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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七章 归纳推理,学习内容和要求,A,归纳推理的种类;,B,应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基本训练:,()识别具体议论或科研活动中所运用的归纳方法,分析其所运用的归纳推理的结构。,()根据各种归纳推理的特点及逻辑要求,识别推理过程中所产生的逻辑错误;,()恰当正确地选用不同归纳推理形式,推出所需要推出的一般性结论。,第七章 归纳推理学习内容和要求A归纳推理的种类;,1,第一节 归纳推理概述,一、什么是归纳推理,定义,前提数目,归纳推理,客观基础,归纳推理(,inductive inference,),这个名称来源于拉丁文,indactia,,这个词本意为“诱导”。,归纳推理是从一般性较小的知识推出一般性较大的知识的推理。从结构上看,归纳推理是从几个一般性较小的前提,根据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的原理,推出一般性较大的结论的推理。,归纳推理的前提数目没有规定,可以是两个,也可以多于两个。它所反映的可以是个别事物情况的判断,也可以是一个较结论为较小事物类情况的判断。,客观世界中的个别、特殊与一般的辩证统一关系是归纳推理的客观基础。,第一节 归纳推理概述一、什么是归纳推理定义前提数目归纳,2,二、观察、实验和一些整理感性材料的方法,归纳推理是根据许多个别现象而认识一般规律的,因此要进行归纳推理就必须先获得有关个别事物情况的感性材料,而要想得到有关个别事物的第一手的感性材料,就必须依靠观察、实验和一些感性材料的方法。,观察,观察是人们在对被观察对象不加以人工变革的条件下,有目的、有计划地利用感官去认识被研究对象的活动,它是人们获得经验知识的方法。,其特点是:,第一,它是一种感性的认识活动。,第二,它是有目的性、有计划性的活动。,从凭感官直接进行观察,发展到通过仪器而进行观察,是观察方法的一次具有根本意义的变革。,二、观察、实验和一些整理感性材料的方法归纳推理是根据许多,3,(逻辑学课程课件)第七章归纳推理,4,(逻辑学课程课件)第七章归纳推理,5,四、归纳推理的种类,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法,科学归纳法,四、归纳推理的种类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6,第二节 完全归纳推理,根据某类事物中每一个对象的情况或每一个子类的情况而作出关于该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符号表达式:,S,P,S,P,S,P,:,:,S,P,S,S,是,S,类的全部,S,P,因为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是根据某类中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某种共同点,这种前提知识而得出的,结论所断定的范围并未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所以,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与结论间的逻辑联系具有必然性。,有人认为,既然前提中已提供了某类中每一个对象的知识,结论断定的范围并未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完全归纳推理似乎并不提供新知识。,我们认为,完全归纳推理的意义不容置疑。,当然,完全归纳推理也有它不方便的地方,这就是必先对全部对象的准确数量进行一一考察。,如:地震总是有先兆的。,这一结论就不能由完全归纳推理得出。,第二节 完全归纳推理根据某类事物中每一个对象的情况或每,7,第三节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以某类中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属性的知识为前提,推出整个某类都具有(或不具有)某属性为结论的一种归纳推理。,符号表达式:,S,P,S,P,S,P,:,:,S,P,S,S,是,S,类中的部分对象,S,P,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超出了前提所考察的范围,因此,这种推理扩大了认识的范围,提供了新知识。,第三节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以某类中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8,一、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列举某类事物中一部分对象情况,根据没有遇到矛盾的情况,便从而作出关于这一类事物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符号表达式:,S,P,S,P,S,P,:,:,S,P,S,S,不是,S,类的全部,,同时,又没有遇到和,S,P,相,矛盾的情况。,S,P,对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来说,只有在保证实现如下两个条件的基础上,才允许由前提得出结论:,第一,保证在所考察到的(所列举出的)某类部分对象中,都具有(或不具有)某属性;,第二,在考察过程(列举过程)中始终没有遇到相反的情况。,由于它并不分析部分对象之所以有此情况的原因,它只根据没遇到矛盾情况。它的根据的保证作用太少了,以往的不出现矛盾情况,并不能保证今后的不出现矛盾情况,因此,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结论是或然性的,它的结论有时真,有时假。,但我们不能因此忽视它的意义。,一、简单枚举归纳推理是列举某类事物中一部分对象情况,根据没有,9,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作用,第一,它起着一种助发现的任用;,第二,它作为一种论证方法来运用。,简单枚举归纳法的结论是或然的,但它的实践意义不容抹杀,它在实践中也很有作用。