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3955445年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1000套交直流充电桩设备20000套专用充电电缆20000米充电电池20000个连接器60000套充电基础设施1000套车载定位设备2000套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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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955445年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1000套交直流充电桩设备20000套专用充电电缆20000米充电电池20000个连接器60000套充电基础设施1000套车载定位设备2000套建设项目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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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浙江硕维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1000套,交直流充电桩设备20000套,专用充电电缆20000米,充电电池20000个,连接器60000套,充电基础设施1000套,车载定位设备2000套建设项目简本1.项目概况浙江硕维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杭州经济开发区20号大街566号1幢,系租用硕维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空置厂房作为经营场所,项目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本项目实施后,将达到年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1000套、交直流充电桩设备20000套、专用充电电缆20000米、充电电池20000个、连接器60000套、充电基础设施1000套、车载定位设备2000套的生产能力。2.污染源强汇总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如表1所示。表1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源强汇总类 型项目单位产生量排放量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t/a562.5562.5CODCrt/a0.1970.034NH3-Nt/a0.0200.008固体废弃物次品t/a20生活垃圾t/a6.250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采用杭州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12年10月下沙育英学校监测点的大气常规监测数据,下沙育英学校监测点各污染物浓度均可达标,超标率为零。由此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区标准。(2)水环境质量现状采用杭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13年3月6号渠断面现状水质指标,除pH指数外,其他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的要求,说明项目建设地附近地表水水质较差。(3)声环境质量现状由监测结果可见,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四侧厂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废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产生的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污水纳管排放,排入七格污水污理厂,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B标准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2)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产后,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3)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检验产生的次品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次品经检修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5.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废水职工生活CODCr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七格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排放。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B标准排放氨氮固废检验次品经检修后回用于生产。减量化、无害化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卫生填埋。噪声电池定扭工具、电池式路螺丝刀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隔声罩等。合理布置高低噪声设备,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靠门窗处设置。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况。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3类标准6.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0.3。7.总量控制分析根据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十二五”中国将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主要污染物扩大至四项,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总量控制。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本项目运营期仅产生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562.5t/a,COD排放量为0.034t/a,氨氮排放量为0.008t/a。根据浙环发201210号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污染物仅源自于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建成后不排放生产废水,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故CODCr、氨氮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034t/a,氨氮 0.008t/a。8.环评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8.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属下沙新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1-10107C02)。本区块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高效益产业,以及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产业,以耗水量和排污量小、单位能耗低、废气排放量小的工业企业为主,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主要工艺为组装,排污量较小,因此可以满足生态功能区划要求。(2)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采取合理的处理方法进行最终处置。因此,只要企业按照“三同时”原则,及时实施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的各种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十二五”中国将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主要污染物扩大至四项,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总量控制。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本项目运营期仅产生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562.5t/a,COD排放量为0.034t/a,氨氮排放量为0.008t/a。根据浙环发201210号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污染物仅源自于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建成后不排放生产废水,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故CODCr、氨氮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034t/a,氨氮 0.008t/a。(4)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周围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根据项目建设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各主要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因此,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5)其他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经检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发展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杭州经济开发区20号大街566号,根据相关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上所述,该项目建设符合环评审批的原则。9.环境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浙江硕维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年年产电动汽车充换电设备1000套,交直流充电桩设备20000套,专用充电电缆20000米,充电电池20000个,连接器60000套,充电基础设施1000套,车载定位设备2000套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属下沙新城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1-10107C02),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符合生态功能区准入条件,经预测分析所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要求,设备先进,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要求。只要企业切实落实环保投资,在建设和运行期间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坚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则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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