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保险公估业的发展及监管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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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保险公估业的发展及监管制度的建设摘要 保险公估业是服务于保险业的中介服务行业,保险公估业的市场正在形成,其对于市场的介入度不断加深。面对国际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为了做大做强保险公估业,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市场调整、准入调整及经营策略调整;加大对保险公估业的诚信监管力度。目前,世界各国对保险公估业的监管主要有三种方式: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管。我国应在完善法制的基础上,加强政府监管,提倡行业自律,强化社会监督。关键词 保险公估 监管 制度 建议一、我国保险公估业的现状(一)机构总量迅速增加,行业规模迅速扩大由于历史的原因,保险公估业在中国的起步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才出现了第一家有保险公估行业特征的企业。進入21世纪后,随着保险公司的转型和保险市场的逐步开放,保险公估业发展的步伐加快。到2004年底,保险公估机构达到180家,比2003年增长56.5。从业务规模看,2004年,全国保险公估行业公估服务费总额达到1.5亿元,比2003年增长209。(二)保险公估市场正在形成中,保险公估业对于市场的介入度加深自20世纪80年代保险业重新出现在中国的经济生活中后,形成了人保公司独家经营的市场格局,同时也造就了大而全的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成为一个包揽一切职能的庞大机器,从产品开发到承保理赔的一切环节都由保险公司自主进行,从而抑制了保险公估行业的市场空间。进入90年代后,新建立的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需要开始有选择地在一些个案中谨慎地接受保险公估的介入,而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国际化竞争,各保险公司开始进行自我改造,改建自己企业的经营模式,如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按照建立现代企业的要求全面改建了公司的产权模式和经营体系,包括所有制模式和经营理念。在这个背景下,保险公估业介入保险理赔的深度和广度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主要表现在:公估公司的业务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重大财产险和工程险理赔案件。前些年,保险公估的业务主要限于技术含量高、工作量大、处理难度高、程序复杂的财产险和工程险个案。现在,对来自于机动车险、货运险等过去从不让公估公司涉足的险种的业务正在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估公司的业务清单中。同时,公司的专业细化也为整个行业拓展了新的生存空间,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点,近几年已陆续出现了一些以机动车险理赔为主打业务的公估公司,它们与保险公司签约,以承包某些类型的车险理赔查勘为主要形式,将业务触角成功地伸人车险理赔领域。深圳民太安汽车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在国内保险公估业专业化发展方面作了非常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较大成功,开业第二年就达到937.87万元公估费收入,在国内创造了开业第二年业绩最高记录。保险公估业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正在逐步为保险当事人所认可。一方面保险人将保险案件交给公估人处理的倾向越来越明显,让公估公司介入种类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的理赔案件。另一方面,保险公估公司在理赔案件中的作用也逐步为更多的被保险人认知。特别是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保险理赔中,保险公估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04年浙江沿海的温州、台州等地遭受了50年不遇的“云娜”台风袭击,国内20余家保险公估公司的100多名公估师参与了报损金额为10亿元财产损失的保险公估工作。他们在保险责任的认定以及损失的核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大大减轻了当地保险公司的工作压力,为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赔款恢复生产赢得了宝贵时间。二、我国建立保险公估业监管制度的必要性保险公估业是服务于保险业的中介服务行业,具有公正性、独立性、技术性、中介性、法规性等特征。因此,其经营行为理应受到国家的规范和指导,我国完全有必要建立保险公估业监管制度。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保护民族保险业的需要我国加入WTO后,外资保险公估公司正在或明或暗地进入我国市场,我国民族保险业正面临着外资保险公司的巨大冲击。一些金额较大的保险业务已开始通过保险公估人来进行风险评估和查勘定损,但由于我国保险公估业发展滞后以及对保险公估监管不力,许多外资公估公司正在监管的真空地带从事公估活动。如果我国不加强立法并加大监管力度,必然会给我国民族保险业造成巨大冲击。目前,我国国内保险公估公司无论在经验、技术和人才上都十分欠缺,因此,尽快建立保险监管机制是培育和发展我国保险公估市场、确立保险公估人市场主体地位、保护我国民族保险业发展的需要。(二)规范保险公估市场行为的需要保险公估人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是保险中介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公估人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广大投保人及保险人的利益,所以必须对保险公估人的行为实行有效监管,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在这方面,我们应吸取忽视对保险代理人监管的教训,在引进保险代理人的初期,由于法律滞后和监管乏力,造成许多不规范的行为,严重损坏了保险业的形象,因此从开始建设保险公估市场就应执行严格的监管规则,以保证保险公估人以高起点、高素质、高标准来赢得社会的信赖。