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业现代化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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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外经验 处理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六大关系发布时间:2005-01-28访问次数: 152农业现代化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我国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目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刻,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国外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教训,可作为我们走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的有益借鉴。但是,借鉴国外经验必须与我国实际相适应,必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仔细分析研究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为此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应注意处理好六大关系。 一、农业现代化与整个经济现代化的关系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工业现代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农业现代化靠工业现代化的推动,工业现代化的水平决定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速度和水平.第一,现代农业是资金技术集约型的产业,如果仅靠农业的原始积累,农业现代化将是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所以,它依敕于二、三产业的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第二,农业自身的技术创新不可能由本部门提供,本身无法实现现代化,必须依赖于工业和科技的进步,才能为之提供现代化必备的物质条件和科技支撑。第三,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大量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根据联合国的标准,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指标,就是从事农业人口必须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在15%以下,在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般只占据总人口的2%5%,农业已成为高投入高产出的产业。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农业人口必须向二、三产业转移,而这没有二、三产业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些明白地告诉我们,单纯地谈农业现代化很难实现,我们不能脱离整个经济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来单独谈农业现代化。这是其一。其二,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农业一直作为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产业,直接关系着人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地位。所以,虽然在早期工业革命中,农业一般充当着为工业提供原料和劳动力的角色,农业现代化以工业现代化高速发展为前提,发展过程显示出工农业差步协调的特征。但是,在工业化进入到一定程度后,必须立即反哺农业,迅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否则,没有农业的现代化,不但工业化和整个经济的现代化难以顺利实现,而且会使整个国民经济失去平衡,使已取得的工业化成果也成为昙花一现。因此,虽然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和高科技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所需农业劳动力数量不断下降,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下降。然而,发达国家如美国、欧共体各国、日本等都把农业视为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部门,把农业摆在极端重要的战略位置上,把发展“高效、低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作为重要国策,在工业加速发展以后,及时地“反哺”农业,其工业的发展都伴随着对农业问题的逐步重视,农业问题的逐步解决、工农关系的逐步协调,促使经济发展一次又一次腾飞。二、规模经营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关系现代农业是一种高投入、高产出、高科技化、高度市场化和社会化的生产,实行规模经营有利于增加投入、采用机械化、先进的科学技术与先进的生产管理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市场反应和抗击风险的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因此,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在农业实现现代化时十分普遍的采取大农场经营方式。与此相对的是,地少人多的日本等国则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组织化与社会化程度,将若干个相互独立的小规模经营单位组织起来,纳人一体化、产业化体系,以群体的组合优势形成较大规模的经营,在小农体制基础上的实现了农业现代化。1952年7月,日本政府颁布农业法,将土地户均占有严格限制在3町步(北海道为12町步)之内,限制买卖、租佃、抵押土地,形成日本小农体制,并在整个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没有多大改变,至今也未形成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农业实现现代化时十分普遍的大农场经营方式。但是,第一,日本根据其劳动力资源丰富而耕地稀缺的特点,农业现代化初始阶段利用生物化学技术搞劳动密集化农业生产,提高了土地产出水平。第二,日本建立了组织严密的农协。包括专业农协和综合农协,在此基础上又组成地区联合会和全国联合会。农协服务广泛,以指导业务、经济业务、信用业务、共济业务四种形式组织运营购买、销售、农业生产、加工、保险、医疗等10多种事业,成为政府、市场、农产之间强有力的中介组织,促进了小农体制下农业经营中的合作,实现了在纯粹小农体制下难以达到的生产、劳动的社会化,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小农体制与现代化发展要求的矛盾性,将农业经济从整体上与外部经济和市场联系起来了,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减轻了小农经营的盲目性和风险。日本的农业由此被纳人整个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加快了日本农业现代化的步伐。韩国及我国台湾省都成功地借鉴了日本农协经验,促进了农业发展。