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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八章,索赔 仲裁 不可抗力,案例一,1989年春交会期间,我方某公司与香港某客户签订了一批进口尼龙帘子的合同,总价款96万美元,CIF大连交货,索赔期为90天,同年7月,此货到达我方最终用户时,发现质量与合同严重不符,不仅布幅明显窄于合同规定,伸张拉力强度不够,而且经线、纬线松紧密度均低于合同指标。,我方公司立即请某省商品检验局进行检验,出具了“该商品不符合原合同规定”的商验证书。请客户前来复验向其提出索赔意见供选择:,(1)全部退货。并赔偿我方利息及国内短途运、保费,赔偿因停工待料引起的间接损失或补偿以高价购买原料的损失。,(2)降价。因幅宽和张力强度问题,致使消耗定额增大,且与设备的设计相矛盾,应降价20%。,开始客商不信,后又与台湾生产厂商互相推诿。我公司通过传真、电传、信函、电报等方式重申我们意见,并警告对方,拖延下去,只会加重其赔偿金额。香港客商与生产代表商于10月底来中国,他们随机抽样8卷帘子布复验,从拉伸、挂胶、成型的全过程证明我们提出的索赔理由充分,耗料增加比例属实,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香港客商赔偿12万美元,并如期将赔款汇至我公司帐上。,案例 二,2000年5月14日,我国某进口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两份进口合同。共订购贵金属8000公吨,均以FOB价格条件成交,交货口岸由卖方选择。成交后我方多次去电要求对方指定装运港及通知货物备妥待运日期,以便我方派船接运货物,但由于市场价格上涨,英镑贬值,对方一方面对我方要求避而不答,致使我方无法派船接货,另一方面又要求我方提高货价、推迟交货期。我方不同意提价,但可以推迟交货,并对交货期作了调整。此后对方仍未执行合同,遂发生了争议。,经过两年多的交涉,问题仍未解决,我方根据仲裁条款的规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裁决对方赔偿我方差价损失569 600英镑,并由卖方承担仲裁费人民币4万元。由于此争议长达两年多我方才提出仲裁申请,在此期间卖方采取转移财产、与母公司脱离关系等手法,宣告破产清理,并将剩下的几万英镑财产提交破产清单,致使我方虽然获胜,但已无法取得全部补偿,而遭受巨大损失。,案例 三,某年我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成交某种食品1500公吨。每公吨CFR伦敦348英镑,总金额为522 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9月。由于当时我方缺货,只交了450公吨,其余1050公吨经协商延长至下一年度内交货。次年,我国发生自然灾害,于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称该商品价格上涨,因未交货已使其损失15万英镑,要求我方无偿供应其他品种的同类食品。我方对此项要求不同意。该公司根据仲裁条款规定向中国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称我方不可抗力理由不充分。经调解,我方赔偿41820英镑结案。,第一节 索赔,一、索赔与理赔,就贸易实务而言,索赔(claim)是指国际贸易业务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责任方就受损失一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即为理赔(Claim Settlement)。,二、贸易纠纷产生的原因,1、买方因素,2、卖方因素,3、双方因素,4、国际市场变化因素,5、不可抗力因素,三、索赔事故的性质,贸易纠纷可能发生两大损害的索赔:,一是货物损害的索赔:数量的短缺与损毁;品质的低劣与变化。,二是商业行为的索赔:因时间因素而发生损失;付款延误损失;未清偿货款;未履行合同或毁约。这种索赔是由贸易合同当事人之间引起的,包括卖方的索赔和买方的索赔。,货物损害的索赔:,(一)短交(short delivery),即装箱完整,装箱单内也已列明,但开箱检验时发现短少,或价款已列入发票,装箱时未列入者。,(二)短卸(short landed),即指卸船交货数量与提单所列不符者。船公司失误所致。,(三)破损(damaged in transit),即指运输途中发生者。(人为、意外、自然因素造成)有时难以鉴别。,(四)不符规格(non_conformity to specifications),即指所交货物全部或部分经检验后发现品质低劣,与合同规定不符者。,(五)装船延误(delayed shipment),即延期交货损失(延迟到达、市价下跌、销售季节已过)。,(六)其他:码头工人卸货不甚落海。,四、索赔责任人的认定,索赔对象涉及出口商、船公司、保险公司、进口商或其他责任人。一旦有损失发生,首先就要认定有关责任人,以为索赔确定对象,,(一)出口商承担货物索赔的责任,出口商因货物短装、漏装、损毁、内在缺陷、包装不良、交货延迟或品质不符等原因给进口商造成损失,出口商就要接受进口商的赔偿要求。,(二)船公司承担运输索赔的责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短失,船公司就要接受货主按照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其提出的赔偿要求。,(三)保险公司承担货物保险索赔的责任,货物在有效期内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公司就要接受被保险人按保单的有关规定向保险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四)收货人承担商业行为索赔的责任,收货人要承担因自己的商业行为不当而给卖方造成损失的责任。,五、索赔的方式,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对象确定索赔方式。,索赔方式有三种:,一是要求货币偿付的索赔,,二是要求非货币偿付的索赔,,三是混合索赔。见表8.1,索赔,种类,具体方式,适 用,货币,的,索赔,赔款,较适用于保险公司或船公司的索赔事件,折价,10%以下较为普遍,退货还款,较少发生,拒绝付款,远期托收者;分期付款于货到时检验品质不符者,非货,币的,索赔,补交,短交、短失情形,要求供应商补交,修复,适用机器类,修复后买方往往还要求再给予若干赔款,掉换,适用于部分货品合格,部分不合格状况,运回不合格货物,换交合格者;如果不合格货物对买方还有价值,可以廉价售之,以节省回运费,延期付款,适用分期付款方式,混合,索赔,延期付款,适用买方一时资金困难,以减少买方财务负担;,折价,部分不合规格者可折价售予买方,抵偿部分合格的货物。,补运,补交不足之数,免回运之劳,六、合同的索赔条款,(一)索赔条款的内容,索赔条款有两种形式,,1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1)索赔依据。,(2)索赔期限。,2罚金条款(Penalty Clause)。,(二)索赔条款示例,买方对于装运货物的任何索赔,必须与货物到达提单或运输单据所订目的港(地)之日起30天内提出,并提供卖方同意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属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或其他有关运输机构责任范围内的索赔,卖方不予受理。