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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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方案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丰顺新区开发,创建特色宜居城乡,推动美丽丰顺建设,打造“城是宜居区、乡是生态园”,建设森林里的宜居城乡,根据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20131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全市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根据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201316号)的要求,紧紧围绕“梅州南大门、潮汕后花园、温泉宜居城、生态工业区”的发展定位,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干部带头、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净化美化亮化城乡环境,加快丰顺振兴发展,创建“财丰人顺,幸福丰顺”。二、整治目标通过对县城区和镇村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生态绿化等进行规范和管理,使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优化,公共设施日臻完善,公民素质不断提升,社会风尚全面转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三、整治内容(一)“六乱”治理。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及卫生保洁不及时等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县城区、圩镇、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收费站以及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领域和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镇村主要道路等重点道路沿线的“六乱”治理。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标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整治无盲点、卫生无死角。(二)规范管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城市(镇)街道停车线,抓好城市公交停靠点的配套建设。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严格治理酒后驾车、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杂物、乱吐口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公共客运车辆整治,确保车容车貌整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殡葬工作管理,确保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无流浪、乞讨人员和上街游行送葬现象。全面治理市政环卫设施、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等脏污、破损及不规范现象。拆除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楼顶铁皮瓦。加强城区凌乱管线整治,消除道路沿线“蜘蛛网”,确保各类管线整齐规范。切实强化市容环境秩序执法和监管,提升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景观效果,使市容容貌从“治乱”向“做靓”转变。(三)垃圾处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完善保洁制度,落实保洁责任,定期消杀“四害”,保持街道、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切实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管理制度。每个镇要组建一支环境卫生作业队伍,每个行政村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保洁员,负责抓好主要道路、主要河段和重点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制定并落实村庄卫生管理制度,按时清扫转运垃圾。拓宽保洁经费筹集渠道,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村民自治模式,逐步建立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农村清理卫生死角、沟渠池塘、垃圾堆放“三清”行动,抓好路边、山边、水边“三边”整治,消除“脏、乱、差”,提升“洁、净、美”水平。(四)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设施建设,完善城区道路标识、标线、指示牌及交通分隔护栏,新建城市道路配套建设盲人道、绿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整体形象。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受纳场规划建设,切实抓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水平,消除“路面疱块”。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圩镇、农村的环卫、道路照明、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置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各镇必须建好垃圾转运站,镇、村(居委)要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屋及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收集运输设备。(五)植树造林。按省、市的要求,加快推进绿道建设,打造1至2个绿树成荫、景色优美的绿道展示段。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对城市主干道推行立体式绿化,体现绿化层次感,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水平和生态防护功能。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对城镇公园全部实行敞开式改造。扎实推进“拆围建绿”工作,切实抓好居民小区、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做到修剪美观、四季常绿。大力实施“森林围城”工程,扎实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旅游线路沿线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切实抓好村庄出入口和村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作,复绿废弃石场、矿场及火烧迹地,消除泥土裸露现象。大力发动农民自栽门前树、搞好门前绿,打造庭前庭外花飘香、屋前屋后树成荫的绿色宜居家园。严禁占地毁林建坟,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同时对“三道两区”可视范围内的坟墓实行植树复绿遮饰。(六)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全县主要河道和水库周边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县城区和镇中心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主要河道“水清、干净、无味”。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排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优化城乡水环境。全面治理城镇禽畜养殖业及餐饮油烟污染。实行余泥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密闭化运输管理,杜绝运输过程中“扬、撒、漏”等现象,维护市容整洁。四、职责分工(一)各镇(场)负责组织实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爱卫办、县供电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主动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工作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及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二)加强督查。县政府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并通报结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健全困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找准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由主办单位负责协调解决;需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出面协调的,主办单位要第一时间提出工作方案,向县政府请示,确保工作不间断推进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程序提请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三)加强宣传。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有关措施;宣传部门要加强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既要宣传好人好事和新面貌、新景观,又要曝光“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社会义工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卫生洁净行动;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要打造3个以上镇(街)、10个以上村(居委)示范点,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四)资金保障。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综合灵活运用各项资金和补助,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其中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建设和经营。