欧美日本两种不同的农业现代化方式对我们很有启发意义:首先,关于规模经营,我们不能象英国当年那样搞圈地运动兼并农民土地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把农民逼向城市,流浪街头,成为廉价的劳动力,引起社会的巨大震荡,全社会也没有能力把失去土地的农民养起来,也不应该让其失业,无事可干,造成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和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解决约八成人口就业,二提供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夯实中国赖以发展的根本基础社会稳定。否则不但农业现代化不可能,整个经济都发展不了。其次,日本在小农地权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对我国农村在坚持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成功先例。其一要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和精耕细作的传统优势,大量采用尖端生物科学技术,提高土地生产率,走劳动集约化之路,提高单产。其二要建立健全农业市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维护家庭经营体制的基础上,通过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合同、入股、入会、入社等形式,把独立分散的小农经营纳入“计划化”供产轨道;把农业产中、产前和产后部门如供应、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农业生产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一体化、社会化。将传统的农民转变为经营农场主。传统的产中部门转变为一体化农业的一个“生产车间”,传统的农产品市场不确定性交易转变为一体化的合同销售,一体化企业与现代合同销售成为农村市场经济的核心和方向。再次,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努力为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从发展趋势看,规模经营符合现代化生产的规律,具有很多优点,因此,在现实允许的范围内,只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我们理当为其创造条件,促进其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农用地归集体所有,由农户占有、支配、使用并依法处置(如转包、租赁、继承、抵押、股份合作等),并使这些权能商品化、社会化,推进规模经营。从理论上讲,实行“两权分离”政策的优点在于:一是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消除土地投资的制度风险,尤其是能克服农民的短期行为,树立和加强他们的长远观念;二是实现经营权的自由流转,有助于土地这一稀缺要素的合理利用和适当的集中,实现规模经营。但必须指出,土地规模经营是一种经济行为,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逐步推进。切不可重犯历史上发生过的,把它作为政治行为而强制推行、一轰而起、一刀切的错误。三、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关系现代农业是商品农业,是市场农业。农业生产的市场化可使农业资源配置的效率提高,从而增加农产品产量和农产品商品率;同时,按照市场化的要求组织农业生产,可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在市场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农民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其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一目的既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内在动力,也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力量。在农业生产经营中,较早采用新技术,可带来超额利润,较高的利润会吸引农民采用新技术,从而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虽然也为实现农业现代化作过某些努力,但始终没能改变农业落后的被动局面,建国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农业现代化取得一些成就,但也始终未能改变农业、农村落后的面貌。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中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明确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以来,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空前的进展。这些从正反两个方面充分说明了农业现代化对市场的依赖关系,农业现代化必须走市场经济化道路。同时还应当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农业自身存在局限性和市场调节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内在缺陷,农业经济的发展还不能完全由市场进行调控,市场机制不可能也无法解决农业这个特殊产业的一切问题,因此农业现代化还离不开国家的干预,还需政府加强宏观管理,以保证农村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综观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和实行有利于农业发展、保护农业的各项政策、法律,采取多种手段刺激和支持农业的发展,政府的干预与支持是这些国家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也是其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特点。这些措施主要有:1.政府适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地制定和调整农业政策,引导农业向现代方向发展。2.政府制定具体政策,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科技的普及,由政府组织指导和推动农业采用科学方法和技术。3.政府在财政金融方面予以农业特殊的扶持和保护,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业现代化的资金需求。4.维持对农业产品的价格和贸易保护政策,保障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和提高,使农业较平稳地迈向现代化。5.政府控制和加强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建设,促进农业一体化、社会化经营,使之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重要的组织作用。参照乌拉圭农业协议减让基准的1986年至1988年,WTO成员国国内农业综合支持量(AMS)占农业GDP的份额,挪威为83.5%,法国为69.9%,欧盟12国为63.4%,日本为50,5%,美国为27.0%。1986年,当日本农业占GDP百分比为2.1%时,反映农业保护水平的生产者补贴(PSE)为75%。同一时期,欧共体国家和美国的以上两项指标分别为27%、50%和19%、42%。1996年,日本的农业补贴额高达405亿美元,美国为235亿美元。在促进土地使用权流动和规模经营的产权等制度安排方面,日本政府自1946年起多次修改土地政策,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仅1961至1980年间就先后修改了三次。