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 投 新 登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颁布通告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含“综合应急预案、七个专项应急预案、七个现场处置方案和国投新登郑州煤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技术组通讯录、上级有关部门联系通讯录、新登煤矿救护队备战物资装备列表、交通位置图”组成,经公司安委会审议,报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专家组评审通过,现予以发布。望各单位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切实做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矿长: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辑委员会成员
主 任:郭 恭
副主任:孙喜寿 徐 炜 郭跃超 李高峰 刘世恒 陈新江
李春杰 朱立军 胡新安 弋瑞敏 程现敏 景瑞峰
成 员:钟晓鹏 张建卫 高红彬 屈永超 王百灵 刘志源
牛建森 陈建省 程瑞丽 马彦涛 崔青坡 刘金囤
刘艳涛 张永军 秦江旦 卢善银 常松武 王松奎
郑瑞勋 王跃东
主 编:李春杰
成 员:高松峰 王群祥 张洪恩 高红彬 屈永超 刘志源
朱新华
审 核:李春杰 张建卫
目 录
1 总 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应急预案体系 1
1.4 应急工作原则 2
1.5 适用范围 3
2 危险性分析 3
2.1 公司概况 3
2.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11
3 指挥机构与职责 14
3.1应急指挥体系 14
3.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0
4.预防与预警 24
4.1危险源管理 24
4.2 预警行动 25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28
5.应急响应 30
5.1响应分级 30
5.2响应程序 32
5.3应急结束 34
6.后期处置 36
7.保障措施 38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38
7.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38
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39
7.4经费保障 43
7.5其他保障 44
8.培训与演练 44
8.1培训 44
8.1.3应急培训的要求 45
8.2演习 45
9.奖 惩 46
9.1奖励 46
9.2追究责任 46
10.附 则 47
10.1术语和定语 47
10.2应急预案备案 48
10.3应急预案制定与修订 48
10.4应急预案实施 50
附件一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50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68
附件二 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1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85
附件三 矿井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91
水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06
附件四 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09
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27
附件五 全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30
全矿井停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37
附件六 提升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40
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48
附件七 爆炸材料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51
爆炸材料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67
附件八 国投新登煤矿救援指挥部成员、技术组及通讯录 170
交通位置图 186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煤矿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我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7】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1】号令等规定为编制依据,并与《登封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投煤炭公司应急预案》、《国投总部应急预案》相衔接。
1.3 应急预案体系
专项预案
爆破材料
提升运输
停电事故
水灾事故
顶板事故
火灾事故
瓦斯煤尘
现场处置
附 件
本预案主要阐述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应急需响应的程序,作为矿井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对其它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
1.4 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常备不懈的原则。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备和技术,切实提高矿井应急救援的安全防护水平和科学指挥能力。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应急救援体系中,矿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有关生产各科室和后勤保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3)以我矿为主,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矿作为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生产、消防救护演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救援队伍的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一人多长,培育和发挥辅助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
(4)“两个优先”原则。即以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