(三)维护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保险公估是以保险业为依托而生存和发展的。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保险人的经营对象是被保险人所面临的风险,由于风险具有客观性和不确定性,被保险人为避免风险发生时带来的损失,用购买保险的方式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通过收取保费的方式接受风险,将被保险人的损失分摊给诸多面临同类风险的被保险人。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面临的风险收取保险费,而保险赔付则是根据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的。保险公估可以在两个方面发生作用,一是在承保阶段评估标的面临的风险,以确定保险费的收取。二是在损失发生时进行查勘定损,确定保险公司实际的赔付金额。因此保险公估人在保险行为中起着关键作用,具有独特地位。如果保险公估人因技术或职业道德等原因不能公正合理地确定保险标的风险和损失,就会破坏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使保险赔付不能公平地反映保险标的风险及投保人事先交纳的保险费,造成保险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为了保证保险公估人的服务质量,使保险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保险公估人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三、建立保险公估业监管制度的几点建议(一)建立实质平等的市场机制和法律机制是解决公估业发展的客观前提冷静分析当前公估业存在的问题,与这个行业所处的大环境有直接的关系,其实质就是保险市场分工机制的缺失。这与保险公司大而全的经营形态有关,更与市场制约意识的缺乏有关。在实际交易中,与精通条款和技术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相比,被保险人所处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许多保险交易实际上是不对等交易,而这种不对等性在法律生活中很少被公众所认知。也很少有人意识到,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技术支持是一种迫切的社会需要。其实在日常交易中,这种不平等性不仅体观在理赔环节,也体现在投保环节,保险标的价值的确定和风险水平的评估,实际上都由保险公司单方面进行,而被保险人并没有发言权。因此,在保险市场上目前急需建立的是一种实质上的公正。从这个角度看,培养健康的保险公估业,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市场分工机制,这样的机制建立起来后,社会对保险公估的需求机制才能建立起来,保险公估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才会迎刃而解。(二)确立公估业的法律地位是公估公司发挥职能的重要前提由于公估公司在保险当事人之间所处的特殊的居间地位,决定了它在业务活动中必须有与一般企业不同的法律地位。保险公估报告,作为调整保险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文书,在法律上如何定位,对于公估行业的发展,也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公估报告的法律涵义,是保险法与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赋予的。它本质上只是一份技术性质的报告,在法律上能否被采信和采证,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对保险当事人的约束力也相对有限,因此,对于保险公估报告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及时得到解决。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管理的决定,对于诉讼中司法鉴定问题作了专项规定,其中一个重要决定就是侦查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不得面向社会开办司法鉴定业务。明确了国务院司法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也规定了司法鉴定单位的和人员的执业条件。根据这个规定,已经有具备司法鉴定人执业条件的保险公估公司取得了司法鉴定许可证,其中的部分执业人员取得了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保险公估公司进入司法鉴定领域,其契点就是解决了保险公估报告法律地位问题。当然,公估报告的法律地位不仅是司法鉴定一个方面的问题。行业内应该有一个共识,由于公估公司在保险活动中的居间地位,解决法律地位问题始终是突破瓶颈的重要渠道。(三)建立专业技术优势是公估公司获取生存与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尽管目前保险公司的经营形态仍是大而全,并拥有专职理赔队伍。但在发生重要而复杂的案件需要投入较多的人才物力时常会有实力不逮之感。同时在一些专业领域,保险公司也不可能常年进行全方位的技术储备,这样他们必然会到市场上寻求支持,如果公估公司具备了处理某类专业问题的能力并为保险公司认可的话,公估公司就可以保持稳定的业务资源。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优先保证车险等事故多发险种的理赔人才和技术储备,对于工程险、企财险等险种,在案件多发季节和发生重大案件时,到市场上寻求支持就会成为一种自然的选择,事实上,目前大部分公估公司都是通过这一渠道生存下来的。但即使在已经培育成熟的市场上,保险公估公司仍然要强化社会化分工,强调自身的专业特色。专业技术优势的发挥,是保险公估公司的真正生存资本。(四)严格诚信监管,降低市场准入资金障碍,提高从业人员技术要求加强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是保险公估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与保险公司不同,作为一种技术服务行业,公估业的市场准入标准较低,从而也导致了大量公估公司进入市场,数量多了,自然会鱼龙混杂,管理难度加大,因此,严格的监管就成了一个必须采取的措施。对公估行业的监管应该着重于诚信方面,作为保险公估机构,它所发挥的社会职能要求他们必须遵守更高的诚信准则,公估机构应该独立于保险当事人之外,要公平、公正、客观。监管机构应该针对公估公司的诚信经营制定专项法规,建立诚信淘汰机制,对于诚信方面不合格的公司,坚决列入黑名单,进入准淘汰状态,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坚决逐出市场。对于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经营,除了强化对公估人员的资质管理外,可以给企业相应的自主权。