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梅州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方案的要求,把财政奖补经费用到实处,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营造文明、整洁、优美、健康的城乡环境,提升我县人居环境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二届党代会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最宜人居、最佳创业环境和建设生态县目标,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宗旨,以创建和谐家园为载体,以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理顺管理体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加快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意识,促进全县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按照统一领导、部门组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职能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专项指挥部牵头,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三、目标要求以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车辆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清扫保洁范围覆盖乡镇,设施设备全面到位,日常管理全面加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城乡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乡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专群结合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使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米易形象进一步提升。年内,确保攀莲、丙谷、垭口、得石、草场、普威6个乡镇创建成为环境优美乡镇,建成4个生态小区和4个生态文明村。四、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指挥长,县政府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有关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以县属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米易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统筹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项目协调及人员经费保障组、督导组和9个专项指挥部,分别负责相应的工作。五、工作安排(一)分析现状,统一认识近年来,我县以创卫、创模和创环境优美乡镇、创生态文明村等工作为载体,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使全县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品位和米易形象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对城乡管理的参与率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城乡环境综合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对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清洁化、程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试行),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要达到城乡环境“四化”的要求还需付出艰苦努力。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少数乡镇、部门和干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把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当作阶段性、一般性的工作来看,而未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举措来抓,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还不够,主动抓、大力抓、常抓不懈的意识还不强。二是受山区县特有山形地貌和产业结构的制约,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欠帐较多,环境综合治理基础条件较差,开展整治和巩固效果难度都比较大。三是农村环境仍是工作的薄弱环节。创卫、创模工作的开展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环境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但对农村的整治却延伸不够、效果不明显,目前农村还普遍存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治理积极性不高,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卫生管理不到位,卫生设施不配套,经费、人员无保障,垃圾积存、污水横流等突出问题。四是城乡环境治理涉及建设项目多,经费投入大,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长效管理还有待完善。五是创卫、创模工作告一段落后,个别地方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杂乱等问题有所反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铁路、公路、河道沿线“脏、乱、差”等问题逐渐呈现。良好的城乡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也充分展示着一个地区的城乡精神面貌、对外开放形象、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特色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米易的迫切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是提升公民素质,提振民众信心的有效途径。全力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改善我县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各乡镇1.各乡镇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各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人负责,制订相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2.组织参与县属各部门牵头的专项治理活动,动员辖区单位、村镇组织力量,开展城区环境治理改造工程、乡镇环境治理改善工程、村庄庭院美化工程和公民文明素质普及工作。3.加强辖区内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按“四化”标准在乡镇、村庄设立布局合理、数量合适的基础设施。4.加强建设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在建设和管理上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的“三无”问题。健全充实专业队伍,加快集镇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加强和规范集镇管理。5.规划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处理场,采取符合辖区实际的垃圾处理方式,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6.加强主、次干道,居住小区、集贸市场、公路、铁路、河流沿线、集镇周边结合部管理,划定范围,落实责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改善环境。7.积极推进“四化”工程,确保辖区干净整洁,路畅灯亮。8.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及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9.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公民素质提升工程,制定相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行动及卫生文明家庭、卫生文明单位、卫生文明社区创建活动。2.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义、目标、任务、要求和成果及经验,树立典型,营造人人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舆论氛围。县监察局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导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追究办法,实施严格问责。2.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对治理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质量、行政效能等方面进行检查考评。3.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畅通工程”,制定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规划城乡停车场(点),规范停车场(点)的管理,治理城乡街道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阻碍交通危及安全等问题,规范停车秩序。2.严肃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维护交通秩序。3.完善道路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城乡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制定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制定城乡市容治理标准和环境卫生治理标准,指导乡镇加强清扫保洁。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强化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提高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加强环卫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强化道路清扫保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率。