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道路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28258284 上传时间:2021-08-24 格式:DOC 页数:150 大小:733.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某道路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_第1页
第1页 / 共150页
重庆某道路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_第2页
第2页 / 共150页
重庆某道路雨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_第3页
第3页 / 共1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道路、雨(污)水管网 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 DED-TNCJT-001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重庆道尔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 黄晶 证书编号:渝建招20110137 审核人: 王潜 证书编号:渝建招20110138 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1. 总则 17 1.1 项目概况 17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8 1.6 保密 18 1.7 语言文字 18 1.8 计量单位 19 1.9 踏勘现场 19 1.10 投标预备会 19 1.11 分包 19 1.12 偏离 19 2. 招标文件 20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0 3. 投标文件 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 3.2 投标报价 21 3.3 投标有效期 21 3.4 投标保证金 21 3.5 资格审查资料 22 3.6 备选投标方案 22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2 4. 投标 23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 5. 开标 24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4 5.2 开标程序 24 6. 评标 25 6.1 评标委员会 25 6.2 评标原则 25 6.3 评标 25 7. 合同授予 25 7.1 定标方式 25 7.2 中标通知 25 7.3 履约担保 26 7.4 签订合同 26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6 8.1 重新招标 26 8.2 不再招标 26 9. 纪律和监督 27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7 3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7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7 9.5 投诉 27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4 评标办法前附表 34 1. 评标方法 40 2. 评审标准 40 2.1 初步评审标准 40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40 3. 评标程序 41 3.1 初步评审 41 3.2 详细评审 41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2 3.4 评标结果 42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74 2. 投标报价说明 74 3. 其他说明 76 4. 工程量清单 77 一、投标函部分 103 (一) 投标函 106 (二) 投标函附录 107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08 (四)银行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1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3 施工组织设计 116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17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118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119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20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121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122 四、资格审查资料 123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26 主要人员简历表 130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131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32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35 (九)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36 (十)其他资料 137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5 第一卷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道路、雨(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道路、雨(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潼南县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2012】230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潼南县城市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道路、雨(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一标段位于凉风垭福康新村入口至南七路(含南四、南三交叉口) ; 2.3招标范围:道路土石方;车行道基层、面层;路缘石;地下雨(污)水管网 (管材规格:D400 SN8000N/m2 详见清单) 。含设计变更;路面均为沥青路面。标段详 细划分如下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相关资料为 准。 标段划分 起点桩号 止点桩号 建设地点 投资概算 招标内容 工期 一标段 K0+00 K0+560 凉风垭福康新 村至南七路 (含南四、南 三交叉口) 约 1500万元 道路土石方;车 行道基层、面层; 路缘石;地下雨 (污)水管网。 含设计变更;路 面均为沥青路面 720日历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同类工程 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 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 、最高限价等招标资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7 料,各潜在投标人均自行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4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 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 潼南县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道尔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潼南县桂林街道金佛大道46 号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 89号 14-8 联 系 人: 秦先生 联 系 人: 黄老师 电 话: 023-44578229 电 话: 63318373 传 真: 传 真: 63318373 2013 年 3 月 7 日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潼南县桂林街道金佛大道 46 号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44578229 1.1.3 招标代理机 构 名 称:重庆道尔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 89 号 14-8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63318373 1.1.4 项目名称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道路、雨(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一标段位于凉风垭福康新村至南七路(含南四、南三交叉口) ; 1.2.1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经 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立项。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道路土石方;车行道基层、面层;路缘石;地下雨(污)水管网 (管材规格:D400 SN8000N/m2 详见清单) 。含设计变更;路面 均为沥青路面。标段详细划分如下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相关资料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一标段:7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以总监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9 1.4.1 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 和信誉 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 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安全生产条件 (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外地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及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地 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入渝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 件) ; (3)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复印件。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4)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 (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 、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2.财务要求 提交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2009、2010、201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审计报告、资产负责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要求 盈利无亏损。 3.业绩要求 2008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造价 1400万元以上的相同类似工程项目业 绩 1个及以上。(须提交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评标时 备验。) 4.信誉要求 (1)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 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 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5) 投标人自行在工程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及建 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注:以上五项信誉要求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信誉声明”自行承诺, 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发现后取消投标资格并按重庆市招标投标标条例 执行。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 类 贰 级及以上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10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 (2)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累积 2年及其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4)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项目经理应附注册证、职称证、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的社保局出 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 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注:1、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并以开标 现场查询的情况为准。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后不得随 意更换。 2、交易中心应配备网络及电脑实现开标时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及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功能。 6.其他要求 (1)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市政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累积 2年及以上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的社保局出具的养 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 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 (2) 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 少于 1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 递交上岗证(或资格证或执业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2012 年 1-12 月),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原件评标时备验。 外地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书面承诺所有拟派管理人员均已办理入渝备案 登记 ,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2 年 1月 1日起,重庆市外 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 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 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 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 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到开标现 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 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对以上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有效证明 材料或提交书面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11 应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4.2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 时间 2013 年 3月 22日前;(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2013 年 3月 17日前;(开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 件的其他材 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 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 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 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 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3 年 3 月 15 日前 (投标截止时间 17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2.2.2 投标截止时 间 2013 年 4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 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请随时关注重庆市潼 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所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对 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网站,否则后果自 负。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12 2.3.2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 间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澄清和修改的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和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 件的其他材 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 工设计图纸、地勘报告、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则、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 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CQSZDE-2008)、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CQFGYLDE- 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混凝土及砂浆 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 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 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 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税金、政策性 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 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编制指南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 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 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 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 工专项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规费外的所有费用。 中标后招标人无论任何因素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3、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 单两部分。 3.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 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 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组织措施项目报价内。 中标后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一概不作调整。 3.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招标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仅供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15 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本工程的实 际情况及自身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 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技术措施项目报价内。