(5)落实“三项权利”。一是职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权”,二是调度人员紧急情况下撤人的“调度指挥权”,三是现场管理干部紧急情况下撤人的“一线指挥权”。干部职工在现场作业过程中遇到突发险情时,可以不等上级指示,立即撤到安全地点,一线指挥和调度人员可以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指挥现场人员紧急避险,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
1.5 适用范围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
2 危险性分析
2.1 公司概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是由国投煤炭公司和郑州新登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联合组建的合资公司,位于登封市东南15公里的阳城工业区内。年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的中型现代化矿井。后经原河南煤炭工业局核定生产能力为84万吨。公司现有职工2584人,最大班入井人数563人;劳动组织执行“三八”制;早上6点、下午2点班生产;晚上10点班,机电运输排水设备、设施实行检修作业的生产循环方式;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60余人,大专文化以上人员占30%。五职矿长全部是大专以上文化,煤矿相关专业毕业,且具备一线3年以上工作经历。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全部在有效期内,六证齐全。
矿井井田位于白平煤田东部箕山勘探区,告成井田南部,井田面积10.437km2。以二1煤层为主要开采煤层,厚度0-16.1米,倾角为0-16,平均厚度3.93米,目前,我矿最大开采深度370米,煤层基本稳定,属贫瘦煤种。2011年10月份,经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对煤样进行鉴定,二1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其指数为12.55%,自然倾向性属不易自燃煤层。开拓方式为斜井多水平开拓。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2012年6月份经河南省工信厅对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进行鉴定,结果为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3.2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6.2m3/min。井下现有2个采区,2个采煤工作面(1个综采,1个炮采),掘进工作面3个,采煤方法采用走向长壁恒底后退式。矿井井下水源主要有老空水、顶板砂岩水、底板八灰水。正常涌水量280m3/h,最大涌水量350m3/h。主要有+155、+90、二水平下山三个排水泵房,水仓容量10000m3,排水能力1080m3/h,属水文地质中等型矿井。
(二)矿井安全生产系统
通风系统:矿井实行分区通风,即+90水平区域和二水平下山区域,各采掘工作面全部实行独立通风,局部通风全部采用压入式,风电、瓦斯电闭锁齐全可靠,掘进工作面煤巷采用浅孔动压注水,风镐落煤,取消爆破工艺,通风设施完善可靠,各地点的风量、风速、温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不存在微风、无风、串联风现象。
风井安装两台FBCDZNO25/2315KW型,隔爆对旋轴流式主通风机,一备一用;配套电动机型号YBF450M2-8,功率315KW,电压6000V,转速742r∕min。矿井总进风量5426m3/min,总回风量5875m3/min。有效风量4753m3/min,有效风量率87.59%,负压2600Pa,属中等阻力矿井,人均风量10.94m3/min。
防尘系统:我矿在地面建有4个蓄水池,总蓄水量为800m3,主要用于井下喷雾、洒水、注水降尘。付巷每100米、机巷每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每一运输转载点均设喷雾洒水装置及防尘罩,在转载点下风侧20米处装设净化水幕。防尘主要从源头治理:采取湿式打眼,爆破前后洒水降尘,煤巷掘进、回采工作面一律进行煤层长孔或浅孔注水降尘,综采工作面坚持使用综采机内、外喷雾、移架喷雾进行降尘。通风科按照《规程》规定对井下粉尘测定,并整理归档;主要进风大巷定期刷白,并对井下巷道定时进行清扫冲刷;进、回风大巷及工作面按规定安装有风流净化水幕,并保证正常使用;另外严格按规定在主要进、回风大巷及各个巷道设置主隔爆和辅助隔爆设施,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排水系统:矿井正常涌水量280m3/h,最大涌水量350m3/h。主排水系统主要有+90水平下山泵房排至+90水平泵房,其中+90水平下山泵房安装五台D280-434型排水泵;电机型号为:YB400S2-4型,功率220KW,采用启动器型号为QBGZ-400/6Z智能型高压真空电磁启动器;采用6000V高压直接启动,两台运行三台备用;排水管路为两趟¢370mm无缝钢管,将水排至+90水平泵房,泵房安装有5台型号为D280-435的排水泵,电机型号为:YKK3554-4型,+90水平泵房经两趟¢370mm无缝钢管到暗付井平台经钻孔直接排到地面。
供电系统: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系统,两回路分列运行,一回路带电备用。两路供电线路均来国家电网观星110KV站,矿井平地35KV变电站安装有GBC-35型高压开关柜10面,GG-1A型开关柜25面,主变采用SZ9-6300/35型变压器2台。下井线路为二路,生活区二路,井口变电所二路,风井二路,由35KV变电站至井下中央变电所二路线路均采用MYJV22-3*185/6KV型电缆供电。
矿井井下变电所配电装置均为双回路分列运行,每个变电所安装有联络高压防爆开关型号为QBGZ-400∕6Z;中央变电所、暗付井变电所,+90水平第一、二、三、五变电所,+90水平下山两个变电所,北翼变电所共九个变电所构成井下总供电系统,各变电所的高压防爆配电装置型号为:BGP44-6Y;所用变压器均为KBSG2型干式变压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供电,各高压馈电线上均装设有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选择性漏电接地保护。控制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控制设备均装设有欠压保护、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保护。井下低压馈电总开关全部采用KBZ-630/1140型真空馈电开关,分路馈电开关采用 KBZ-400/1140(600)具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井下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采用QBZ((BQD10)-(80、120、200)/660、和QJZ-(200、315、400)/1140型真空开关控制,具有过载、短路、断相、漏电闭锁等保护功能。局扇风机均为双风机、双电源,且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齐全可靠。地面变电所为双电源供电,并分列运行。矿井通风机,压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系统均为双电源,一回路停电时,另一回路能担负起全部负荷。
