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某路面改善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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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2015年S202路面改善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皖建施招-HB-2015-JYZB011 招 标 人:淮北市公路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淮北市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二0一五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未进行资格预审)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0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10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0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0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0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11附录7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121. 总则141.1 项目概况14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5 费用承担151.6 保密151.7 语言文字161.8 计量单位161.9 踏勘现场161.10 投标预备会161.11 分包161.12 偏离172. 招标文件1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8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83. 投标文件1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93.2 投标报价193.3 投标有效期213.4 投标保证金21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23.6 备选投标方案23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34. 投标24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24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4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5. 开标2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55.2 开标程序256. 评标266.1 评标委员会266.2 评标原则266.3 评标267. 合同授予277.1 定标方式277.2 中标通知277.3 履约担保277.4 签订合同2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88.1 重新招标288.2 不再招标289. 纪律和监督28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8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9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9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99.5 投诉29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0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31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2附表四:中标通知书33附表五:确认通知3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价法)35评标办法前附表351. 评标方法412. 评审标准412.1 初步评审标准41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13. 评标程序413.1 初步评审413.2 详细评审4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33.4 评标结果4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4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441一般约定442发包人义务483监理人484. 承包人495材料和工程设备54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47交通运输548测量放线55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5510进度计划5811开工和竣工5912暂停施工6113工程质量6114试验和检验6315变更6316. 价格调整6417. 计量与支付6518交工验收68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6920. 保险6921不可抗力7122违约7223. 索赔7224争议的解决73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75C、项目专用合同条款78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84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84附件二 廉政合同86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88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90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90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托书91附件七 履约担保格式9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931工程量清单说明932投标报价说明935.1工程量清单955.4投标报价汇总表1065.5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1095.6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1105.7其他工程费及间接费综合费率计算表1115.8工程项目单价构成表112第六章 图纸(另册)113第七章 技术规范113A、通用技术规范113B、项目专用技术规范1138、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设置标志牌,具体要求为11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19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2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23三、投标保证金125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5五、施工组织设计125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126附表二 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127附表三 工程管理曲线128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129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130附表六 劳动力计划表131附表七 临时占地计划表132附表八 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133附表九 合同用款估算表134六、项目管理机构135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36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37(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37(二)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138(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139(四)近年财务状况表140(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140(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41(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41(八)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142(九)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143(十)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144(十一)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145九、承诺函146十、其他材料147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未进行资格预审)淮北市2015年S202路面改善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编号:HBC2G015-154287发布日期:2015年6月1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北市2015年S202路面改善工程施工已由淮北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北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淮北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 淮北市杜集区、相山区、濉溪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淮北市杜集区东山路交叉口,终于濉溪县百善镇淮六路交叉口,路线全长30.05Km,投资规模约1.5亿元。2.3计划工期: 第1标工期150日历天; 第2标工期150个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第1标路线全长5.25Km(K22+300K27+550),第2标路线全长24.80Km(K31+950k56+430、K56+930K57+250)。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第1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潜在投标人在201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条(含一条)二级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不含在建及新承接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2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央企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潜在投标人在201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条(含一条)一级或一级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不含在建及新承接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第1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第2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可以同时中2个标段。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1日8:00时至2015年 6 月 5 日17:30时,登陆淮北市招标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报名截止时间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答疑时间:投标人可于2015年6月8日17时前把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1057188982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淮北市招标采购网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6 月 25 日 9时00 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6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淮北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北市公路管理局地 址:淮北市淮海中路130号交通大厦邮编: 235000联系人:陈玉英电话:0561-3809655 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淮北市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淮北市淮海时代商城A楼1001-1003邮 编: 235000联系人:谭红权电 话:0561-2211668 13309616128传 真:0561-2211600注明:1、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2、请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注意登录查看淮北市招标采购网招 标 人 : 淮北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淮北市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二一五年六月一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淮北市公路管理局地 址:淮北市淮海中路130号交通大厦联系人:陈玉英电 话:0561-380965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淮北市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淮北市淮海时代商城A楼1001-1003联系人:谭红权电 话:0561-2211668 133096161281.1.4项目名称淮北市2015年S202路面改善工程1.1.5建设地点S202(淮北市杜集区、相山区、濉溪县)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1.3.2计划工期第1标工期150日历天; 第2标工期150个日历天(具体以监理批准的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求详见附录6,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详见附录7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现场踏勘联系人:陈玉英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不适用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不适用1.11分 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1.12偏 离允许细微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书(如有)、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8 日 17 时00分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25 日 9 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第1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5 万元,第2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 万元,本次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自带汇票方式缴纳(其他方式无效),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不含分公司账户)办理银行自带汇票,投标截止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送达,否则将拒收投标文件。户 名:淮北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工行淮海路支行账 号:1305016109024976696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提供3.5.3近年发生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2年至今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本工程不要求提供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0年2014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3.7.3签字或盖章的其它要求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3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EXCEL格式电子版,U盘标明投标单位名称与投标文件的正本一起提供。)