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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新旧消防法数据对比,1998,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总字数,6609,总字数,10227,多:,3618,字,章数、条数,六章,54,条,章数、条数,七章,74,条,多:,20,条,第一章,总则,7,条,第一章,总则,7,条,第二章,火灾预防,18,条,第二章,火灾预防,27,条,多:,9,条,第三章,消防组织,6,条,第三章,消防组织,8,条,多:,2,条,第四章,灭火救援,8,条,第四章,灭火救援,9,条,多:,1,条,第五章,监督检查,6,条,多:,6,条,第五章,法律责任,14,条,第六章,法律责任,15,条,多:,1,条,第六章,附则,1,条,第七章,附则,2,条,多:,1,条,新,消防法,之“七变”,一、,消防设计审核交由专业中介机构,建设工程图纸的设计与审核是专门性技术工作,应当由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承担责任。,二、,建立消防产品公告管理制度,消防产品实行公告管理、出厂批次检验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管理。,三、,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企业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四、,单设执法监督一章加强监管,集中和增强了关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五、,限期整改不再是处罚前置条件,草案取消了处罚前“限期整改”的前置条件,并且增加了妨碍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了罚款幅度。,六、,赋予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职责,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同时,还赋予了公安派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权。,七、,强化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规定,在火灾隐患消除前,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用。,消防法基础知识,1.,消防法,立法的意义和目的,消防法,的实施是治国安邦的一件大事,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新修订的,消防法,作为我国历史上一部完整、科学、权威的消防法律,它的诞生一方面适应了处在转折时期的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消防事业在法制化的进程中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新,消防法,立法的目的除了体现了生命安全第一这个宝贵原则外,更是加强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内容。,消防法基础知识,2.,消防法,规定我国消防工作的领导体制,以及单位和个人对消防工作的义务,消防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法基础知识,3.,消防法,对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的规定,消防法,第,16,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法基础知识,4.,消防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消防法,第,17,条明确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上述第,16,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消防法基础知识,5.,近年来,全国城市一些商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发生的重特大火灾都是由违章用火引起的,对此,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法,第,21,条对此有明文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基础知识,6.,据悉,国外消防队密度都比较大,我国,消防法,对此的相关规定,国外消防队保护半径确实较小,利于灭早、灭小、灭了,如日本东京市有,800,多个消防队站,横滨市有,300,多个消防队站,而我国一般近千万人口的大城市,目前仅有,30,多个公安消防队站,队站保护面积过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难以抵御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这次,消防法,第,35,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消防法基础知识,7.,在扑救火灾时,公安消防队指挥员可以做出下列特殊决定,(,第,45,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一)使用各种水源;(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消防法基础知识,8.,消防法,规定的每个单位、公民的法律责任方面如下:,消防法,第六章就是法律责任,共有,l4,项条款。其中第,60,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第,6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第,67,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消防法基础知识,9.,消防法,关于消防产品、电器产品、燃气用具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方面的规定,第,61,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65,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第,66,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消防法基础知识,10.,在人们生产和生活中,有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违章作业,有的甚至酿成了火灾,对此,消防法,规定如下:,第,6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三)谎报火警的;(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消防法基础知识,第,63,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第,64,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新消防法增加的章节,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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