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包括副斜井、暗副斜井和+90水平下山均为绞车提升,主要提升任务为运送人员、提升物料和矸石。副斜井提升绞车的型号为2JK-2/20型,电控系统型号为JTDK-ZN,电动机型号为JR125-8,功率为95KW,钢丝绳型号为Φ21.5-6*19S,提升长度为560米,倾角9度。提升使用两列XRB15-6/6型斜井人车或四辆1吨矿车,提升最高速度为3.7m/s。暗副斜井提升机采用洛阳中信公司的JKYB-2*1.2XP型防爆液压提升机。电动机型号为YR335L2-4,功率为200KW,钢丝绳型号为Φ21.5-6*19S,提升长度为720米,倾角6度。提升使用一列XRC10-6/6型斜井人车或五辆1吨矿车,提升最高速度为3.7m/s,防跑车装置为ZJF-127/B型保护装置。三水平提升机采用洛阳中信公司的JKYB-2*1.8XP型防爆液压提升机。电动机型号为YR335L2-4,功率为200KW,钢丝绳型号为Φ21.5-6*19S,提升长度为960米,倾角11度。提升使用五辆1吨矿车,提升最高速度为3.7m/s,防跑车装置为ZJF-127/B型保护装置。副斜井、暗副斜井、+90水平下山提升机均装设有防过卷、过速、限速、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安装有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和减速功能和绞车后备保护装置,且各种保护灵敏可靠。
2、运输系统
矿井运输系统包括主斜井、暗主斜井和+90水平机下山,均采用阻燃性强力胶带输送机运输。主斜井胶带输送机的型号为DX-800,功率为2*185KW,带宽0.8m,带速3m/s,设计运输能力450t/h,胶带机安装倾角为16度,运输长度600m;暗主斜井胶带输送机的型号为DX-800,功率为2*160KW,带宽0.8m,带速3m/s,设计运输能力450t/h,胶带机安装倾角为12度,运输长度720m。两部胶带运输机均安装了KXJZ-3SA型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具有防堆煤、撕裂、温度过高自动洒水、跑偏、打滑、烟雾、断带等保护功能,并安装有防逆转装置且灵敏可靠。+90水平机下山带式输送机采用河南东联公司的DTL80/35/2*220型带式输送机,带速可调,电机功率为2*220KW,胶带机安装倾角为11度,运输长度1000m,带式输送机安装了DFXD型电控保护装置,具有防堆煤、撕裂、温度过高、跑偏、打滑、断带、烟雾、洒水等保护功能,采用徐州五洋DYL型胶带自动液压拉紧装置,+90水平运输巷带式输送机采用STD800型皮带12部,采区皮带采用DSJ100/45/2*75型皮带,各种保护齐全可靠。
井下“六大系统”
1、监测监控系统
公司安装了由山西阳光三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KJ340监测监控系统,并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实现了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和风速等的实时监控,各种模拟量、开关量等传感器的安置数量、地点、位置符合要求,中心站已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井下已安装了分站23台、断电器28台、甲烷传感器36台、CO2传感器5台 ,CO传感器29台 负压传感器2台,氧气传感器9台 温度传感器16台 烟雾传感器21台,风门传感器20台 风速传感器4台 风筒传感器4台,局扇开停传感器4台,主扇开停传感器2台,其它传感器11台 共214台。设有专门的机构及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了24小时管理和维护,实现了对井下开关量及模拟量24小时实时检测,建立了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已经河南阳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检验完全合格,颁发了河南煤矿在用设备安全准用证,并与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和国投煤炭公司联网,确保了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监控和避险预警作用。
2、人员定位系统
公司安装了由重庆梅安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KJ237型矿用人员定位系统,并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在矿井各个人员出入口及重点区域出入口等地点合理设置了分站和识别器,能满足检测携卡人员活动轨迹的要求,目前已在主、副井口安装有标识器两台、在井下设立分站15台、识别器69台,发放人员标识卡2500张,实现了全员覆盖。可实时检测井下总人数、各区域人数、各部门人员及区域分布情况,跟踪、检测、显示所有人员的活动轨迹,并实现了呼救、查询、统计考勤等功能,充分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防治超定员作业、各类人员分布、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等工作中的作用,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责任落实。
3、通信联络系统
公司安装了由上海华亨电信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SH—3000D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有256个交换接口,该系统具有强插、强拆、强通、群呼、监听、录音、会议等功能;交换机配备有备用电源,可保证在停电状态下通信联络系统正常工作10个小时以上,线路加装有避雷设施。
目前,矿井“三房一所”等要害场所,主副井口、井底车场、各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各采、掘、修地点和采区、水平最高点等地点安装有54台本安型电话,直通调度室,保证了井下及平面各个重要地点通讯畅通。同时在各采掘地点安设通讯扩音一体机,在无人接听电话的情况下,能自动通过扩音喇叭播放有关指令,进一步提高井下通讯系统的可靠性和抗灾变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通讯联络系统。符合《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有关规定。
4、压风自救系统
安装两台OGD-24.5/10B型空压机,一用一备,每分钟的风量为24.5 m3,压力为1Mpa,入井管路一趟,干路管路直径为150毫米,支路管路直径为100毫米,通往各个采掘地点的管路直径50毫米,矿井各采、掘、修地点和采区避灾路线上的巷道内均设置压风管路,并按规定设置有压风自救装置,阀门间距在100—200米之间。共敷设压风管路18890米,其中更换不合格小直径管路8560米。供气阀门共221个,并实现挂牌管理,在各采掘地点按规定设置有压风自救袋,共19组,下井每个工作人员配备了有洛阳中安煤矿仪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ZH30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防护时间为30分钟。进一步健全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符合《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有关规定。
5、供水施救系统