二次大战后,法国政府也不断推出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的土地政策,美国在1819世纪间曾实施旨在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促进西部土地开发的土地法令和“宅地法”等法规。在对待农民合作组织方面,日本政府不仅在1947年专门出台了“农协法”,而且还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指导和奖励措施自上而下地推动农协的发展。德国政府除了利用法律手段对合作社加以规范和支持以外,还从经济上予以扶持。法国也曾颁布和实施了多部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法规,并在合作社创建初期给予补贴和减免税优惠。在对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影响的本国农产品市场对开放的控制方面,欧盟国家和日本对农产品市场的保护程度要强于美国。例如,乌拉圭回合协议实施以来,在采用关税高峰的69种农产品里,欧盟国家高于日本,日本又高于美国的有26种;日本高于欧盟国家,欧盟国家又高于美国的有19种。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和美国相比,日本和许多欧盟国家的农业资源均相对短缺,在20世纪60-70年代以前主要农产品不能自给;它们比美国更为迫切地需要依靠农业现代化来提高本国农产品的自给率,以及保证农民的基本收入。而美国农业在大部分年份里面临的是农产品过剩。因此,日本和许多欧盟国家都推行较强力度的政府干预来维护本国农民经营现代农业的积极性,以求达到保证本国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以及稳定农民收入的目的。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关系表明,不管农业的地位多么特殊,它总是一个产业,应该按照产业的特性来发展它,即以市场为导向来发展农业。政府经济决策能否保证其科学性,很大程度也取决于决策是否建立在市场价值规律基础上,与价值规律相矛盾的决策往往给经济带来破坏性影响。这是其一。其二,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市场经济本身也具有内在缺陷,因此完全依靠市场化不可能顺利实现农业现代化,政府必须在农业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我国来讲,农业的基础更差,底子更薄,而加入WTO,更把我国农业直接推向了与发达国家竞争的平台,政府对农业的干预与支持就更加紧要。但是政府对农民必须变直接干预为通过市场引导;变管理为主为服务为主;运用制度创新确立农民生产经营主体地位;加强保护,增强农民、农业适应市场的能力;建立风险保障体系,使农民有能力抵御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彻底消除“剪刀差”,停止工业对农业的剥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化解小农经营不足,提高农业一体化、产业化经营水平。四、提高农业生产者素质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马克思说:“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生产力三要素,即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其中人是主体,是最活跃的因素。人通过接受教育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并把它运用于社会生产,就会迅速提高社会生产力,从而实现知识这一无形的资本到有形利润的转变。现代农业是广泛采用高度发达的农业科学技术经营和管理的商品性农业,已由传统农业的简单劳动演化为现代农业的复杂劳动。现代农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必须具有相当高的文化水平,掌握机械、电气、计算机等先进技术装备,能适时、适地地运用各种科学技术,懂得市场经济和经营管理。所以现代农民是知识密集型的职业之一。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各发达国家对提高农业生产者素质的农业教育都十分重视,有着完善的农业教育体系。许多国家在普及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对农业从业人员进行正规专业教育,通过各类院校分别培养农业劳动者、农场主和农业科技人员。在荷兰,各类农业院校的学生多达6万人,相当于农业劳动力的29%。丹麦农民中有85%是大学毕业生。在法国有继承权的农场主子女,在接受基础教育之后,还要再上五年农校,再经过三年学徒期,考试合格才能取得从事农业经营的资格。几十年来,发达国家农业就业人数大幅度减少,而农业生产却大幅度增长,与农民素质的提高密切相关。而我国的农业发展状况是近8亿的农业人口中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农民所占比重很低。当前我们更多地关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吸纳了多少农业劳动力,却忽视了农业现代化本身也需要高素质的农业生产者,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之日,也可能是农业困窘之时。必须在重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实现农业生产者素质的稳步提高。国家要从宏观层面上加大对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秘使用的体制,加强农业科技人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高等农林教育要根据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和世界农业科技发展趋势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着重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农民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最终主体,农业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推广效率,直接取决于他们的科技文化素质水平。因此,在加快农村“扫盲”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要大力发展高中等农业职业教育,逐步建立起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农民“绿色证书212程。力争在本世纪初,使农村半数以上新增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否则,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将无从谈起。五、农业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农业现代化固然能够极大地提高一个国家的农业生产率,在较大的程度上满足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但是在以农业机械化和化学化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将会消耗大量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并且同时产生生态环境恶化、农业环境污染以及农业资源枯竭等负外部性问题,而生物科学技术的采用则带来了食品安全问题。