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某煤矿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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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支架、转载机、破碎机、顺槽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XZB-1311 2155MXH016/04 招标内容:液压支架、转载机、破碎机、顺槽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 标 人: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二0一三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1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 标 人 须 知51. 总 则102. 招标文件123. 投标文件134. 投标175. 开标186. 评标187. 授予合同198. 纪律和监督20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评标方法242. 评审标准243. 评标程序24第四章 合同条款27第五章 合同格式341、合同协议书格式352、履 约 保 函 (格式)373、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3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9一、商务文件40二、技术文件59三、资格证明文件60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66第一章 货物需求清单67第二章货物技术规范要求68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支架、转载机、破碎机、顺槽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52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告日期: 2013年11月22日招标编号: SXZB-1311 2155MXH016/04项目名称: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支架、转载机、破碎机、顺槽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根据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现需对综采大采高工作面设备进行招标采购。2.2招标内容:包一:液压支架 数量:173架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两柱掩护式液压支架(其中:中间支架163架、过渡架6架、端头架4架),工作阻力:10000KN(P=39.8MPa);支撑高度:2.65.5m包二:转载机 数量:1台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长度50m(含破碎机),内槽宽1000mm,运量2000t/h,链速1.5m/s,装机功率400KW 破碎机 数量:1台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破碎能力:2500t/h;电动机电压:1140V;电动机功率:315KW;电动机转速:1485r/min;破锤头数:8;破碎锤头冲击速度:226m/s包三:顺槽监控系统 数量:1套 (详细技术规格及要求见招标文件)2.3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县荫城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工)期: 120个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注册资金要求;包一在10000万元以上,包二在5000万元以上,包三在2000万元以上;、具有投标货物的设计与制造资格的制造商(其中:包三接受代理商,但必须具备生产厂家授权资质);、国家对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管理或其它准入管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许可证,防爆(EX)及煤安认证(MA) 或其他强制认证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其中:包三投标人同时还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3.2具有与本次招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相同或类似的良好业绩,且能够提供近三年内在百万吨/年以上矿井成功服务的实例,并能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等有效用户证明;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生产制造许可证、检验(检测)合格证、质量体系认证及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等;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近三年内主要技术要求和本次招标货物相近的相关业绩证明等文件(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原件);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前往路线:太原市五一广场长途汽车站东交通大厦商务酒店院内往后走)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包一:2000元,包二、包三:600 元 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招标人所属地或投标单位所属地检察机关、有效期在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招投标网()上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邮政编码:030001联 系 人:常宝林 18035118359 李 鹏 13934570270电 话:0351-8267171传 真:0351-8267215E- mail:sxzbwb开 户 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帐 号:141000686018000837201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支架、转载机、破碎机、顺槽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变更公告公告日期: 2013年12月2日招标编号: SXZB-1311 2155MXH016/04项目名称: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支架、转载机、破碎机、顺槽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已于2013年11月22日上网发布,现对原招标内容做如下变更:原公告2.2招标内容;包三:顺槽监控系统 数量:1套 现变更为;包三:综采工作面自动化控制系统 数量:1套 包三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发布变更公告后延至2013年12月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原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招标人: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邮政编码:030001联 系 人:常宝林 18035118359 李 鹏 13934570270电 话:0351-8267171传 真:0351-8267215E- mail:sxzbwb开 户 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帐 号:141000686018000837201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日第二章 投 标 人 须 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西太原迎泽大街50号1.1.4项目名称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液压支架、转载机、破碎机、顺槽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且已落实。1.3.1招标内容包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包一液压支架架173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包二转载机台1破碎机台1包三综采工作面自动化控制系统(顺槽监控系统)套1招标范围供货、安装、调试、性能测试及最终验收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1.3.2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后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性能验收完毕,共120个日历天。1.3.3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县荫城镇(招标人指定地点)1.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带相关资质原件到开标现场)1.4.1投标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注册资金要求;包一在10000万元以上,包二在5000万元以上,包三在2000万元以上;、具有投标货物的设计与制造资格的制造商(其中:包三接受代理商,但必须具备生产厂家授权);、国家对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管理或其它准入管理的必须具有有效的相应许可证,防爆(EX)及煤安认证(MA) 或其他强制认证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其中:包三投标人同时还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信息中心备案登记);、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1.9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10踏勘现场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能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如实记录踏勘现场过程。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1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能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如实记录投标预备会过程。不召开 1.12分包允许不允许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书、答疑文件,以日期靠后者为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1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 2.3.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按照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的修改4.2.1投标时间2013 年12月26日14:00 15:00 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 年12月26日15 时 00 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山西美伦美韵文化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0号世贸中心写字楼A座11层)3.6.1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天3.7.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可采取投标人须知3.7投标保证金要求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包一、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包二、人民币陆万元整;包三、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和投标有效期一致。3.8.