,第二节 仲裁,一、仲裁的含义及其特点,(一)仲裁的含义,在对外贸易中的仲裁(Arbitration),是指贸易当事人双方,在发生争议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通过协商所不能解决的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即仲裁机构)进行审理裁决。,(二)仲裁的特点,1、出于双方自愿。并非对方施加压力而为之,且可以保持双方良好关系。,2、解决迅速。较之诉讼要便捷,费用也低廉。,3、裁决效力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仲裁地点及仲裁机构,(一)仲裁地点,由于仲裁地点涉及到使用的法律及仲裁程序等问题,因此一般都选择在,本国所在地中仲裁,。这样可以适合本国的环境和条件;可以选定所熟悉的仲裁人;可以减少言语隔膜;可减少费用;便利纠纷的处理。如果争取不到在本国仲裁时,可规定在被告国或第三国仲裁。,(二)仲裁机构,国际上的仲裁机构分为常设机构和临时仲裁庭两种,我国一般规定在仲裁地点的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国际上常设的仲裁机构有:,(1)瑞典商会仲裁院,地点在斯德哥尔摩。,(2)瑞士商会仲裁院,地点在苏黎世。,(3)英国伦敦仲裁院,地点在伦敦。,(4)意大利仲裁协会,地点在罗马。,(5)美国仲裁协会,地点在纽约。,(6)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地点在东京。,(7)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地点在北京。,(8)印度仲裁院,地点在新德里。,(9)奥地利联邦经济商会仲裁中心,地点在维也纳。,(10)亚洲地区仲裁中心,地点在吉隆坡。,三、仲裁协议,(一)仲裁协议及其形式,仲裁协议是指各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二是以其他书面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二)仲裁协议的作用,1、约束各方当事人的行为。,2、授予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以管辖权。,3、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三)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裁决的效力和仲裁事项五个方面的内容。,仲裁事项是指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协议中应写明提交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仲裁庭只对协议中规定的范围具有管辖权。,四、仲裁费用,(一)仲裁费用的范围,关于仲裁费用的范围,一般仲裁规则都规定仲裁委员会除按照仲裁规则所附的仲裁费用表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用外,还可以向当事人收取其他的实际开支,如:仲裁员办理案件的报酬、旅差费、食宿费及聘请专家、鉴定人员和翻译的费用。,(二)仲裁费用的标准,争议金额(人民币),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部分,40-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纳,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纳,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纳,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纳,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1%交纳,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按0.2%-0.5%交纳,(三)仲裁费用的负担,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承担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五、仲裁实务,(一)申请仲裁,1仲裁协议;,2写明下列内容的仲裁申请书:,(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以及其他可能的快捷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以及其他可能的快捷联系方式;,(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并附清单,证人姓名和住所。,4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仲裁案件的受理,1、审查案件相关资料,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2、申请人提交仲裁费。,3、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4、答辩。,5、反诉。,6、审理案件。,(1)开庭审理。(2)调解。(3)收集证据。(4)采取保全措施。,7、作出裁决。,8、裁决的履行,六、合同的仲裁条款,(一)订立仲裁条款的注意事项,1、应写明在那个国家、那个城市进行裁决。,2、仲裁中使用的法律应是跟合同最有关系的那个国家的法律。,3、应订明仲裁是在常设机构内进行,还是在临时组成的仲裁庭进行。,4、应写明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仲裁。,5、应规定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6、应明确仲裁费用由谁负担。,(二)仲裁条款内容示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由申请人选定在该会总会或深圳分会或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All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or relating to this contract,Shall be settled amicably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In case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rough negotiation,the cas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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