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某厂房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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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工业厂房 设计招标文件标书编号:XCZB10-110531招 标 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投资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五月九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5前 附 表6(一)总则71、招标说明72、质量要求及方案设计周期73、资金来源74、合格的投标人75、投标费用及补偿费86、踏勘现场8(二)招标文件97、招标文件的组成98、招标文件的澄清99、招标文件的修改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2、投标文件格式1213、投标报价1214、投标货币1215、投标有效期1216、投标保证金1317、投标答疑会13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20、投标截止时间15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5(五)评标委员会1622、评标委员会16(六)开标1623、开标16(七)评标1724、评标会议1725、评标过程的保密1726、投标文件的澄清18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1828、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9(八)合同的授予2229、合同授予标准2230、中标通知书22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2(九)其它2232、其它22第二章 合同条款24第三章 设计依据与规范35第四章设计技术要求和建筑功能要求39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1第六章 相关资料48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项号条款内容说明与要求11.1招 标 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投资开发中心21.2项目名称标准化工业厂房31.3招标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施工图设计41.2建设地点三门峡产业集聚区51.2占地面积约10亩61.2建筑面积约26500平方米71.2投资总额约3450万元82.1质量要求设计周期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10日历天9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4.1投标人资质等级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114.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126.1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安排137.2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三门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时间:2011年 5 月13 日1415.1投标有效期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1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1617.1投标答疑会地点、时间: 另行通知1718.1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一份,商务标副本六份技术标正本一份,技术标副本六份设计图纸展板一套电子文档二份(多媒体演示光盘、U盘各一)182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三门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时间:2011年 6月1 日9:00 时1924.1开标会地点:三门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时间:2011年 6 月1 日 9:00 时(一) 总则1、招标说明1.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投资开发中心.1.2 工程概况:拟建设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地点位于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投资总额约为3400万元,建筑主体为四层框架结构。 1.3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后,通过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人。通过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1.4 每个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至少提交一套完整的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2、质量要求及方案设计周期2.1 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及设计周期见前附表第8项所述。3、资金来源3.1 本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9项的所述的方式获得。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独立法人,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4.2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质,负责过同等规模标准化工业厂房工程设计。4.3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4.4 为具有签订合同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合格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4.4.1营业执照、法人证、设计资质证、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4.4.1款除法人授权书为原件,其余均为复印件);4.4.2拟用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任务的主要人员、数量、资格和经历;4.4.3拟用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任务的主要技术设施与设备。 4.5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4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 中标与不中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均不予退还,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6、踏勘现场6.1 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技术要求与规范第四章 设计技术要求及建筑功能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相关资料7.2 投标人按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答疑会上进行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1.1商务标(1) 投标函(2) 投标文件汇总表(3) 法人授权委托书(4) 投标保证金(有效的进帐单复印件)(5) 服务承诺(6) 设计文件编制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文件要求,制定设计编制大纲、人员和设备配置计划、设计质量和周期保证措施等)(7) 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8) 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说明文件及合理化建议11.1.2技术标(1) 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及特点;(2) 投资估算及经济分析;(3) 标准化工业厂房的平、立、剖面图和功能要求说明等;(A3图幅并装订成册);(4) 总平面布置图、鸟瞰图、建筑物效果图、建筑物平、立、剖面(投标人可自行核定图纸尺寸,以获得最佳效果)。11.1.3设计图纸展板一套: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中总平面布置图、鸟瞰图、单体建筑物效果图(不小于1#图幅)。11.1.4电子文档(光盘):使用*.JPG或*.DWG格式制作电子文档(光盘和U盘各一);使用多媒体方式演示。多媒体演示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分钟。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它表格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见第五章)。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施工图设计费,投标单位应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并根据市场收费行情报价,所有依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的所有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3.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不予接受。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汇票、支票形式),投标保证金的进账回单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6.2招标人将拒绝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1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五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6.4如有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没收有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设计合同。17、投标答疑会17.1 投标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答疑会;17.2投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7.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答疑会召开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答疑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17.4招标人在投标答疑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17.5 未出席投标答疑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副本字样均使用黑色、宋体、加粗、初号字、不加框)。