按期建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不断提高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2.指导乡镇市政环卫设施的设置管理,提高城乡街道的亮化率和硬化率。3.制定园林绿化建设和管护标准,加强城乡园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县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工地治理,制定城乡建筑工地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制定建筑工地综合治理标准,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治理城乡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脏、乱、差”,拆除违法建筑,治理违法违规建设活动,强化文明施工,实行标准化管理。2.按照建筑工地秩序化、优美化标准治理城乡建筑工地材料、机具乱堆乱放、污水横流等现象。3.按照建筑工地制度化标准,治理城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噪声污染和废水污染。4.做好城市环境改造、道路改造、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5.搞好村镇规划,指导各乡镇搞好农村村镇建设和污水管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6.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规范标准,规范和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城乡交通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制定城乡交通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保证公路沿线责任范围内的边坡、沟渠、涵洞、堡坎、挡墙、绿化带、树林无垃圾积存、乱堆杂物,无乱拉广告、乱搭乱建等。2.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公路的标识标牌,保证公路的畅通,保持路面整洁。县卫生局(爱卫办)牵头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全民治脏活动,普及卫生常识,防止疫情发生。1.制定县卫生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2.统筹协调县爱委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活动。指导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3.开展爱国卫生宣传,牵头组织搞好爱国卫生集中治理活动,组织街道、乡镇进行效果评价和检查评比,巩固创卫成果。4.开展“除四害”工作,采取生物、药物等手段,有效降低蚊、蝇等繁衍、扩散,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播。5. 举办培训班,开展健康教育,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引导市民革除陋习。6.加强对农产品交易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内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的指导。县工商局牵头负责集贸市场管理和户外广告内容治理工作,制定城乡集贸市场和户外广告内容工作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1.制定城乡集贸市场硬件建设标准,加快农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完善集贸市场的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综合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市场。2.监督各类市场内的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3.治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游商、占道促销等违章行为。4.规范城乡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内容,治理违法虚假广告。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的监测和监管,制定城乡环境监测监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的治理工作,确保城乡饮用水源安全。2.按照标准要求,指导各乡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3.巩固创模成果,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生活噪声、烟尘和室外烧烤的查处力度。加大厂矿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烟尘排放达标治理力度。加强对小流域和湖泊、水库上的娱乐经营与水产养殖污染的治理。县教育局负责学校红线范围内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指导学校组织对学生的卫生和文明常识的教育宣传和普及。县农牧局负责乡镇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农户沼气建设,进行农村改厨、改厕、改水、改圈工作,搞好庭院美化工程,建设生态家园。负责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和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县林业局制定绿化方案,指导城市村镇搞好绿化。负责县城视野区、公路沿线、乡村绿化工程。完成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指标。县水务电力农机局1.负责农村改水工作,实现乡镇村村通安全水,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规划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治理,确保河道两岸无垃圾、杂物等。县财政局负责把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安排,调整支出结构,落实治理工作经费。各大企业、工业园区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项资金,抽调专人负责,参与各单位开展的专项治理活动。2.按照治理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在辖区内开展容貌治理、环境治理工程及公民文明素质普及工作。3.加强责任区内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按“四化体系”标准在责任区设立布局合理、数量合适的环卫基础设施。4.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建立切实可行的保洁制度,配置足够数量的清扫保洁人员。5.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管理,定时定点收集和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工业垃圾、废水等要按照治理要求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达标排放。6.按计划实行“四化工程”,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不断改善环境,确保辖区内干净整洁、路畅灯亮。7.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工作机制及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加大日常工作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到加强沟通、及时协调,上下联动、有效运转,政令畅通、整体推进。要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和谐家园建设、生态县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年度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灾后重建工作相结合,与部门专项工作相结合,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综合治理工作。(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按照省政府“五个规范,三个全面提升”( 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车辆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的要求,由8个专项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八项专项行动。一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报道专项行动1.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媒介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城乡综合整治的意义、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和成功经验,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2.确定宣传报道重点,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有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加大卫生创建力度,公民健康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环境意识和健康素养。4.加强病媒生物防治,积极开展以灭老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阻断疾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播。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二是城乡道路秩序治理专项行动1.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加快停车场建设,严格规范车辆停放。加强交通通行秩序管理,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2.进一步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三是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专项行动1.