因此,二战后,特别是60年代以来,随着以往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各种弊端的逐渐显露,可持续发展农业在国际上呼声日高,坚持“农业可持续发展”观念,充分认识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对促进农业优质、高产、高效的作用,合理开发和保护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保持农业生态平衡,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永恒的主题和世界农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就我国而言,当前我国人均耕地只有世界水平的42.4%,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由于人口仍在继续增长,人口与资源的矛盾还将日益突出。同时,我国的资源浪费又相当严重,水、肥、种子以及土地、劳动力的利用都存在这个问题。如对天然降水的利用率不到10%,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不到40%(发达国家达到70%80%),现有中低产田约为4000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25。这种高耗低产的生产方式如果不改变,资源投入将难以为继。基于这样的资源状况,我国农业现代化更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一方面吸收石油农业与生物技术的某些长处,追求农产品的高产出,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产品社会需求,另一方面要把农业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处理好生物技术与食品安全的关系,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关系,注意保护好资源和环境,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满足人类社会对资源永续利用的要求。六、借鉴国外经验与立足自身实际的关系国外已经实现现代化农业的国家,由于社会经济基础与资源禀赋的不同,各国探索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依其自然、经济、社会、科技和经营管理特点,可划分为三种类:一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地广人稀,工业发达,劳力不足,大都从农业机械化起步,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较高,有些农产品主要面向国际市场。二是日本、荷兰、比利时等国,人多地少、资源相对贫乏,主要依靠生物技术的突破,提高土地生产率,即发展资本技术密集的精致农业。多数农户实行兼业经营,亦工亦农,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市场。三是英国、法国和德国等国家,土地和人口都比较少,但工业基础、技术基础雄厚,实行机械技术和生物技术同时发展的道路,兼业和专业经营并存,兼顾国内外两个市场。发达国家经历一个多世纪,选择了不同的起步方式,走过了不同的道路,最终都实现了农业现代化。这一事实充分说明,一个国家究竟采取哪种起步方式走向农业现代化,要由其客观的资源条件和经济背景决定。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必须从我国国情、农情出发,不能简单地去照搬某一种农业现代化模式,而应该认真研究世界各国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主要特点,借鉴适合我国国情、并具有普遍意义的历史经验,不仅重视其成功经验,更重视研究其失败教训,引以为戒。在不断总结自己的经验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而形成自己的特色。正如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明确指出的:“我国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抄西方国家或苏联一类国家的办法,要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合乎中国情况的道路。”具体而言,当前我国的特点是人多地少,工业化的全面发展较晚,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广大农村实行分散的家庭经营,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这些制约因素,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应当走自然资源节约、技术优先发展、生产集约化经营、保持生态环境、发展现代持续农业、立体农业的道路。要把生物技术现代化和机械技术现代化相结合,把精耕细作的传统技术和现代农业技术相结合,机械工具以及半机械工具和手工工具相结合,不断提高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现阶段,主要应从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体制改革人手,为农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农业产业化、社会化,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积极推进,稳步发展。作者: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 谭国雄美国农业的成功经验及其启示发布时间:2004-07-12访问次数: 3美国农业很发达。占全国总人口2的农民不仅产出足够美国人消费的农产品,而且成为世界出口强国。其成功的经验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依法治农是根本。联邦政府依据农业法案对农业进行支持和保护。主要通过国家税收、补贴、价格干预、信贷管理以及产量定额分配等手段,对农产品市场与农业内部的资源配置,都保持有效的调节。美国的农业预算是仅次于国防的第二大政府预算。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三位一体”是保证。多年来,美国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农业人才。农业大中专院校遍布各地,成人教育网络齐全,50以上的农场主都受过高等教育,有相当多的人成为专家和高技术人才。美国农业研究项目大部分是由政府资助的。美国研究机构每年向市场推出的新的食品种类就有1.2-1.5万种。以玉米深加工为例,美国玉米可深加工出2000多种产品;而我国只能加工100多个品种。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是核心。美国农业生产不仅在地理上形成专业化的生产布局,而且单项品种也日趋专业性。农民按照批发市场内批发商的订购合同,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商根据批发商对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对生产者提供的产品进行加工,然后交由批发市场组织销售,从而实现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联系。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后盾。美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健全,体现了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别、系列化、专业化、多元化的特点,从教育、科研、推广,到物质购买、产品销售、合作保险、金融信贷、法律咨询、电力、信息服务等无所不包,它在农业生产与市场之间建起了成龙配套的信息传递机制、生产组织机制、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机制和自动化机制,推动着农业生产与经营不断向更高的层次上迈进。中美两国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条件差异很大,发展思路和运行模式不可能照搬。