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薪酬发放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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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企业员工薪酬发放税务筹划,名目,年终奖的发放调整,节,税,2,薪酬福利化,节,税策略,3,避开无效纳税区间的节税策略,4,劳务与薪酬的转换,节,税策略,5,绩效工资均量发放,节税,策略,1,一、绩效工资均量发放,节,税策略,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承受的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攀升,因此某个时期的收入越高,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比重就越大。假设某个纳税义务人的工资、薪金类收入极不平均,相对于工资、薪金收入特别平均的纳税义务人而言,其缴纳税收的比重就大得多。这个时候,对工资、薪金的筹划就可以承受平均分摊的方法。,在某些受季节或产量等方面因素影响的特定行业,如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行业,对于其职工工资收入波动幅度较大的状况下,合理调整奖金发放的时间,能为员工节税,提高实际收入水平,从而提高工作乐观性。,一、绩效工资均量发放节税策略,案例1:某公司实行业绩提成制度,底薪为1200元,提成奖金为销售额的1%,每年58月为销售旺季,销售员小王在销售旺季每月提成额约为1万元,4个月累计为4万元,小王在销售旺季每个月纳税=10000+1200-350020%-555=985元,全年纳税约3940元。,假设小王的销售提成在5月至次年4月分摊,则小王每月纳税额=,1200+4000012-3500)3%=31(元),全年纳税约372元。,两者比较,节税3568元,相当于淡季三个月的工资,节税效果相当可观。,二、年终奖的发放调整节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39号),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假设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依据这一优待政策,可以依据实际状况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和年终奖与工资的比例进展调整以到达节税目的。,二、年终奖的发放调整节税,案例2:现结合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以发放奖金月份工薪金总额26000元月工资8000元,奖金18000元为基点,计算工资、奖金分别变动对纳税额的影响。,1.当薪金由26000元增加4500元加一档税率工资至30500元时,是计入工资还是计入奖金?,1计入工资,工资由8000元增至12500元,工资纳税额1245元12500-350020%-555,奖金纳税额540元180003%,累计纳税1785元。,2计入奖金,工资纳税额345元8000-350010%-105,奖金纳税2145元18000+450010%-105,累计纳税2490元。结论是增加薪金应当计入工资而不是奖金。,二、年终奖的发放调整节税,2.当薪金由26000元增加30500元再加一档税率工资至56500元时,是计入工资还是计入奖金?,1计入工资,工资由8000元增至38500元,工资纳税额7745元38500-350025%-1005,奖金纳税额不变540元180003%,累计纳税8285元计算方法设定为公式。,2计入奖金,工资纳税不变345元8000-350010%-105,奖金纳税4745元18000+3050010%-105,累计纳税5090元计算方法设定为公式。结果是增加薪金应当计入奖金范围。,二、年终奖的发放调整节税,工资与奖金在此段范围内增减变动的纳税临界点在哪里?假定纳税临界点的薪金总额为A,则有:公式=公式,A-3500-1800025%-1005+180003%=8000-350010%-105+A-800010%-105,A=35200元,即,薪金在26000元至56500元范围变动时:纳税平衡点为35200元,当薪金总额等于35200元,增加的局部计入工资或计入奖金纳税额相等,薪金总额小于35200元时,增加局部应当计入工资发放,薪金总额大于35200元时,增加局部应当计入奖金发放。,按上述计算方法,,设定发放当月工资奖金总额为X,现编制,下表,所示年终奖发放方案表。,二、年终奖的发放调整节税,表中分析得出,年终奖的发放数额范围是0,18000,27200,54000,108000,160250,420230,565000,660000,960000.范围之外的年终奖需要并入工资发放,否则纳税人要担当较多的税负。,本案例是在事先不知道年终奖数额的状况下,把年终奖与当月工资相结合进展的纳税筹划。假设能够事先确定年终奖的数额,可以把工资与奖金之间适用税率相差较大的月份工资连续安排至其他月份,降低月工资的适用税率,还可以获得更好的节税效果。,二、年终奖的发放调整节税,年终奖发放时间和与薪酬的比例上的纳税调整既要考虑月工资的税率,又要考虑年终奖的税率,任何一方税率过高都不能到达节税的目的。一般来说,在月薪高于个税起征点的状况下,当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调整至两者的个税税率比较接近的状况下节税效应最明显。,当通过核算觉察工资适用税率年终奖适用税率,可通过降低工资适用税率,将局部工资转化为年终奖,适当提高年终奖的适用税率,使职工税负最低,税后收入最大。当工资适用税率年终奖适用税率,可通过提高工资适用税率,将局部年终奖转化为工资,适当提高工资的适用税率,降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寻求职工税负最低,税后收入最大的筹划方案。,三、薪酬福利化节税策略,由于目前我国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依据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做相应扣除,不考虑个人的实际支出水平,这就使利用非货币支付方法到达节税的目的成为可能。在既定工薪总额的前提下,为员工支付一些效劳的费用,并把支付的这局部费用从应付给员工的货币工资中扣除,削减员工货币工资,企业就可以把这些作为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而这些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都是可以分别依据计税工资总额的相应比例在税前扣除的(具体比例参考各地税收政策),这样即削减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负担,又为员工提高了实际可支配收入,可谓一举多得。,三、薪酬福利化节税策略,案例3:某公司员工小王月薪5000元,每月房租800元,上班交通费用400元,工作午餐费用200元,小王每月剩余的可支配收入实际为=5000-(5000-3500)3%-800-400-200=3555(元)。