按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公司在地面主井口附近设置有4个蓄水量为200立方米的静压水池,其中有一个饮用水池,入井管路一趟,干路管路直径为150毫米,采区支路管路直径为100毫米,通往各个采掘地点的管路直径50—100毫米,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运输机巷每隔50米设置一组供水阀门,辅助运输巷及其它巷道每隔100米设置一组供水阀门,共敷设供水管路20000余米,供水阀门共436个,实现挂牌管理,采掘各地点管路敷设到位,运行正常。
6、紧急避险系统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设完善矿井紧急避险系统,依据郑州煤矿设计研究院对我矿紧急避险系统设计要求,我矿需建设两个永久避难硐室,目前+90水平车场(工程量107.2米)和31采区(工程量176.6米)两个地点永久避难硐室井巷工程已经完。+90水平车场永久避难硐室已安装调试到位,避难硐室由2个过渡硐室、2个气瓶硐室、生存硐室、卫生间及机电硐室等组成。通过两侧入口处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与外界隔离开,通过单向排气阀将生存硐室和过渡硐室内的气体排出室外。气瓶硐室通过防爆密封门与生存硐室隔开。硐室内部由气幕洗气系统、过滤降温除湿系统、压风供氧系统、压缩氧供氧系统、环境气体监测监控与报警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等部分组成,能提供避难人员至少96小时所需的氧气、水、食物以及所需的急救包、卫生设施、通信设备、环境气体监测设备等;31采区永久避难硐室已按标准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已进行载人试验演练,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标准。两个移动救生舱存放地点,一个设置在+90北翼付巷31061机巷向外30米处巷道内;另一个设置在南翼炸药发放硐室外80米处巷道中,能满足应急需要。
辅助救护队情况
公司有一支专业救护中队,具有四级资质,共有队员21名,分二个小队,二十四小时待岗。
2.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在煤矿事故中,导致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根源来自两个方面:有系统内危险物,如瓦斯、可燃物、爆炸性煤尘、有毒有害气体等,也有系统外自然界失控的能量和物质。如顶板事故中具有很大势能的岩石,突水事故中有很大压力的地下水或地表水,瓦斯事故中地应力与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煤、瓦斯和岩石突然喷出等。
瓦斯
我矿于2012年6月份经河南工信厅鉴定为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一般在0.05-0.30%之间,矿井大多数岩巷掘进工作面检查不出瓦斯,不易发生瓦斯事故。但是从历年来全国发生瓦斯事故的矿井来看,低瓦斯矿井瓦斯事故的数量也不少,这些瓦斯事故大多都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如:无计划停风;“一炮三检”制度不能很好地执行;通风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面风流不稳定,风量时大时小,则可能出现瓦斯积聚,以致发生瓦斯事故。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可造成现场工作人员伤亡,矿井停产,破坏巷道和机电设备,甚至造成矿井报废 。
煤尘
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煤科院检验检测中心鉴定结果来看,煤尘具有爆炸性,其指数为12.55%。如果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不采取矿尘防治措施,不按时冲刷巷道使巷道积尘达到规定的厚度,当具备了粉尘爆炸的条件后,一旦发生煤尘爆炸,爆炸的威力将超过同级的瓦斯爆炸所产生的能量。
水害
我矿是个百年老矿,井下水害主要是老空水,在2000年以前工作面都是按倾向布置,近十年来工作面都是沿走向布置,有的采面还是跳采,所以上部采空区的老空水沿裂隙下行,有可能导致下部工作面涌水量增加。
顶板
顶板事故是矿井生产的五大灾害之一。顶板事故主要是在从事井下掘进、巷道维修、采煤等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遇地质构造、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顶板支护工程质量差、空巷作业、违章作业等造成。顶板事故发生会造成埋人、堵人等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火灾
1)内因火灾
我矿开采二1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三类,属不易自燃煤层。
2)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主要有:验身制度执行的不到位,火源被带到井下;电器设备失爆、短路、电缆老化不及时更换;物体撞击、摩擦产生火花;电气焊作业措施执行不到位等都会产生火灾。火灾发生后,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导致人员中毒窒息,烧坏设备等。
全矿井停电
如果受特殊条件的影响,35KV变电站双回路都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全矿井停电,造成矿井停风、淹井、瓦斯积聚,还有可能引起瓦斯爆炸等事故。
提升运输
斜井提升运输,主要是运送人员、设备和物料。运输过程存在的危险是掉道事故、运输跑车事故、人员违章事故、过卷事故;带式输送机,主要有机械伤害、断带、飞车、倒车等事故。
爆炸材料
炸药雷管爆炸后会产生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和巷道的损坏。强大的冲气波会造成风流逆转,通风系统紊乱,同时也易引起火灾。运输、按运送爆炸材料规定分开,分专人运送;存放按国家炸药、雷管管理规定间隔距离分开存放;发放按公司措施规定,定时间、定人员、定地点炸药、雷管分开发放。发放人员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有毒有害气体
中毒、窒息原因分析。根据煤矿企业生产工艺的特点,引起中毒窒息的原因主要为爆破后产生的炮烟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如由于警戒标志不合理或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人员意外进入通风不畅、风流短路,长期不通风的盲巷、采空区、硐室等;人员没有防护措施,意外进入炮烟污染区并长时间停留等。
重点防护部位
为了使各项防范措施能够落实到位,又确定了以下重点保护地点:调度指挥中心,平面35KV变电站,空压机房,主要通风机和机房,井下临时发放硐室、付井、暗付井、主井、暗主井运输机巷、+155中央变电所,井下+90变电所,井下+155中央泵房、+90泵房、二水平下山泵房等。还考虑了不利于响应应急救援工作的条件,如:事故发生时双回路电源同时断电、调度指挥中心通讯线路受阻等。
3 指挥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指挥体系
3.1.1应急指挥体系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内线电话为:8001、8000。
矿 长
总 指 挥
财务经理
工会主席
总工程师
纪检书记
副总指挥
安全矿长
总经理助理
生产矿长
总经济师
机电矿长
科室管理人员
后勤保障小组
医疗救护小组
抢险救护小组
警卫应急小组
事故控制小组
技术服务小组
现场调查小组
善后处理小组
