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校保险实务专业教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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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高等职业学校保险实务专业教学标准专业名称 保险实务专业代码 620107招生对象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学制与学历三年制,专科就业面向本专业主要就业职业领域为产、寿险公司的展业、承保、核保、查勘定损、核赔、风险管理咨询、职业培训、客户服务、保全服务等相关业务岗位;保险中介公司从事客户保险需求分析、保险方案的设计、协助客户投保和索赔、对保险标的进行查勘、检验、鉴定,对其现时价值作出评估等相关岗位;银行保险业务、理财规划业务的销售及基层管理岗位等。获得一定工作经验后可获得的发展岗位群主要包括:产、寿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的各业务管理岗位,预计平均获得时间为3-5年左右。培养目标与规格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面向产、寿险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保险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业务和管理岗位,具有诚信、合作、敬业的职业素质,熟练掌握保险业务知识及金融、会计等基本知识,具备保险营销、承保、理赔和理财规划等技能,能从事保险展业、承保、核保、查勘定损、核赔、风险管理咨询、职业培训、客户服务、保全服务、银行保险业务和理财规划业务等工作的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职业证书本专业毕业生应取得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和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证书。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 一、课程体系架构 二、专业核心课程介绍保险基础:本课程主要学习保险基本知识和保险产品。通过相关内容的学习和训练,使得学生掌握保险的基本原理,为以后各专业课的学习,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等资格考试及成为一名合格的保险初中级从业人员奠定基础。财产保险实务:本课程主要学习财产保险的概念、特点及主要险种的经营流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和项目训练,培养学生有关财产保险实务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使学生具备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基本职业能力,为今后从事财产保险业务各相关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人身保险实务:本课程主要主要学习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以及主要险种的经营流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和项目训练,培养学生有关人身保险实务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使学生具备人身保险业务的基本职业能力,为今后从事人身保险业务各相关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市场营销实务:本课程主要学习展业、增员、客户管理、营销策划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巧。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和项目训练,培养学生有关保险营销实务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营销的基本职业能力,为今后从事保险营销等相关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保险中介实务:本课程主要学习保险中介的基础知识以及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的实务运作流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和项目训练,培养学生有关保险中介实务方面的基本操作技能,使学生具备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基本职业能力,并能顺利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等资格考试,为今后从事适应保险中介等相关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教学进程安排及说明教学进程安排为:第一学年主要学习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并进行专业认知实习,注重学生专业基础能力的培养;第二学年主要学习专业核心类课程,并进行专业实习,强化学生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第三学年主要进行专业选修类课程学习和顶岗实习,对接专业就业岗位,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一、专业教学团队要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专任教师的“双师”比达90%以上,师生比以16:1为宜。专业核心课程应由校内专任专业教师和行业兼职教师共同完成教学。其中,实践实训部分应以行业兼职教师指导为主,行业兼职教师数占比应不低于50%。专任教师任职条件为: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实践经历,熟悉保险业务;精通保险专业的基本理论与知识;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兼职教师任职条件为:具有5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和相关本专业职业资格,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建立教师实习、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包括兼职教师的聘用原则,兼职教师的管理,行业专家、兼职教师参与课程开发的实施办法,教师的考核评价激励制度等。二、教学设施基于熟练保险业务操作流程的高端技能应用型保险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校企共建全真型校内实训基地和紧密型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开展银行业务实训、顶岗实习提供基本教学条件。在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方面,应建立理实一体化的校内专业实训室,为学生提供一个身临其境的保险业务实训操作平台,满足学生从事保险业务岗位内容的教学与实训需要,提高学生保险业务岗位的适应能力;为保险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供服务,推动项目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校内产、寿险营销部和电销中心,能够实现对学生保险职业素养、保险业务流程、保险业务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职业能力培养和训练。在校内实训室建设过程中充分体现实训用具与教学软件资源配备的高度仿真性,设计开发或购置基于保险业务处理过程的实训操作软件等,以保障校内学生规模实训的有效开展。要积极与保险企业开展产学合作,建设紧密型校外实习基地,用于满足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教学活动的开展。根据专业教学的需要,在不同的时间段安排学生开展专业课程工学结合教学组织形式,进行认知实习、专业实习、实训及顶岗实习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学生保险业务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建立网络教学平台,能够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专业核心课程均应具有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实施与学生教学互动的功能。三、教材及图书、数字化(网络)资料等学习资源建立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内容丰富、使用便捷、更新及时的数字化专业学习资源。教材图书资料要及时融入保险企业发展的新制度法规、新业务、新产品、新做法。利用数字化网络资源为保险专业教学提供各类学习资源,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电子教材、教学课件、典型案例、行业政策法规资料、职业考证信息等。同时开发在线辅导练习功能,配备与专业教学相关的图书资料、电子杂志等相关的学习辅助性资源,利用文档、图表、动画、视频等各种形式展示各类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在线自主学习要求。结合保险专业发展的新趋势、人才市场需求的新变化、企事业用人单位的特定要求及时进行教学资源与教学素材的调整补充更新,以满足育人市场化的特定需求。四、教学方法、手段与教学组织形式建议本专业“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学生特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施以项目教学为主的教学形式,针对不同的课程采用不同的教学手段与教学组织形式。其中,基础理论课程主要以案例教学形式为主,职业能力目标定位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与水平;职业能力类型课程则采取项目教学模式,进行项目课程开发,实行合作教学、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多种形式的“做中学、做中教” 教学模式,职业能力目标定位于学生职业素质的全面培养和提升。根据保险专业教学的需要,在不同的时间段安排学生开展专业课程工学结合教学组织形式,进行认知实习、专业实习、课程实训及顶岗实习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五、教学评价、考核建议本专业在突出以提升岗位职业能力为重心的基础上,突出“能力本位”,针对不同教学与实践内容,构建多元化专业教学评价体系。教学评价的对象应包括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实践操作能力、学习态度和基本职业素质等方面,突出能力的考核评价方式,体现对综合素质的评价;吸纳更多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组织参与考核评价。专业基础课程以标准化的考试为主进行评价考核;课证融合课程以证代考进行评价考核;项目式课程教学评价的标准应体现项目驱动、实践导向课程的特征,体现理论与实践、操作的统一,以能否完成项目实践活动任务以及完成情况给予评定,教学评价的对象应包括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实践操作能力、学习态度和基本职业素质等方面,分为应知应会两部分,采取笔试与实践操作按合理的比例相结合方式进行评价考核。校外顶岗实习成绩采用校内专业教师评价、校外兼职教师评价、实习单位鉴定三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六、教学管理教学管理上,能够针对不同生源特点,建立不同的教学管理模式,实现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全面成长的有机结合。根据学校的机构设置情况,健全各级专业教学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同时建立健全覆盖专业教学全过程的教学管理制度规章。具体包括人才培养的市场调研、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网络教学资源建设、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学生认知实习、专业实习、顶岗实习等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社会服务与产学合作等主要内容。用以满足教学管理工作开展的需要,同时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技术开展教学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教学管理工作的严格执行与教学管理措施的贯彻到位,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七、顶岗实习管理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顶岗实习方案。实行专业对口实习。要加强实习制度建设,明确校企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建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学生实习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加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与权益,构建校企共同指导、共同管理、合作育人的顶岗实习工作机制。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本专业毕业生可以通过自学考试、专升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形式,完成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法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等专业学士、硕士学位的学习与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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