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080冯喜良劳动教育通论PPT第08章教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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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305080冯喜良劳动教育通论PPT第08章 教学课件,第,8,章,劳动的规范:劳动法律制度体系,Chapter 08,学习目标,了解劳动法产生的背景。,掌握,劳动法的价值定位。,掌握,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熟悉,劳动法律制度体系。,掌握,劳动者权利救济的方式。,目录,01,劳动法的起源,03,02,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劳动者权利救济,一、劳动法产生的,背景,(一)工业革命及其导致的社会关系的,变革,随着工业革命的蓬勃发展,农业时代作为社会基本细胞的家庭被工业时代的工厂取代,基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也被基于工厂的雇员和雇主、雇员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取代。,第,1,节劳动法的起源,一、劳动法产生的,背景,(一)工业革命及其导致的社会关系的,变革,人们所面临的社会风险也由农业时代的自然风险转变为工业时代的社会风险,家庭以及土地所发挥的社会保障功能逐渐瓦解,亟须建立与工业时代相适应的规范体系和保障体系。,第,1,节劳动法的起源,一、劳动法产生的,背景,(,二)自由放任的治理模式及其导致的问题,工业革命初期,受到亚当,斯密自由放任思想的影响,英国政府对工厂用工不予规制和干预。由此导致了诸多社会问题。,第,1,节劳动法的起源,一是童工的生存危机。,二是传染病暴发。,三是人口素质降低。,一、劳动法产生的,背景,(,二)自由放任的治理模式及其导致的问题,在工业革命背景下,劳资之间的关系取代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成为主要的,社会关系,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使用权,雇主支付劳动报酬。,但是由于,劳资之间的不平等,雇主滥用其优势,地位。英国制定了,学徒健康和道德法案,等,通过立法对雇主的雇佣自由予以限制,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第,1,节劳动法的起源,二、劳动法的价值,定位,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不平等,根据“不等者不等之”的实质平等价值,劳动法对劳动者予以倾斜保护。,此外,劳动法还具有以下重要价值:,第,1,节劳动法的起源,第一,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第二,分担社会风险,构建社会连带关系。,目录,01,劳动法的起源,03,02,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劳动者权利救济,一、劳动关系,认定,(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及,特点,作为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基于劳动力使用权的交换而形成的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使用权、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社会关系。,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一、劳动关系,认定,(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及,特点,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点:,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第一,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第二,由于劳动的人身性,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与一般商品交换的契约关系不同,具有更强的人身保护色彩。,一、劳动关系,认定,(二)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1.,主体标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劳动者,用人单位,一、劳动关系,认定,(二)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2,.,实质标准,劳动者将自己的人身置于用人单位的管理、控制之下,用人单位通过管理、指示、命令的权力对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予以限缩。,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一、劳动关系,认定,(二)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劳动关系认定表,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规范依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证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主体适格标准,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人身从属性标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奖惩决定、考勤记录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经济从属性标准,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等缴费记录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组织从属性标准,工作证、服务证、招工登记表、报名表等,二、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一)规范功能体系:劳动法的制度,体系,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第一,劳动就业法。,第二,劳动关系协调法。,第三,劳动保障法。,二、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一)规范功能体系:劳动法的制度体系,1,.,公平就业法律制度:劳动者平等就业权保障,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第一,性别歧视。,第二,健康歧视。,二、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一)规范功能体系:劳动法的制度体系,2.,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者自主择业权和职业稳定权保障,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第一,劳动合同的形式。,第二,劳动合同的内容。,第三,劳动合同的效力。,第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六,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义务。,二、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一)规范功能体系:劳动法的制度体系,3.,工资法律制度:劳动者劳动报酬权保障,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第一,最低工资制度。,第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二、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一)规范功能体系:劳动法的制度体系,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法律制度:劳动者休息休假权保障,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第一,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的时间。,第二,休息休假制度。,第三,工作时间的延长、限制和补偿。,二、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一)规范功能体系:劳动法的制度体系,5.,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保障,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第一,从业人员享有职业安全卫生权利和义务。,第二,发生职业安全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一)规范功能体系:劳动法的制度体系,6.,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法律制度:劳动者社会保障权保障,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第一,社会保险。,第二,住房公积金。,二、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二)效力层级体系:劳动法的法律渊源,第,2,节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目录,01,劳动法的起源,03,02,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劳动者权利救济,一、劳动保障,监察,(一)监察执法的主体,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一、劳动保障,监察,(二)监察执法的对象,监察执法的对象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以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一、劳动保障,监察,(,三)监察执法的范围,(,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一、劳动保障,监察,(,三)监察执法的范围,(,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一、劳动保障,监察,(,三)监察执法的范围,(,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一、劳动保障,监察,(四)监察执法的管辖,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一)和解,和解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自主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是任意性的争议处理程序,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与对方和解以及接受何种和解方案。,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二)调解,调解是指基层群众调解组织等法定调解机构作为第三方居中斡旋,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谅解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遵循自愿原则,任何一方拒绝调解的,不得启动调解程序。,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二)调解,1.,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二、劳动争议,处理,(二)调解,1.,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二)调解,2.,调解,程序,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1,)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2,)调解。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二、劳动争议,处理,(二)调解,3.,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三)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双方的争议进行处理,并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是强制前置程序,即争议当事人必须经过仲裁,才能将争议诉至法院。,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三)仲裁,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仲裁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三)仲裁,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仲裁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若干条件。,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三)仲裁,2.,仲裁受案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三)仲裁,2.,仲裁受案范围,(,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三)仲裁,3.,仲裁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二、劳动争议,处理,(,三)仲裁,4.,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1,)时效中断。,(,2,)时效中止。,二、劳动争议,处理,(,三)仲裁,5.,仲裁程序,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1,)申请和受理。,(,2,)开庭准备。,(,3,)开庭和裁决。,二、劳动争议,处理,(,三)仲裁,6.,一裁终局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小额案件以及权利义务清晰的劳动基准相关案件,适用一裁终局程序。,第,3,节劳动者权利救济,一是适用情形。,二是限制起诉对象。,三是撤销程序。,二、劳动争议,处理,(四)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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