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调动一切救灾人力和物力,制订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2、核实受困或遇难人员的数量,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
3、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
4、在第一时间调动救援力量,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化。
5、随时和井下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战斗命令。
6、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了解措施在现场落实情况。
7、宣布现场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制订恢复生产安全措施并总结事故救援工作经验。
应急总指挥职责
(1)了解事故情况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负责事故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调动我矿所有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资源。
(4)组织应急救援技术小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应急救援基础资料和信息。
(6)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力量及设备资源。
(7)保证现场和企业人员安全;
应急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担任应急救援现场调度指挥中心指挥,负责具体指挥、调度各小组参加应急救援行动;
(3)在总指挥不在现场时,受总指挥委托担任总指挥,履行总指挥的职责;
(4)负责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保证现场抢险救援行动与指挥中心的指挥和各保障系统的工作协调;
(5)进行现场事故评估,并且提出抢险救援的相关方案,报告指挥中心备案;
(6)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的总结。
3.1.2抢险救护小组职责
(1)救护小组组长的职责
1)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应急救援标准化操作程序并进行演练,检查本部门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器材,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演练。
2)接到事故警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救援人员赶到指定地点待命。接到行动命令后立即实施抢救。
3)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灾情进行监测,并且向指挥中心报告。
4)负责制定救护队员自身安全规定、配备防护用品等。
5)根据现场指挥员的安排执行其他工作。
(2)救护抢险队队员的职责
1)在队长的指导下,学习应急救援知识、掌握应急救援技能。在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护工作。
3)负责事故现场抢救转运被困、受伤人员。
4)根据现场领导的指挥或队长的指挥执行其他工作。
3.1.3医疗救护小组的职责
1、做好抢救伤员的医疗器械、手术室、病房的准备工作,确保满足抢救伤员的需要。
2、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3、按照预案分工,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4、及时向应急救援中心汇报伤员抢救情况,需外聘专家或转院治疗时,立即向应急救援中心汇报处理。
5、建立伤员医疗挡案。
3.1.4现场调查小组的职责
1、深入事故现场,对事故地点性质、危害程度、人员遇险情况、工程损坏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2、对事故危害程度是否可能升级,以及尽可能的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判断。
3、对现场认真检查,对危险源进行进一步的识别和分析,为救援中心提供安全救援方面的资料。
3.1.5技术服务小组职责
1、参加事故灾难救援方案的研究,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参加现场抢救,制定现场抢救技术方案,对现场抢救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现场指挥和应急救援中心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指导。
3、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4、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5、正确辩识危险源,对危险源进行评估,为隐患整改提供技术资料。
6、参与事故鉴定和事故的调查分析。
7、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3.1.6事故控制小组职责
1、根据事故性质、危险程度,利用现有资源迅速控制事故的蔓延。
2、通知所有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在所有能通到灾害区域的通道设置警戒。
3、及时和指挥部联系,按照指挥部的指挥执行一切行动,杜绝盲目行动。
3.1.7警卫应急小组职责
1、平面警卫小组职责
1)维护治安秩序,禁止与救援无关的车辆进入矿生产区,保障救援车辆顺利通行,避免引起意外混乱,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2)负责生产区生活区现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
3)协助后勤保障组运送抢险救灾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4)防止遇难者家属或与事故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内,给事故救援带来不便。
5)保卫部在井口设置警戒,防止家属下井;并在井口清点入井和出井人员的数量。
2、井下警卫小组职责
1)根据现场技术人员鉴定的危险区域,进行警戒,杜绝人员进入。
2)佩戴各种有害气体鉴定仪器,做好自身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3)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障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4)随时和指挥部取得联系,听从指挥部的安排。
3.1.8善后处理小组职责
1、负责核实遇难者的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家属。
2、做好职工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安排遇难家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的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
4、搞好对外信息发布,按照相关规定通报事故情况。
