录要求和规定。监理部办公室必须认真对台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台帐资料的及时、完整和准确,具有可追溯性。2.19.4各类监理台帐与监理日志、监理技术文件应能互相印证,主要内容一致,不得互相矛盾或无法对应。2.20工程竣工验收制度2.20.1 竣工验收的依据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应的技术说明书;2.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3.经主管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相关文件;4.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规程、规范等;2.20.2 竣工验收程序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验收1.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对已竣工的单位工程进行自检,自检通过后,向监理部报审及按规定编制的全部竣工文件,申请工程验收;2)监理部应对施工单位提交全部竣工文件进行审查;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到现场对单位工程实物进行检查;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组织复查,认可后方可签发报审表。5)施工单位按施工承包合同将工程全部竣工,并经监理部预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2.工程验收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业主组织的对本标段的工程检查,达到初验的有关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有关单位组成的验收委员会; 3)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对本专业工程的检验或检查;4)监理部应提交本标段工程质量评估初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委员会对本标段工程进行的验收,会签竣工验收报告。三、质量管理制度3.1施工测量复核及抽检制度3.1.1 开工前施工复测检查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标段控制点复测,及时提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及复测成果。复测精度要与设计定测精度一致;2.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控制点复测,并要求其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规范、清楚,签署完备,并有复核和验算,复测成果低于定测精度或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严禁使用;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测量资料、桩橛等是否贯通,交接是否清楚,手续是否完备。并对贯通情况、中线及水准基点桩的设置是否准确、稳固、可靠等进行检查;4.对重点工程或地形复杂地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抽测或局部复测,确认测量数据正确性,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报建设指挥部备案。3.1.2 施工过程复测检查1.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复验和确认。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报验单,对发现的问题应做好监理记录,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2.对于有沉降要求结构,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测量成果进行检查,确认结构的稳定性。有问题时,及时上报监理部处理。3.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3.2.1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报送隐蔽工程施工进度计划。3.2.2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先行组织内部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好各类隐蔽工程检查表,签认手续完备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3.2.3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质量检查工程师于隐蔽检查48h前或特别商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对于工期较紧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适当调整时间,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3.2.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施工单位质检人员配合检查。3.2.5 监理工程师确认隐蔽工程合格后,办理签证,并准许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3.2.6 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或检验批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的,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检查不合格及整改意见;严重的,可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重新报验。3.2.7 特殊设计的、与原设计图变动较大的或监理认为需要设计单位参与检查的隐蔽工程,还应要求设计代表参加检查。3.2.8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停工超过一定时间,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应重新检查验收;超过6个月的,需重新办理复工手续。3.3工程过程检验验收制度3.3.1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自检。3.3.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及相关检验批或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3.3.3监理工程师应按照验收标准规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现场复核,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对于结构基坑开挖、根据验收标准要求,请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并在相关资料上签认。3.3.4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认相关资料,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签认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3.5如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修整处理,自检合格后,监理部重新组织验收。3.3.6单位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验标要求向建设指挥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3.4见证检验制度3.4.1监理部根据见证检验的项目和要求,指定有资质的监理人员从事见证检验,并明确其工作内容和岗位责任;3.4.2见证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暂停工序施工或返修处理;经进一步核查或处理后,重新按照规定进行检验、验收,直到合格为止,以确保工程质量;3.4.3见证检验工作无论合格与否,均需保留真实的记录资料,统一归档管理。3.4.4当见证检验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多次不合格或施工质量控制不力时,应报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督促施工单位制订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3.4.5监理部应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取样、试验人员资质和仪器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改正,并确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3.4.6每月对见证监理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深究工作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下月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以确保见证检验工作的有效性;3.4.7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检验项目,监理部应先组织专业监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详细的检验计划再安排实施;3.4.8监理部办公室日常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具体负责对见证检验的资料最终归档。3.5监控量测对比分析及控制点定期复核制度3.5.1 测量监理工程师每天对施工单位的监测数据进行确认,并与前一日数据对比,明确数据分析结论。3.5.2测量监理工程师,在日常数据分析中,发现异常数据要实施与第三方监测单位联测,并将最后结果报报至监理部。3.5.3测量监理工程师每周要对施工监测数据、第三方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监测结论。3.5.4测量监理工程师除平时监测点、控制点的保护巡查外,每季度要对控制点进行复核和平差分析。四、安全管理制度4.1安全专项检查制度4.1.1 定期检查1.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外业检查:对管段内施工现场、驻地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现场控制、制度落实、作业标准、文明施工等应对照要求检查;内业资料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技术交底、文件学习传达情况,内业资料整理是否完善等。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月不少于四次组织有关人员对重点施工项目,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抽查。3.监理组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安全质量综合检查,并填报安全检查记录表,记入监理日记。4.1.2 专项(季节性)、敏感期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项或季节性安全专项检查,如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隧道、防火防爆、节假日前后、雨季、冬季、台风前后等;要对定期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各监理组现场安全监控情况进行检查。4.1.3 日常检查、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加强对管段内施工情况日常检查、巡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应现场把关;对定期和专项检查发现及业主提出的问题,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反馈信息,并作好记录。4.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2.1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4.2.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有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4.2.3监理部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4.2.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建设指挥部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或交底。4.3安全专项例会制度4.3.1监理部应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季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主要内容有:学习文件,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安全管理经验,制定有针对性措施,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重点。4.3.2总监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施工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安质负责人、监理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布置安全工作。4.3.3监理部和各监理组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数据库台账,作为分析依据,落实整改闭合。4.4安全重大方案审查制度4.4.1监理部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如:隧道开挖、爆破作业、大型设备设施起重吊装、深基坑开挖、大型模板支架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专家组论证通过。