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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工程变更的含义,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变更的原因,变更的范围和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工程变更司法验证标准,工程应在原始合同的范围之外;,应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发出变更指示;,业主应通过言语或行为同意支付额外工作;,额外工作不是承包商自愿完成的;,额外工作不是因承包商过错而必须实施的,索赔的定义,“,在施工合同中,一般而言,索赔在实践中被认为是一项要求应付给一方的额外付款或要求延长竣工时间的主张,”,GB50500-200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进出补偿的要求,承包商索赔的原因,索赔的构成要件,造成工期延长和额外费用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造成工期延长和额外费用不是承包商应当承担的风险;,与施工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工期损失和,/,或额外费用,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递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详情。,索赔的验证标准,任何要求延长竣工时间的主张均属索赔范畴,业主提出的承包商付款要求,即业主的索赔,属于索赔范畴,业主要求承包商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的要求,属于索赔范围,在业主和承包商没有正式合同时,承包商按照大陆法系中不当得利提出的付款要求,构成索赔;,不是根据合同约定,而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侵权法提出的付款要求,构成索赔,变更与索赔的关系,承包商递交的变更工程补偿申请,只有当业主或工程师拒绝了承包商的补偿申请,或在承包商对工程师的变更的估价不满时,并打算以索赔方式要求补偿时,才能形成索赔。,变更与索赔的区别,变更是工程师的权力,索赔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均可主张的权利,变更与索赔的界限,不构成索赔的变更,构成索赔的变更,工程师作出变更,承包商同意对变更工程按照工程量表中的单价计价,工程师作出变更,承包商要求重新估价。工程师不同意承包商重新估价要求,或拒绝接受承包商对变更工程的重新估价,形成合同约定争议,工程师作出变更,承包商要求重新报价,工程师同意按照承包商的报价变更工程计价,因变更而产生的工期延长,工程师接受承包商提出的价值工程的建议,并对价值工程发出变更指示,工程师同意对价值工程按照承包商的报价进行计价,因变更而生产的损失和费用、工效损失费用,因变更而产生的与时间相关的费用,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主体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主体变更主要指以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关系的主体。这种变更并未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主要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狭义变更。狭义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修改和补充的协议。,合同变更的特点,1,、协议变更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2,、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合同主体不变,3,、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变更的条件,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二、合同的变更在原则上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三、合同的变更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四、合同变更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工程变更是工程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形式。但合同变更,不一定是工程变更,合同变更有很多类型,合同变更的实质在于使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工程变更和合同变更的区别,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合法性。,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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