5、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其它任务。
3.1.9后勤保障组职责
1、做好物资的储备,确保抢险救灾物资按时运到指定地点。
2、协调解决抢险人员办公、生活等有关事项。
3、加强设备供应、确保设备物资到位,做好资金保障。
4、负责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维护矿区稳定和生活保障,死难人员的抚恤、亲属的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3.2 组织机构与职责
3.2.1 应急组织体系
国投新登郑州煤业有限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是;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党委书记、安全、生产、机电矿长、工会主席、生活公司经理、财务经理等组成,安监科、调度室组成现场调查组,救护队、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防治水科组成应急救援技术小组,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武装保卫部、供应公司、工会、生活公司、信息中心组成后勤保障组,武装保卫部、各科室的管理人员组成应急救援小组,职工医院承担医疗应急小组等。
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是新登煤业救护队、各科室管理人员、采掘维修队的职工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总 指 挥:郭 恭
副总指挥:孙喜寿 徐 炜 郭跃超 李高峰 刘世恒 陈新江 李春杰
胡新安 朱立军 弋锐敏 程现敏 景瑞峰
成 员:钟晓鹏 高红彬 刘志源 张建卫 王百灵 屈永超 刘金囤
李新占 朱新华 杨卫国 李现省 张卷伟 陈保海 贾建庭
刘向东 姜国周等各科室管理人员
抢险救护小组
组 长:郭跃超(生产矿长)
成 员:陈建省 徐志敏 许要强
现场调查小组
组 长:弋瑞敏(安全矿长)
成 员:高松峰 李现省 杨卫国 陈保海
事故控制小组
组 长:井下跟班矿长
成 员:事故现场的班组长 一线监督员
机电控制组
组 长:程现敏(机电矿长)
组 员:王百灵 刘占阳 刘向东
医疗救护小组
组 长:胡新安(总经理助理)
成 员:姚成良 刘宏伟 秦志阁 朱新华
技术服务小组(下设五个小组)
组 长: 李春杰(总工程师)
成 员: 钟晓鹏 高红彬 刘志源 王群祥 张建卫 屈永超
(1)巷修组: 李新占 杨俊省 李现省
(2)通风组: 刘志源 张卷伟 申小峰
(3)机电组: 娄万青 徐振亚 张金召
(4)防火组: 唐现奇 韩红伟 贾金刚
(5)防水组: 许要强 钟晓鹏 张洪恩
后勤保障组
组 长:徐炜(副总)
成 员:陈新江 崔青坡 常松武 程瑞丽 秦江旦
善后处理组
组 长:刘世恒(工会主席)
成 员:李高峰 卢善银 刘艳涛 朱红军 王松奎 王跃东
警卫治安小组
组 长:朱立军(纪检书记)
成 员:景瑞峰 刘金囤 徐松科 张英豪
3.2.2 应急组织体系中主要成员的职责
矿 长:处置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和副矿长的协助下,制订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处置事故的作战计划。
总工程师: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副矿长:根据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援所必须的设备和材料。
救护队长:平时组织救护队员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训练和演练,需要救援时对矿山救援队伍的具体行动负责。负责制订救援方案,经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全面指挥救护队和辅助救援队,根据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事故处理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
调度室主任:负责应急救援的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处理和报告、救援命令的传达、灾区遇险人员的汇总、相关应急人员的调度及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通风科长:负责应急时的通风管理,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生产技术科长: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技术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难处理。
各区队长和支部书记、班组长:按照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组织灾区遇险人员有秩序的撤离到安全地点直至平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难处理任务。在撤离前当班第一责任人负责将局扇和一切动力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阀门。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管理
根据我矿地质条件和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从监控信息上或从工作现场得到事故隐患信息,公司领导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制定可行性方案,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4.1.1技术性预防和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矿井地质水文信息、有害气体监控信息、矿压监测信息、各种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安全管理部门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突发事件及现场隐患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1)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矿压监测、有关技术资料收集、相关措施制定等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2)由通风科负责对井下CO、甲烷气体、风速、温度及主要风门的监测监控,抓好一通三防、安全监控系统等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3)由机电科负责供电系统、运输提升、设备运行等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4)由武装保卫部负责全矿井火灾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5)由地测防治水科负责矿井水文监测及防治水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较大隐患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后,由公司办公室及时上报登封市煤炭局、安监局、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分局。
4.1.2预防措施