规范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建立完善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理制度,落实机构、队伍、经费,清扫保洁管理作业覆盖城乡村镇,做到生活垃圾有人清扫、收集运送,并定点倾倒、集中处理、日产日清。重点治理小街小巷、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街道两旁、公共场所、公路、桥梁、铁路周边、河道沟渠两侧等区域卫生。建立适宜乡镇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处理体系。2.加大环卫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增配环卫专用车辆,提高垃圾收集率和城镇道路机械清扫率,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加强城乡园林绿化设施建设,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较2008年提高0.5-0.8平方米和1个百分点。四是城乡建筑工地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对建筑工地实行标准化规范管理。重点治理施工现场机具材料乱堆乱放、噪音扰民、扬尘污染、运输抛洒、建筑弃土和污水乱排污染环境等问题,做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五是城乡交通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抓好交通公路沿线的治理规划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治理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达到交通公路环境整洁、舒适美观、道路通畅、安全便捷。六是城乡集贸市场和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行动1.加强城乡集贸市场综合管理,规范摊点设置。重点治理乱摆摊设点、坐商不归店跨门经营、占道经商等问题,引导摊位进场入市,取缔非法交易市场,彻底解决占道经营、阻碍行人和车辆通行、污染环境等现象。2.规范广告设置管理。治理户外广告乱设、乱贴、乱挂、乱画、乱涂、乱喷等现象,彻底解决广告六乱、城市牛皮癣等顽症,查处违法虚假广告。七是城乡环境监测监管专项行动1.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监测监管,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引用水源保护。2.积极开展生态县、生态细胞工程创建活动,并结合实际对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治理。八是乡镇(村庄)环境卫生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乡镇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阻断疾病传播途径。全面治理“脏、乱、差”。开展湖库污染治理。加强城乡河道环境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推广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推进乡镇集贸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庄清扫保洁制度、集镇容貌管理制度、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置制度等制度建设。结合森林保护、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等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集中治理阶段(2009年3月25日-4月25日)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民治脏活动为起点,集中一个月,在全县组织开展治理“五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杂乱)活动,强化宣传、加强环境保护、加大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城市、乡镇、村庄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改变城乡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使城乡环境有明显好转、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以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5.1”国际劳动节和纪念“5.12”汶川特大地震一周年。从4月10日开始,攀枝花市将接受省委、省政府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我县也将接受市指挥部督查组的督查。二是推进深化阶段(2009年5月至2009年10月)各专项指挥部要精心组织,各部门、各乡镇、行政村要认真对照治理标准,集中人力、物力,强力推进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城市环境治理工程、乡镇环境治理工程和公民素质提升工程,确保在城市、乡镇、村庄容貌环境卫生治理和普及卫生、文明常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使国庆节前全县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县指挥部督查组将对治理工作的成效进行全面的暗访、督查、问责。三是全面提升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结合前两个阶段的综合治理工作,在组织机构、经费保障、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督查指导、考核考评、问责、全民参与、舆论监督等方面探索形成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与法规,把城乡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巩固治理成果,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治理水平,做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省、市将组织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督查问责。(四)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在总结推广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县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城乡管理、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和考核奖励等工作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要结合新的情况和新的工作要求,着力研究建立有关工作机制,确保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长效。一是规划建设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县建设、灾后恢复重建、新农村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全盘考虑、统筹规划。二是队伍建设机制,要在加强城乡环境建设、管护、监督队伍的基础上,强化专业队伍与群众的专群结合。三是法规制度建设机制,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四是要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以解决集中治理结束后,工作无经费保障的问题。六、工作要求(一)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将治理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行政首长负责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县级领导和县属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挂钩联系乡镇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县委、县政府将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与各乡镇、各主要责任部门、各大企业的负责人签订治理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各单位都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治理工作的任务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涉及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的变革。要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作为治理主体积极参与,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全社会的强大声势。一是要制定宣传方案,搭建宣传平台,策划主题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动员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主体作用。二是要切实抓好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大力推进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三是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工人、青年、妇女和志愿者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四是要收集、征求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增强群众对城乡环境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共同参与、全面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三)保证投入各乡镇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要加大对治理工作的投入。要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治理经费的落实。(四)强化队伍根据工作要求,按照具体工作职责,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管理人员,明确执法主体地位,充实壮大城管执法和市政园林、环卫等专业队伍,提高队伍素质、执法水平和专业工作质量。要切实解决乡镇在建设和管理上的“三无问题”。各大企业、工业园区也要加大责任范围内相关治理经费的投入,设置和配备环境综合治理机构与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五)完善制度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是城乡环境建设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长效管理的根本保障。