正本或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在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正本的封底页面上标注设计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印章,并用不透明的纸将其密封。副本中不得有任何与投标人有关的标识。18.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包括正、副本)、技术标(包括正、副本)、设计图纸展板、电子文档分别密封在四个密封袋里。19.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a. 项目名称: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工业厂房b. 投标文件的类别:(商务标、技术标、展板或电子文档)c. 2011年 6 月 1日9:00 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9.3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5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20、 投标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20.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五) 评标委员会22、 评标委员会 22.1 评标委员会由七人组成:招标人代表两名,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五名。22.2 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评标前从政府部门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2.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2.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六) 开标23、 开标23.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23.2 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23.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1)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2) 未密封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3.4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23.5 开标程序: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人员;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宣读商务标的主要内容。23.6 商务标宣读完毕后,各投标人离开开标现场,然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各投标人单独进行抽签、编号。抽签过程应保密,编号结果对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23.7 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将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开封,然后依照编号结果在相应的技术标上予以标识。(七) 评标24、 评标会议24.1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先播放多媒体光盘,然后进行评标,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4.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25、 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 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7、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7.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示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7.3 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 投标文件无副本或副本数量不足者;(2)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3)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予以密封;(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没有期限。(5) 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6) 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标正本的封底未加盖项目负责人注册印章的;(7) 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及多媒体光盘演示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相关标识的;(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9) 方案设计的建筑面积、总投资与前附表中的要求严重不符的;(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 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8、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8.1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做进一步评审、比较;28.2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9、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标办法进行记分评标:29.1 投标报价:36分29.1.1各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现行计价参考(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在不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由各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29.1.2评标标底价: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标底价。29.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标底价的90%(含90%)至103%(含103%)范围内的,得满分3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标底价的103%的,按每再高于评标标底价1%扣1分的比例从满分中进行扣分,此项得分最低为16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标底价的90%以下的,按每再低于评标标底价1%扣0.5分的比例从满分中进行扣分,此项得分最低为20分。29.2 投标设计周期:2分设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即投标设计周期少于或等于10日历天)得2分。29.3 设计文件编制计划:(8分)29.3.1提出的设计基础资料清单和各专业应遵循的设计规定和规范全面、清晰; (0-2分)29.3.2人员、专业配置计划满足方案设计的需要; (1-2分)29.3.3设计进度控制、各专业衔接计划,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措施有效; (1-2分)29.3.4 投标人提出的实质性服务承诺。 (0-2分)29.4 修建性详细规划:(15-44分)29.4.1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说明清晰、全面; (2-4分)29.4.2修建性详细规划符合招标人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2-6分)29.4.3方案设计满足功能分区和使用要求; (3-8分)29.4.4单体建筑平面设计; (2-6分)29.4.5建筑结构可行; (2-6分)29.4.6建筑立面和效果图; (2-7分)29.4.7投资估算分析合理。 (2-7分)针对上述要求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规定的范围内酌情打分此项计分以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29.5 投标人的业绩 5分(以证书或文件发证时间为准)29.5.1 1999年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体建筑26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工业厂房类型工程设计的,每项工程得0.5分,最高得2分。29.5.2 1999年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体建筑2600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工业厂房类型工程设计的;每项工程得0.5分,最高得1分。29.5.3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通过年检的,得1分。29.5.4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0.1分/每人,最多1分;以开标时提供的证书或文件原件为准,符合29.5.1和29.5.2条款的工程不重复计算。29.6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0-5分29.7 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总计得分最高的前二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9.8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29.9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一名中标人。 (八) 合同的授予30、 合同授予标准30.1 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12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1、 中标通知书31.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2、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32.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设计任务。 (九) 其它33、 其它33.1 招标文件资料费: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时须交纳资料费1000元,售后不退。33.2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3.