(1)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2)掌握全矿井危险源的分布、种类及治理控制情况。
(3)全面抓好《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修订意见。
(4)开展突发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加强井下各类隐患监控系统的完善。
(6)加大对各个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贯彻、落实力度,出现新问题立即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
(7)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使广大职工提高识别危险源、技术操作水平和自主保安意识。
4.2 预警行动
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通过总指挥(矿长)批准预警后,调度室首先通知副总指挥,再通知各科室及区队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调度室(指挥部)待命。
按收集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综合分析,做出判断,采取应急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当采取以下行动:
(1)调度室接到危险信号后,应立即通过内线直播电话或手机方式向矿领导汇报,同时启动群呼功能对威胁区及受威胁区域人员发出危险警报,使所有人员能够有足够的时间撤到安全地点。
(2)当工作面出现突水、瓦斯浓度异常、顶板大面积不落、粉尘浓度超标、已停止一路供电电源等情况后,现场管理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向主管部门及主要领导汇报,请求指示。调度室接到指示后向现场负责人员下达命令,现场安监员、技术员监督落实领导指示在现场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根据上述的各种情况,按照领导指示执行后,危险还不能消除,跟班矿长、班组长、技术员、安监员应立即组织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撤出,并向调度室(指挥部)及时汇报。
(4)调度室(指挥部)根据现场作业人员汇报的现场情况,立即作出判断,危险较大的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现场处理,并到调度室(指挥部)坐阵指挥和协调。
(5)矿领导在处理隐患时,按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该区域停产的必须区域停产、该全矿井停产的必须全矿井停产。
(6)总指挥命令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隐患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工作到位。
(7)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动和活动。
(8)一旦发生事故后,现场管理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指挥部)汇报现场的真实情况,调度室(指挥部)接到报告后,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并通知所有科室领导到调度室待命;矿长按照井下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事故级别,属于一般事故(Ⅳ级)的,启动本公司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
(9)事故性质严重,波及范围较大,超过一般事故的范围时,在启动本预案积极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立即上报登封市煤炭管理局、登封市安监局、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分局。
4.2.1预警信息通知流程图
通知调度室主任
矿长 党委书记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机电副矿长
财务总监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总经济师 总经理助理
总指挥部全体成员包括各副总和救护队长
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及各科室负责人
各区队长及有关应急救援人员
调度员在第一时间作出险情判断,行使应急指挥权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情况紧急时,按照矿长授权当班调度员有权停产撤人。
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登封市煤炭管理局、登封市安监局、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分局报告。
矿总指挥按照预警信息,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结合本矿应急资源的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向其他单位发出支援请求,如果需要应立即向有关单位发出请求,并告诉支援单位自己所需的资源内容。
矿主要负责人应派专人负责与新闻媒体沟通,并随时向媒体提供可靠的信息。
4.3.1信息上报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于1小时内(在第一次报告的同时)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郑州分局报告。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第一次、第二次报告的同时),可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依据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事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向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报告事故,并在12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表。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单位的性质、产能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员姓名、遇险人员数量、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I级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II级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III级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IV级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事故的可控性,应急响应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和IV级响应,具体如下: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含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含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II级响应。