但从很多方面联系我们的实际,可有许多有益启示:必须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规律,在保持农业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目前我国农产品的结构性过剩矛盾日益显现。美国深加工方面成功的经验对于解决这一矛盾有着积极的作用。规模经营已经构成农业集约化增长的基本内容,是实现农业稳定与发展的必要方式。据匡算,在我国现有生产力条件下,土地经营规模每减少0.5亩,农业生产效益就减少1015;反之,若扩大0.5亩,效益则提高1722。美国规模经营的经验值得我们探讨学习。如采取优惠政策等办法,鼓励规模经营者等。必须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推进农业市场化进程。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品牌,能够在某一农产品生产或流通中起“主导”或“龙头”作用的公司型农业企业;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参与产业化经营。要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大户、专业户的带动作用,走一户带多户、多户带一村,一村连多村,多村成基地的路子;对符合农民心愿的各类中介组织,不论何种形式,都要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企业化运作,创立品牌,壮大规模,提高市场化程度,吸纳更多的农户加入。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发展绿色农业、精准农业。必须着眼于加快建立农业保护体系。要适应WTO规则,要加大政府的公共投入和财政支农力度,充分运用“绿箱”政策,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教育的扶持。建立支持农用工业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政策,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保护的方式应从补贴流通环节,转为直接补贴生产环节。建立新的农业信贷、保险政策。积极发展支农金融服务,建立农业灾欠保险制度。规范农业市场竞争环境。政府要加强对农业宏观经济环境的管理和调控,即通过政策对竞争不足或竞争过度的可能恶果给予间接政府干预,强化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强化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职能。要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政策,研究制定在新的税费制度下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同时,清理各种乱收费,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外支出。建立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需要有一个探索的过程,这一进程的快慢取决于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也取决于财政收入状况和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更取决于政府的职能转换。从一定意义上讲,政府如何转换职能,如何更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仅本身就是改革的一项内容,而且是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作者:张宝珠、孙宝和澳大利亚农业发展的经验和启示(上)发布时间:2004-09-15访问次数: 284澳大利亚是个幅员辽阔、资源丰富而人口稀少的国家,面积768.23万平方公里,人口2002年底为1978.66万。全国分为6个州和2个地区,即新南威尔士州(新州)、维多利亚州(维州)、昆士兰州(昆州)、南澳大利亚州(南澳)、西澳大利亚州(西澳)、塔斯马尼亚州(塔州),以及北部地区和首都堪培拉地区。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干旱少雨的地区,淡水资源比较缺乏。澳大利亚作为农业大国,人均农业资源在世界上位于前列,农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农产品国际贸易在世界上占有较大份额。 一、澳大利亚农业发展的现状澳大利亚约有460万平方公里的农业用地,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0%,但可适于耕种的土地仅有50万平方公里左右,这意味着绝大部分农业用地为牧场和林地.20012002年度,O澳大利亚农业总产值为426.5亿澳元,农业增加值为276.6亿澳元。多年来澳大利亚农产品的23以上出口,尤其羊毛、牛肉、小麦、棉花和糖等出口量很大。澳大利亚也是世界上奶制品、水果、大米和花卉等的重要生产国。澳大利亚农业的主体是种植业和畜牧业。2001-2002年度,澳大利亚种植业和畜牧业产值为384.2亿澳元,比1998-1999年度增长了34%;其中,种植业产值为202.3亿澳元,畜牧业产值为181.9亿澳元。同年,种植业和畜牧业产品出口总值达313.2亿澳元,其中,种植业产品出口159.7亿澳元,畜牧业产品出口153.5亿澳元,出口的主要区域为日本、美国、中国、东南亚和韩国等地。澳大利亚的渔业面积位居世界第三。20012002年度,渔业总产值达25亿澳元,渔业出口达2l亿澳元,分别比19961997年度增长了45%、67%,渔业产品的40%以上出口到日本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美国也是重要市场。但澳大利亚也有大量渔产品进口。澳大利亚的森林面积约1.64亿公顷,为国土面积的21.4%。20012002年度林业产值为16.3亿澳元,比19971998年度增加47%。20012002年度林业及林产品加工业的产值为150.8亿元,林产品加工业是澳大利亚加工制造业的第二大部门。同年,林业(包括纸和纸板)出口达19.9亿澳元。以下是澳大利亚一些主要农产品状况:1.谷物。澳大利亚的谷物分冬季作物和夏季作物两类。冬季作物包括小麦、大麦、燕麦、黑麦等,与其轮作的有油菜籽、羽扇豆等。夏季作物包括稻米、玉米和高粱等。在澳北部,稻米可产两季。小麦是澳大利亚产量最高的谷物。主要小麦种植带横贯昆州中部、新州、维州、南澳以及西澳地区。澳大利亚是全球第三大小麦出口国,20012002年度出口小麦1640.6万吨,占世界小麦贸易总量的16%。埃及、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和日本,是澳大利亚小麦的最大出口市场。燕麦是澳大利亚传统的温带农作物。如今经过改良的品种使燕麦可以在更广泛的土壤和气候条件下生长。新州是燕麦的最大产地,西澳和维州分居二、三位。20012002年度澳大利亚出口燕麦19万吨。大麦在澳大利亚主要用作麦芽供应酿酒业,在一些地区丰收时也将其作为饲料使用。一般情况下,大麦与小麦、燕麦及牧草进行轮种。南澳是大麦的最大产地。高粱在澳大利亚属于夏季作物。昆州为主要产区,占澳大利亚高粱总收成的一半以上。20012002年度高梁出口42万吨。大米在澳大利亚几乎全部种植在新州。巴布亚新几内亚、日本、中国香港、中东、新西兰、斐济等是澳大利亚稻米的主要出口市场。2.棉花。澳大利亚是南半球的主要产棉国,也是全球皮棉出口大国。澳大利亚生产的棉花90%出口国际市场,主要出口对象为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和泰国等。棉花主要种植在新州。近几年来棉花的产量产值迅猛增长,使其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农作物,仅次于小麦。3.油料。澳大利亚生产的油料主要有油菜籽、葵花籽、大豆、红花籽和亚麻籽等。葵花籽和大豆是夏季作物,其他为冬季作物。近十多年来,油菜籽迅速发展成为澳大利亚的主要油料作物。4.蔗糖。澳大利亚甘蔗的商业性种植主要在东部海岸,昆州是主要产地,其产量占全国总量的95%。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糖出口大国,糖产量的大部分出口海外市场,主要为加拿大、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5.