3.7.5装订的其它要求无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淮北市淮海中路130号交通大厦招标人名称:淮北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淮北市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2015年S202路面改善工程第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2015年6月25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删除全文代之为: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应在定投标截止时间的前,在淮北市招标采购网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15年6月 25 日 9 时 00分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1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评标专家库(公路工程专业)中随机抽取。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10%缴纳,中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至发包人账户。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10.1本项目所指的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均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增10.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增10.3第1标段控制价20073711元(含暂列金额180万元)第2标段控制价136210474元(含暂列金额1200万元;暂估价150万元)增10.4第1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20073711-1800000)*0.90+1800000=18246339.9元第2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136210474-12000000-1500000)*0.90+12000000+1500000=123939426.6元1.12(偏离)1.12.2款中第2条及1.12.3款中第2条删除2.2(招标文件的澄清)删除全文代之为: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有疑问,应在2015年6月8日17:00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电子邮件传至淮北市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邮箱105718898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2015年6月9日11:00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在淮北市招标采购网2.2.3 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淮北市招标采购网2.3(招标文件的修改)删除全文代之为: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电子文件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北市招标采购网2.3.2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淮北市招标采购网续上表3.2.4文末增加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控制价上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10.4”款)的2.0%计。增3.2.7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报酬由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控制价(标底价)编制费组成。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70%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 86号文规定标准的7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报酬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该项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不单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将该项费用计入本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3.4投标保证金删除全文代之为: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接其投标文件。3.4.3投标保证金的返还3.4.3.1评标结果宣布后,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置;正常情况下,其他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给投标单位;3.4.3.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退还给投标单位;3.4.3.3其他入围投标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且未收到投诉和质疑的情况下退还给投标单位。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1文末增加附录6、附录7投标人按照“资格审查资料”中表(八)-表(十一)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7.3文末增加公证书必须由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出具,否则不予认可。4.2.4全文删除修改为: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须在签到簿上签字。续上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删除全文代之为:招标人按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时间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按以下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的,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外单独提供一份,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时,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票据。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复印件(在同一张纸上复印)。要求投标单位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签到,否则将拒收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提供的以上材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投(中)标资格,并在省、市相关网站上公示。7.2中标通知删除全文代之为:7.2.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淮北市招标采购网7.2.2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3.2.7款规定全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报酬。7.4.1删除全文代之为:7.4.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合同协议书签订之前收取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到位保证金叁拾陆万元人民币。其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试验工程师到位保证金分别为人民币玖万元整;道路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到位保证金分别为人民币叁万元整。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第1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2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央企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本工程不要求提供。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 绩 要 求第1标:潜在投标人在201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条(含一条)二级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不含在建及新承接工程)第2标:潜在投标人在201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条(含一条)一级或一级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不含在建及新承接工程)。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 誉 要 求潜在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至)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无被安徽省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安徽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第1标段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2. 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以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时间为准);3.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 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一个(含一个)二级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不含在建及新承接工程)(提供证明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5. 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工程开标时拟委任项目经理必须亲临开标现场。项目总工程师1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2. 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以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时间为准);3. 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一个(含一个)二级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不含在建及新承接工程)(提供证明担任项目总工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第2标段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2. 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以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时间为准);3.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 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一个(含一个)一级或一级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提供证明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5. 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工程开标时拟委任项目经理必须亲临开标现场。项目总工程师1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2. 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以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时间为准);3. 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一个(含一个)一级或一级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提供证明担任项目总工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第1标段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道路工程师1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测量工程师1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试验工程师1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并持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提供公路、材料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从事试验质检工作5年以上。安全环保工程师1持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试验检测员1助理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并持有试验检测员证书(提供试验检测员证书);从事试验质检工作5年以上。第2标段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道路工程师2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测量工程师1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试验工程师1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工程师职称证书),并持有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提供公路、材料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从事试验质检工作5年以上。安全环保工程师1持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以上。试验检测员2助理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并持有试验检测员证书(提供试验检测员证书);从事试验质检工作5年以上。注:施工经验证明材料需提供公路专业或公路相近专业毕业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附录7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 位最低数量要求一、施工机械设备沥青砼拌合站4000型或以上台1沥青砼摊铺机ABG423或以上台3水稳摊铺机300T/H或以上台2水稳拌和设备WBD500或以上台1冷再生设备最大铣拌深度400mm或以上台1铣刨机铣刨深度200mm或以上台1多锤头破碎机台1“Z”形压路机台1胶轮压路机25T或以上台4双钢轮压路机DD-110或以上台4振动压路机35T或以上台2二、试验检测设备(必须满足皖交质监局【2012】6号文件关于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全站仪台1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仪台1马歇尔电动击实仪台1实验室用沥青混合料拌和机台1沥青混合料离心抽提仪台1集料压碎值试验仪台1真空法理论最大相对密度试验仪台1旋转压实仪台1沥青混合料稳定度测定仪台1针入度仪台1延度仪台1软化点仪台1水泥混凝土抗压试模台1水泥标准养护箱台1弯沉检测设备台1钻芯机台1路面平整度仪台1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4项所列的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出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名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承诺函;(1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4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5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6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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