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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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一节 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的意义,一、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必要性,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差异较大;,现行优惠政策存在漏洞,扭曲企业经营行为;,区域性优惠为主的政策,不利于地区协调;,税收优惠形式过于单一,大多局限于定期减免税和降低税率。,过多、过滥,政策目标不显著,二、制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本原则,“以区域优惠为主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格局,原则:,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鼓励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三、新变化,(一)扩大,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优惠扩大到全国范围;,对内外资的小型微利企业都可实行低税率政策;,环保、节水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扩大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二)增加,新增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增非营利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三)保留,保留对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保留对农林牧渔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替代,用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税法实施后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予以“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替代现行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用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政策替代现行福利企业直接减免税政策;,用特定的就业人员(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政策替代现行劳服企业直接减免税政策;,用减计综合利用资源经营收入替代现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直接减免税政策,。,(五)过渡,对五个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税法实施后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予以“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地区的鼓励类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六)取消,取消了生产性外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两免”等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政策;,取消了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第二节 税收优惠的分类,一、分类,1.法定优惠:,在各税种的基本法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特点:,具有普遍性、政策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特定优惠:,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要,为发挥税收调控经济工作的作用而制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特点:,对法定优惠进行解释的补充规定,或作为法定优惠的补充条款;灵活性、时效性和不确定性,3.临时优惠:,为照顾纳税人某些特殊困难和特殊原因而临时规定的税收优惠。,特点:,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定期的和一次性的,定期减免税,减低税率,减计收入,税收抵免,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税额减免,二、,税收优惠的方式的改变,三、直接优惠方式与间接优惠方式的区别,(一)直接优惠方式:,可以使纳税人直接感受到税收政策的鼓励方向,具有较强的指向性;,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很大;,(二)间接优惠方式:,作用较为间接,但可以减少政府的税收损失,也具鼓励作用;,税收征管较为繁琐,对税收征管的要求较高;,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项目,一、免征所得税的项目,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农林牧渔业的所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技术转让所得;,预提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二、优惠税率(降低税率),高新技术企业15,小型微利企业20,三、税额抵扣,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的投资额财税【2007】31号,四、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50,(财税,【2006】88,号),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200,(财税,【2006】111,号),五、其他优惠,1.,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2.,税额抵免,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3.,减计收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计入应税收入;,六、特殊授权,(一)国务院根据需要,可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全国人大立法,提高法律级次;,应对突发事件,及时灵活;,(二)授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种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的减免税权;,第四节 税收优惠的管理,一、,对税收优惠管理的意义,保证税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防止优惠失度,避免国家税款流失;,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国家鼓励发展的企业;,有利于税制建设以及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二、管理办法,所有税收优惠政策都由税法作出规定,除,税法授权条款,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均无权制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原则只保留,法定优惠,一种),将对,减免税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进行限定,;,同时从事不同行业或区域企业所得税政策项目的,各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相关优惠;,三、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限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企业购买外国政府发行的国债而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能免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仅限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与其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不包括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从事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非营利性事业;,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按照登记核定或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等。,实施条例,第,84,条,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通过,非营利组织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严控;,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远洋捕捞;,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必须是从事特定项目取得的所得;,不同项目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免税:,涉及国计民生最基本最重要的项目,关系到最大多数人生计,、健康的项目以及最为薄弱、最需要扶持的项目,如,生活必需品粮食、蔬菜、肉类、水果等农产品;,减半征收:,提高生活舒适度的奢侈品花卉、茶,、,饮料和香料作物以及部分养殖等,国家禁止和限制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优惠内容:,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非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以上项目,不得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优惠内容:,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处理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等产生的污水,、垃圾,不属于本条规定的优惠项目;,海水淡化是指企业从事的利用海水脱盐生产淡水的工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转让技术所有权,(,也可能包括技术的使用权,待定,),优惠内容:,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此项税收优惠仅限于居民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非居民企业征收预提税),限于技术转让收入,不再包括技术咨询、服务、培训和承包等技术性服务收入。,预提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优惠内容:,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优惠内容:,免征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优惠内容:,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相应条件:,企业拥有的、并对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不一定是企业通过研发取得,也可以通过购买、投资者投入等形式获得;,拥有完整的支配权,或享有独占的使用权,其他条件:,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优惠内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限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优惠内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国家统一的产业政策),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优惠内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加计扣除,优惠内容,: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残疾人的范围:,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由国务院根据就业形势另行制定具体的优惠办法(,废止安置城镇待业人员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下岗再就业人员的企业、安置自主就业的军队专业干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创业投资企业的税额抵扣,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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