牛羊和肉类。牛在澳大利亚各州都有牧养,奶牛主要在南部和沿海地区,肉牛主要在昆州和新州。20012002年度,澳大利亚牛的总数为2774万头;羊只存栏数为1.11亿只,羊的放养经常与养牛和谷物种植混合进行,一些地区的农场主则专门从事羔羊养殖。同年,澳大利亚的屠宰生产肉类总产值为112.6亿澳元,鲜肉产量达313万吨,鲜肉出口为183.5万吨,肉类和活牛羊出口总值为65.5亿澳元。虽然澳大利亚的牛肉生产仅占世界产量的3.9%,但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大的牛肉出口国。6.乳品业。乳品业是澳大利亚的重要农业部门,继小麦和牛肉生产之后产值居第三位。20012002年度乳晶业出口总值达31.8亿澳元。7.羊毛。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大的羊毛生产国和出口国。20012002年度,澳大利亚羊毛产量为60.7万吨,对华出口羊毛达27.2万吨,也就是说占当年羊毛产量的44.8%输往中国,羊毛对华出口总值达14.5亿澳元。羊毛是澳大利亚对华出口的传统大宗商品,中国市场强劲需求是澳羊毛业的重要支撑力。8.蔬菜、水果等园艺业。园艺业在澳大利亚农业中属于劳动密集性产业,目前从业人员超过6万人。澳大利亚出产多种水果,既有菠萝、芒果和木瓜等热带水果,又有苹果、橙子、梨、核果和浆果等温带水果。20012002年度,澳大利亚园艺产品出口达7.9亿澳元。 二、澳大利亚农业发展的特色 由于其自然条件、社会制度、经济技术、劳动力等条件,以及国际大环境的影响,澳大利亚农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1.粗放与集约并存,土地单产较低,劳动生产率很高。澳大利亚是个地多人少、高度城市化的国家,发展农业不是靠人力投入的增加,而是靠土地的增加和现代技术的应用及科学管理。澳大利亚每个农业劳动力负担的土地面积,在农业发达国家中名列前茅,农场规模比较大。即使在灌溉区的集约种植业,最小的农场面积也有50公顷左右。干旱区粗放牧场每个平均占地高达5万公顷。牧场平均规模约3万公顷,比美国牧场大十多倍。每个农牧业劳动力负担土地约1200多公顷。在农业用地中,90%左右是粗放的天然牧场经营。因此与世界其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澳大利亚农业平均单位面积产量和载畜量都比较低,甚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澳大利亚畜牧业劳动生产力高的基本原因是大规模放牧式饲养,低的土地产出率却造就了高的劳动生产率。生产的专业化也是澳大利亚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因素。20012002年度,澳大利亚每个农业劳动力(不包括渔业林业和农业服务人员)人均饲养270只羊、76头牛,人均生产小麦65吨、大麦34吨、高粱148吨、大米3.3吨、油料7.8吨、糖原料13吨、皮棉1.8吨、羊毛1.6吨、鲜奶29580公升,等等。20012002年度,全国农业劳动力人均GDP高达63150澳元,劳动生产率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农业商品率高、外向化程度高,农业受国际市场和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并且,由于澳大利亚人少、国内消费市场容量就小,而农产品品种较多、产品量大,农产品不得不主要依赖出口,国际市场成为澳大利亚农产品生产的主要目标。澳大利亚常年农产品出口量约占农产品产量的75%。20012002年度农产品出口总值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81.5%。因此,澳大利亚农业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外向型。近年来澳大利亚越来越重视亚洲市场,出口产品重点已从传统的欧洲市场转向近邻的亚洲市场。同时,澳大利亚农业受国际市场影响很大。当国际市场需求量大、价格好时,澳大利亚农业生产上升幅度就大,否则相反。另一方面,澳大利亚人少地多,农地收成受自然条件影响也较大。特别是澳大利亚水资源比较短缺,凡遇干旱年份,农业生产便大幅度下降。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影响,澳大利亚农业生产年际水平不稳定,农业收成变化幅度较大。3.农业信息化程度高。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电脑网络普及率最高的几个国家之一。网络“电子市场”向农民提供市场价格、需求量、产品种类等信息,还向农民提供一种叫作“合同决定管理”的网络设施,使农民能未雨绸缪,及早给自己的产品定位、定价。原来畜产品出口多通过中间商和代理商,自从有了远程网络,越来越多的牧民直接做起“出口生意”,减少了流通环节,使自己的产品在国际上更具有竞争力。澳大利亚的网上咨询业比较发达,不仅能够提供较为准确的信息,也为自己的咨询服务承担法律赔偿责任。有的农场主索性在网上常年聘一位市场顾问,随时从网上得到咨询服务。4.家庭农场占多数,农场呈现向大农场化发展趋势。澳大利亚的农场按其经营方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为主从事生产的农场,称为“家庭农场”;另一类是由农场主雇工为主从事生产的农场。大多数农场为家庭牧场。家庭农场一般都拥有现代化的生产手段,并得到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而且经营也比较灵活。在澳大利亚,按农场的生产规模可分为三种类型:(1)小型农场,经营土地较少,一般为150200公顷;(2)中型农场,经营土地一般在300800公顷;(3)大型农场,经营土地在1000公顷或数千甚至数万公顷。虽然大型农场的比重很小,但占农场数3%的大农场却占农业用地的34。小型农场与大中型农场相比,相对耗费大、生产成本高、承受经济风险能力低。为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政府利用财政补贴、优惠贷款和减免税收等办法鼓励前景不佳的小农场主放弃土地改行谋生。如,前些年政府向准备离开农业的劳动者提供贷款,资助其重新创业,对成功者贷款变为无偿赠与,对失败者再以7年为限偿还政府,以加速农业劳动力转移。所以,几十年来澳大利亚农场呈现向大农场化集中的趋势,农业经营单位数量在减少,不过近年来农场数量趋于稳定并略有增加。5.农业经营由混合向专业化发展,专业地带明显。澳大利亚农业发展在相当长时期内一直为混合农业发展模式。随着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经营规模扩大,农业高度商品化促进了高度专业化,出现了经营某一行业或生产某一类产品的农场,甚至出现了某些工艺专业化,即一个生产单位只完成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某一个环节。例如,肉牛生产中有的单位专门从事育肥,肉鸡和养猪生产中有高度专业分工。这种专业化的出现与自然条件的影响、产品国际化有着密切关系,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与此同时,澳大利亚在地域上也出现了某些特定的作物带和畜牧带。如昆士兰州沿岸的甘蔗带、塔斯马尼亚州的苹果区、东南部的小麦带,以及绵羊南移、肉牛北迁的集中趋势等。6.农业由以畜牧业为主向畜牧业、种植业并举发展。在澳大利亚的农业中,以前畜牧业长期占主要地位,畜牧业与种植业的比例很多年保持在6:4、个别年份甚至达到7:3。但近30年来,种植业比例呈上升趋势。其中种植业生产中的小麦,作为农牧业单项产品的总产值和出口值,都超过了以前长期分别占第一、二位的羊毛和牛肉的总产值与出口值。7.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下降,但农业的产量、产值和效益在提高。澳大利亚曾经是英国殖民地,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主体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促使澳大利亚经济重点转向发展工业。而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农业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制造业所占比重也在缩小,矿业在继续发展,服务业所占比重呈现上升趋势。