,假设公司为其供给集体宿舍,并安排集体宿舍至上班地点的班车,并解决工作午餐,工资调整为3600元,则小王每月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为=3600-(3600-3500)3%=3597(元)。,两者相比,节税42元,全年节税504元。,四、避开无效纳税区间的节税策略,企业在年终奖的发放过程中,应尽量避开年终奖无效纳税区间,以此到达节税的效果。,由于现行税收政策对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还是执行国税发【2023】9号规定的计算方法,依据规定的计算方法:,假设年终奖为18001元时当月工资已超过3500元的前提下,那么相应的年终奖应缴个税为1695.1元。税后收入为16305.9元;而年终奖为18000元时,应缴的个税为540元,税后收入为17460元。由此可以看出:税前收入增加1元,税后收入削减1154.1元。,无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一是相对无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税前收入增加税后收入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二是各区间的起点都是税率变化相应点。,四、避开无效纳税区间的节税策略,五、劳务与薪酬的转换节税策略,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酬劳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务酬劳实际是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由此可见,一样数额所得视其收入性质不同而适用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在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小的时候,工资、薪金所适用的税率比劳务酬劳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在可能的时候将劳务酬劳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必要时甚至可以将其和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纳税。而在有些状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酬劳所得更有利于节税。,五、劳务与薪酬的转换节税策略,案例4:某公司聘用了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为参谋,2023年2月取得工资收入62500元。假设李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应纳税额为:(62500-3500)35%-5505=15145(元)。,假设李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该项所得应依据劳务酬劳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2500(1-20%)30%-2023=13000元,则当月可节税2145元。,五、劳务与薪酬的转换节税策略,案例5:杨先生是某公司董事之一,2023年获得酬劳10万元。假设依据劳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100000(1-20%)40%-7000=25000(元)。,假设杨先生同时在公司兼任副总,则应依据工资薪酬所得纳税,假设将10万元酬劳分摊至12个月发放,则节税效果明显,税额为=10000012-3500)20%-55512=4940(元)。,节税20230元。,六、合理节税应留意的问题,一合法性,表示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展,违反法律规定,躲避税收业务,属逃税行为。征纳关系是税收的根本关系,税收法律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纳税义务人要依法缴税,税务机关也要依法征税,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现实中,企业在遵守法律的状况下,常常有多种税收负担凹凸不一的纳税方案可以选择,企业可以通过决策选择来降低税收负担、增加利润,税收筹划成为可能。,六、合理节税应留意的问题,二筹划性,表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安排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交纳财产税,这就在客观上供给了纳税前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另外,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规定则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这就向纳税人说明可以选择较低的税负决策。假设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再去图谋少缴税,就不是税收筹划,而是偷逃税收了。,六、合理节税应留意的问题,三目的性,表示要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税收本钱,意味着高资本回收率;另一层意思是滞延纳税时间(有别于违反税法规定的欠税行为)。纳税期限的推后,或许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如避开高边际税率),或许可以降低资本本钱(如削减利息支出),不管哪一种,其结果都是税收支付的节省,即节税(Tax Savings)。税收筹划不仅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企业经营治理水平的一种方式,更是企业领导决策的重要内容,这也正是税收筹划活动在西方兴旺国家快速进展、普及的根本缘由所在。总之,税收筹划是在经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正确结合点,成功的税收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担当的税收负担最轻,又可以使政府赐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即使站在政府宏观调控的立场看,税收筹划活动也是应当鼓舞。,The end,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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