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通过个案公正实现司法公正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29262262 上传时间:2021-10-0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0.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试论通过个案公正实现司法公正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试论通过个案公正实现司法公正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试论通过个案公正实现司法公正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试论通过个案公正实现司法公正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论文摘要 党的18大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本文拟结合新刑事诉讼法的一些修改浅谈检察机关如何在办案中做到司法公正。论文关键词 个案公正 司法公正 检察工作关于司法公正的解读众说纷纭,笔者认为,司法公正具有其时代特征,需要放在特定的民族、社会、文化中去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正司法,既包括有客观评价标准的司法处理的正确,也包括当事人和公众对判决结果的主观感受的‘合理’。这种复杂的构成增加了公正司法的内涵和外延,也增加了判断的困难。”“公正司法应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即首先,案件的处理本身首先要站得住脚,从专业角度看,案件经得起任何推敲。其次,要考虑当事人和公众对判决结果的主观感受。……必须考虑社会效果。”二、司法公正应通过个案公正来实现在司法工作者的眼里,司法公正有其特有的内涵、价值、需满足的一些基本要求等,但在公众眼中,司法公正体现为身边每一宗具体案件的处理,公众往往依据某些具体的个案作出司法是否公正的评价。近些年来,屡屡发生的不公个案如杜培武案、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等等造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强烈质疑。这些案件中,典型的表现是判决错误,被告人是无辜者;而出现这种错判的深层次原因则是司法工作者对法律正当程序的漠视,对司法公正的空洞化、概念化理解。由于司法公正没有成为个别司法工作者内心深处的想法与观念,只是停留在口头或者书面文字中,导致其不能严格按照司法公正的理念、原则处理案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运动式执法、集中性整治、行政化办案方式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经常出现因为一时的政策性目标而改变执法尺度甚至牺牲个案当事人利益的情况。然而正如罗杰斯所说,“每个人都拥有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豏须知个案是司法的具体体现,只有通过个案的具体检验,才能判断司法是否公正、法治是否完善。司法公正寓于个案公正之中,并通过无数个案公正体现出来。从这个角度而言,没有个案公正,司法公正就无从谈起。二、如何实现个案公正(一)同等案件同等处理“法的平等性在刑法(包括立法与司法)上的要求是平等对待被规制的行为,相同犯罪行为应相同地对待与处理,不同的犯罪行为应予以有差别的且符合其本质的对待与处理,而且要实现罪刑相适应。”可以看出,同等案件同等处理是实现个案公正的基本前提。1.对刑事法律的解释与适用应以司法公平为理念。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类似案件的处理往往出现截然相反的结果,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公正性,重要原因就是各地各级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或者对法律的解读偏离了司法公平的理念,或者固守对公平正义僵化的理解,对个案应如何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置之不理。司法工作者应始终在司法公正理念之下对法律作出解释和适用,对案件事实作出逻辑、理性的裁剪。2.重视对典型性案例的借鉴运用。近些年来,最高司法机关通过公报、报纸和出版物发布了多批典型性案例,为各级司法机关处理同案案件提供参考。虽然对于这些典型性案例的性质、效力、适用范围等问题尚有较大的争议,但对于解决个别疑难案件、引导各地各级司法机关统一司法适用标准确实起到重要的作用,司法工作者应参考典型性案例,努力做到同等案件同等处理。(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司法机关在个案的处理上能够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有效处理涉案事宜,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办事,就实现了个案公正”。实现个案公正,首先要求实体处理必须正确,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经得起推敲;其次应该程序公正,“公正的审判程序更好的发挥诉讼吸收不满的功能,有助于当事人、被害人、辩护人等从心理上真诚接受和承认法院所做裁判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即使裁判结果对其不利;有助于社会公众对法院、审判程序乃至国家法律制度的权威性产生普通的信服和尊重,即使裁判结局与他们本人的利益无关。”上述论述对检察工作同样适用。新刑事诉讼法在加强程序公正方面作出多处修改,与检察机关有关的主要有:1.对逮捕羁押强制措施作出修改:第一,规定特定情况下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时赋予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辩护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的程序权利;第二,对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进行细化规定,有助于破除“够罪即捕”的局面;第三,规定“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有助于嫌疑人顺利回归社会。2.规定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第一,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提前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增加了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主动性,有助于及时纠正非法取证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第二,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3.公诉案件均需出庭。新刑事诉讼规定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检察官必须出庭,有助于对抗制的实现,有利于开展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4.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为保障程序公正,新刑事诉讼法第115条第1款将五种适用强制措施、侦查措施中的违法行为纳入检察机关监督的范围。笔者认为,对于其他违反正当程序的行为,检察机关均可以予以监督和纠正。(三)提高司法效率司法公正本身就内嵌着对诉讼效率的追求。正如美国学者波斯纳指出的,“公正在法律中的第二种涵义是指效率。”提高司法效率有助于诉讼参与者对司法处理的认可。司法实践中,一起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往往就要持续半年甚至一年左右的时间。“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显示,一个人在某种可能对自己产生不利决定或后果的活动过程中,如果不能及时了解程序的进程、判决结果的内容以及判决的根据和理由,就会产生一种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感觉,而且从心理上难以对判决的正当性产生信服。”对被告人及时的惩罚、及时获取赔偿、尽快的从诉讼中得到解脱以早日回归社会,这些都是被害人内心所渴望的需求;如果一个案件过分拖沓,被害人很容易会对执法的公信力产生不满。因而,个案的公正需要司法效率的提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