因为:,第一,它的结论虽然是或然性的,但不是绝对错误的,也可以提供一些新知识;,第二,由此我们可以循此继进,深入研究。,提高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结论可靠程度的方法,第一,某类中被考察(列举)的具有共同点的对象数量愈多,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愈大;,第二,某类中被考察(列举)的具有共同点的对象所处的条件范围愈广,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愈大。,“轻率概括的错误”,假如所根据的事例并不多,便贸然地作出结论,这就叫做“轻率概括的错误”。但单纯注意增加被考察对象的数量是不够的。,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作用第一,它起着一种助发现的任用;提高,10,二、科学归纳推理,根据对某类中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间因果联系的考察,从而对整个某类作出一般性结论的一种不完全归纳推理。,简单枚举法,科学归纳推理,相似之处,重要区别,它们在得出结论的根据方面有所不同。,它们在所考察的部分对象的数量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它们在结论的可靠性程度方面有所不同。,二、科学归纳推理根据对某类中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间因果联系,11,符号表达式:,S,P,S,P,S,P,:,:,S,P,S,S,是,S,类的部分对象。,SP,是由于某种原因,。,S,P,典型事例分析法,在科学归纳推理中有一种特殊形式,就是典型事例分析法。典型事例分析法就是根据极少数事例,可以少到一个事例,分析其因果必然联系,然后作出一般性结论的科学归纳推理。,符号表达式:典型事例分析法在科学归纳推理中有一种特殊,12,第四节 求因果性的逻辑方法,一、现象间的因果联系,原因和结果,因果联系的特点,因果联系的复杂性,因果性的探索,古代,萌芽,近代,发展,当代,深入,培根(,1561-1626,),“三表法”,赫舍尔(,1792-1871,),“九条法则”,怀威尔(,1794-1871,),“量的特殊归纳法”,“因果归纳法”等,穆勒(,1-1,),“穆勒五法”,第四节 求因果性的逻辑方法一、现象间的因果联系原因和结,13,二、求因果联系的五法,契合法(求同法),(,The Method of Agreement,),1,其形式是:,场合先行(或后行)情况被研究对象,(,1,),A,,,B,,,C a,(,2,),A,,,D,,,E,a,(,3,),A,,,F,,,G,a,A,是的原因(或结果),注意事项:,契合法在实践中有一定的作用。但它只是一种可能存在的因果联系。,运用契合法,要有足够的事例,许多历史现象都无法用契合法求原因。,契合法也可能把真正的原因忽略掉,因契合法是在先行现象中找共同点,而共同点恰恰可能是不相干的现象,而由于有些共同点,便掩盖了对真正原因的发现。,契合法的结论是或然性的,它不能保证它的结论必然正确,因为它不能保证先行情况中的共同现象不是不相干的现象。,二、求因果联系的五法契合法(求同法)1其形式是:注意,14,差异法(求异法),(,The Method of Difference,),2,其形式是:,场合先行(或后行)情况被研究对象,(,1,),A,,,B,,,C a,(,2,),B,,,C,a,A,是的原因(或结果)。,注意事项:,第一,反复比较两个场合,研究其中是否还有其它的不同情况。因为也可能把真正的原因忽略。,第二,要研究两场合中唯一不同的情况,是被研究现象的整个原因,还是被研究现象的部分原因。,差异法虽也有缺点,但还是比契合法好。,差异法(求异法)2其形式是:注意事项:,15,契合差异并用法(求同求异并用法),(,The Joint Method of Agreement and Difference,),3,其形式是:,场合先行(或后行)情况被研究对象,(,1,),A,,,B,,,C a,(,2,),A,,,C,,,D,a,(,3,),A,,,D,,,E,a,(,1,),,,E,,,F a,(,2,),,,F,,,G,a,(,3,),,,G,,,H,a,A,是的原因(或结果),正事例组,负事例组,方法是:,比较:有,A,,则有,a,无,A,,则无,a,结论:,A,和,a,有因果联系。,注意事项:,是契合差异并用法(同时运用),并不是契合法和差异法的相继运用。,契合差异并用法(求同求异并用法)3其形式是:正事例组负事,16,共变法,(,The Method of Concomitant Variation,),4,其形式是:,场合先行(或后行)情况被研究对象,(,1,),A1,,,B,,,C a1,(,2,),A2,,,B,,,C,a2,(,3,),A3,,,B,,,C,a3,A,是的原因(或结果),共变关系,同向共变,异向共变,指如果原因作用的量一直递加,那么结果在量上也随之一直递加。通常所说的成正比就是这种情况。,指如果原因作用的量一直递加,那么结果在量上就一直递减。通常所说的成反比就是这种情况。,共变法4其形式是:共变关系同向共变异向共变指如果原因作用,17,注意事项:,第一,在被考察现象发生变化的各场合中,是否确实只有一种先行情况是变化的,而其他情况均保持不变;,第二,两个现象间的共变关系具有何种限度;,第三,各场合中唯一变化的情况与被考察的现象的变化之间是一种不可逆的单向作用,还是可逆的相互作用。,注意事项:,18,剩余法,(,The Method of Besides,),5,其形式是:,复合情况(,A,,,B,,,C,,,D,)是复合现象(,)的原因或结果,A,是的原因(或结果),B,是的原因(或结果),C,是的原因(或结果),D,是的原因(或结果),剩余法5其形式是:,19,第一,在认识过程中,我们应该把这五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以减少错误,增大结论的可靠程度,以便探寻出真正的原因;,第二,必须结合已有的知识,才能更好地运用这五种方法。,穆勒五法总结,穆勒五法总结,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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