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19791980年度下降到7%,20012002年度仅为3.1%。从就业结构变化来看,农业部门所占社会就业比重也持续下降,19401941年度为19%,19701971年度下降到8.2%,20012002年度仅为4.8%。在农产品出口占全国出口总值的比重上,19591960年度以前占80%以上,19791980年度下降到40.2%,20012002年度下降到22.1%。另一方面,尽管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及就业总数中所占比重大幅度下降,但农业生产本身仍有很大发展,甚至比二战前发展还快,农业的产量、产值、效益在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出口也在不断增加。20012002年度比19801981年度,澳大利亚农业总产值增长了2.14倍,农民人均劳动生产率提高了6.89倍,农产品出口增长了3.88倍,比19691970年度的农产品出口则增长了15.66倍。这说明,澳大利亚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并不是由于农业部门的衰落,而是由于其他产业部门发展更快。澳大利亚许多农产品产量,特别是其出口量在世界上一直占有显著地位。因此农业至今仍然是其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三、澳大利亚促进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澳大利亚农业发展的成就,不仅取决于其丰富的农业资源条件,更重要的是与其政府采取卓有成效的农业促进政策和措施是分不开的。(一)适应国际竞争改革农业管理体制。十几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特别是国际贸易自由化,农产品出口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澳大利亚农业生产和出口面临新的压力。一方面,澳大利亚出口的农产品大都集中于传统产业和初级产品,附加值不高;另一方面,进口国对进口农产品的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严格,加上欧美等国农业对世界农业出口市场份额的争夺,对澳大利亚农业发展提出了越来越大的挑战。为了有效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澳大利亚进行了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其基本方向是:面向市场、减少干预、优化服务,市场能运作好的都交给市场,市场运作不好的政府做好。1996年,澳大利亚将初级产业与能源部调整为农渔林业部。新成立的农渔林业部,统一协调对农、牧、渔、林业的综合管理,并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情况及促进农产品出口的需要,强化和增加了农产品加工、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和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贸易以及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管理职能。改革后的农业管理体制有两个基本特点:(1)注意形成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管理体制,避免管理职能的交叉、分散、重叠,从体制上确保提高农业竞争力;(2)强化了农产品质量管理,注重可持续发展,注重提高农业效益。澳大利亚还对一些过去政府赋予特权的机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比如,从有利于加快谷物生产、加工和出口贸易出发,改革了国家小麦局。20世纪80年代后期,澳大利亚取消了小麦局对国内市场的控制权,放开国内市场经营,1999年7月又将小麦局改革为农民入股参与经营的股份制公司。改革后的小麦局与农民的利益越来越密切,农民从小麦销售中得到的利益比过去小麦局垄断小麦国内市场时明显增加。澳大利亚羊毛局的改革更为彻底,1991年政府宣布取消其羊毛收购和贸易的职能,目前羊毛局已演变为只负责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帮助农民进行成本核算并逐步私营化的公司。体制改革后,农民购销产品,完全是市场行为;对农产品的销售价格,政府不作统一规定,而由市场调节。实行放开的农业政策后,政府对农民的财政补贴也大大减少,澳大利亚农民目前是世界上发达国家中为数不多的很少得到政府补贴的农民。由于农民克服了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农民的市场观念、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也显著增强。澳大利亚放开农产品经营,旨在建立灵活的市场机制,但政府并不是无所作为。例如,政府在市场动态和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上加以引导和服务,通过发布信息引导农业结构调整。面向全球市场,既减少政府对农业的干预,又保护本国农业、服务好农民,努力保持农业竞争优势,不断扩大在全球市场的份额,是澳大利亚政府关注的焦点。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澳大利亚政府在安排中澳农业合作时,一直要求增加官方合作项目的商业背景,澳大利亚政府千方百计地促使其优势农业进入我国市场。(二)不断加强农业的科研、开发和应用。澳大利亚拥有较为完整的农业科研服务体系,内容包括从品种选育到疾病防治、检疫监测及其产品保鲜供应等方面。农业科研机构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多单位、多部门协同合作,形成了科学研究、农业生产、食品工业、市场营销为一体的农业科学研究网络。澳大利亚的旱作农业、育种、畜产品加工等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先进的农业科研网络和健全的推广体系,对澳大利亚农业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澳大利亚的农业科研开发工作,主要由州政府承担,约占50%,接下来依次是联邦政府(约占26%)、高等院校(约占14%)和商业企业(约占10%)。这些研究开发工作中的大约30%是受农村研究公司的委托开展的。除肉类研究公司、园艺研究公司与羊毛研究和促销组织外,多数农村研究公司是1989年经初级产业和能源研发法案批准成立的。法案规定,农民每年要按其生产产值的0.5%向其行业研究公司缴纳研究开发费,同时联邦政府也按1:1比例匹配研究开发费用。田间日常活动是试验新技术和交流信息的重要场所。近些年政府每年支出的农村研究经费近9亿澳元,相当于澳大利亚科研总支出的11%。在农村的科研开发支出中,纯基础研究占3%,战略基础研究占20%,应用研究占63%,实验开发占14%。农业研究开发投入资金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每年回报率在25%100%之间,且持续很长时间。值得注意的是,澳大利亚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国各地建立了50多个由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科研机构共同享用的联合研究中心(CRCS),这些联合研究中心的项目由联邦政府、州政府、企业联合资助,由不同的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大学和企业的研究机构共同承担,科研人员依托中心的大型研究设施和现代化仪器设备,密切联合、协作攻关,体现了人、财、物的优势集成、功能互补和高效利用,很具有活力。近些年来,随着市场对农产品高品质、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新的先进的科研成果如何尽快应用于生产领域,如何尽快转化为商业利润,对传统的农业科研体制提出了挑战。