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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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程管理部(设备材料)质量责任制1 总则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程管理部(设备材料)在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中的基本职能、主要工作范围、工作条例,适用于公司设备材料的日常管理业务工作。项目设备科、项目材料科、工厂生产科、采购科可参照实施或另行制定实施细则。2 基本职能2.1 根据国家有关物资(包括施工机械与材料)管理标准和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编制公司物资管理标准及有关管理制度。2.2 督促、指导项目设备科、项目材料科、工厂生产科、采购科实施公司的各项物资管理标准及有关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2.3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安装工程、产品制造的需求,编制重点施工、生产设备的采购计划,进行市场调查,评价选择合格分供方,建立与分供方的工作联系,实施采购计划。2.4 会同项目经理部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重大设备事故。3 主要工作范围3.1 负责大型设备(主要指塔吊、履带吊)组装与拆卸的人员组织工作,指导并协助项目经理部进行大型设备的调迁、转运。3.2 负责运输、 吊装车辆三保以上(含三保)级别修理的组织工作,完成设备检修计划。3.3 开展红旗设备竞赛活动,指导、督促、检查项目经理部的红旗设备竞赛及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工作。3.4 指导项目设备科、项目材料科、工厂生产科、采购科的物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物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3.5 为项目设备科、项目材料科提供市场信息,以供采取相应的采购决策。3.6 建立固定资产机械设备台帐和档案,提供项目设备科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为安装工程与产品制造服务。3.7 按时向总公司报送各种报表。3.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4 工作条例4.1 全科人员应切实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质量方针:以人为本,质量第一。提供优质产品;奉献社会,服务第一,满足用户需求。质量目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生产名牌产品,争创优质工程,做到用户满意。 )把好物资供应质量关,杜绝质量责任事故。4.2 牢固树立为施工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4.3 全科人员应不断学习物资供应管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4 全科人员应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5 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单位出借或挪用库存物资。4.6 全科人员应加强责任心, 爱惜国家财产, 精心保管库存物资,开展修旧利废、节约回收活动物资供应计划管理制度1 总则物资供应计划是计划期内保证安装工程(产品)施工 (生产 ) 正常进行的基础,是组织订货、采购的依据,是合理利用储备资金的主要内容之一,更是物资供应管理的主要手段与环节。因此,必须加强对物资供应进行全面的计划管理,认真地按照计划管理程序进行核算、平衡、审查及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物资供应计划。2 供应计划编制2.1 安装工程 (产品 )所需的主要材料供应计划,由项目生产技术科/厂生产科根据年、季、月度施工(生产 )计划编制。年计划提前三个月,季计划提前一个月,月计划提前十五天提交给项目材料科/厂设备材料科。2.2 安装工程 (产品)所需一般材料的供应计划,项目生产技术科、厂生产科根据季、月度施工 (生产)计划编制。季计划提前二十天,月计划提前十天交给项目材料科、厂设备材料科。有必要时,可编制旬计划,旬计划应提前五天提交。2.3 安装工程 (产品 )所需辅助材料、零星机械配件的供应计划,由用料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提交计划时间不作具体规定,但应充分考虑必要的采购周期。2.4 主要施工 (生产 )设备大、中修用料供应计划,由公司车辆设备修理队根据设备大中修计划编制相应的季、月度计划。季计划提前一个月,月计划提前十五天提交给公司工程管理部 (项目设备科、 厂设备材料科)。 对需要更换的关键零部件, 应提前编制计划,以保证设备大、中修计划如期实施。2.5 基建用物资供应计划,由公司物业管理部另行编制。2.6 安装工程 (产品 ) 的物资消耗定额,由项目生产技术科/厂生产科向项目材料科/厂采购科提供。2.7 采购人员应随时注意市场变化情况,对本公司施工(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主要材料供应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材料部门领导报告, 材料部门应向项目经理或厂长汇报, 以便采取相应对策。3 供应计划编制和执行的有关要求3.1 材料计划员根据全面计划管理的要求,以统一表式、统一程序编制物资供应年、季、月度汇总计划表。汇总计划表一式四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项目材料科科长、 厂生产科科长) 审定后,呈报总工程师(项目经理、 厂长)审批。经审批的年计划于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提交生产技术科(项目生产技术科、 厂生产科 )、 财务科(项目财务科、厂财务科 )各一份, 其余两份作为计划员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和采购物资的依据。季计划于季前十五天报出,月计划于每月二十八日前报出。3.2 采购员应严格执行采购计划,不得擅自采购计划外物资。材料科长及科计划员负有对供应计划监督、检查之责任,监督检查以月度计划为主,季、年度计划应在季、年度作总结时分析、检查。物资仓库管理制度1 总则物资仓库是本公司物资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仓库管理工作是本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仓库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保管好所有物资,使经管物资帐物相符,防止变质,并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事故的“四防”工作,降低物资消耗,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2 物资验收2.1 采购物资的交接2.1.1 采购人员所购的所有物资,均应向保管员点交清楚。保管员接收物资时,应仔细核对实物是否与单据(发票、清单、采购计划 )相符,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2.1.2 对顾客提供的材料要进行验证,并作好质量记录。2.1.3 对顾客提供的材料要作好标识,并分类码堆存放。