4.4.2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专项措施,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下发执行。4.4.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逐级细化施工方案和措施,细化的施工方案措施必须针对性强,并具有可操作性。4.4.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4.4.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4.4.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立即上报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业主。4.5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4.5.1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1. 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2. 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3.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4.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证书;5.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6.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6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4.6.1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4.6.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4.6.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部,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4.6.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救援机具、物资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4.6.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4.7应急预案响应制度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5分钟内电话通知总监和总代;电话通知完毕后2分钟内补发短信通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件、伤亡情况);2、现场任何人均不可接收媒体采访和乱传播事故(短信、微信、QQ、微博);3、现场安全监理要保留第一手资料(事故发生时的图片、救援图片);4、督促与配合施工单位做好警戒(无关人员一概不得入内)和救援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救人为主的原则);5、现场配合施工、业主做好救援工作,并提醒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灾害。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及现场监理负责人总 监总 代现场业主代表上海地铁公司负责人现场业主代表贵阳市局质安监站事故单位现场监理、总监办成员配合总代整理内业安全监理、现场监理负责人配合总监现场工作4.8安全技术管理制度4.8.1 监理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即:实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应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监控把关和推进。4.8.2 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针对工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周边环境和气候等特点,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基坑支护、起重吊装、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设备拆装、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经五人以上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组织施工。4.8.3 对危险性大、高温期或冬(雨)季施工期长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强化措施,以做好高温炎热季节的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工作,保证雨季施工的防雨、防潮、防汛、防漏电及冬季施工的防寒、防滑、防火、工作。4.8.4 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8.4.1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有关技术、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及施工从业人员进行交底。4.8.4.2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底会。4.8.4.3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交底应一式四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交底人、接受人及监理部分别存档备查。4.8.4.4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4.8.4.5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4.8.4.6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应检查现场落实情况。4.8.4.7监理人员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违规、违章、违标作业,应坚决制止;对不听劝告的,应立即向监理组长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采取暂停报验等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4.8.5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4.8.6 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要求把关。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4.9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检查指南执行的管理制度4.9.1认真落实并贯彻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检查指南的检查内容,根据内容制定各项检查表式;4.9.2监理部每月定期(每月510日)对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检查进行自查自纠,1030日分别由安全专监、质量专监组成检查组,根据指南的5.16.8的内容对辖管工区逐一检查,并评出得分,检查出来的问题集中在月列会上通报,施工方在下个月汇报上个月的整改情况,现场监理跟踪检查落实。五、投资管理制度5.1变更设计管理制度5.1.1变更设计指经审定后的设计文件自交出施工图起到工程竣工为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与增、减。超出此范围,不按变更设计处理。5.1.2凡需变更设计,应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并填写变更设计申请,由提议单位项目总工或负责人审查盖章后,报监理部及建设指挥部,由建设指挥部会同原设计单位、监理部、施工单位,必要时请地方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后决定。5.1.3监理部应严格按业主有关规定、业主制定的有关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及施工承包合同处理变更设计。5.1.4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变更设计。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变更设计,监理部不得予以计量。5.1.5变更资料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单、变更设计通知单、工程量计算单、个别概(预)算和现场变更会议纪要等。资料不全,监理人员不得进行验工计价。5.2验工计价审查制度5.2.1监理部按业主现行文件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所验工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5.2.2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申报季(月)度验工报表的工程数量,确保验工计价项目不超验,不漏验。5.2.3验工计价的程序1.施工单位统计质量合格并经专业、计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工程量,填报验工计价表,同时提交计算明细表、批准的变更设计及施工图增减数量表,有必要时,需提供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检查证及试验报告等。2.专业、计量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和经建设指挥部确认的施工图工程数量,审核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数量,并会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对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量予以签认。3.施工单位依据专业、计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按照要求编制验工计价表,经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部。4.总监理工程师对验工计价表、工程数量表进行审核,审查无误后签认,上报业主。5.2.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1.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2.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新增的部分工程量;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内业资料、计量不完善的;4.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签认,施工单位自行封闭的;5.未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或变更手续不全的;6.计价工程的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价与中标价款不符,且没有任何手续的。六、进度管理制度1.监理部在组建项目机构时,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对现场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和控制。2.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监理部应及时明确施工单位编制进度计划的时间、格式、上报份数等相关内容,并在监理内部明确逐级审批责任。3.监理人员在审批开工报告时,应同时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安排,不符合业主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4.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网络图的要求编制,明确每月或每季度完成工程实物量,以便于对节点进行控制,对计划的实施与实际进度的偏差进行对照比较。5.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召开工地例会前应先对工程实体的形象进度进行调查,将实际进度与计划相比较,分析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偏差,初步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在召开工地例会上,把工程进度纠偏在会议上进行点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完善。6.监理人员在现场的检查过程中,随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进度滞后,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赶工。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无具体的改进措施时,监理人员应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7.监理部应根据进度控制方案,定期编制进度分析报告,对各个施工工点存在的进度偏差进行统计和分析,明确进度超前或滞后的具体偏差,分析产生的原因,将报告上报建设指挥部。有条件的,应及时通报施工单位,以引起施工单位重视。8.监理人员应根据会议纪要要求或专题报告精神,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纠偏实施进行跟踪,督促其根据会议要求予以落实。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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