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投资中心33.4 联系方式:招标人: 三门峡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投资中心联系人: 赵女士联系电话:0398-3850526 招标代理: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903988282第二章 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二GF-2000-0209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 包 人:设 计 人:签 订 日 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234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1合同签订当日21合同签订当日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工业厂房设计招标文件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修建性详细规划122施工图设计及效果图12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0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10%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并完成补充、修改方案文本交付时 第三次付费25%初步设计通过论证,并完成补充、修改,初步设计文本交付后三日内 第四次付费 45%施工图设计交付后三日内说明: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六条 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各有关专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 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 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他约定事项: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鉴证意见:(盖章)备案号: 经办人: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年 月 日第三章 设计依据与规范一、主要设计依据1、 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 地形图(航测图);4、 各有关专业现行规划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二、设计规范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年)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6、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8、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9、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10、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7106-2008)1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1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1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 (GB 50009-2001)1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1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02)1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02)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18、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设计规范 (GB 50025-2004)1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 79-2002)2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2001)21、蒸压粉煤灰砖建筑技术规程 (DB J41/T077-2009)2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2000年版)2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2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2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2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2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2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3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关键技术应用 GB50015-2003(2009年版)31、建筑给水排水聚氯乙烯管道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 CJJ/T29-983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3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34、三门峡建鸿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第四章 设计技术要求和建筑功能要求 三 设计技术要求和建筑功能要求3.1 主要设计依据:3.1.1可行性研究报告;3.1.2建设地点的总平面图、拟建建筑原场地现状图;3.1.3各有关专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2009年)、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7106-2008)3.2 工程概况及功能要求:3.2.1工程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500m2,建筑面积约26000 平方米总投资约3400万元,四栋框架结构标准化工业厂房。建筑物整体拟建4 层,设计理念须具有超前性、功能齐全、造型新颖、分区明确、布局合理、符合环保要求。3.2.2工程所在地水文、地质条件:场地内地质结构均为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成因类型的黄土粉状土、黄土粉状质粘土等。厂区地下水位埋深40M,在建筑物设计中可不考虑地下水对建筑物地基基础的影响。地基处理后考虑承载力为230Kpa。 3.3对方案设计的原则要求:3.3.1建筑设计应能满足城市规划、消防、环保、安全等有关城市建设各方面的要求。既达到工作方便,又节约投资。 3.3.2建筑造型和立面及内部建筑空间要反映时代潮流,造型的轮廓从美化城市角度出发,外观新颖并富有创造性和时代感及现代气息,外立面细部构造到位,材料运用合理,标准在中上等,质感表现强烈,配以装饰、色彩和光照应有动感,充分体现标准化工业厂房的建筑特点。厂房内部建筑空间、色彩、设施、采光、通风、维修、管理的办公环境、休息环境要体现出新型现代化科学管理的特点,反应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3.3.3色彩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本着造型简洁、美观、大方,功能齐全、符合规范的指导思想和功能分区明显、与四周环境、近临建筑物相协调,与该建筑的性质相适应并且具有该建筑自己的特色的设计原则。1.4 建筑平面设计:(1) 满足建设单位对使用的要求,符合可研报告及批文确定的原则;(2) 依建筑的使用要求,对布置方案作一定的文字论述;(3) 功能分区要明确、布局要合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4) 平面设计要考虑动力、各种管道、线路布置间的联系等因素,使之既方便各类管线布置、又流程合理,更能减少能耗、节省投资。1.5结构设计:在满足现行规范和整体结构要求前提下,提倡采用新工艺、新材料以达到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减少能源消耗的目的。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 标 函致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标书编号为XCZB10-110531的 设计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文件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和其他要求后,我方愿以 元人民币的报价,承担该项目方案设计任务。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天(日历日)内提交设计成果,设计内容、深度、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 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文件中标。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和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6我方理解并完全同意在我方未中标时贵方有可能采用我方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姓名)系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单位名称)的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方案设计招标活动。代理人在此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代理人: 性别: 年龄:单 位: 部门: 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汇总表项目名称三门峡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工业厂房设计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大写): 万元其中修建性详细规划 万元施工图设计报价: 万元设计周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专业职称其他任职资格备注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书投标人 承诺内容: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用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设施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或型号使用年限数量备注注:不够填写可另附表格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拟管理和实施本合同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验职 务姓 名经验年限任职资格本表后附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章 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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