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0年2012年3.8.3类似项目的业绩要求 201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3.9.1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9.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二份:只限U盘(注:U盘外需粘贴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U盘不退)3.9.3装订要求应采用标准A4纸打印、软皮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不得有活页,否则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所投(货物)设备名称:、招标编号(及包号):、投标单位名称:封袋上应注明“在2013年12月26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和“正本”或“副本”,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出席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情况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从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予以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招投标网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日。7.6招标代理费招标公司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文件规定上限在中标人接受“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分包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7.6 中标服务费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内容中规定分标包的投标人如同时投多个标包,需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分别制作每个标包的投标文件。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包号货物名称SXZB-1311 2155MXH016/01 包一液压支架SXZB-1311 2155MXH016/02包二转载机、破碎机SXZB-1311 2155MXH016/03包三综采工作面自动化控制系统(顺槽监控系统)5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无条件保函或支票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地)级银行分支机构及以上级别的银行6签订合同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视情节提请相关主管部门处理。7重新招标的情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投诉及质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无效质疑(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0监督部门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委电话:0351-492405911异议和暂停招标投标动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招标人作出的答复并不保证异议人满意。12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13投标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1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份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用于与招标项目无关的其他项目。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投标人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凡涉及到本次招标项目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属于招标人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抄袭和引用有关内容,一经查实,须负法律责任。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中标单位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招标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5保持联系和通信畅通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6声明1、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技术文件等部分)矛盾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2、如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技术要求中出现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矛盾之处,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为准。3、招标文件电子版(如提供)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17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公布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招投标网()上。本次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报价,高于此价的投标将作为否决处理。18行贿犯罪档案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招标人所属地或投标人所属地检察机关、有效期在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1. 总 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货物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详见“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内容、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货物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货物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是依法组建、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货物)设备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履约信誉应良好;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过去3年中发生的与其完成和正在执行的合同有关的诉讼和仲裁的详细资料。如资料显示投标人总是败诉或信誉不良,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者同一标包)的投标。(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论何种原因均无资格参加投标。1.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包括(货物)设备附件、部件和各种检测仪表、图纸、计算、注释、使用手册等)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图纸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1.9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0踏勘现场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 投标预备会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 分包本项目不得分包,严禁转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4、合同条款5、合同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1、项目需求清单2、货物技术规范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投标文件,或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均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否决,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的修改须有招标代理机构的印章。2.3.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自受到异议之日起24小时内作出答复。2.3.5 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招标文件电子版与其文字版如有不符,以文字版招标文件为准。3. 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 商务文件部分(1)投标函(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4)投标保证金(表4142)(5)投标报价说明(6)开标一览表(表61)(7)投标分项报价表(表6266)(8)价格汇总表(表67)(9)主要外购配套件明细表(表68)(10)交货、交验进度表(格式)(11)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3)培训及售后服务承诺、价格优惠承诺等3.1.2 技术文件部分(1)技术方案(2)技术保证服务及可靠性承诺等3.1.3 资格文件部分(1)投标人(制造商)公司基本情况(格式)(2)投标人(代理商)公司基本情况(格式)(3)制造商授权承诺书(适用于代理商)(4)资质证明文件3.1.4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3.2 投标文件的编写3.2.1投标人应认真地编写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函格式和相应的表格格式对其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图纸以及投标活动和相互间的联络中的全部资料、说明一律采用中文书写。3.3 投标报价3.3.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货物及附属设备(含货物的设计、辅助设备、含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和特殊工具、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等)全部报价。3.3.2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及主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的相应标准,投标货物主要外购配套件须是国内或国外知名企业的优质产品。3.3.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所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的格式逐项报价,所报总价格包含设计、制造、运输(含运输保险费)、符合运输部门要求的的包装、指导安装、配合调试、检验、培训及预验收等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承担的税费均应包含在内。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的价格。3.3.4所报价格分单价和总价,如总价与单价的核算不符,以按单价核算的总价为准(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总价分大写和小写,以大写为准。3.3.5每项报价只允许报一个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可能导致报价不被接受(投标人建议方案及其报价只能在备选方案中报出,但必须首先响应招标文件的主方案,且必须标明主方案报价和备选方案报价)。