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家政合同意在维护保姆雇主家政公司三方权益却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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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家政合同意在维护保姆雇主家政公司三方权益却引发争议行业协会是否有能力禁止保姆同居本报记者刘建近来 ,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正在草拟全市性家政合同 , 没想 到 , 合同中有一个“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的条款,被安上了“禁止保姆陪睡”的名义而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 .作为民间性质的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 是否有能力禁止保姆和雇主同居一室的行为 , 成为争议的焦点 . “同居”保姆也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 .“同居保姆”现象: 一个尴尬的事实居住在上海杨浦区的许老先生失去老伴将近十二年, 因女儿方女士住的比较远, 一直靠“住家保姆”照料生活. 许老先生前后更换过多个保姆 . 不久前 , 方女士看望父亲时, 发现又换了一个新保姆 . 在与父亲交谈中方女士了解到 , 这位“住家保姆”年纪五十有六 , 比父亲小二十多岁 , 除了打扫房间、做饭、洗衣服外, 晚上还和父亲睡一张床以便照料. 方女士觉得不妥 , 委婉提醒父亲 , 不料 , 父亲并不理会. 方女士不好意思责备父亲 , 但总对该保姆不放心, 担心父亲被骗 . “没想到现在还有陪睡的保姆. ”方女士感叹道.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政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从自己公司的角度 , 并没有在给雇主介绍时主动提及“同居”、“陪睡”等业务,但是在实际中 , 确实存在“陪睡”的情况.一项调查显示, 凡是聘请“住家保姆”的 , 绝大多数都是老伴去世的单身男子, 他们在和保姆的朝夕相处中 , 难免会产生感情而与保姆“同居” , 由此成为社会中一个尴尬的事实 .针对这一现象, 近日 ,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 正在制订“家政合同” , 拟作出“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的规定, 作为格式合同由工商部门负责统一发布 , 合同试行版最快年内完成. 据了解 , 规定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同龄人同居一室 ,上海并不是第一家. 前段时间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中也曾有过“不安排其与成年异性共住一室”的条款.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了上海新渔东路上的一家家政公司 , 对于记者提出的“需要可以和被照顾的异性同居一室的保姆”的要求,该家政公司显得较为谨慎 , 最终还是拒绝了 .“不得同居”条款: 是否可操作“保姆不得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的条款由于被安上了“禁止保姆陪睡”的名义, 频遭舆论炮轰, 社会各界对这一条款的操作性也产生质疑 .市民杨先生认为 , 这种规定毫无操作的可能性, 难道还有人去雇主家查房?双方如果属于自愿行为 , 就不应受追究. 不起作用的合同不要订 .“用合同的形式、白纸黑字写下来没用 . 如果他们自己要同居, 怎么监督?谁来监督?”上海来邦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李荣说.“阳光宝贝”总经理唐军认为 , 法律规定也难以制约“同居”行为 , 何况是家政服务合同 . 应该通过道德教育, 提高素养来禁止这种行为的出现 . “我们碰到最头痛的事情是, 发生同居事件后, 很多雇主将责任推给保姆, 而保姆又告雇主胁迫, 这种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的事情 , 会使处理方左右为难 . ”唐军说 .“把不得安排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理解为禁止保姆陪睡 , 是人们对这一条款的曲解.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周珏珉解释称, “出台家庭服务合同是为了规范保姆、雇主、家政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行为 , 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我们在日常服务中经常碰到有些家庭因住房条件或是人为因素 , 安排服务人员睡阳台 , 睡公共走道 , 睡地铺 , 甚至睡卫生间 . 也有些家庭为方便照顾有病或行动不便的被服务对象, 把服务人员安排与异性成年人一室居住, 造成家政服务人员受到骚扰和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甚至在为年龄悬殊的异性服务中 , 家政服务员受到侵害的现象也时有反映. ”是否入家政合同 : 法律界看法不同该不该把“同居保姆”问题放入家政合同文本, 法律界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上海康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滨认为 , 合同禁止“同居保姆” , 主要 是禁止雇主单方面强迫保姆“陪睡” , 这种行为可能会引发性骚扰 . 主要解决谁来承担责任 , 如何承担责任 , 以及是否足以制止的问题 . 一 旦发生此类事件 , 运用民事法规和行政法规处理时 , 应向弱势群体保 姆倾斜 . 只要证据充分, 那么雇主必须承担强迫保姆“陪睡”的法律责任.而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律师陈霞则另有看法. 她撰文认为, 从法律层面看, 如果保姆和雇主同居一室发生了意外事件, 比如发生了强奸或猥亵等, 这已属于刑事范畴的行为 . 此时 , 权益受损者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解决问题 , 而不是寄希望于属于民事范畴的家政合同的某些条款, 其也不可能担当此任 . 这些年来 , 陆续有一些声音呼唤围绕保姆的权益进行立法 , 但是 , 却一直没有法律将类似“不得安排保姆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纳入考虑范畴 , 这其中很大原因就在于 , 围绕保姆延伸出来的许多问题都属于道德上的, 不需要法律来插足,至于那些超越了道德、上升到法律层面的问题, 相关法律能够解决,只不过适用起法条来相对繁琐一些.据悉 ,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会长陈锡珠近日表示, 把“不得安排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放入合同文本, 是对家政服务员和雇主家庭成员双方的保护 . 在征求意见期结束后 , 根据反馈的意见 , 还会对一些颇受关注相关条款的表述作出修改 , 进行调整 , 内容还需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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