中标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4、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 4.1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 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 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 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估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或专 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否 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3 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招标文件中 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并且必须列出每 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 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 废标处理。 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 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招标人不对该子 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 零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招标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 算出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 中扣除。 4.4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人共同报价的基础,工程量清 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参考,结算时按实结算,中标人不能因实际工程 量与清单工程量产生差异而向招标人进行索赔。 5、安全文明措施费 5.1根据“渝建发【2010】158 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 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 5.2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费用”已在相应定额和费用中包括,不再单独 计算。 5.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规费、 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汇总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规费”项前 计入投标报价。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渝建 发【2010】158 号”规定标准计算,“专项费用”暂定金额为 元(暂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16 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 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 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0】 158号文之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 取。 5.4安全文明施工“按实计算费用”按照“渝建发2010158 号”规定 核准计算,纳入施工技术措施包干使用。 6、材料采购及报价 6.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 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 质保书等。 6.2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设备)中标人应在采购前十四日内将所采 购材料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的书面报告后十四日内予以确认,经招标人认质、 封样后中标人方可采购进场。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所使用的材料品质存在缺 陷,或者偏离图纸及规范要求(以设计和监理书面意见为准),不能适用 于本工程,招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更换品牌,招标人不因更换材料品牌而 调整材料价格及相关费用;中标人拒绝按招标人要求更换,该种材料改为 甲方供货,招标人收取中标人该类材料费的 20%作为违约金,并按招标人实 际支付的货款从中标人的结算价款中扣除。 6.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各投标人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 2013年第 1期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投标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 价,并且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人工、材料、机 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投标人不实质性 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后材料、设备价格均不作调 整。 6.4材料、设备运输距离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 确定。 7、人工费 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3 年第 1期公布的市场 人工指导价,由各投标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 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8、其他说明 8.1土石比:一标段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土石比暂定为 3:7 运距:该标段余土外运和缺方内运运距暂定为 3KM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17 8.2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投 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 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8.3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 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 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 将不获批准。 8.4本工程的现场协调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中标 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8.5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大于(不含等于)最 高限价为废标(具体限价在开标 3天前公布)。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8 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2013年 4 月 1 日 12时 00分前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单位基本帐户 转账到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上。 帐户名: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潼南支行 账号:100446458170010001 联系人:周晓梅 联系电话:023-44596890 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标段号)标段投标保证 金 投标人持银行相关手续在 2013年 4 月 1 日 13 时 30分至 2013 年 4 月 1 日 14时 30分在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相关手 续。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 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 5个工作日内,潼南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与中标 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各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5 资格审查资 料 本须知第 3.5.1项至 3.5.5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5.2 近年财务状 况的年份要 求 近三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度)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18 3.5.3 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投标截止前五年,指2008 年 1月起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 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 要求 投标截止前三年(2010 年 1月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 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 3.7.3款执行。 3.7.4 投标文件的 副本份数 投标文件(投标函、资格审查、商务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3份。 技术部分 2 份,不分正副本。(其中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提供电子文档 1份,其内容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版一致,由各投标人自备U盘提交。U盘单独 封装盖单位公章)。 3.7.5 装订要求 1、本工程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投标函部分、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 施工方案页面使用 A4厚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明确“施工 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 8cm左 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投 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 施工方案一律采用黑色打印,不得使用彩色打印,不得编制页 码、页眉和页脚;纸张采用 A4白纸,不加任何修饰的 4号仿宋字体;图表 可采用 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 施工方案装订用白色棉线左侧装订(三孔眼) ,不做书脊;施 工方案最后一页用空白的 A4白纸封底;不能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 饰物或特别标(注)记。施工方案中任何一页都不应有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不能有页眉、页脚,不得编页码,不得出现明钉明线,不得出现白 页、残页、倒装页。 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 (4)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注: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和标注的其投标文件为废标。 。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19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4.1.1 投标文件的 密封 1.投标文件袋用 “投标函部分”袋、 “技术部分”袋、 “商务部分”袋、 “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 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 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5.“投标函部分”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 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同时 “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 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 按本表第 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7.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4.1.2 封套上写明 1、 “投标文件”大袋封袋上应写明如下内容: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标段号)标段 工程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 “资格审查资料”封袋上应写明如下内容: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标段号)标段 工程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 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县江北新城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 68号) 4.2.3 是否退还投 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招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5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 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 有效; 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1 年 1月 1日起,重庆市 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 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 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 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并确认。 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 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 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 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 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并记录在案; 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 录上签字确认; 11. 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经济类专家(工程造价土建工程 市政:A060102) 2 人,技术类专家(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A080201) 3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7.1 是否授权评 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 2.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 10%。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5 8.1 重新招标 1.按投标人须知第 8.1(1)执行; 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2)执行;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 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补充说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10.3 特别提示 投标人的相关资料招标人将进行查询,有造假(或查询证不实)资料, 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和经济损失的赔偿。 10.4 招标代理 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 10.5 造价咨询 费 本项目的预算编制的造价咨询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具体金额以招标人与 造价咨询公司签订的造价咨询合同为准,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 10.6 工程交易 服务费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承担向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中标价 2.8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20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21 -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 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4)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22 -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 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23 - 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 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 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24 - 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无)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无)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 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25 -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 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 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 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 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 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 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26 -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 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 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 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 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 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小签,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27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 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28 - 按照“渝建发2011130 号”文规定,2011 年 1月 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必 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 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 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 件。 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 8.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 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查 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并记录在案; 10.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 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29 -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 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各投标单位开标后请随时关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或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的中标结果公示表,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在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 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潼南县凉风垭南五路 【招标文件】 - 30 -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 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下载 > CAD图纸下载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