3.3.6 如“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内容不足,投标人可复制表格填写;“投标函”所报总价格须与“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一致。“开标一览表”的总价须包含了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全部报价。3.3.7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3.3.8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数量与配置发生变化的除外)。3.3.9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3.3.10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3.3.11如果所报总价严重不完整,只是部分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文件。3.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标包的投标人如果投多个标包,必须按每个标包独立报价,唱标时按标包唱标,评标委员会按标包确定中标候选人。此外,一个标包内如果有多个设备品目,投标人必须报出每个品目的价格,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保留按设备品目确定中标人的权利。涉及到招标人要求附带安装调试的设备,必须将安装费单独另报,一并计入投标总价,否则视为总价中已包含安装费。3.4 投标备选方案本次货物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编制技术文件。3.5 投标货币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3.6 投标有效期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6.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6.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6.4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投标文件可以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将被否决。3.7 投标保证金3.7.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人仅限于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银行电汇或电子汇款(必须提供汇款凭证)(2)转帐支票(限太原地区,必须提供银行倒送回单)注:由于我公司投标厂家很多,支票倒送或电汇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汇款单摘要栏注明 “项目五部”字样,并认真填写附表4-2的投标保证金退回要素函,保证其真实、准确。否则贵单位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和及时退还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后果我公司概不负责。汇款信息 开 户 名: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帐 号:141000686018000837201a.投标人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天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银行收到日期为准,投标人应考虑到由于银行的原因使投标保证金迟到或未到的风险),投标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的投标均作废标处理。b. 投标人的保证金是从户名为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出的,即投标单位名称与汇出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分支机构或其他公司代交。c不接受现金提交及个人账户汇款。投标人若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则投标时需提交进账单,且与保证金退回要素函一并单独包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若采用电汇形式,电汇凭证需与保证金退回要素函一并单独包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文件中附进账单和电汇凭证复印件即可,投标保证金退回要素函不需要装入投标文件中。 3.7.3 招标人不按本章3.7.2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4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则取消此条)(4) 投标人之间有围标、串标行为的;(5) 投标人有弄虚作假和欺诈行为的;(6) 招投标法规及其条例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3.8 资格审查资料3.8.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复印件。3.8.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应附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9 投标文件的编制3.9.1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和“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另外还需提交一份包含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内容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采用常用软件编制(数据表采用EXCEL2003版,文档格式采用Word2003版,图纸采用AUTO CAD2004B标准,扫描件、复印件采用JPG格式),并以U盘形式提交。3.9.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按次序分别装订成册,标明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规定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9.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和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9.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工整。字迹潦草、模糊,不易辨认,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招标文件可能不被接受而否决其投标。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4.1.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版单独密封递交。(注:除供开标唱标用的小信封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必须填写全部的报价,不允许空白。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投标人应另行准备一信封袋,内装本章第3.1.1条所要求的“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各一份,并加以密封,供开标时宣读。封袋上应写明招标文件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以及注明“开标时宣读”。 4.1.4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招标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3款的规定,依据法规规定,可以提前通知投标人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4.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9.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4 在投标截止期到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5.2.1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参加。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交货期、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2.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2.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对接收的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6.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6.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有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6.4 投标文件的澄清6.4.1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等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6.4.2 投标人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有法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将被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5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授予合同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1.1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3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可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重新审查确认。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6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6 中标服务费7.6.1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服务费金额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标准上限执行。中标服务费分包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以下招标服务费代码为:Qn(单位:万元人民币)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 Q1 =1.8%中标金额()500万元以内: Q2 = Q1 +(-100)1.32%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内: Q3 = Q2+(-500)0.96%中标金额()5000万元以内: Q4 = Q3+(-1000)0.6%中标金额()10000万元以内:Q5 = Q4+(-5000)0.30%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内:Q6 = Q5+(-10000)0.06%7.6.2中标服务费作为投标人让利的一部分,不得单独列项计入投标总价中。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制造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具备有效的检验合格证强制认证证书具备有效的相关证件代理商取得生产厂家的授权证书具备有效的授权证书(本次投标不适用)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 55 分商务部分: 10 分技术部分: 35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二次平均法:第一步确定投标报价的有效范围。计算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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