2.1.4 交接中如发现物资数量、型号、规格与单据不符或无计划、超计划采购时,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请示处理办法。2.1.5 保管员在接收物资后应及时填写到货物资登记簿,挂“待验”牌进行标识。2.2 质量检验 (试验 )2.2.1 所有购入物资均应进行质量检验,检验结果由质量检验员作详细记录。2.2.2 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均应由质检员挂“检验合格”卡片进行标识,不合格品挂“已检不合格”卡片进行标识、隔离存放并通知经办人及时处理。2.2.3 有必要时,由质检员负责对物资进行试验,以确认物资质量是否合格。2.2.4 未经检验的物资不准发放使用。2.3 办理验收手续2.3.1 物资检验合格后,由采购员填写物资验收单,验收单各栏目填写应准确、清楚。2.3.2 保管员对验收单所列内容与实物进行核对后,方可在验收单上签名(盖章)。2.3.3 物资随附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图样,质量保证书等应随物保管。2.3.4 保管员在单据齐全的情况下建立物资台帐。3 物资贮存保管3.1 根据物资类别、 仓库条件, 分类分区存放。 吞吐量大(体积大)的物资可落地堆码,吞吐量小(体积小)的物资用货架存放。3.2 在堆垛牢固、合理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码方法,做到过目知数,便于保养、收发与盘点。3.3 库存物资应码放整齐,做到库容整洁,帐物相符。使物资在贮存期内不发生或少发生质量变化,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3.4 保管员对经管物资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物资如有变质,损坏、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在找出 原因,分清责任后酌情处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处理。3.5 物资保管应做到四保、(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三化、(仓库规范化、存放系列化、 保养经常化 )根据物资特性, 采用垫高,码垛,苫盖等方法,防止发生责任性损失。物资堆放时应考虑先进先出,便于发放等因素,留有余地。3.6 仓库物资不准擅自出借, 如有特殊情况, 保管员应请示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出借,借据(收条)等应妥善保存。3.7 保管员不得将物资库存情况向无关人员泄露,未经允许,非仓库职工不得擅自进入库房。3.8 所有仓库职工均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具,设置醒目的禁令标志。保管员应学会使用仓库的消防器具,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4 物资发放4.1 保管员按项目生产技术科(厂生产科)核定的消耗定额或材料供应计划发料,不得擅自变更发料内容。4.2 仓库发料遵循“先进先出。发陈贮新”的原则,对因贪图方便省事所造成的物资失效、变质、大材小用,优材劣用及因失职造成差错损失的保管员,应追究经济责任。4.3 保管员凭单发料,发料时必须亲临货位,亲自点数。发料单据 (领料单、调拔单等)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内容准确。4.4 保管员应及时记帐,要妥善保存有关发料单据。安装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1 总则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对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项目经理部应加强物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2 物资供应计划物资供应计划的管理,执行公司制订的物资供应计划管理制度中除2.4及 2.5 以外的所有相应规定。3 物资采购物资采购,执行公司制订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4 物资验收及贮存保管,物资验收及贮存保管, 执行公司制订的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中相应的规定。5 物资发放物资发放除执行公司制订的物资仓库管理制度中相应的规定外,另增加下列内容:5.1 施工机具借用与归还5.1.1 班组共用工机具5.1.1.1 施工班组成立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施工工机具的借用、归还手续。5.1.1.2 施工班组编制施工机具申请计划, 经项目经理或项目分管副经理批准后提交给项目材料科。5.1.1.3 项目材料科根据班组申请计划,为班组配备施工机具,办理出库手续,建立班组借用施工机具台帐。5.1.1.4 施工过程中需增补的施工机具,班组应编制追加计划,无计划不予借用施工机具。5.1.1.5 班组借用的施工机具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经常保养,保持完好,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施工机具损坏的,应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处以罚金。5.1.1.6 工程结束后, 班组所借用施工机具应如数归还。 丢失损坏的施工机具应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特殊情况(如工具房被盗等)应列出清单呈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审批后办理报废(失)手续。5.1.1.7 专用的精密测量计量仪器、 仪表, 应随用随借随还, 不得长时间闲置在班组。5.1.2 个人借用工具个人借用的工具应妥善保管,丢失者应赔偿,损坏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全部赔偿经济损失。用毕应及时归还。6 向顾客 (需方)借用(领用 ) 物资向顾客借用(领用)物资时,项目材料科(或项目经理部 )应与顾客 (或代表)商定借用 (领用 )物资的实施办法,指派专人负责办理借(领)料手续,项目材料科至少应保存一份借(领 )料凭据(可以是复写件或复印件),对借(领 )用物资应妥善保管,按计划发放,应归还的到期归还。7 报表按公司工程管理部规定报送有关报表。8 工程完工后的盘点工程完工后,应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装箱、填报物资盘点 对比表,做好物资转运准备工作。物资质量管理制度1 总则本办法依据QCP/SA02.06-2000 采购控制程序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标准制订,适用于本公司物资采购、保管、保养及发放。2 物资采购质量2.1 公司工程管理部 (项目材料科、工厂设备材料科)采购物资应严格按照采购清单、产品图纸、技术要求等采购文件进行。2.2 合格分供方的选择2.2.1 根据择优选定的原则,选择供货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的单位为合格分供方。2.2.2 根据物资类别以及对安装工程(产品)的质量影响程度,公司工程管理部 (项目材料科、 工厂设备材料科)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调查、评价,调查评价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存档。对已获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分供方,可免除对其的能力验证。