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参照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巩固强化城乡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六)强化督导加强督促指导,健全督促检查制度。一是建立行政监督机制,成立督查组,督察督办各项治理工作。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相互支持配合,确保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三是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曝光问题,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四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将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未完成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将严格问责、追究责任。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产业上档升级,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和形象、品位提升的“四优一提升”工作目标,全县动员、统一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促进城区交通秩序、市容环境、景区环境得到大改观,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的明显变化,促进我县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总体要求(一)工作重点。针对我县今年城建工程多、拆迁任务重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县城区、明星镇关内五村和九个社区、主要旅游景区景点、108国道过境段以及胡村集镇、范村集镇的综合整治工作,特别要抓好城区内主要街道乱摆摊设点、出租车、公交车乱行乱停、垃圾乱堆乱倒、店外乱摆乱占、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全面清理整治城镇面貌“脏、乱、差”现象,规范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增强我县的影响力、竞争力与亲和力。(二)工作目标。通过对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初步实现县城区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和交通畅通的“四化一畅通”要求。(三)工作要求。对确定的整治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都要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绝不能虚于应付走过场。三、具体任务(一)清理违法占地,拆除违法建筑和过期临时建筑。要对城区范围内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清理,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各类违法建设进行清理拆除,重点清理拆除2007年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改造区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侵占道路、绿地、人行便道和压占管道、道路红线的各类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同时,要严格控制,杜绝产生新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对没有办理“一书(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两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建设行为要进行处理。(二)建设集贸市场,规范马路市场。加快年初县委、政府确定的城西农贸市场、延风小商品市场、旧财政局和木制厂一线商业步行街建设工程的进度。进一步加强现有市场的管理,对全县划定范围内的马路市场按照“按区规范,划线入区”的要求加以规范,严格检查。县城主干道严禁占道经营,对次干道经营进行严格控制,对小街巷的占道经营实行规范化管理。(三)整治街容市貌。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主干道临街建筑立面整理工程,主干道所有建(构)筑物立面都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理,对临街商业门店牌匾和户外广告及各类小广告要进行规范和清理,对临街商店的店外店经营进行清理和整顿,通过整顿,使建筑立面美观,各类广告牌匾规范统一,设置有序。同时,加强对街头食品摊点和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倾倒管理,做好城区道路保洁工作,不断扩大城区清扫保洁面,保证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无垃圾、无杂物。(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要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和各类交通标志。要加强对各类车辆违法占用道路停车的治理,加强对“三超”(超载、超重、超高)车辆的治理,确保道路畅通,特别要加强对城区公交车和出租车乱停乱行的管理。(五)综合整治景区景点周边环境。要对各景点景区、星级饭店开展卫生专项检查;要以诚信经营、规范市场为内容,进行旅游经营环境整治,对旅游经营场所实行明码标价,打击黑社黑导及无照经营、强买强卖、欺诈游客等行为;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的,进行旅游服务环境整治,对宾馆、饭店、购物点进行规范和管理。(六)对108国道进行综合整治。108国道整治要以建设一流文明样板路为目标,以“三化”建设为手段,对公路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拆迁整合,建设服务区;对公路进行标准化建设,完成对公路绿化美化的任务,实现通道绿化的完善和提高;严格规划管理,杜绝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再建任何永久性建筑。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今年集中整治的时间为7月23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一)组织发动阶段(7月23日一7月25日)。各有关部门要完成各自整治工作的摸底调查,分组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召开动员会,深入发动,广泛宣传。(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5日一9月21日)。相关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集中力量,超常规工作,大力度整治,大干30天,在8月26日农大百年校庆前,完成大学路、北顺城街、西北外环道路的路面铺设,完成108国道过城路路面整修,绿化、美化初见成效,全部在建工程实现围档作业,使城市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通过近两个月的时间,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2日一10月31日)。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遗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并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县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要对相关乡镇和各部门的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惩戒。五、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整治工作的全程控制和指挥,县政府成立“*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和主要职责附后)。六、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领导,转变工作作风。相关乡镇和各专项整治小组都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按照“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年”活动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层级领导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相关乡镇、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职责任务落实承担第一责任,要深入一线、率先垂范,了解实情,协调解决问题。(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措施,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县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要公开曝光一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和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规范行为。(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评价体系。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人和检查、评价、考核工作制度,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制定整治的标准,按照标准,严格实施,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四)坚持以人为本,扩大公众参与。城市环境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相关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从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注重广泛了解社情,听取民意,关注民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五)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要创新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和交通干道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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