因为公估公司与保险公司不同,它的职能主要是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对资金方面的要求不象保险公司那么高。经营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优胜劣汰。当前有一种舆论认为应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在资本金等方面作更高的要求,其实这已经被证明是一种失败的做法,不利于保险公估业的成长。以注册资金为例,原来的标准是200万元,实际上挡住了普通创业者进入公估市场的路,在几年时间内,只出现了寥寥可数的几家公司。后来将注册资金标准降到50万元后,才出现了公估机构大量增加的局面。公估业其实只是一种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性质与律师事务所类似,诚信水平、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才是衡量其存在价值的重要标准。因此,为了促进公估公司的健康发展,应该降低资金方面的准入门槛,鼓励技术人员自主创业。公司法规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标准是人民币10万元。而我国的公估机构管理法规,却按生产经营性公司的标准,将最低注册资本金标准定为50万元,这其实是在为技术人员自主创业制造人为障碍。但另一方面要提高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难度,保证公估行业的技术水平。对保险公估公司的监管,应侧重于诚信方面,因为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更是保险公估业生存所系,必须在成熟的制度下严格监管。严格的监管和相对开放自由的竞争,才是市场成熟的标志,也是行业成长的依托。(五)加强政府监管首先要加强对保险公估机构的设立条件进行监管。保监会对于保险公估机构成立的审批宜采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在审批过程中,要在全国多家保险公估机构申办单位中,据其各因素特别是发起人、投资者身份、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技术力量(包括人员和设备)等进行严格审核,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出少数几家作为试点单位。然后再依据审批范例,扩大保险公估企业数目,使保险公估机构走向竞争,实行优胜劣汰。其次,应加强对保险公估人员资格进行监管。主要是组织实施保险公估资格证书考试。通过组织实施保险公估资格证书考试,促进对保险公估人员的监管,为保险公估机构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目前我国保监会已颁布了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并于2000年12月23日第一次举行了针对现有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考试,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从事保险公估业务的人员必须通过保险公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公估资格证书。再次,应对保险公估行为进行监管。我国已加入WTO,大批的外国保险公估机构将逐渐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保险市场。保险公估市场主体必将日益增多,保险业竞争格局必将逐渐形成。因此,保监会须防止保险公估市场上出现不规范的恶性竞争行为,如不顾企业信誉,在宣传及展业过程中相互诋毁和违规降低公估收费标准等等。(六)提倡行业自我监督随着我国保险公估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多,各家保险公估行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保险公估行与其他各行各业之间的关系问题必将日益突出。因此我们必须建立相应的保险公估人行业自我监督机制,通过行业内部协作、调节与监督,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保险公估同业协会行使行业自我监督职能可采用如下方法:1.协助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管理保险公估市场,通过竞争各方的合作、协调和交流,使之互通信息,取长补短,减少摩擦。2.制定同业自律规章,共同遵守,对违规者予以制裁,对竞争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协调。3.通过提供信息咨询、定期通报情况、组织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向会员公司提供多方面服务,以增强行业内部的凝聚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4.组织和推动会员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并规定保险公估经营中的职业道德,同时代表行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本行业合法权益,从而有效实现保险公估人的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规范保险公估经营。(七)强化社会监管全方位的社会监督对保证保险公估公司的规范经营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保险监管部门可对保险公估公司进行资信等级评定,并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保险公估公司外部的专业人员,如精算师、会计师、审计师,可对保险公估公司的经营、财务等进行评定、审查、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费者也可充分行使权力,对保险公估公司的劣质服务或侵权行为进行投诉或以法维权。参 考 文 献1菲利普科特勒,营销管理分析计划和控制,上海人民出版社;2郭国庆,市场营销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3刘子操,保险营销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4刘子操,保险服务论,金融会计杂志,2000年第5期;5柏林、白宏、赵龙武,金融参考2002年第10期。6金薛梅,纵论保险营销,青岛大学金融学系,山东青岛200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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