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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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以下简称“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促进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水平和风险意识的不断提高,实现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 (交质监发 20112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是被纳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的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必须按本细则要求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其他公路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在工程实施前,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从而增强安全风险意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预控有效性,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第二章 评估范围第四条 列入我省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具体评估范围如下:(一)桥梁工程。 1.跨径大于 40m的石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 15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 35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2.特大型桥梁,斜拉桥,悬索桥;3.墩高或净空大于 30m的桥梁工程;4.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5.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二)隧道工程。所有的隧道工程。第三章 评估方法第五条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一)总体风险评估桥梁或隧道工程开工前,根据桥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安全风险大小,确定其静态条件下的安全风险等级。(二)专项风险评估当桥梁或隧道工程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将其中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 ) 作为评估对象,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第六条 评估方法应根据被评估项目的工程特点,选择相应的定性或定量的风险评估方法。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可参照部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第四章 评估组织第七条 全省所有需要评估的公路工程项目须由项目建设单位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施工。第八条 施工单位进场后,建设单位应立即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统一进行评估,专项风险评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第九条 评估工作开始前,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成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并制定详细的责任制度。评估组成员应由熟悉风险评估基本方法的不同层次的人员组成。第十条 当施工单位的施工经验不足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时,可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相关风险 评估工作。第十一条 评估工作负责人应当具有 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经验,并有参与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其他参与评估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 3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且所有评估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多项工程的施工风险评估任务。第五章 评估过程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立即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等方面,评估步骤一般为:(一)开展总体风险评估。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若有),以及类似结构工程安全事故情况,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项目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施工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确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二)确定专项风险评估范围。总体风险评估等级达到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桥梁或隧道工程,应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或隧道工程可视情况开展专项风险评估。(三)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通过对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中的风险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基础上,确定重大风险源和一般风险源。宜采用指标体系法等定量评估方法,对重大风险源发生事故的概率及损 失进行分析,评估其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对照相关风险等级标准,确定专项风险等级。(四)确定风险控制措施。根据风险接受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专项风险等级在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应明确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其他风险等级的桥梁、隧道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第十三条 在组织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时,应组织基层一线员工、班组长、区队长、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对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过程中的风险源进行认真细致地辨识和评估,必要时要对重点和疑难环节组织专题讨论。第十四条 风险评估工作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反映风险评估过程的主要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评估依据、工程概况、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及对策建议等。评估结论应当明确风险等级、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部位、区域或节点、事故可能性等级、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议措施等内容。第十五条 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须填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评审表(附件 1),并将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一同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送建设 单位备案。当被评估项目含多个合同段时,总体风险评估报告评审表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统一评审会签,专项风险评估报告评审表分别由各合同施工单位单独负责填报,经逐级评审后交由建设单位汇总。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论,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对项目施工过程实施预警预控。专项风险等级在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或复评估。第六章 专家论证过程第十七条 专项风险等级在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或复评估,提出降低风险的措施建议;当风险无法降低时,应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论证专家由建设单位以不少于 5名和单数原则聘请,并由聘请方负责于论证会召开前工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发至每个专家。5日将该项工程施第十九条 论证专家应对工程施工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同时结合现场查勘和相关工程资料提出质疑和意见,最后填写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反馈表(附件 2),并于收到报告起 3日内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决定是否同意按时组织召开 风险评估结果论证会。第二十条 安全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结束后,应由评估小组起草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评审意见 (附件 4),并交由专家会签后交由建设单位存档。第二十一条 论证过程结束后,建设单位须立即组织评估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结合工程实际对评估报告进行修订,并负责整理评估和论证相关资料报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修订审查表(附件3)。2.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会议日程、会议签到簿。3.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附件4.经专家评估得出结论为符合要求,并根据专家意见和4)。建议修订后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档及电子档。第七章 风险控制实施要求第二十二条 专项风险等级在级(高度风险)及以上时,施工作业活动或施工区段的风险控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施工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源的监测及验收、日常巡查、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与交底;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危险告知牌; (三)施工单位要根据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结果,统一制作岗位主要危险源辨识卡,员工应随身携带岗位主要危险源辨识卡,并对其内容做到应知应会,且操作规范;(四)必须保证现场防护标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适时组织对典型重大风险源的应急救援演练;(五)视情况由建设单位聘请具备专业资质和相关业绩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进行第三方施工监控量测,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在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时,应同时审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无总体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无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不得签发分部、分项工程开工令。第二十四条 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并予以记录。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第二十五条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当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施工队伍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出现紧急情况或事故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根据工程变化情况按照本细则重新组织风险复评估和再论证。 第二十六条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施工单位要足额提取、使用。第二十七条 各级质监机构在督查时,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参照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实施细则的督查工作程序,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施工作业应重点加强监督。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省质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评审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评估内容施工单位评审小组会签(单位印章)年 月 日1监理单位评审内容234监理单位评审会签监理单位评审结果(单位印章)年 月 日1建设单位2 评审内容34建设单位评审会签建设单位评审结果(单位印章)年 月 日注: 1.评估内容一栏填应按照“ _工程施工安全总体(专项)风险评估”格式填写;2.单个施工标段涉及多个监理单位的,多个监理单位均须签章;3.监理单位评审会签至少应由总监和专职安全监理共同签署;4.建设单位评审会签至少应由分管工程的工程科长签署;5.评审内容条目数量可酌情增加或另附文本,此表格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分别留存,原件报质监机构备案。附件 2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反馈表评估报告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12345存在问题 678910专家评审意见(签字):年月日注:1.专家评审意见应包括安全评估报告特点、主要漏洞、修改建议等内容,且必须明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是否满足专家论证条件,此表可另附页。2.各专家应将此表以传真或扫描的方式发送至质监机构,并在专家论证会召开前提交纸质文档。传真: _,接收人: _,联系电话: _信箱: _,联系人: _,联系电话: _附件 3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修订审查 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12修订内容345678910施工单位意见评估小组负责人:(单位印章)年 月 日监理单位意见审查人:(单位印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审查人:(单位印章)年 月 日 注: 1.修订内容应填写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等对以及重大风险源的监测、控制、预警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进行的修改项目,此表可另附页;2.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意见须明确修订后的评估报告是否满足专家评审意见的修订要求。3.电子档报送信箱: _,联系人: _,联系电话: _ 附件 4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论证会议简短描述:包括会议日期、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简短日程等一、总体评价评估过程简短描述和专家评审组对评估报告的总体评价。须明确是否满足交通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要求,风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满足该项工程风险源控制条件。二、有关建议评审专家对评估报告的编制依据、评估方法、风险源辨识、风险控制等内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的修改意见和执行建议。附件:工程安全评估报告评审会签到表专家会签: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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