为此,澳大利亚政府所属的农业科研机构除了把握农业科研的基本方向、确保基础性理论研究的优势外,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与企业合作,尽快将科研成果商业化,成为科研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因此,研究部门在课题内容的选择以及课题研究过程中,必须积极与委托和应用单位合作,形成双方利益密切结合,一面研究、一面开发、一面应用,及时将科研成果商业化,并积极开拓科研成果应用的海外市场。(三)充分重视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澳大利亚高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得益于重视农民的职业教育培训,它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目前在澳大利亚,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农业科技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31%。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的一大职能,就是农民的教育培训。澳大利亚的农业教育分为三大类:高等农业教育、中等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培训。国立、州立农学院通过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对农机推广人员及农业从业者进行培训。除此之外,政府还通过市场机制,根据农业发展需要,委托不同院校和培训机构对农民进行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培训。为迎接不断出现的新技术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挑战,1989年澳大利亚建立了新型培训体制,使培训更针对行业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澳大利亚农村培训委员会(RTEA),负责农业发展要求的能力培训水平标准的制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培训计划的制定,以及向政府建议行业培训需要等。各州有对应的培训委员会。农业产业中很多行业,如养猪、养鸡、肉牛、奶牛、绵羊饲养、粮食种植、甘蔗、园艺、兽医、灌溉、土地管理和农场经营等,都设立了行业能力水平标准。例如对养猪业、养鸡业、甘蔗种植分子4个能力水平,奶牛业有6个能力水平。联邦和州政府对培训的一些费用给予资助。大学、培训学院、政府部门及私人培训机构等都可以从事培训工作。能力培训体制还可以对农民以前的知识和能力给予客观的评定。由于农业区域非常广、农民居住十分分散,澳大利亚非常重视农业的远程教育。澳大利亚的远程教育最初以函授的形式出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的通讯技术为远程教育提供了便捷的技术手段,使远程教育由单一的邮件函授发展到利用广播、卫星电视和有线电视及音像教学带、计算机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教学,学生层次也从攻读学士学位发展到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目前澳大利亚的远程教育具有如下特点:规模大、层次多、范围广,满足了不同教育层次的需求;办学形式灵活,服务功能齐全,开放程度高,适应个性学习需要;贴近社会需求,注重能力培养,突出职业性和实用性。学生必须掌握诸如农具的操作维修、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救火、剪羊毛等基本技能,每年的假期要到农场实习,并经过严格考核才能毕业。大学有规模庞大、设备齐全的实习场所供学生实习,如农场、果园、马场、酿酒厂等。澳大利亚各级政府对远程教育非常支持,在各方面尤其是资金和基本建设方面的投入相当大,使澳大利亚的远程教育能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的最新成果不断改善教学手段。(四)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澳大利亚政府把产品质量视为其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重要法宝。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发展,澳大利亚建立了较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包括产品品种、质量等级、生产技术规程、运输储存等方面的标准。澳大利亚的农业标准分为强制类标准和非强制类标准。强制类标准实际上就是政府管理部门颁布的技术法规,它是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政府部门制定的技术要求规定,如依据营销法对产品的标识作出了规定,依据进出口控制法制定了检验检疫标准等。非强制类标准是由政府委托的或自律性行业协会制定和管理的、并普遍得到社会承认的技术性和管理要求规范,它是澳大利亚农业标准体系的主体,如农产品等级标准、种植养殖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等。澳大利亚农业标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标准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力求量化,有利于准确的检验和测试。由于澳大利亚的农业是外向型农业,其出口的农产品必须达到国际市场规定的标准要求,因此,澳大利亚力求本国的农业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保持一致。澳大利亚农业标准的制定程序一般是:成立一个由政府部门、加工商、农场主、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工作组,根据市场需求,充分听取客户、生产者、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的意见后,拟定农产品的质量及安全要求,确定一系列可行的技术指标。强制类标准由政府部门组织制定,非强制类标准由各行业协会和组织,如澳洲小麦局、大麦局、谷物研究开发机构、谷物协会等组织制定。澳大利亚农业标准的实施监督,由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的安全卫生标准,由检验检疫局负责贯彻实施。进出口农产品必须按标准进行抽样检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农产品一律不准进口和出口。对于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不进行强制检验,而靠市场机制运作,由买卖双方协商;种子标准,由农业部负责实施监督。农业种子必须经种子检验站依据种子标准检验合格并颁发证书后方可进人流通领域,既保证了种子的质量,又防止了不良种子流人市场给农场主带来损失,有效地净化了种子市场的环境。农药安全标准,由国家注册管理局负责实施监督;农药必须经国家注册管理局注册登记后才能进入流通领域,农场主使用农药必须遵循农药安全标准使用规定。标准的贯彻实施不仅有效地遏制了剧毒农药的生产和销售,而且大大降低了农产品有害物质的含量,保证了人民的身体健康;检疫标准由检验检疫局和澳大利亚新西兰(联合)食品管理局共同负责。作者: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 吴海峰摘自: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54P-6澳大利亚农业发展的经验和启示(下)发布时间:2004-09-15访问次数: 88(五)发挥农协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社会化服务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澳大利亚作为一个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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