2.2.3 对供货质量下降的分供方,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材料科、工厂采购科)应根据进货检验记录以供货质量反馈单形式通知分供方,要求其按期改进。到期无明显改进者,呈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取消其合格分供方资格。2.3 质量争端的处理发生质量问题时,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 (项目材料科、工厂生产科、采购科)应及时通知分供方,通过协商或其它途径解决质量争端。3 物资验收质量3.1 采购员应将购入物资的发货清单、 产品合格证、 质量保证书、物资入库检尺、过磅记录等有关资料向保管员交割清楚,以此作为保管员验收物资的依据。3.2 保管员应根据有关资料,及时对购入物资进行检验。检验按照 QCP/SA02.01-2000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进行。合格品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建立台帐。不合格品执行QCP/SA02.13-2000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3.3经检验的物资无论合格与否, 均应由保管员或质检员进行相应的标识。4 物资贮存保管质量4.1 保管员根据物资性质、特点、用途、标识,划区分类贮存物资。4.2 保管员根据物资不同性质、特点、用途,进行周期性保养,以防止物资在贮存期发生质量变化。5 物资发放质量5.1 一切物资要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5.2 一切代用材料均应严格按照“材料代用证书”规定的内容发放。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总则物资采购是执行物资供应计划,组织物资供需衔接的主要环节, 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 以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为宗旨, 搞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为此,依据QCP/SA02.06 采购控制程序与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标准,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一切物资的采购。2 采购合同2.1 合同签订的原则2.1.1 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令,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维护本公司的经济利益与企业信誉。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2.1.2 签订合同应符合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的要求。2.2 合同的签订2.2.1 任何物资采购合同,必须与列入合格分供方名单的分供方签订。2.2.2 物资采购合同必须具备下列主要条款:(1) 物资(产品) 名称(2) 型号规格(3) 质量要求 (适用技术标准、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4) 计量单位(5) 采购数量(6) 单价、总金额(7) 交 (提)货时间、地点、方式、数量(8)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9)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10)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11) 验 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时间(12) 随机备用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13) 结算方式、期限、开户行名称、帐号、税号(14) 违约责任(15)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6) 合同有效期限(17) 其它约定事项2.2.3 重大项目的合同及与非长期、非定点协作单位签订的需预付货款的经济合同,原则上均应办理司法公证或工商行政登记手续。2.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属无效合同(1)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2) 采取欺诈、贿赂、胁迫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合同(3) 本公司委托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4) 无计划或超计划签订的合同(5)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本公司利益的合同2.2.5 凡因签订无效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追究签约人的经济责任。2.2.6 合同签约人应随时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审核物资价格及货款支付情况。如有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超前超量交货的,应在银行承付期内书面通知财务科,拒付或缓付货款。2.3 合同管理订货合同签订生效后,设备材料计划员应保存1 份,其余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项目材料科长、工厂采购科长)集中管理,建立合同台帐以备查考。3 物资采购3.1 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物资供应计划或采购合同进行,采购人员应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政策、法令、按物资供应的正确渠道采购物资。3.2 采购人员在接受采购任务时,应详细审阅采购计划内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价格合理的物资。3.3 材料供应部门应经常进行市场调查,随时掌握物资供求信息,采购人员应熟悉各类物资的供货渠道,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用料部门对物资质量的反馈信息,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市场预测和采购决策,提高采购业务水平。3.4 因采购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无计划或超计划采购造成的错购、多购或购入不合格品,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经济责任事故处理。财务科应随时监督,遇有上述情况时,有权拒付货款。3.5 采购人员外出采购物资时,应随时与物资供应部门保持联系,到达目的地后应向部门领导报告投宿地址、联系工作电话号码,随后应汇报采购任务完成情况,反映存在问题,请示解决办法。3.6 采购人员必须遵守财务制度,按规定办理现金支票借用手续,购入物资后应及时办理验收、报销手续,一般情况下应月结清。对有关票据应妥善保存,丢失或遗失票据者应追究责任。3.7 物资入库验收后,应由采购员填写物资验收单、验收单必须由保管员签名 (盖章 )后才可报销, 验收各单栏目填写应正确、 清楚、做到票据与实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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