(3)发生较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含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III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为IV级响应。
应急救援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事故级别“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和高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相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本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如果事故较大,预计区队难以控制,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部立即下达启动(Ⅳ级)本预案的命令。
如果事故危害程度和性质超过了四级响应级别,应立即向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报告并请求支援,将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所需资源等情况向上级汇报。
在施救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四个原则
1、救人第一原则。
2、迅速控制危险源的原则。
3、自救互救原则。
4、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
5.2响应程序
5.2.1响应程序图
5.2.2应急行动
(1)总指挥启动预案命令,立即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按“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立即到调度室(指挥部)集合,通知有关抢救抢险队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利用通讯系统的群呼功能通知井下所有受威胁地区的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所有工作地点的班组长负全责。
(3)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4)利用人员定位系统和通讯系统找到本班的跟班矿长、事故单位的跟班队长、本区域的安全员、技术员组成现场调查小组,立即对事故进行现场调查,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预防事故扩大。
(5)根据现场调查小组的汇报立即制订救灾方案、救灾作战计划以及确定现场救灾基地。
(6)总指挥立即通知安监科科长带领安监员组成现场警卫小组,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保护现场工作。
(7)应急启动后,应急救护小组按照规定的营救路线赶赴现场进行营救受伤人员。
(8)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9)善后处理小组做好安抚家属的工作,避免给施救工作造成不便。
(10)根据井下现场调查小组的汇报和我矿现有救援物资情况,指挥部成员要分析利用我矿的现有资源是否能够控制事态的发展,如果不能控制事态的发展,或事故有可能升级,要立即通知登封市煤炭局、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请求支援。
5.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队伍人员,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抢救井下事故以专业救援人员为主,其他人员配合时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调度室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安全防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抢救区域或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要安排专业人员检查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5.3应急结束
5.3.1结束程序
(1)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经救护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灾区现场进行监测核实,证明灾区有害气体、空气、温度恢复正常,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由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2)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后,调度室主任依照启动预案通知的顺序向各个单位传达总指挥的命令。
(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各部门和单位都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检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
(4)总指挥将这次应急救援工作的整体情况向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国投煤炭公司河南分公司进行汇报。
(5)应急程序结束后,由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撤离现场,恢复正常秩序。
(6)由指挥部落实专人对事故现场及受影响的区域进行连续监测和监控,并将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向调度室和主要领导进行通报。
(7)应急结束后,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科室总结这次救援工作的救援程序,根据救援工作的实际性,结合我矿的应急救援预案,把不足项、需整改项,对我矿预案进行补充和纠正。
(8)救援工作总结写好后,上报登封市煤炭局、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
5.3.2 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3.3 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1)事故类型、性质、波及范围。
(2)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
(3)事故结束后现场的恢复情况。
事故单位要大力配合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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